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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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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烛火照得如同白昼的妩馨院中人头济济,瑟瑟发抖的姑娘们,面无人色的老鸨,衣衫不整的嫖客,被强按在地上双眼血红气喘咻咻的一帮盗匪,还有站得黑压压一片的官兵。
那个人藏在哪里?
不能只盘查嫖客,他极有可能扮作军中一员。也不能在此时逐个盘查士兵,那帮蠢蠢欲动的盗匪凶性难改,随时可能发难。
叶朝扉走到赵提辖身边,低低耳语几句,赵提辖猛地抬头,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骇然。
白衣胜雪的叶朝扉微微一笑,笑容皎洁如月。
赵提辖犹豫再三,到底舍不得抓获匪首的诱惑,终于还是答应了他。
这后来的一幕,是在场许多人的恶梦,流传到民间后又衍生出数个版本,越传越诡异血腥,以至于叶朝扉一度被当成邪灵恶鬼,传说他噬爱生吃脑汁,甚至有乡民吓唬不听话的孩子,说,“再哭闹,便叫白衣恶鬼捉你来吃!”再顽劣的小孩也会吓得立刻噤声,甚是灵验好用。
孟悟的版本据说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因为当时他正好去妩馨院见一个客户——一位花楼小娘子托他打探老相好的家底情况,于是有幸成为了现场目击证人之一。
孟悟死命搓了搓脸,眉头深锁,眼神惊悸,像是又回到那个让他终生难忘的夜晚。
当时,赵提辖命三名士兵强压着盗匪的二当家在庭院当中跪下,叶朝扉很悠然地缓步上前,掏出把小银刀比在二当家头上。
“我知道你就在这里。”他对着满院子莫名的目光,忽然开始帮二当家剃发,银刀不紧不慢地擦过头皮,发出沙沙的响声,黑发落了一地,。
“今日与君短聚时,曾闻阁下笑言大丈夫行走江湖义字为先。你手上染血无数,必不可逃,若自行出来,就算是死,到底也是一条汉子。”他的声音不高不低,目光专注地盯着手下头颅,就像是在对那块青白的头皮说话。
围观的众人看着火光下清俊难言的白衣少年,明明那般高洁如云,可看在眼里却不知为何心头涌上一股寒意。
四下寂静一片,只有夜风吹动火把,火焰发出细微的噗噗声。
叶朝扉气定神闲地放下银刀,转眼间,二当家的大好头颅已变作一颗新鲜出炉的去皮冬瓜。
众人心中惴惴,这位貌若谪仙的名门少年,他想做什么?
叶朝扉温柔地看了眼那颗青皮冬瓜,和声道:“你若爱惜性命不肯出来那也没什么。”他挑眉一笑,端正清雅的脸上笑容就像神佛般悲悯,眉梢眼角却隐隐渗出煞气,“我便以你兄弟的脑髓为香油,点一盏天灯。你且慢慢考虑,反正这么多人,我们可以一个一个慢慢点!”
话音未落,只听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叶朝扉已持着银刀稳稳削去了二当家的头盖骨。
他手势极好,头皮和盖骨刚刚削掉,却不损颅内一点神经,二当家痛得几欲颠狂,偏偏被叶朝扉拿住脖下重穴,一时半会儿竟晕死不了。
“上酒!”他悠然吩咐。
那漫不经心的面容,仿佛不是在杀人,而是坐于花间案前,让如花美人为他添一壶醇酒。
一名差役立刻捧了一坛酒给他。
叶朝扉一拳拍掉泥封,就着坛口饮了一口,微眯着眼笑道:“十年女儿红。好酒!”
