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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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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自己撞鬼了?”玄奘心想。
到了晚上,在杀僧的“护送”下,孙悟空和玄奘再度来到云栈酒吧。
酒吧里和白天的气氛截然不同,所有暧昧不堪的东西都被撤掉了,桌椅也都搬开,空出一大片场地。大批奇装异服的听众簇拥在一起,不停地喧哗、叱骂,甚至斗殴。
舞台背景被换上了大幅大幅的黑红色调布幔,五种不同野兽的头骨被高高悬挂起来,在它们的骨腔内点着巨大的白色蜡烛,看起来有些异样的恐怖。四处暗藏着的音响如同潜伏在黑暗中的野兽,不时爆出一些杂音,仿佛野兽扑击前的低吼。
胖子换了一身正统黑教士服,上面的花纹都用银线织成,看上去有一种邪魅的严肃感。他正坐在一具银色架子鼓后跟别人说话,忽然看到玄奘与孙悟空走进酒吧,立刻拿起鼓槌,以眼花缭乱的手速敲击军鼓和铜钹。
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力立刻被鼓点吸引住了。鼓点仍在继续,胖子一边用右脚踩着脚踏钹,一边敲着大鼓,浑身的肥肉有节奏地颤动着。他在节奏中缓缓站起身来,一只手以鼓槌为剑,直直指向玄奘与悟空。
“今夜献给恶魔的祭品,就是他们两个!”
鼓槌所指,在场的人齐声欢呼起来,无数眼神朝他们两个人射来,口哨声和威胁声此起彼伏。胖子不失时机地敲击着,两把鼓槌在他手里飞舞,如同可以控制人类情绪的仙人法宝。
悟空和玄奘注意到,胖子的架子鼓,居然缺少了一面中鼓,像是一个七岁小男孩的大豁牙。“想不到他们穷成这样。”孙悟空暗自嘀咕。
“你们三个既然来了,那么我们可以开始了。”胖子在麦克风里喊道。
孙悟空和玄奘一愣,三个人?
这时候,一直站在他们身边的杀僧从容走上台去,拿起一把贝斯。他的亮相又引发了一阵欢呼的热潮。他表情仍旧那么冷酷,似乎手里拿的不是贝斯,而是匕首。
“原来是个贝斯手,这家伙深藏不露呀。”孙悟空摸摸下巴。
他们很快便感觉到这支乐队站位的古怪。胖子的架子鼓被摆在了最中央,杀僧的贝斯与两把电吉他分列左右。
可是主唱呢?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与孙悟空《大闹天宫》充满生命力的狂暴相比,胖子乐队的狂暴是一种歇斯底里式的黑暗疯狂,过量的噪音无处不在,充斥着绝望、混乱与死亡的狰狞,如同大地裂开一个缝隙,滴着岩浆的恶魔一一爬上人间。
在一阵电吉他和贝斯联手营造出来的尖锐噪声中,胖子从鼓后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大吼起来,同时双手与双脚不停运动,用鼓声和钹声带着所有人朝着地狱坠落而去。
〖我曾经善良曾经天真也曾经多愁善感如女人
可我他妈不知道!我X!
天使的羽根被折断,有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天使的眼睛被剜出来,两个黑洞里都是狗屎
锐利的雷电,划破腹部,腐烂的肚肠里满是蛆虫……
仙风道骨的神仙们呐,是一群贪婪的饿兽
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你们只是万年的僵尸……
我早晚会从阴曹地府爬回来,用肮脏的唾液淹没整个云霄宝殿
太上老君托塔天王太白金星四大魔将七仙女我X!〗
“真是不错。”孙悟空评价道,“我喜欢里面反宗教的味道。与其说是颓废,倒不如说是控诉。”
玄奘则是从技术角度予以好评。很少有乐队让主唱与鼓手兼于一人之身,因为击打时鼓手四肢都要动作,呼吸与唱歌的呼吸方式不太一样,很难兼顾。但胖子似乎完全没这点顾虑,他手舞足蹈之间,还能中气十足地把愤怒全倾泻出来,十分难得。架子鼓里缺少一个中鼓的缺陷,被他的手速弥补过来。
“总觉得这家伙怀着无比的怨气……”玄奘说。孙悟空点头表示赞同,同时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杀僧,那个家伙的贝斯技巧很出色,右手击勾,从容不迫,在胖子旋律最暴走的时候仍旧能冷静地稳住整个低音部。他的冷静与整个乐队狂热的气氛格格不入,弹奏风格也偏冷峭,却偏偏无孔不入,水银泻地一般侵蚀到每一节的旋律中来。孙悟空忍不住猜测,其实这家伙,才是这里最疯狂的一个。
“碰到人才了呢,而且一碰就是两个。”玄奘舔了舔嘴唇。这两个家伙,恰好可以弥补目前乐队的窘境。
一曲完了,酒吧内的气氛陷入疯狂,被大分贝击晕的听众们群魔乱舞,口中发出意义不明的叫嚷声,无数手臂高高举起,宛如一片中了诅咒的丛林。
“到你们了!”胖子喊道,“你们将成为大恶魔蚩尤的祭品!”
