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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同人)别家灯火(BG-OC女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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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风清和老罗来看过她一次,被她的形象吓了一跳,差点就打电话送她去医院,被她瘦弱的手按住,叶蓁说了好半天才说服他不给陆励成打电话。
“不就是个工作,这样值吗?”魏风清问她,“大不了,来我的店里,我听说你的声音也很好,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她摇了摇头,只是笑,抱起那些厚重的书继续看。
老罗闷声不吭地到超市买来东西把冰箱塞满,魏风清摇摇头叹气,却终是拿她没法。
这是陆励成的女人,连他都管不了,他们又能做什么?
陆励成的女人和他一样,一旦开始拼命,就真的是不要命的在拼。
十月,司考成绩公布。
叶蓁成了一名真正的律师,主攻经济法律。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在想要不要让蓁蓁真的怀孕……但为了不落俗套√所以就没有,是个意外
另外咖啡喝多了真的不好,毕竟是刺激性饮品,还是少喝一些
对,陆包,我说的就是你


☆、第四十章

叶蓁所在的律所是全国最大的十家律所之一,以经济类官司胜诉率著称,总部在北京,就在离她的家不远的地方。
所以对叶蓁来说,能够在所里立足,其实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十月,叶蓁拿到了第一单案子,原告是一家小型的电子产品公司,被告是一家大公司,因为某产品推广开之后才发现已经被人注册了专利,这才不得不买版权,而小公司不同意,希望能拿到更高的专利费才肯转让,这才上了法庭。
她第一次站在朝阳区初级法院厅堂里的时候,已经是在一周的熬夜做功课之后了,上庭前她特意喝了两杯黑咖啡,以保证自己的思维是清晰条理的。
刚开始她的声音还有些颤抖,后来看到对方律师抱着臂坐着,站起来连资料都不看就侃侃而谈的样子,心里一阵恐慌,结结巴巴地说,被对方律师一句一句逼到死角,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但在深呼吸几次之后,按着自己的思路,勉强结束了初审。
出门的时候她一个人在最后收拾,满桌的A4白纸,是她一周加班的成果,最后却还是输了。
对方律师折返回来,敲敲她的桌面,说道:“别沮丧,你做得很好了。”
她憋住眼泪抬起头,正看到那律师勾唇轻笑,不由气上心头:“哪里好,都输了。”
“输,并不代表你就不好啊。”那个律师说,“一个必败的案子,被你挽救回了三分之一,这还不够么?”
“必败?”她不明所以。
“必败无疑。”他说。
“为什么?”
“这个产品本来就是被告产出的,原告提前注册专利是因为被告公司内部出了商业间谍,在被告出产之前就将设计图纸和原理透露给了原告,所以说,这个案子是原告的侵权,不被要求给钱就不错了,居然还被你要走了七十万,你真的很厉害。”他佩服地说。
她恍然大悟:“意思是……其实原告这方才是真正的侵权方?”
那人点点头。
她立刻破涕为笑。
怪不得这个案子始终没有人接,李律师才点了她的名,原来是个必败的案子,所里的各位都是声名在外的律师,谁都不想沾染一点不好的名声,怪不得……
“我叫景天华,既然大家都是同行,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也好联系交流。”那人取出一张名片。
“哦……我……我没有名片,给你写个电话号码可以吗?”她慌慌忙忙地要去撕纸,被那人拦住。
景天华拿出手机说:“我直接记就好了。”
于是叶蓁报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叶子的叶吗?”景天华一边输入一边问,“哪个蓁?”
“草字头,下面是秦朝的秦。”叶蓁说着就那笔在空中划了几下,看他仍旧不明所以的样子,拔开笔帽在白纸上写:“这个蓁。”
“哦……”景天华笑,“我知道,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好名字。”
有人来催他们出去,于是叶蓁抱起那摞资料,拿着自己的包就走,却一失手将资料散了一地。
她穿了一步裙和高跟鞋,不方便。景天华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蹲下去给她收拾。
叶蓁看着面前个头高高的男人蹲下去的样子,恍惚间想起了很久之前的校园里,似乎也有这么个男生,蹲下去,替她把散落一地的书本收起,塞进包里。
“走吧,我帮你拿。”景天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起来,扬扬手里的资料,“你准备的还挺充分的。”
“嗯,一次准备好,怕还有二审。”她说,抱着大包走在后面。
“不会有了。”景天华说,“你已经替他们争取了最大的利益,傻子才二审给人机会抓把柄。”
“那……”她哑口无言。
“拿回去收着吧,虽然这次你输了,但是我相信,你这场官司,一定是个好的开始。”他说,“我听朋友说了,你是第一次出庭,做到这样真的很不错了。”
“不要再夸我了。”她挠挠脑袋,不知说什么好。
“做的好,本来就该夸的。”他笑,“你性格很羞涩么?”
“没有,我只是……不适应被人夸奖。”她解释。
“哦……谦虚的女孩子,很少见你这样的律师。”他说,“是怎么来的?”
“离得不远,我走来的。”她说,“我还要回所里,今天真是谢谢你。”
“稍你一程吧,我开了车。”他说着就往车库走,一点没有要把东西给她的意思。
“不不,我自己走就可以。”她慌忙解释,追上他试图挡住。
景天华看了她几秒,突然笑开:“好,那就随你,如果有需要,可以给我打电话。”他把厚重的资料递给她,“后会有期。”
她笑,点头:“嗯,后会有期。”
回到所里的时候已经天黑了,只剩下一个与她同龄的女孩子在加班,见她来就像见了救星,赶忙拽她来帮忙。
“蓁蓁蓁蓁快来快来,我都快疯了!”她敲了几下键盘问:“你看这里,该用哪一条?”
“嗯……十七条。”她看了一眼便说。
“对哦。”那姑娘快速地打上去,头也不回地问她:“都是司考过来的,我怎么就没你记得清楚啊,说说说说,你是怎么做到的啊?”
“没什么,多看看就记住了。”她到自己的位置上放东西,收拾好了准备回家。
“听说你今天那场官司很难打,怎么样?结果如何?”女孩问。
“输了。”她平静地说,“对手太厉害,而且于情于理,我并不占上风。”
“啊?比你还厉害?”女孩回头。
“嗯,厉害的多,都是司考过来的,怎么差距这么大呢……”她借用了她的话,逗得那姑娘一笑。
“叫什么名字?这么大的企业,请的律师一定也很大牌吧。”
“我不知道,只知道名字。”叶蓁想了想,“叫……季天华。”
女孩抬头,转过来:“季……天华?”
“认识?”
“不……不认识,但是知道。”她指了指李律师桌上的杂志,“是……他吗?”
叶蓁探身去看那本在律师界很有权威性的杂志的封面,俨然正是今天见过的那个男人。
“告诉我蓁蓁,”那女孩一下扑过来拉住她的手臂,“帅吗?”
叶蓁浅笑:“还好吧。”
“这么帅这么有才的男人你说还好!!你是见过多好的男人!!”女孩不可置信地问道,捧着那本写着季天华三个字的杂志哀叹,“不公平啊不公平!怎么我都见不到这么厉害的男人啊!”
叶蓁眨眨眼,仔细回想了今天见过的这个男人的样子。个子很高,比陆励成还要高几厘米,年纪似乎不到三十岁,说话的声音很稳重,也很有威慑力,尤其是在法庭上,而眉眼……似乎真的就记不清楚了。
事实上,自从与陆励成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关注男生,包括方维,也因为时间太久而忘记了模样,只记得温润如玉的感觉了。
说实话,比起陆励成来,这个男人更成熟,也更让人有危险的感觉,让她条件反射地不愿接近。
“冯晓洛,你再不赶紧写,大楼都要关掉了。”她拎起自己的包,“我先走?”
冯晓洛这才后知后觉地放下杂志:“嗯嗯,你先走吧,我马上就走,上帝保佑那个保安大叔不要再上来了鬼都比他有趣,太吓人了。”
叶蓁浅笑摇头。
冯晓洛,明明是个与她同龄的女孩子,一起进入律所的,看上去就像个没长大的高中生,举止天真言语可爱,除非工作时间,其他时候还真的是迷迷糊糊的。
她让叶蓁想起了半夏。
同样的无忧无虑,性格如七月阳光般明朗的女孩子,天生的讨人喜欢,天生的,就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诗句。
她突然好想半夏。
那丫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疯,完成她的摄影大业吧。
叶蓁提着大包走出办公楼,月光温柔照在她身上,就像她记得的,陆励成看她时的目光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又来了一个男性角色
名字出自道长的《十方天华》
不,我不玩基三,但是我爱道长


