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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冷长河-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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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低,编造能力太差?也不。历来很多精细而聪明的编造怎么也传不出去,而那些破绽百出的胡言乱语却轰传一时,而且轰传者中不乏聪明人,这是为什么?

在军事或金融上故意散布一些谣言是智力角逐,但这是一种短暂而有明确目的的特殊谣言;在轰传民间的一般谣言中,智慧没有什么地位。传谣是一个不可理喻的话语运动,在很多时候,没有比这个运动更能让人感叹人类群体智能之低下的了。大家似乎中了一种魔法,迷迷瞪瞪地传递着那些过后连自己也吃惊的荒唐消息,从而暴露了自身原先掩盖着的大荒唐。

原来,传谣反映了人们隐隐然的一种需要,在需要面前,分析能力就会大大降低。这就像一个饥饿的人突然闻到了一种食物的香味,只会不由自主地走近前去,不会作什么营养成分分析。

说来难于置信,人们对谣言的需要,首先居然是出于求真的需要。大家对自己的生存环境都有或多或少的迷茫,因迷茫而产生不安全感,因不安全感而产生探询的好奇。尤其对那些高出于自己视线的物象,这种心情更其强烈。长久地仰视总是从不平等、不熟悉为前提的,这会产生一种潜在的恼怒,需要寻找另一种视角来透视,这种视角即便在一根并不扎实的悬藤之上,也愿意一哄而起爬上去看个究竟。刘东先生曾在《二十一世纪》上撰文指出:“谣传者何?乃人们为求真而暗辟的信息通道,但其载负之知识却总是因接受主体的私弊而受到虚假的曲解。”我觉得很有道理。刘东先生的这段话,可以进一步用法国学者卡普费雷先生的话来补充:“这个信息必须是人们在等待之中的,它满足人们或是盼望或是恐惧的心理,或符合人们多多少少已意识到的预感。”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哪一些谣言能契合人们的等待,使他们趋之若鹜呢?

我想了一想,觉得主要有三个特点:似显似隐,似爱似恨,似假似真。下分述之。

似显似隐。

这是谣言对人们的第一诱惑。所谓显,是指大家为之瞩目因此也显得比较重要的物象,但它竟然还有那么多隐晦、暧昧的部位,这不能不刺激人们的探询欲望。例如,一位颇有声誉的官员可能产生婚变;一部大家都喜爱的作品可能会遇到著作权的麻烦;一个公认的漂亮姑娘也许发生了丑闻;一项造福于大众的科研项目说不定是一个骗局……这样的谣言只要一露头,就会烈火干柴,立即烟雾腾腾。

这是由显到隐的吸引力。反过来,也可以由隐到显,一个妓女决定了一场战争的胜负;一颗纽扣连接着一位重要历史人物的身世;一座荒村古庙的地窖里,埋藏着一个已逝政权的大半财富……这样的消息刚刚传出,很多人的判断机制立即就瘫痪了。

美国社会学家G.W.奥尔波特和L.波斯特曼总结出一个谣传的公式:

R=I×A

R是Rumour,谣传;I是Important,重要;A是Ambiguous,含糊。这就是说,如果一个谣言所针对的内容,完全不重要或完全不含糊,即任何一方是零,其结果也是零,完全成不了谣传;如果有足够的重要性又有一点含糊暧昧,或者稍稍有点重要却又具有很大的含糊性和暧昧性,都传得起来;如果两头都很充分,谣传就更强大了。当然此间所说的重要是相对的,如前所说,即便一个公司里哪个女职员长得漂亮一点,她在那里也就具有了重要性。含糊也相对,可以是国际谍情,也可以是秋波一闪。

麻烦的是,世间一切重要的人和事,都无不带有隐秘性,即使不是这样,在不重要的族群心目中,他们仍然是隐秘而含糊的。因此,谣传的机制几乎总是生生不息。

似爱似恨。

对于重要而含糊的谣传对象,传播者的心情非常复杂。带着纯粹的仇恨所展开的谣传也是有的,但那是一种特殊的批判方式,与一般的谣传有所不同。一般的谣传大多包含着或多或少艳羡和嫉妒的成分,即便用无稽的故事、鄙视的口气在数落被谣传者的时候,也挟带着某种趋近情态,甚至某种爱意。爱他的权位、名声或外貌,爱得既隐秘又执著。完全参破红尘的无欲之人很难进入谣传系统,也就是这个道理。但是,所爱的一切自己无法享受,又不按自己的心理轨迹运行,于是也就产生恨。谣传,就是爱情之间的徘徊物。能契合人们这种爱恨需要的谣言,就传得起来。

把这种似爱似恨的情绪扩而大之,我们可以看到,谣传其实是反映了人们在社会参与上的欲求和不满足,是人们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一种变态方式。谣传中没有中立者和旁观者,只要竖耳谛听、张口传递,自身的态度和情感也就投注在里面了。因此谣传也就是一群人对社会问题的一种发言,一切关注社会思潮的研究者都不应该忽视。

与现在流行的商品传销相比,谣言的传播不需要考虑作为过程起点的成本和作为过程终点的消费,一个传谣者只顾完成自己的爱情表达而不必顾及来龙和去脉。他是谣传群体的一员却无须依赖谣传群体,因此在被动的表象下有独立的主动性;与商品传销员无法改变商品不同,他还可以在自己的环节上适度改变谣言的内容,所以即便是一次偶然的参与也很能表现出他的内心爱恨,暴露出他的情绪兴奋系统和关注系统。一个谣言广泛流传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被很多人自发的情绪兴奋系统和关注系统选择了。