“祭品!祭品!祭品!祭品!”下面的人一起嚷嚷起来。
孙悟空和玄奘从容走上舞台。杀僧下台的时候,与孙悟空对错而过。
玄奘站在台上,把自带的麦克风接上去。他忽然发现,下午那个神秘的女人,又出现在台下的人群里!可台下灯光昏暗,人又多,稍微那么一转,女人又消失了。
“大闹天宫?”孙悟空用眼神问玄奘。玄奘翻翻白眼:“我没别的选择吧?”孙悟空露出雪白的牙齿,咧嘴大笑。自从离开五指山以后,他们唯一合练过的曲子,就是《大闹天宫》。
听众们本来是憋足了劲要把这支残缺不全的乐队嘘下去,可当孙悟空的Solo开场以后,全场立刻陷入另外一重意义上的沉默。
孙悟空的重装吉他犹如一根威风八面的金箍棒,一扫酒吧里刚才残留的死亡气息。玄奘的歌喉与吉他声相得益彰,契合完美。蚩尤的祭品变身成为威风凛凛的战神,掀起无边的风暴,把蔓延到舞台上的枯树腐土吹得干干净净。
如果说《被贬下凡》是负面能量的全面否定,那么《大闹天宫》是充满了正能量的反叛,这两首恰好一正一反,构成一个绝妙的对比。如果有职业乐评家在场的话,他不会说哪一首更优秀,只会说他们是阴阳相济,浑然天成。
“不错。”胖子在台下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墨镜遮挡住他的眼神。他侧头问道:“杀僧,你觉得呢?”杀僧也挤出两个字:“很好。”两个人随即恢复了沉默。等到孙悟空和玄奘演奏完以后,胖子站起身来,带头热烈鼓掌。酒吧里的其他人松了一口气,也纷纷鼓起掌来。
玄奘和悟空走下台来,胖子迎了过去,对他们说:“你们很好,可以走了。”玄奘道:“你们也不赖,怎么样?有兴趣跟我们去西天么?”
胖子闻言一怔,旋即放声大笑:“我在高老庄吃香喝辣,自由自在,跟你去西天作什么?”周围的人一片哄笑。
玄奘指了指那个没了中鼓的架子鼓:“你的鼓具缺了一面。”
“那又如何?”
“我听说,一个乐手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故意让自己的乐器残缺不全——当他的毕生心愿未曾了结之时,便会把自己心爱的乐器当成象征心结的图腾。你不肯补完鼓具,说明你在这里并不快乐。”
“放屁!”胖子突然暴怒起来,两片嘴唇与胖嘟嘟的脸蛋构成一个危险的弧度。杀僧突然出手,用一把匕首压在玄奘的脖子上。孙悟空眼疾手快,猛地抓起旁边一人腰带上的铁刺,顶在了胖子的喉咙上。
孙悟空和杀僧的眼神飞快地交错了一下,无须太多言语,两个人很有默契地缓缓放下刀具,用力把胖子和玄奘推向对方。
胖子脱离险境以后,下意识地摸了摸喉咙,一脸恼怒地喝道:“你们快滚!滚!”
玄奘和孙悟空离开云栈酒吧,走到SUV旁边。孙悟空埋怨道:“你明知道那都是些狂徒,干吗还说那种话刺激他们?”