☆、第四十一章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叶蓁喜欢上了写日记,特意跑去买来了钢笔和软皮复古的本子,墨水划在纸上很快就会沁入纸张,留下一抹华丽的痕迹。
陆励成离开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北京城的树叶开始慢慢落光。
冬天就要来了。
但她和陆励成的交流,还只局限于每周两次的电话。
内容无非就是吃饭看书,或者最夸张的是,他们有一次居然就彼此看着书,一句话都不说地听着对方的呼吸一个小时。
工作生活的不是一个圈子,连话题都变少了许多。
但是心里还是温暖的,因为至少还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能感觉到通过无线电而来的他的心跳,伴着自己的心跳,有力地跳动着。
十一月中旬的一个清晨,叶蓁如往常一样泡了咖啡煮了粥,坐在沙发上写日记。
陆励成离开她还没二百天,她的一本厚重的本子就要写完了,有时候每天想到他几次,想说什么,都会记在本子上,所以她才背一个大包,包里每天除了放雨伞化妆品这些必需品,就是这个本子。
很重,但能让她心安。
外面飘起了雪花。
这是二零零三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她把它写进了日记。
'北京下雪了,上海呢?天气冷的时候,会下雪吗?励成?'
'嗯……北京开始供暖了,你那里呢?我记得上海的气候很湿冷,你会不舒服吗?这可是你在那里的第一个冬天啊。'
'有没有学会一点简单的饭菜?总吃外卖又贵又没营养。真后悔没教你几道菜,就是最简单的虾仁芙蓉蛋也好啊。你有自己慢慢学吗?'
就这些简单的,琐碎的事情,她絮絮叨叨地写了一整本,到了真正能和他说话的时候,却不知说什么好。
世界突然安静的只剩下他的呼吸了。
下了雪,她还是要穿高跟鞋出门,幸而雪并不大,她从家门口到公交站都一路平安,却在到办公楼下的时候出了岔子。
办公楼大堂是瓷砖铺地,门前还没来得及摆出供人擦掉雪的地毯,比往常更滑了些。叶蓁刚踏上去就觉得不对劲,还没反应过来便失去了平衡,随即右脚踝传来钻心的疼。
那是她旧伤的地方,同样的高跟,同样崴了脚,这一次她觉得自己的踝关节要断掉了。
“蓁蓁你怎么了?”冯晓洛正巧在她后面,一把架住她的身体,“下雪还穿高跟鞋啊?不要命了?”
“一路都没事,到这里反而滑倒了,时运不济啊。”她强笑着说,而汗珠分明已经从她的鼻翼冒出,脸色一阵惨白。
“快快快我送你去医院!”冯晓洛说着便要把她架起来,但她个头比叶蓁还矮几厘米,又瘦,怎么能扛得住整个重心都偏离的叶蓁?
试了几次,叶蓁白着脸尽量平静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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