手中酒坛忽然微倾,细细的水流注入开盖的颅内。
火光掩映下,冰凉的酒水刺激着纤细敏感的颅内脑髓,不断有剩余水流顺着二当家已彻底扭曲的面容缓缓淌下。那人声嘶力竭地嚎叫着,挣扎着,双眼翻白,浑身哆嗦,夜风中,一阵恶臭袭来,他土褐色的裤子上已湿了大片。
叶朝扉丝毫不为所动,一直倒了小半坛子才罢手,随即接过差役递上来的火把,轻轻一点。
一声声完全不似人类的惨叫让在场所有人周身发抖,明媚妖异的橘色火焰在二当家头顶翩然起舞。
作者有话要说:大晚上写得自己心里发毛,算了,去睡觉,明天再继续……
哦,对鸟,推荐一下周董滴新歌《雨下一整晚》,晚上临睡前无意中听到,很喜欢。
这首歌有种穿越时空与千年之前某人对话的感觉,前半段是用吉它清弹,歌词也是幽暗的路灯雨夜的现代感觉,可中间过渡旋律忽然添入二胡,然后由弱渐强,由舒缓到激情,听得我热血沸腾。还配上了传统京剧里的锣钹(好像是叫这个吧,懒得查鸟,哈哈),歌词和唱腔也随之改变,现代的雨中小巷,古代的雨中舢板,以一个“雨”穿插前世今生,配着周董仿京剧的两句唱法,还有一声叹气,甚有新意。
非常佩服他的创造力和大胆尝试,很喜欢,特推荐之。
18
18、谁人识,冰心在玉壶(下) 。。。
夜风猎猎,二当家惨烈得不似人声的哭嚎在风中撕扯,如一道道鞭子抽在人心,像要抽破这黑沉的夜,抽碎这面目如玉的白衣少年,将这黑与白打碎了,再和上血,揉成一团辨不清黑白的灰,然后一口一口吃掉。
满院寂寂,无人私语,妩馨院的姑娘和客人们已大半吓得晕过去,见惯了酷刑残暴的差役们有点哆嗦,就连领兵的赵提辖也脸色泛青,可叶朝扉却倚在旁边的阑干上悠然地喝酒——那坛用来点人天灯的酒。
已经瘫成一滩稀泥的悍匪们死死瞪着笑饮“天灯酒”的白衣少年,惊恐的目光充分表明了一个意思——这家伙,他不是人吧?操 他娘的,这混蛋绝对不是人!
烈火蘸着头油烧得滋滋作响,慢慢的,二当家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弱下去,渐渐只余“呼哧、呼哧”的呜咽,空气中弥漫着诡异难闻的焦臭。
脂艳香浓春满楼的妩馨院变成一座人间地狱。
地狱里有个白衣翩翩的少年,他的脸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一样俊美,他的微笑带着佛陀的慈悲,可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绝不缺斤少量的“屠夫”。
终于……再无声息。
二当家痉挛着惨烈地死去。
叶朝扉温柔的目光扫向那群软作一团的盗匪,他轻轻皱眉,像是在说,下一个选谁呢?
平时杀人不眨眼的恶盗在他温软的目光中彻底崩溃了。他们不怕死,杀人劫财根本是刀口舔血,出来混的,迟早有这一天。因为心中存了这个想法,所以他们杀人时绝不手软,包括迟暮的老人,花朵般的少女,无知的稚童。
可这样的死法,这样的心理恐惧,非人力可以承受。
“他,烧他,他可是大当家的亲弟弟!”众盗匪不约而同指向一个瑟瑟发抖的人影。
那个人影看来又瘦又小,正蜷在一角像只受了惊的小动物般抖个不停——好像还是个孩子。
差役们连拉带扯地拖他出来,那人双腿僵硬地直着,吓得哭都哭不出,全身筛糠般发抖,牙齿相击,咯咯有声。
叶朝扉蹲下来瞧他,不知是火光还是月光映到他线条颀长的眼中,隐约是莫测的寒光。
十一二岁的模样,果然还是个孩子。
那孩子咬着唇死死瞪他,像是这样才能与他相抗。可惜灰败的脸上涕泪长流,实在不具任何威胁力。
他唇上微微翕动着,发出细细的声音,因为太弱,没人听得清。
“你说什么?”叶朝扉含笑问他。
孩子闭了闭眼,又睁开,绝望愤恨的目光在叶朝扉脸上打了个转,又缓缓移向那些推他出来的“兄长们”。
他并不掩示自己的情绪,冰凉的目光中充满恐惧、绝望、迷惑、不可置信,还有愤恨。
每个被他目光扫过的盗匪都不自觉地低下头,不敢与他目光相触。
终于,他像决定了什么似的扭过头,瞪着叶朝扉磕磕巴巴地骂道:“呸!你,你这个妖怪!恶人!我哥哥是有一身好本事的大英雄,大豪杰,你一辈子也别想,别想抓到他!”
