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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色2-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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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正是六月份儿,也正是天气最为炎热的时候,虽然一路是坐车过来,没有多做运动,但是梓琪的额头上面还是有点儿细细的汗珠儿的,喝了两口菊花茶之后,立刻感到神清气爽,舒服多了。于是便问范无病道,“你跟陈叔叔很熟吗?我看你们说话的时候,都没有什么避忌的。”
范无病拍了拍自己地额头,笑着说道。“老陈啊,我跟他认识的时间,总有七八年了,当时还是第一届春晚的时候,那时候他们正在到处拉广告,我算是广告商,慢慢地就认识了。”
“七八年前,那时候你才多大啊?”梓琪有点儿不太相信,老陈对她说了。自己跟范无病是同年的生日,那么七八年前,范无病也就是*岁地样子。
*岁的小孩儿。就能够跟央视的人谈广告生意了吗?
“我跟其他小孩儿,有点儿不同的。”范无病的脸上也丝毫没有一点儿红色,腆着脸自吹自擂道。
“确实有点儿不一样。”梓琪抿着嘴笑道。
自从见到范无病。就觉得他有点儿不同于同龄人,不管是跟老陈侃侃而谈的内容也好,还是言谈举止之间流露出来的成熟气质也好,或是随手拿出来的大哥大也好,甚至是开出来的奔驰车也好,无一不在昭示着范无病与普通高中生地不同。
梓琪觉得,范无病这个人的身上还是潜藏着很多不为自己所知的秘密地,因此她对范无病的兴趣还是很大的。其实,作为一个在央视做临时主持人地高中生,她的八卦心理也是非常浓重的。处在这种环境之中,即使以前不八卦,在大家的熏陶中也会变得慢慢地八卦起来的。
饭菜很快就送上来了,酒是瓷坛儿的老酒,范无病将泥封拍开,然后跟服务员要了个酒精炉,将黄酒倒在了不锈钢盆子里面,架在酒精炉上面烧了起来。不多时就见酒气四溢。酒面上腾起了淡蓝色的火焰,却是酒精被引燃了。
黄酒咕嘟咕嘟地开了以后。范无病就给梓琪先倒了一碗,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碗,举起碗来对梓琪说道,“呵呵,你我一见如故,不胜欣喜,请满饮此碗。”
“这么多,会喝醉的。”梓琪虽然微微地皱起了眉头,但还是大大地喝了两口,只觉得一股醇厚的酒意涌上头顶,浑身热,不过黄酒的酒精度毕竟比较低一些,还不至于让人喝醉。
梓琪虽然从不喝酒,但是一口下去,也觉得这东西有点儿意思,不由得又喝了两口。
范无病见状急忙劝阻道,“喝两口就行了,这是开胃酒,接下来你吃东西就会有胃口了,放着满桌子地菜,你可不能醉倒了啊!”
“哈,其实喝酒的感觉还试很不错的嘛。”梓琪的脸色红扑扑的,目光也柔和了许多,拍了拍自己胸口,对范无病说道。
“这酒的度数比较低,所以你才会觉得合起来爽,如果要是换了高度酒,就完全不是这种感觉了,不过对于男人来说,这种黄酒喝起来除了保健之外,就没有多大意思了。范无病笑着对梓琪说道,接着他又问了一句道,“你家人从来都不让你喝酒的吗?”
梓琪吐了吐粉红的小舌头,做了个鬼脸道,“在我家,喝可乐地数量都是严格限制地,幸亏我自己做主持人还可以赚点儿零花钱,否则KFC和可口可乐都没得吃呀。”
“感觉,你家的家境应该很不错地样子。”范无病端着满满的一碗黄酒,一边儿喝着,一边儿看着因为喝酒而有些略微兴奋的梓琪,试探着问道。
先前看到梓琪的时候,范无病就觉得她的举止仪态不同一般,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因此就想着她一定是出身名门,而且是那种传统的书香门第的后辈,但是从梓琪能够担任少儿节目主持人这方面来看,却又觉得她家里应该还不是属于那种顽固型的家长制度,可是经梓琪这么一说,倒是又觉得她家规矩未必大,门风却比较紧,应该是既开明又传统的那种结合体,难道说这就是中西合璧的家庭吗?