似假似真。

容易传播的谣言还需要一种似假似真的品相。假的部分,为含糊和暧昧留出了余地,为情绪投入让出了空间;真的部分,为求真的欲望找到了许诺,为进一步传递提供了拐杖。显而易见,其中最值得探究的是真的部分。

谣言中的真,既可以是本质性的,也可以是技术性的。具有本质真实的谣言,即便表现形态再怪诞,历史也不会对它们投之以鄙夷。如果水平较高,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已近乎于文艺创作,只不过文艺创作是坦示自身的假定结构的,取得了人类早已签署的契约,而作为民间谣言则毫无规范可言,有时也会产生诸多的负面效果。至于技术性的真实则正好相反,倒往往是为了掩盖本质上的虚假面层层加添上去的包装。

被真实包装的谣言很具有蛊惑力,原因不言而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一件事情的验证从来就不会是全方位的,只可能作“抽样调查”,而且大家也不讲究“抽样”的主动权,只要稍露真相,“抽样”也即完成。因此,一个半真半假的谎言远比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厉害,它不仅容易招来信赖,而且很难遭到辩驳。受到谣言伤害的人批斥谣言的最激烈词句莫过于“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其实这样反而把那个谣言的等级降低了,也反映了受害者最害怕谣言的半真半假状态。如果真是彻头彻尾,那个谣言的力量是有限的。很多谣言被终于揭穿之后,人们总会纳闷当初受害者为何不站出来澄清,除了不正常的政治压力之外,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真假掺半,澄清起来颇费口舌,反而会遭致人们的疑惑。中国人习惯于单向思维,要么纯白,要么纯黑,要么彻底受诬,要么活该受罪,你若要细细剖白加在你头上的谣言中七假三真,听的人早已没有那般耐心、那般同情。既然如此,不如哑巴吃黄连。

说是半真半假,实际上成分的相差可以十分悬殊。谣言中最毒的配方,莫过于绝大部分真实只有一个小处虚假,而这个小处却关及人品人格。另一种配方正恰相反,一个相当纯粹的谎言中居然也有了一点拐弯抹角的“真实”。“这事是他家的隔壁邻居亲耳听到告诉我表妹的”;“李总这样的人物总算有头脑的吧,他也说这事可信”……诸如此类,缥缥缈缈的一点旁证,比严密的逻辑推理更容易让人点头。

——就这样,谣言的翅膀在似显似隐、似爱似恨、似假似真中舞动起来了,刹那间已经群鸦蔽天。

谣言在传播过程中,有一个惊人的现象,那就是造谣者和传谣者过些天重新听到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往往使他们误会成从另一条渠道过来的援军。这真叫做人多力量大,每一个人的奉献使谣言快速地变了形。对此,马丁·路德有一个很好的比喻:“谣言就像雪球,滚的时间越长就越大。”

对于这个比喻,我想了很久。

谣言的雪球不仅可以越滚越大,而且还会越滚越圆、越滚越险。这真是一个可怕的雪球。

越滚越大——这是必然的。谣言形态怪诞,总会有人问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总需要有新的谣言去回答这些问题;新的回答又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必须继续制造谣言。就这样,一层层,一圈圈,雪球膨胀了,一个谣言牵出了几倍、几十倍的谣言,轰轰隆隆地滚过来。这样的谣言如果出现在报纸、杂志上,当然更会飞驰九州,气势非凡;

越滚越圆——凡谣言总会露出破绽,那就需要七手八脚地来弥补,弥补处又有印痕,于是再小心翼翼地修理,时间一长,一个简陋的谣言变成了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连起承转合都很有法度,极具阅读快感;

越滚越险——不管谣言起因如何,一般的传播者只能用最通俗的方法去递送,而民间最通俗的方法则是从道德品质上下功夫,结果,多数谣言传到最后都成了严重的人格伤害,以至广大读者反而对被害者产生了道德义愤,终于把他们逼到生死关口。

如果说,这样的雪球滚动也算是人类的一种游戏,这种游戏实在太残酷了。

出路何在

写到这里,未免长叹一声。

我们都是活生生的普通人,人性使然,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说谎和传谣,而且一生又必然受到无数谣言的伤害,对此我们难道只能徒叹奈何了?

几乎所有的聪明人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法则:“何以息谤?曰无辩。”面对气势汹汹的谣言,不争辩,不理会,时间一长,它也就息止了。

这个法则确实灵验,因为一般的谣言具有时效性,如果你并未重要到横贯历史,那么人们对与你有关的谣言的兴趣也迟早会消退。如去争辩,反而会调动起谣言的反攻机制,拖延它的消退期限。而且你是一个人,谣言的传播者则是一大帮,真的争辩起来胜负难卜。只有当事情过去之后,你就有可能用别的多种方式辟谣了,人心软弱,大家也会像当初轻易相信谣言一样轻易地放弃他们的相信。

但是,这一切只是在说个人。如果每个人都是以沉默的方式自保,谣言的雪球还会四处乱滚,谣传的群鸦还会遮天盖日。生活在这样的天地中居然悠然不语,岂能心安理得?

由此,我们必须领受比沉默法则更高的法则。

我试过。对于针对自己的谣言,我们缺少辩驳的说服力,但对于针对别人的谣言,这种说服力并没有丧失。所谓别人,既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不熟识的人。朋友受诬而不挺身而出,自然是天理不容;如果是并非朋友的他人受诬,你有反证的能力而袖手旁观,那就为混乱的世界加添了混乱,如上文所说,你也成了造谣的参与者;即便是针对敌人的谣言,也不应该随意放行,更不要以谣言来报复谣言。我曾目睹过一起冤案的控诉现场,一个受害者在声泪俱下的叙述中不小心加入了不确实的成分,另一个更大的受害者当即反对,说:“我们已知道谎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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