拽他出来的差役反手一巴掌掴上去,嘴角立刻流下细细的血。
叶朝扉拿刀柄饶有兴致地敲敲那双腿,淡淡道:“先天残疾?”不待那孩子答话,他又自顾自道:“反正这腿要了也没用,不如我做回好人帮你砍了。”
那把刚刚削过二当家头盖骨的小银刀比在孩子腿上,刀尖还带着暗红的血。
“这把刀虽然锋利可惜太过短小,怕是不能像刚才削头骨那般麻利。我会一点一点慢慢来。先割破你的裤子,再用小刀剥开你的皮肤,然后一片一片削下肌肉,剔除筋脉,一直处理干净了,才能一寸一寸切断骨头。我会很慢,很轻,不过越慢就会越疼,你可要,忍住了。”
他温柔清亮的声音像淙淙泉水般清澈好听,可他缓慢细致的描叙实在令人发指,不仅是盗匪,就连在场的官兵们都忍不住汗如雨下,神情 欲呕。
哧的一声,叶朝扉挑开孩子的裤管,露出一条萎缩变形的细腿。
他望着孩子的眼睛,像是要看进他的心底,“如果我是恶人,那你哥哥也是。我杀了你们二当家,可他杀了更多手无寸铁的夙沙城百姓。睁大眼睛看清楚,是你这些兄长推你出来,是你口中的大英雄哥哥藏在人群里看我怎么折磨你。他们对你这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亲人尚且如此,对待其他百姓更是毫无人性,那些人里面,有些是像你一样大的孩子,有些是孩子的母亲,有些是漂亮的小姐姐……告诉我,你真觉得他是英雄吗?”
孩子大概是吓傻了,怔怔的不知道挣扎。
叶朝扉并不需要他的回答。火光中,银刀提起,用最优雅的姿势切下去。
“住手!”
一个身材魁梧差役打扮的人踉踉跄跄走出来,叮地一声丢了手中佩刀,摘掉头上护甲。
立时有一拥而上的侍卫将他牢牢拿住。
叶朝扉不再理那吓傻的孩子,收刀起身,冲赵提辖拱手作揖。
那身雪白的长袍染上数滴二当家的血,像点点妖魔的鬼眼,众人看得清楚,少年脸上的表情从始至终似笑非笑,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天下竟有人冷血至此,那年,他不过十七岁。
那晚的事情成就了叶朝扉“神仙屠夫”的大名,外表像嫡仙一般清俊,心思如屠夫一样狠毒。
后来,这个名号迅速在夙沙城中传开,更是有人爆出叶小姐国色天香的传言最早就是他放出的,这个传言立时激得他的养父叶近晚悖然大怒。
叶近晚痛骂他心思歹毒,叶家对他多年养育栽培,他竟然以叶氏唯一的血脉做诱饵,其折辱盗匪的恶毒手段更是残酷冷血毫无人性,根本不配做叶家人。
杖责五十后,他便要撵叶朝扉出府,其时却传来圣旨,宣叶相携子叶朝扉入宫面圣。
皇上问过些什么,叶朝扉答了些什么,皇上肚子里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位狠绝少年的,世人不得而知。但从结果我们可以猜测到,大梓国的皇帝陛下对叶朝扉必然是欣赏并满意的,因为这件事的结果,便是他这样一个既无功名,又无举荐,身份尴尬的无名小卒立刻平步青云,被钦点为大理寺少卿。
逐叶朝扉出叶府的事自然不了了之。
三年来,叶朝扉断案用重刑,各种匪夷所思的酷刑层出不穷,手上沾染血腥无数。他本来就是草根出身,软硬不吃,手段狠绝,犯到他手里的,无论是流寇盗匪还是士族名门,通通没有商量回旋的余地,刑不上大夫在他那儿就是个狗屁,以至大梓国人人都有了个共识——犯到叶屠夫手里,还是立马自尽最舒坦。
大梓国的犯罪率直线下降,衙门里的捕快差役几乎快要失业,京城夙沙更是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皇上龙心大悦,百官闲得无聊每天上朝只好八卦,百姓安居乐业,全国上下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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