再联想到从小主持节目的梓琪还有一口非常流利的法语和德语,于是范无病就问道,“我感觉,你家是不是有外交官什么的?否则很难培养出你这么气质优雅脱俗的女孩子的。”
梓琪听了范无病这句话之后,却是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议地问道,“你是猜到的。还是本来就知道地?”看到范无病非常无辜地耸了耸肩膀之后,梓琪才摇了摇头道,“如果不是陈叔叔跟你讲过,那我真的是要狠狠地佩服你一下了。”
“你父母。真的是外交官?”这回轮到范无病有点儿吃惊了,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猜得这么准,以后可以去当铁口神算了,摆个摊子到天桥去讨生活,估计生意不会很差。
“我爸爸是,我妈妈在外国语学院当老师的,教法语和德语。”梓琪小声对范无病说道,“其实我祖父以前也当过外交官,不过是在国民政府中任职地。他去世比较早,我都没有什么印象的。不过这话我可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的,你不要到处跟人家讲啊。”
“放心好了。我又不是大嘴巴。”范无病冲着梓琪微微地笑了笑,看着脸色红润眼神有点儿迷离的梓琪,心里面有点儿犯嘀咕。难道说哥们儿的魅力居然有这么大,连才见一面的未来主持之星都给骗到手了?这也有点儿太容易了吧?!
不过范无病还是对于梓琪的家庭有点儿肃然起敬的,他自己学一门英语都觉得心烦,日语就只懂得雅蠛蝶、一库、以太和八嘎雅鲁之类的几句,很难想象人家小女孩子能够将法语和德语这两门外语学得这么好,估计英语对于人家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吧?范无病忍不住就问了一句,“梓琪妹妹,你究竟会说几种外语?”
梓琪听了范无病地问话之后,歪着头想了想后说道,“英法德日都还可以。拉丁语系都能懂得一点儿,俄语只听得懂一点点,但是非洲话就一点儿也不懂了,我爸爸从来没有去过那边
哦,范无病一听这个,便知道梓琪家以前的家族势力是不小的,否则他父亲就不会被派到这些达国家去,毕竟跟这些人打交道。可不同于跟非洲国家地黑人们打交道。一切言谈举止,都得符合上流社会的标准才行。这些国家的人也更注重于一个外交官是否有过显赫地家世之类的。虽然国内明面上是不承认这一点的,但是在事实上,家世对于一个外交官而言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外交方面的许多技巧,都是故老相传的。
“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好像很有钱的样子啊?”梓琪喝了点儿酒,说起话来也比较随意了,很是好奇地看着范无病问道。
“呃,我家啊?”范无病挠了挠头,有些为难地说道,“我家的结构非常复杂的,怎么说呢?我爸我妈都是人民公仆,一心扑在工作上,废寝忘食顾不上儿子。我老姐是一庸俗商人,天天钻到钱眼儿里,连男朋友都没心思找。我老哥是一边缘人,为了女朋友可以献出一切,我都六七年没有见过他地面了。至于我自己嘛,我这人其实有点儿不靠谱儿的,属于那种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人来疯,做事基本上也是三分钟热度,凡是起个头儿,就交给别人去做了。大致上,这就是我家的基本情况吧!”