“我也不知道,都是脑子里忽然浮现出来的,就好像对着念字幕一样。”玄奘自己也莫名其妙,用指头敲了敲光头,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起那个女人的事,可又觉得孙悟空不会相信。
“不过你说的也没错,他们背后的确有隐情……”孙悟空双手插在裤袋里,抬起头看着停车场苍白的灯光,“你注意到了没有,胖子和杀僧那几个人,胳膊上都有一个枭头刺青。”
“是啊,怎么了?”
“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曾经服过刑,这个刺青想必是为了遮掩烙在身上的牢号。”孙悟空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玄奘好奇道:“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孙悟空挽起袖子,玄奘看到他毛茸茸的胳膊上,烙有一排漆黑的数字和条形码,数字边缘的肌肤外翻,触目惊心。
“我也曾经是个囚犯。”孙悟空表情坦然,丝毫没有惭愧之色,“所以我第一眼看到胖子和杀僧,便觉得他们的气质与我当年很相似——不,他们比我当年更阴暗。那首《被贬下凡》相当愤怒。”
玄奘摸了摸下巴:“也就是说,他们是受了冤屈入狱,才如此愤世嫉俗的吧?这难道就是他们的心结所在?”
“不,不是这样的。”
一个女人清冷的声音在停车场里响起,玄奘和孙悟空都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站起身来,左顾右盼。玄奘很快发现,下午那个高鼻子女子此时正站在两个人身后,悄无声息,不知何时靠近的。
不知为何,玄奘总感觉她没有任何实质的存在感,就像现在这个大停车场一样,是空荡荡的。
“两位可以跟我去一个地方么?”女人嘴唇嚅动,眼神却像两道冰桥,牢牢地连接在玄奘和悟空身上。玄奘和悟空面面相觑,觉得没什么选择,只好点头同意。
他们三个上了SUV,开出停车场。女人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每到一个路口,她就会伸长胳膊指示方向,眼神却一直平视,不言不语。玄奘也不敢跟她搭话,只顾开车。只有悟空缩在后排座位,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吉他。
两侧的建筑越来越稀疏,公路的路灯也不那么明亮了,SUV逐渐沉入到微茫的夜色之中。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女人的胳膊忽然右指,玄奘瞪大了眼睛才发现公路旁一条形迹模糊的沙石小路。SUV车头一转,上了沙石路,又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一座大山的山麓。
玄奘、悟空和那个女人下了车,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一处公墓。黑暗中能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墓碑影子,旁边松柏成林,风一吹过便会发出一种深邃安详的声音,仿佛是抚慰死者的安魂曲。
女人径直走到一块墓碑前,转过身来,素手轻轻抚着碑文,慢慢说道:“我叫高翠莲,生前是猪刚鬣的妻子。”玄奘和孙悟空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可面对灵异事件毕竟还有点畏怯。然后他们才想起来那个胖子的本名原来叫猪刚鬣。
高翠莲袖手一指:“刚鬣的过去,就藏在这块墓碑之下。我希望你们能够挖开它。”
“猪刚鬣的过去?”孙悟空双手抱臂冷笑,“他的过去,与我们何干?”
“我听过你们的演奏——你们的音乐,是唯一能够解救他的办法。”高翠莲道,“你们不是去西天追寻真正的音乐么?猪刚鬣将是你们最好的助益。”
“可是我看他活得很自在逍遥,谈不上什么解救不解救。”
高翠莲苦笑道:“如果你听过他的过往,便不会这么想了。”她的体态本来就很轻盈,索性坐在墓碑上,双手抱住膝盖,连衣裙被夜风吹开,露出无比白皙的一段小腿。
“刚鬣本来生活在另外一个大城市,是个乐天派的鼓手,他的鼓声总能给所有人都带来欢乐与勇气。在那一年,他爱上了一个叫嫦娥的姑娘……”
说到这里,高翠莲的表情终于不再冷若冰霜,稍微有了点人类的气息。故事其实很老套,嫦娥是上流社会出身,猪刚鬣却只是个底层小混混,两个人的结合让上流社会怒不可遏。他们为了拆散这对情侣,故意陷害猪刚鬣,把他投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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