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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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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怎么能想他?
我宁愿麻木糊涂,只有这样我才能不再受煎熬。
不是我不再爱他,不是因为我不再需要他,相反的是,因为我爱他,我才要和他分离,唯有这样,他才能好好活着,我才有勇气去面对残酷的命运。
我明知道他就在这城市的另一边,可我选择让自己遗忘,我从没有去偷偷看过他一眼,从没有刻意打听他的近况,可我能够感受到他还活着,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头顶着同一片天空,这样就足够了。
不能要求的更多了。
我把全部的感情放在点点身上,我的生命以这样的方式延续,也许并不太坏……
我感到刘燕握了我的手,肉肉的手指绵软温柔,她轻轻对我说:“小西姐,其实,你的命也真苦。一个人的心就那么大,你不放下前面一个,又怎么能住进另一个呢?我跟虎子虽然日子过的穷,可我们心里都只有对方。哪怕跟着他吃稀饭,我也觉得是鲍鱼粥。可你不一样啊,你是吃着山珍海味也没滋味啊!要不是为了点点那孩子,我看你早就挺不住了。”
这一席话说得我几乎掉下眼泪。
燕儿是知道的,虎子也知道,我和叶飞之间的事情他们亲眼见证过,也因为如此,他们成了我心里非常重要的亲人。
我反握住刘燕的手,放进被子,对她说:“太晚了,睡吧。今天我就在这儿陪你睡。”
刘燕打了个哈欠,笑嘻嘻地说:“好啊,好久没和小西姐一起睡过了。”
我关上灯,躺好,渐渐睡去。
睁开眼时身边一片朦胧,待到雾霭散去,我仿佛回到那段青葱岁月,看到年少的自己坐在无人的操场看台上,白色连衣裙,浅口的米色皮鞋,荷叶边的白色棉袜,柔软的黑发披在肩上,几缕发丝被微风吹动。
那个我抬起手,将垂在鬓角的发丝别在耳后,细瘦白皙的手背上隐约可见淡蓝色的血管,十指尖尖,指甲上泛着天然的珍珠贝般的光泽。
不知为何,我看不清她的容貌。
于是我努力靠近,突然,她张口说:“叶飞!”
霎时间,我融入她的身体,透过她的眼,我看到一个颀长的少年站在我面前,白色衬衫反射着阳光,整个人笼在柔和的光圈里。
他干净利落的短发下是宽阔俊朗的额头,漆黑的双眸闪闪发亮,漂亮的嘴角稍稍弯起,他在对我温和的微笑:“江小西,我送你回家。”
我站起来,拉拉裙角,和他并肩走。
学校的大门已经合拢,侧角的小门开着条缝,叶飞推开门,突然一根木棒打在他头上,鲜血汩汩流下,将他的白衬衫染成一片殷红。
我尖叫一声,捂住脸。
身边有人推我:“小西姐!怎么了?”是刘燕。
梦醒了。
我坐起来对她说:“没什么,做了个梦。你睡吧。我去喝点水。”
黑暗中刘燕“嗯”了一声,向里翻个身,又沉沉睡去。
我掀开被子下床,打开门,客厅里开着壁灯,微弱的灯光没有丝毫温度,我裹紧了身上的睡衣,去厨房间倒水。
从窗子望出去,是一丛蔷薇花,黄色的花朵静静绽放。
透过花丛,我看见孙皓志的车子正在悄悄滑动,他没有开车灯,车子无声的开远。
我抬头看看墙壁上的时钟,凌晨两点。
其实我不必猜也知道他偷偷摸摸地要去什么地方,只是我从不说破,没有意思。
就像刘燕说的,我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又哪里有空间给孙皓志呢?
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也许这也是种公平。
回到客厅,看见孙皓志的香烟和打火机都在茶几上,便顺手拿起一根点上,然后缓缓坐到沙发上。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吸烟的。
是和叶飞分离之后?
还是婚后孙皓志第一次出去鬼混的时候?
以前我最讨厌在酒吧待得久了,出来后头发上会沾满烟味,叶飞总是对我说,没关系,回家我帮你洗头。
叶飞最喜欢我的长发,他常常把手指穿过我的发,然后把发梢绕在指尖打转,逼我答应,永远不许剪短。
我总是笑笑对他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我,我就剪短头发,再不蓄长。
然而,当我们真正分离,我却没有理成短发,相反,我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发式,甚至同样的长度。
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仍然希望能在某处遇见他,如果能够相遇,我希望他看到的仍是曾经的那个我。
想想我还真是傻得可笑,怎么可能同十几年前的我一样呢?十几年前的我,不会有终年紧锁的眉头,不会有暗淡无光的双眼,更不会有讥讽凉薄的表情。
是啊,我竟变得这么多。
我吐出一个烟圈,看它缓缓长大、变淡,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忆,总有一天会像烟雾般消逝,不留一点痕迹。
叶飞,最终也会忘记我吧……
我和叶飞是初中同学,我和他一起竞选班委,后来他当上班长,我是学习委员。
那时的我可以轻松考到年级第一,把第二名远远甩在后面,我被送去参加各种比赛,奥数、物理竞赛、英语演讲,一张张奖状拿回家里,贴满整面墙壁。
我的书法被挂在学校的展示厅,作文被当作范文编进校刊,每个学期我把三好学生的证书交给爸爸,他会得意洋洋的到厂工会领一百元的奖励,再添上一百给我。
我只是普通工人家庭的女儿,但是得到的宠爱不比任何人少。
而那时的叶飞也是人人喜爱的少年,唇红齿白,英气勃勃。
他有种清爽明朗的气质,对每个人都亲和有礼,真诚坦率。
他是学校里的运动明星,各种社团活动都少不了他的身影,我不知道他哪来的时间学习,但是他的成绩着实不差,学校里唯一能在奥数竞赛里同我抗衡的也只有他一个。
我们的家世背景相若,父母都在相同的国营企业工作,连住的地方也不过相隔几栋楼。
上学放学的路上时常遇到,他总是从我后面轻快的跑过来,爽朗的说:“江小西,你走路这么慢,又要迟到了!”
