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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雀斗-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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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腾挪之间,便纵身到了殿顶之上。
脚底下踩着黄澄澄的瓦片,凭着微亮的天光放眼望去,触目所及皆是一片红砖黄瓦。楼楼殿殿此起彼伏层叠不穷,几处楼殿前挑起的气死风灯此时已经亮起,依稀还可看到期间穿梭忙碌的人影,应是一些早起的太监侍女在做些生火做饭挑水劈柴之类的杂活。此时他们才像是这座宫殿里的主人,劳作的身影在蒙蒙的晨雾中显得那么平实而自然。至于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昂的主子们,此刻应该还是酣眠中吧。
其实自己,和那些劳作的太监侍女们有什么区别呢,一样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一样是这宫里的贵人们瞧不起的麻雀。唯一不同,是她这只麻雀有一天不小心捡了一条龙,这才狐假虎威地飞上了枝头。可是麻雀依然是麻雀,即使是飞上了枝头也变不成凤凰,倘若有一天那条龙离开她了,那条龙被别的麻雀或是凤凰吸引过去了,她这只无依无kao的小麻雀要怎么办?在那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高枝上做一只活活饿死的麻雀?还是做一只失足跌下枝头摔得粉身碎骨的麻雀?不管怎样,依然是只麻雀,活着的时候是,死后也是。
易玲珑居高临下,将四周宫殿挨着瞧了个遍,方才望着透着天光的东方,对宇文轩道:“昨晚星星亮得很,今天应该是个好天儿,正好可以看日出。”
宇文轩点点头,随了她坐在屋顶,一手越过易玲珑肩头搂住,问:“今天怎么好端端的,想要跟我一起看日出?”
易玲珑一边摆弄着腕子上的紫晶珠子一边回答:“没什么,只是想要了却我的一个心愿罢了。我一直想和喜欢的人并肩坐在高高的地方,看着太阳慢慢升起。一起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可惜我懒,一直没机会早点起床来看日出。今天,今天正好,我怕今天再不来看,往后,再没有机会。”
宇文轩搂着她肩头的手一紧:“怎么会没有机会,只要你起得来,就是要我天天陪你来看日出,我也会的。”
易玲珑却低下了头,不去看他眼睛里泛起的光彩。她将珠子从手腕上取下,拿在手里拨弄着。拨弄了好一会儿,忽然抬头,眼睛望着宇文轩,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小轩轩,你是不是一直觉得,我很笨很傻?”
宇文轩一愣,立刻笑着宽慰她道:“怎么会?珑儿你怎么这样想?”
易玲珑无所谓地一笑:“其实就算你真的觉得我傻也不要紧。”
手里转珠子的动作一顿,隔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唉,怎么说才好呢?我一直以为,如果做人傻一点,迟钝一点,有些事情就不会看穿看透。如果有些事情没有看穿看透。那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可难过的。那样的话,没心没肺也好,无忧无虑也好,我就可以永远地快乐下去,不会伤心,不会难过。”
“可是小轩轩,为什么……”易玲珑转过身子,一手捂着胸口,脸上表情见者皆怜,“为什么我的心,还是这样地疼。明明我已经很笨很傻了。为什么看着你的时候,我的心还会揪成一团地疼?”
“珑儿?”宇文轩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无措的表情第一次在他的脸上浮起,“你听我说,不要乱想……”
易玲珑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表情已是出奇地平静:“其实,那次我被拓跋宏捉到戈特军营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是你故意走漏消息出去,引得戈特军来偷袭。也是你故意将我送给了戈特军,因为一直以来你都做出一副对我青眼有加的样子出来,而那时,也正需要一个其实对你无足轻重的人去帮你拖住戈特军的脚步,以便你能全力打造木马实施你的木马计。而那个人,你选择了我。”
“那时我想,不要多想了,只乖乖地听你解释就好。我太懒,也怕,怕想得太多,会真的看出些什么。唔,不对,应该说,其实那时我的私心里,就在奢望了,以为我在你心里,可以是不同的。”
“后来,后来你将我带到皇宫里,还封赏了我做郡主,其实也是跟太后存了一个心思吧,随便给我个头衔,以备将来和亲之用。因为我是救过你的人,因为在别人看来我是你宠爱有加的人,所以即使是随便封的一个郡主,用作和亲联姻,也能让对方觉得倍感荣幸。可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你改变了主意不让我去和亲了,或许是你真的舍不得我了,或许是你觉得打发走夏曼雪远比打发走我要紧的多吧。私心里。我更希望是第一种。”
“那次我离宫出走,你应该一早就知道我躲在宇文焉的府里吧。应该是第二天早上,或者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可是你没去找我,你只是假装你不知道,在满景阳城里大加折腾地找我,似乎是很着急我很关心我的的样子。而实际上,只怕那些日子里,你更关心的,是住在长庆殿里的人吧。掐指算算,玉妃她,应该就是在那段日子有了的。可是至少,至少你还稍微顾及了我,让我自己避开了那尴尬的一刻,说明你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我的,所以我不恼你,真的,不恼你。”
“然而,你做这些事,更重要的一个目的,却是要利用我,给你的出宫提供合情合理的借口。而你出宫,却是为了引出一直怀有二心的宇文渊,还有蠢蠢欲动希图复仇的拓跋毅。没错,与其说是他们等待着行刺你的机会,不如说是你处心积虑,给他们创造了行刺的机会。他们相信了,倾尽全力地举事了,正好方便你一网打尽,清除异己,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
“我唯一没有想通透的事情是,处理完宇文渊的事情后,为什么你还要留在外面和我一起在小木屋里待了三个月呢?是担心带着我回宫会引得玉妃不高兴,而那时还找到什么借口消弱公孙至明的兵权?还是怕我回宫见到身怀龙种的玉妃难过?又或者是,你在等待廖成风的归来,告诉你我的真实底细?”
