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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魔徒-第2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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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把刀真的很重要?”

叶欢问起来了,白人风躲不过去,不得不叹了口气,“不瞒兄弟,这把刀表面上看去很是普通,可暗中藏有……”

“不用说了”

叶欢笑了笑,“二哥的意思,我明白了,这把刀藏了一个大秘密,而且很重要,一旦白家弄丢了,你们赔不起,正好,我的义兄和猫咪毁了朱火果园,我也一样赔不起”

说着,他推开白小岚,示意定唐刀留在白家,“这把刀有什么秘密,我也不问了,一把定唐刀,算作赔偿朱火果院的谢罪之物”

“你,你把它给我们白家了?”

白人杰猛吃一惊,几步上来就抓住了定唐刀,爱惜地在手中抚摸了一阵,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尴尬地笑道:“夏兄弟见谅,我这把老骨头,唯一的梦想就是恢复白家往日的风光,所以,看到这定唐刀……”

白家最风光的时候,就是做皇帝的时候,难道这定唐刀,还能让白家恢复皇位吗?

叶欢心中笑了笑,既然他已经决定送出去了,也就不再追问

“白大哥的心思,我明白,从此以后,定唐刀姓白了”叶欢正色说道。

“几位兄弟,代白家列祖列宗,谢过夏兄弟了”

白人杰招呼几个兄弟一起给叶欢鞠躬道谢,郑重其事,而且抬起头之后,白人杰郑重地说道:“一座朱火果院,虽然珍贵,但毕竟只是培养高手的东西,比不得定唐刀,是用来定鼎天下的至尊九五神兵,用定唐刀,赔偿朱火果,夏兄弟亏了”他吩咐道:“把妖刀村正取来”

村正?

叶欢眼睛一亮。

说老实话,叶欢的刀法,全都是用东洋武士刀练出来的,定唐刀在他手中,虽然能用,但终究没有三日月,鬼丸那么顺手,而村正就不一样了,那可是仅次于天丛云,号称妖刀的东洋武士刀中的极品

据说,这村正有一种魅惑主人的神秘力量,用得好,说不定能挖掘出像鬼丸一样的潜力

果不其然

几分钟之后,白小岚取来了妖刀村正,送给了叶欢,不过就在叶欢拿着新武器,开开心心地下山的时候,这白小岚看了看几个围着定唐刀,爱不释手的长辈,张张嘴,紧张地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想了想白家的家法,他终究没有说出口……

天呐

早知道夏无悔这么大方,连九五神兵都肯送人,自己也不会做那些小动作了啊

但愿

但愿……

……

“小子,你麻痹的知道不,你亏了”

下山的路上,欧阳天骂骂咧咧地说道:“村正虽然是好东西,可是跟织田清手里的天丛云一比,也就是把修脚刀,可你换它的定唐刀,那可是当年……”

“老爷子,你说的太夸张了吧?修脚刀?”

叶欢笑着打断了他:“我听出来了,那定唐刀还跟皇位有关,不过送也就送了,我这人,这辈子就没想过做皇帝”他把玩着村正,毫不留恋地说道:“如果白家哪天真的复辟了,我凭今天的交情,让救世派成为他们的国教,我做教皇,那就已经很不错了”

“唉,你这小子啊,还真是……”欧阳天摇摇头,不再提这个话题了,转而问道:“小子,你真要拿这只猫,去吓死司徒锦?”

第一卷宿命中的塔罗牌第332章八百神灵

第332章八百神灵

“老爷子你说呢?”

虽然有司徒锐的指点,可叶欢总是觉得用一只猫,吓死一位亲王,实在是太不着调了

看了看身边人,叶欢更是心里一阵发虚。

这次下山,他带了只带了三个人,一是阿道夫,这救世派中最机灵的助手是少不了的,而第二个,欧阳天,这老爷子本不愿意来,说是不想跟聂侯照面,但叶欢死磨硬泡,最后发狠摘下面具要不做夏无悔了,这才把这老爷子给拉了下来。

山下的百万大军都是敌人,不带上欧阳天这个保镖,叶欢心里真的没底的

而第二个人,就是凯撒

毕竟,凯撒刚刚破坏了朱火果园,白家的几个长辈说不为难他,肯定就不会为难的,可白家小辈会怎么想?不带上凯撒,叶欢怕他这个傻子,被白家小辈欺负

“喵?”猫咪也在叶欢怀里叫了一声,大眼睛一瞪,好像见到了天上掉下来两个外星人,那样子好像在说,我?去吓死一个亲王?喵,拜托你们照顾一下mimi的情绪,着调一点好不好?