梓琪听了范无病说的有趣儿,不由得笑着说道,“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这么介绍自己家的,人家都是拼命地把自己家夸得跟花儿一样,哪有你这样变着法儿地损自己的。你这人,真的很有趣儿。”
“呵呵,有趣总比没趣好吧。”范无病做了个请地姿势,示意梓琪接着吃。
梓琪好像很喜欢吃豌豆黄地样子,连着夹了好几块儿,吃的津津有味儿。这豌豆黄是把豌豆煮熟,澄成豆沙,加白糖桂花,冷后切成方块,上面搁几片蜜糕或小红枣,吃起来入口即化,是夏季地消暑佳品。见范无病没有动筷子,梓琪便介绍道,“这豌豆黄可是北京的传统夏令消暑小吃,当年曾经同芸豆卷一起传入清宫,成为御膳名品,你不妨吃一些,很爽口的。”然后又说道,“这羊眼包子也是有名堂的,当初康熙皇帝都吃过的。”
范无病见梓琪讲得很认真,也没好意思拂她的面子,便吃了两块儿豌豆黄,又夹了个羊眼包子,感觉倒是挺爽口,却也没有梓琪说的那么好,于是便端起黄酒来说道,“其实但凡事北京的小吃,基本上都被皇帝们吃过的,天子脚下,就是个捡破烂的,也能讨个御封,说到底,这就是古人的广告意识啊!”
梓琪细细地品味了一下范无病所说的话,觉得还是比较有道理的,只是听起来总觉得不是滋味儿,但是也不好意思驳他的面子。
于是两个人就继续吃起来,一瓶黄酒倒是多半进了范无病的肚子里,梓琪喝得也不少,虽然不至于喝多,也有点儿兴奋的感觉,两个人都吃得非常尽兴。
“我来付钱。”算账的时候,梓琪忽然提议道,虽然没有说什么其他的话,语气之中却流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态度来。
“嗯?”范无病楞了一下后,有些犹豫地说道,“这是不是不太合适?怎么说我都是男的,从一般的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来看,初次请吃饭,怎么也不该由女方付钱吧?”
“当然是有理由的。”梓琪莞尔一笑道,“先是我要尽到地主之谊,其次是感谢你帮我要回了一半儿的工资,第三是感谢你用车搭我,三条加起来,还不够我请你吃顿饭的理由吗?”
第二卷 同学正少年 第六十五章 失足的美少女
范无病听了之后笑着说道,“行,这事儿我就不跟你争了,以后若是你还需要找人帮忙讨要工资或找车搭的时候,打我电话好了,如果我在北京,一定能够帮你的忙儿。”
“你平时不在北京吗?”梓琪有点儿好奇,又有点儿微微的失望。
范无病听到了梓琪语气中的失落,心里面一动,笑着说道,“我跟央视是合作关系,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很多的,不过估计你到时候成名了,怕是就不认我这个曾经一起吃过饭的路人甲了。”
梓琪立刻脱口而出道,“你怎么会是路人甲?我都从来没有跟别的男孩子一起出来吃过饭的——”说完之后觉这话好像有点儿不太合适,便又说了一句,“平时我出来都是跟家人一起,今天如果不是因为台里有节目要拍摄,恐怕是没机会出来吃饭的。”
这话就有点儿欲盖弥彰了,范无病心道小女孩儿还是太嫩了,不过他的心里面也有点儿猫抓的感觉,毕竟梓琪是他们一代少年的梦中情人,此时有机会见面,并且帮她的忙,而且还有缘分一块儿出来吃饭,这一趟北京之行也算不虚了。
只不过想到自己欠下的一屁股情债,范无病也不知道四处拈花惹草会不会给自己招来无尽的麻烦,这个时侯,看着小姑娘含情脉脉的目光,范无病忽然觉得做一个成功的男人实在是太难了,最难的不是如何获得成功,而是成功之后要如何应付各种仰慕自己的女人。
要知道女人是得罪不起的,当初天龙八部里面的萧峰,不就是因为在见到马副帮主夫人的时候,没有多看她两眼,才惹来了一场天大地风波吗?
因此当两个人算完帐走出来的时候。范无病就更是一副正人君子的风范了,实在是惹不起啊!与其被一个成功地优秀女人记住而得不到,还不如从来就没有撩拨起她的春心。
不过范无病还是有点儿一厢情愿了,尤其是他高估了自己抵御美色侵袭地能力。低估了梓琪对于自己感兴趣的程度,因此他的这个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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