“你看,小轩轩。”易玲珑的笑容惨淡而无力,像午后香炉里溢出的一抹熏烟,“我不笨呢,这些事,我心里都明白呢。可是我却不想知道,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为什么偏偏要让我明白呢?”
宇文轩的脸色白地如一张透明的薄纸,他动了好几下嘴唇,方才苍白地说出口:“珑儿,你做得很好,你一直做的很好。再相信我一次,让我们重新开始,我可以……”
易玲珑双手不自觉地紧紧抓住紫晶珠子,此时天边已经透了些微红,太阳快要升起来了,紫晶珠子在阳光的映照之下,反映出明亮的紫光,一丝一丝从她指缝里透出来,如质地柔软的紫色丝线:“我有个故事说给你听。”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条人鱼爱上了一个男子,为了他,她甘心舍弃了自己的家人,背井离乡来到男子生活的地方,无依无kao,爱着的男子就是她的天,她的地,她一切的一切,只要每天能够见到他,她就有了在异地他乡生活下去的勇气。她傻傻地以为,只要她爱着他,一直爱下去,终有一天他也会爱上她。可是她错了,男子并不爱她,他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人鱼伤心欲绝,最后终于在男子新婚的第二天早上,迎着初升的太阳,化作了一堆美丽的泡沫。”
“珑儿!”宇文轩像是突然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脸上惊恐万分,一把将易玲珑抱进怀里,连声音都有些颤颤的,“不要乱想,我不许你乱想,好好地活下去,给我好好地活下去。”
易玲珑推了两次,都没能推开他,只好作罢,头搁在他结实的肩膀上,竟还有些留恋。她紧了紧手上的珠子,眨了眨眼,将眼眶里的泪水眨了回去,淡然一笑,道:“别担心,我不会做傻事。自然会好好的活下去。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我的家乡在哪里么?我告诉你,离这里很远很远,远得几乎没有办法可以到达。现在我要回去了,回到我的家乡去,在那里,我会好好的生活,认识新的人,和他结婚,生个健康的孩子,看着她慢慢长大,开始恋爱。小轩轩,我会很幸福,所以请你,也一定要幸福。”
手中的紫晶珠子光芒大盛,照的她整个人都变得似乎透明发紫了。易玲珑只觉得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似乎竟有些飘起来了。听觉越来越模糊,以至于她只看到宇文轩疯了一般地拼命摇晃她的身体,唇瓣一张一合声嘶力竭地喊着什么,可是她却听不见,她什么也听不见。
远方,太阳终于爬出了地平线,渐渐lou出了他红红的,圆嘟嘟的脸。她终于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了一次日出呢。尽管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满足了,已经很满足了,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不是么?至少,她认识过一个妖孽一样的男子,并且她以为,他们曾经相爱了,这样,难道还不够么?
易玲珑不知道那具留在宇文轩怀抱里身体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也像小美人鱼一样化作一堆泡沫?最好那样,化作泡沫,蒸发成空气,一点痕迹也不留下,这样子,他才不会再往后的日子里想起她,才不会时不时的觉得伤心。
呵,直到最后,还是禁不住要想着他啊,真是拿自己没办法。
不过,这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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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觉得小轩轩欠抽欠扁,想看男女主分开,从此一种相思两地闲愁,你愁我也愁,谁先不愁谁猪头的童鞋们,看到这里就可以了。
并且请自行想象,从此以后,男主在古代寂寞深宫,孤老终生,尝尽相思之苦。而女主在现代吃香的喝辣的,泡帅哥开宝马活得风生水起……
如果不满意这个结局,觉得小轩轩虽然欠揍,但鉴于他男猪的身份,还是勉为其难给他个老婆的童鞋,请继续期待下一章,正式版大结局。
番外、江山美人
宇文轩,复姓宇文。单名一个轩字。乃熙泽国皇帝陛下的第三个皇子是也。
总会有那么一个两个不同嘴脸的人在他面前,或艳羡,或妒忌,或憧憬,或半开玩笑地,叹上一句:“这人哪,生来就有个高贵低贱之分。有些人命里就带着富贵,这却是寻常人等盼不的。”这种话听的次数多了,任谁都能听出那其中的味道来。
这感叹,不过是因了他的姓氏罢了,复姓宇文,熙泽国姓。
而对于宇文轩来说,生平最讨厌的,便是这个姓氏了。
对于六岁前的宇文轩来说,宇文这个姓氏,意味着的,是终日忙忙碌碌的东奔西跑,是终日不见天日的躲躲藏藏,是娘亲每夜里流不完擦不尽的眼泪,是睡梦中一句句若有若无的叹息,是一个他称呼为爹的人从不肯留驻下来的背影。
年幼时的他并不知晓。为什么他总是要随着娘亲,在一众侍从的护卫之下,从京城搬到京郊,从京郊搬到藩镇,从藩镇搬到村落,按照那人的意思,似乎是离得京城越远越好,离开人烟越偏越好,最好能躲在大山深处永世不要出来。最后他们也真的就搬到了大山深处,不见繁华之地。
大山里有的是高大挺拔看不到顶的苍天大树,有的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飞禽走兽,有的是雨后密密麻麻冒将出来的各色蘑菇。没有的,是人声鼎沸,人影交错。
孩子总是渴望探索的,宇文轩也不例外。大山里藏着许许多多可以供他发现,探索,玩乐,回味的事情。撵兔儿,爬树,摘蘑菇,捕小兽,混世魔王一般的闹腾,任他玩得多皮多闹,娘亲从未制止过他。只是一旦他跑的离大山外头近了,便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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