“按我老人家的意思……”欧阳天咂咂嘴,也很没底气地说,“咱先试一试,不过……别把希望放在这件事上,麻痹的,这事老子也觉得不靠谱”

“别的办法?”

在叶欢的注视下,欧阳天在空气中一招手,落下来一堆树藤,花籽,另外还有几套人皮面具。

对这神奇的一幕,还有搞批发一样的人皮面具,叶欢早已经习惯了,抓起来就看了看给自己准备的那一张,是一个中年的白皮肤男人,打趣道:“老爷子,我还要再一次化妆?在夏无悔的脸上,再戴上一张脸皮?二皮脸?”

“麻痹的,罗嗦啥,赶紧带上”欧阳天吩咐道:“这小子名叫奥古斯,算是一位神灵了,实力嘛,等级跟你现在差不多,属性是光看这些花藤,树种,你戴上面具,再用光的力量来操控他们,很容易就能冒充这奥古斯啦”

“老爷子你呢?”

“我?”欧阳天嘿嘿一笑,戴上了一个病怏怏的老年人面具,“奥古斯这小子虽然是敌人,可不得不说,他人不错,挺孝顺的,他叔叔当年为了救他,受了一些重伤,他也就一直把他叔叔当亲爹来尊重,我么,就是你叔叔,沃玛”

说着,他一指化装成精瘦汉子的阿道夫,“这是沃玛的徒弟,叫影歌,一个小人物中的小人物,没人会关心他啦”

最后,轮到凯撒了

一个神智不健全的凯撒,不可能进行冒充易容这么高难度的脑力活,所以欧阳天也就没给他准备太困难的身份,只是变出一张熊皮给他披上,冒充起了奥古斯的神宠——一只脑子憨憨,不会说话,而且也没什么理智的极地暴熊

“这是什么?”

就在给凯撒化妆的时候,叶欢在他口袋里翻出一些就像是嚼烂了的甘蔗,嗅上去还有一些清香味的东西。

“嘘……”

凯撒贼溜溜地看了看周围,神秘地说道:“按风云秘籍记载,聂风可没把血菩提都给吃光,他还留下了一些,要送给他兄弟步惊云呢”

“血菩提?”

叶欢张了张嘴,不过马上就明白了,“朱火果?这是你吃剩下的朱火果?”

旦哥在上,凯撒这倒霉催的家伙,他想给兄弟留一下几枚朱火果,这是好事,可他居然把果子都给嚼烂了,吸光了里面的汁液,只给叶欢剩下一堆渣滓而且,里面的果核,也就是种子都不见了

这要是还有种子,叶欢就能种植朱火果树,给救世派量产高手了

“嘿嘿”

凯撒傻傻一笑,又从口袋里往外一翻,“义弟,大哥哪能给你留下一些渣滓啊,你看”

十二枚,果肉饱满,果皮通红,十二枚朱火果毫发无伤地被他拿了出来

叶欢幸福的发晕了

“喵”

就在这时,猫咪怪异地看了一眼凯撒,好像很惊讶凯撒居然和她有一样的心思,随之,这小猫咪乖巧地叫了一声,从嘴巴里吐出两个更加饱满,更加红润的果子。

她将果子放在叶欢手心,又舔了舔叶欢的手背,乖巧的样子好像在说——人家也想着你,给你留下了最好的两枚朱火果呢

“赞美旦哥”叶欢眯着眼睛笑了,“阿道夫,这些果子,咱们一人一半,保存好,等回去之后,一半还给白家,另一半……全都给我送去大沙漠嗯,黑山羊计划里面,有一个冰室项目吧,就把它种植在冰室里面”

“小子,你要贪污?”欧阳天瞪大了眼睛。

老实说,叶欢这么做确实挺不厚道的,可是一枚就顶的上十年苦修的朱火果啊,换做你,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做?叶欢讪讪一笑,“我这不是给白家留下一半了么”

欧阳天咂咂嘴,“这倒是,你小子总算还有点人性,唉……”莫名其妙地,他叹了口气,感叹道:“想当年,我要是和你一样贼精,把那些……”

“什么?”

