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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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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真害怕。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当回到丹佛去呢?”
“因为我不能不去,巴尔。我不能说得再具体了。”
我们默默无语,心里都很焦躁,坐在这颠啊颠的车子里,跑了足有里把路。
“嗨,奥尔?”
“什么事,巴尔?”
“要是我猜中了是怎么回事,你就痛痛快快都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猜中了再说吧。”
“是个对象。是个天仙一般的对象。对不对?”
就在这时机场大楼到了。汽车还没有停妥,我半个身子已经钻出了车门。
“嗨,我说的可对啊?”巴里问。“是个对象不是?”
一味傻笑、都快笑成了只笑猫的奥利弗,把手伸进车窗里,跟他的后生同事握手道别。
“嗨——祝你我大家都马到成功。”
我一转身,就直奔检票台而去。愿上帝保佑你,巴里——看你都紧张成了这副模样,可你哪里晓得我的心里也在直打鼓啊。
因为我去找玛西,事先可没有通知她啊。
班机在“百丈山城”一着陆(那个乐呵呵的飞机驾驶员老是管丹佛叫“百大山城”),我就抓起小提箱,找了一个看上去会开飞车的出租汽车司机,对他说:“去棕宫饭店。请尽量开快。”
“那就请你把尊帽戴戴牢,老弟,”他回答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晚上九点(也就是十一分钟以后),车子便到了丹佛的老牌旅馆棕宫饭店。饭店的大厅大极了,透明的半圆形穹顶颇有些“世纪末”的风格。地面呈层层而下的阶梯状,中间是个大花园。抬头望一眼屋顶外空旷的苍穹,连脑袋都会发昏。
我从她打来的电话里,早就知道了她住的是几号房间。我请服务台把提箱保管一下,就快步直上七楼。我没有先打电话通报上去。
一到七楼,我稍稍歇了一下,好喘一口气(这里的海拔实在太高了),然后才敲了敲门。
半晌没有人应声。
后来总算出来了一位男士。人,倒是长得一表人才。不过却完全是一副“奶油小生”腔。
“请问有何贵干?”
这个家伙是什么人?听他的口音不是丹佛的本地人。这种不正宗的英语,倒像是火星大说的。
我就回答他:“我要找玛西说话。”
“对不起,她这会儿正忙着。”
在忙什么?莫非我正好撞上什么丑事儿了?这个家伙的模样也未免大俏了点吧。规规矩矩的人见了这副眉眼,谁都会恨不得给他一拳头。
“反正她忙我也要见,不忙我更要见,”我说。
论身材他要比我高出近两寸。一身衣服非常合体,简直就像连根长在他身上似的。
“?你跟宾宁代尔小姐事先有没有约好?”听他这一声“呣”的口气,竟像大有不惜动武的意思。
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再动口,更没有来得及跟他动手,从里屋就传来了一个女性的嗓音。
“什么事啊,杰里米?”
“没什么,玛西。一点小误会,冒冒失失来了个人。”
他又回过身来了。
“杰里米,我可不是冒冒失失来的,”我说。“是我二老双亲要我,我才来到这世界上的。”也不知是我这句俏皮话起了作用呢,还是话里那种威胁的口气镇住了他,总之杰里米往后退了一步,让我进了门。
进了门是条小走廊,我大步走去,心想玛西见了我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到底是在干什么呢。
起居室里是一屋子的人,都是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物①。
①斯隆·威尔逊在1955年出版过一本小说《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小说中所说的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都是公司经理人员或高级职员。
也就是说,满屋子东一个西一个的,尽是些经理人员,一人一个烟灰缸摆在面前,都在那里心事重重地抽烟,要不就是在那里吃盒装三明治充饥。
写字台后面坐着一位,既没有在抽烟,也没有在吃东西充饥(更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脱光了衣服),那就是玛西·宾宁代尔了。原来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是在那里……办她的公呢。
杰里米问她:“你认识这位先生吗?”
“当然认识,”玛西说着,嫣然一笑。却没有飞一般的扑到我怀里来:我一路上的梦想全落了空。
“哈罗,”我就向她打了个招呼。“对不起,我大概打搅了。”
玛西朝四下看了一眼,这才对她那帮下属说道:“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她带我走到走廊里。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她却和婉地就势一拦,不让我越过这个分寸。
“嗨——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想你也许身边需要个朋友。所以就来陪陪你,等你把事情办妥了我再走。”
“那你出庭的事怎么办?”
“管它呢。这哪有你重要。”我一把搂住了她的细腰。
“你疯了?”她压低了嗓门说,不过绝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
“对。是疯了,是光棍一条睡双人床睡疯的——不,不是睡疯的,应该说是因为老睡不着党才弄得发疯的。怎么会不疯呢,没有你来吃三夹板一样的面包,老一套的煮蛋,对着餐桌我想你都想疯了。怎么会不疯呢,我……”
“喂,朋友,”她一指里屋,“我在开会呢。”
管那班经理先生们听得见听不见呢。我只管我嚷嚷。“……你总裁大人尽管公务繁忙,可我想你大概也不会一点没有这种寂寞得要发疯的感觉吧……”
“混蛋!”她把脸一板,还是压低了嗓门说,“我在开会哪。”
“我明白你很忙,玛西。那这样吧——你不用急,只管办你的事去,等你办完了事,到我的房间里来,我等着你。”
“这个会不定要开到什么时候呢。
“开一辈子我就等你一辈子。”
玛西听得喜孜孜的。
“好吧,我的朋友。”
她在我面颊上亲了亲,又回去办她的事了。
“啊,亲爱的,你是我的阿佛洛狄特①,你是我心中一支唱不尽的美妙的歌……”
①希腊神话中爱与美的女神,相当于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
这是外籍军团①的一个军官,叫让—皮埃尔·奥蒙的,在那里对一位体态丰满的沙漠公主倾诉衷情,公主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别,别,别,当心给我爸爸听见!”