叶欢正在欢快地收藏朱火果,没听清这老爷子说什么。

“没什么,走路啦”欧阳天大咧咧地向前一指,“走,我们去吓死司徒锦”

……

吓死锦亲王,这不是走到他面前,亮出猫咪就能解决的事情,别的不说,就说锦亲王身边的四十万军队,他们有可能让叶欢靠近自家的主帅么?

不过,感谢欧阳天的易容术,叶欢很快就想到了主意。

接下来的几天,他偷偷来到了山脚下,靠近迦南一方的一个山洞里面,一面学习如何模拟奥古斯,一面静静地等待起来。

终于,机会出现了

三天后的傍晚,叶欢隐隐听到有一阵车辕碾过积雪的声音,还有许多人的呼吸,闲聊,他知道机会来了,带着欧阳天他们几个就迎了上去——在叶欢的计划中,只要混入这支运输队,就可以进入德鲁伊的中军大营,到时候,双方一旦开战,叶欢冒充德鲁伊军官去吓死司徒锦,如果成功了,仇恨都算在德鲁伊头上,退一万步说,失败了,也有德鲁伊大军掩护他这个将领‘撤退’……

不算很聪明,但绝对稳妥的主意

很快,双方走了个面对面,来的是一只小部队,只有八九百人,叶欢起初只当是一支最普通的运输队,可是,走近了一看……不同于德鲁伊的军纪严明,这些人走在一起,嘻嘻哈哈地,就像是一群街头闲逛的自然野人,而且,他们有的穿着军装铠甲,有的一身长袍,更有两个女兵,在冰天雪地里面,居然只穿着…式的软甲,暗夜女猎手

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他们的对话了。

“红熊,你说戴维斯到底怎么想的?居然在昆仑开战?他不怕冻死,可底下的士兵受得了么?”

“操”

那红熊是一个高大雄壮的利爪德鲁伊,半个身子都变成熊皮来抵御寒冷了,愤然骂道:“别说士兵,老子都快受不了了,麻痹的,当年跟生命神去围剿冰霜巨龙,那迪鲁斯的巢穴也没这么冷啊”

“听到他们说什么了?”

阿道夫骇然停下了脚步,而叶欢狂吞了一口唾沫,“第一,他们直呼戴维斯的名字,身为宗教信徒,直呼一位神使的名字,其地位……至少也是神灵吧?”

“第二,这红熊参与了围剿迪鲁斯的战役”叶欢的冷汗都下来了,“那战役发生在一千年前,活了一千年,这红熊就算是蠢货,凭笨功夫打熬,恐怕也有绝强五六重了吧?”

“老大,要不要……”阿道夫想说要不要离开,再找其他的机会,可这时候双方已经面对面了,再跑,就显得蹊跷了

“诶?奥古斯?”

那红熊正好看见了叶欢,立刻亲热地打起了招呼,“兄弟,你怎么也来了?哎呦,沃玛老爷子也来了,你这是做什么,冰天雪地的,不怕老爷子旧伤复发,嗝屁去了?”

“赞美执掌一切秩序和威严的暗夜神”

仅仅犹豫了半秒钟,叶欢立刻换上了标准的宗教狂信徒表情,张开双臂狂呼道:“啊,兄弟们,姐妹们,见到你们太好了”

据欧阳风所说,奥古斯信奉的是三大德鲁伊神中的暗夜神,圣地叫做黑色圣堂,而奥古斯的具体职务,是黑色圣堂中的二级督军,相当于人类军队中的宪兵小队长。

这官职说大不大,但胜在有实权

另外,这奥古斯的性格么……说好听的,叫做神经质,说不好听的,就是一惊一乍,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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