①指法国的外籍军团,系法国的外国雇佣兵部队,在海外服役。
时间已经过了半夜,丹佛的电视屏幕上除了这部老掉牙的电影以外,再没有别的节目可看了。
除了看电视,可以陪陪我的便只有“可儿”①了,不过“可儿”也已经愈喝愈少了。我已经喝得迷迷糊糊,跟屏幕上的人物都说起话来了。
①疑是一种啤酒或什么酒的商标名称。
“快下手呀,让一皮埃尔,干脆把她的衣服剥掉呀!”他却没听我的话,花言巧语只管说得起劲,一双手就是不肯往下挪。
终于,来了敲门声了。
谢天谢地!
“嗨,宝贝,”玛西一声招呼。
她看去一脸倦容,头发都有点散乱。我就巴不得她这副模样。
“怎么样啦?”
“我把他们全打发回家了。”
“问题都解决啦?”
“哪儿能呢。还是烂摊子一个,焦头烂额啊。我可以进来吗?”
敢情我实在太累了,在门口一站已经不会动了,简直把她的路都给挡了。
走进屋来,脱了鞋子,她就噗地瘫倒在床上,累得有气无力,对我直瞅。
“你这个罗曼蒂克的大混蛋。那么件重要的案子,你就撒手不管啦?”
我笑笑。
“谁叫你这儿的事情更重要啦?”我回答她说。“知道你一个人远在丹佛碰到了棘手事儿,我就想,你身边恐怕很需要个人呢。”
“想得好!”她说。“虽说有点匪夷所思,你这个主意还是妙不可言!”
我来到床上,把她一把搂在怀里。
还数不到十五,我们俩就都进入了黑甜乡。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玛西悄悄溜进了我的帐篷,在我睡梦正浓之际凑在我耳边说:“奥利弗呀,今天我们俩就一块儿去玩一天吧。就我们两个人去。要痛痛快快玩个畅。”
一觉醒来,发现居然美梦成真了。
玛西早已站在那儿,一身滑雪的打扮。手里还拿着一套滑雪装,那尺寸估计我穿起来正合身。
“走吧,”她说。“我们上山去。”
“可你开会的事怎么办?”
“今天我就专程陪你一个了。会,等吃过晚饭以后再找他们来开吧。”
“哎呀,玛西,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着?”
“谁叫你的事情更重要啦?”说完还微微一笑。
玛西手一挥,一个人脑袋应声落了地。
遭殃的是个雪罗汉,头上中了她一个雪球,当场掉了脑袋。
“还有什么好玩的?”我问她。
“吃过了午饭再告诉你,”她说。
落基山公园茫茫一片,一眼望不到边,我们这下营的所在到底算是在什么地方,我心里一点都没有数。反正从我们这里直至天边,压根儿就看不到一丝半点人影鸟迹。脚踩积雪嘎吱有声,算是这四野里最大的声响了。到处是一片白茫茫,纤尘不染。就像大自然的一尊结婚蛋糕。
玛西尽管不会点城里的煤气灶,用斯特诺①却内行得惊人。我们就在落基山上喝我们的汤,吃我们的三明治。什么高级饭店,都去它的吧。什么法律义务,都去它的吧。还要什么电话呢,还要什么城市呢,有我们两个就够了,多一个人便是多余。
①一种罐装冻胶剂,作方便燃料用。斯特诺是商标名。
“我们这到底是在哪儿?”(玛西是带着指南针的。)
“无名地乌有乡,稍稍偏东一点。”
“我喜欢这个地方。”
“要不是你这爱乱闯的脾气硬是使了出来,我这会儿还在丹佛,关在烟雾腾腾的屋里受罪呢。”
她还用斯特诺煮了咖啡。要是用行家的口味来衡量,这咖啡煮得不能算好,至多只能说是勉强喝得,不过我喝了心里却觉得热乎乎的。
“玛西呀,”我这话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倒看不出来,原来你烧饭做菜还有两下哩。”
“也只有在荒山野地才干一下……”
“这么说你就应该搬到荒山野地来住。”
她对我瞅瞅,又回过头去朝四下扫了一眼,脸上泛出了幸福的光彩。
“我真巴不得我们能不走才好呢,”她说。
“我们可以不走,”我回了她一句。
我这话的口气可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玛西,我们可以在这儿一直住下去,只要冰河一天不化解,我们就一天不走。除非我们住腻了,想要到海滩上去走走了,或者想要到亚马孙河去划小舟了,不然就可以一直住下去。我这说的可是心里话啊。”
她犹疑了好一会儿。在考虑对我的话怎样回答好。——我这一番话算是什么呢?是提了个想法?还是提了个方案?
“你这算是在考验我呢,还是当真有这么个意思?”她问。
“可以说二者兼而有之吧。我是禁不住有点动心的,倒真想把那种没完没了的疲于奔命的生活给摆脱掉,你呢,能办到吗?要知道,能像我们这样有条件作这种选择的人可是不多的哪。……”
“得了吧,巴雷特,”她却不以为然,“看你的口气好大呵,抱负大到像你这样的人我倒还没有见过第二个。要有的话除非就是我了。我看你大概还很想去弄个大总统当当吧。”
我笑笑。不过既然是块当大总统的料嘛,就不能说假话。
“对。我是想过。不过近来我却一直在想,我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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