然后提起我的书包,跑到我前面,一边回头对我说:“我先帮你把书包拿去,你快点跟上来!”
我通常会赶忙追过去,气喘吁吁地踏着预备铃闯进教室,然后涨红着脸发现班上的同学都在笑呵呵地抬头看我。
叶飞已经站在讲台上准备早点名,他会朝我挤挤眼,指着我的座位告诉我快进去。
那时候,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如同一盒七彩水果糖般甜蜜美好的人生。
五 少年懵懂时
如果说少女时代的我也有烦恼的话,那就只有一件事令我困扰。
从初二开始,我的身体仿佛抽枝发芽的柳条一般长大,脸上渐渐脱离了一团孩子气,开始有明确的尖下颌,眉眼的轮廓也越加清晰。上学放学的路上时常出现向我手里塞了纸条又迅速跑开的男生,也有在校门口拦住我问东问西的小混混。我通常面不改色的走开,不让任何人看出我心中的慌张和窘困。
那时候我负责学校大厅里的板报,周三下午,我常常一个人踩着椅子涂涂画画。有一次,离校时已是傍晚,淡黄的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半边薄薄的月亮已经爬上天空。在岔路口我停住脚,那是个人字型路口,左边是砌了石阶的阴暗小路,右边是车水马龙的平坦大路,可走大路要多花一刻钟时间。一阵冷风从领口钻进来,令我打了个寒战,我不再犹豫,一脚踏上小路。
走到一半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下来,我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前进。这时身后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音,好像有人直奔我而来。我恐慌地想起女学生被流氓非礼的传言,也顾不得脚下还有几级台阶,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起来。那人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已经想好如果是来追我的流氓,我要先怎样踢,再怎样逃走。下一秒,就有一只大手搭在我肩上,我尖叫着回身一脚踢过去,脚下触感柔软也不知踢中哪里。
那人吃痛“啊”地叫了一声,跪倒在地。我趁机要逃,却被他拉住书包带子,慌忙间我只好丢了书包,转身就跑。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江小西,别跑,小心台阶。”
天,竟是叶飞。
他半跪在台阶上,表情异常痛苦:“跑什么?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你,刚追到这儿就被你踢中……”
我忙过去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是平时拦我的小混混,我不知道是你,真的。”
叶飞哭笑不得:“算了,是我自己不好,我该早点叫你一声。”
我扶起他:“没事吧?踢到哪儿了?很痛么?”
叶飞含混地说:“还好……等一下就好……”
我见他支支吾吾,忽然意识到自己踢到了什么,脸上腾的红了,还好夜色中也看不太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叶飞才站直身体开口说:“最近常有人拦你么?”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
叶飞想了想说:“以后我送你回家吧,反正是顺路。”
我知道叶飞向来热心,对每个同学都好,可是,如果被别的同学看见,会不会有点不好呢?
叶飞见我犹豫,便干脆地说:“没关系,你怕同学看到的话,我可以在你后面远一点跟着你。”
黑夜中,叶飞的眸子像繁星般闪亮,他是那么真诚坦率,让人无法拒绝。于是,我打消顾虑,笑着对他说:“那好吧,谢谢你,叶飞!”
从那以后,叶飞一直送我回家,他始终恪守着当初的承诺,跟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小混混纠缠我的话,他便过来替我解围。通常只要高大敏捷的他一出现,小混混就会自动退散。后来,我们逐渐形成习惯,有时候是他边打篮球边等我,有时候是我坐在操场一角看书等他。风徐徐吹来,日光无声洒落,在我的印象中,那是一段十分平静美好的日子,以至于这场景会时时出现在我梦中,有时甚至比现实更加旖旎温馨。
那时的我们单纯到极点,隐约地觉得对方很好,模糊地感到彼此是特别的存在,但是,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情,我们都不清楚。如果没有人发现,也许有一天,当我们毕业不再见面,这感情也就会被慢慢淡忘,或者成为之后平淡生活中的一段粉红回忆。是的,原本我同叶飞,也有可能会擦肩而过,而不是轰轰烈烈地爱上对方。
后来我常常问叶飞,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他总是笑笑说:“从你开始喜欢我,我就开始喜欢你了。”我气结。
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回想。一支烟很快燃尽,我拿起打火机又点燃一支。火光闪烁间,我忽然醒悟,其实,是孙皓志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事件,才使得我和叶飞之间微妙的感情暴露在阳光下,最终导致爱情的种子生根发芽,疯狂地生长,直至将我们的命运紧紧缠绕在一起。
第一次见到孙皓志,是他用单车把我拦在校门口那天。他的头发短的不能再短,浓密的粗眉下是细长的单眼皮,一张口就喷出一阵烟:“你就是江小西?”他讲话有种漫不经心的腔调,没来由的令人讨厌。
我反感地挥散他向我喷过来的烟雾,侧过身从他车旁挤过去。他踩了单车跟上来,在我身边绕着圈:“听说,你是你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我看不太像嘛!这么漂亮的女生能静下心来学习?”
我抬头赏他一记白眼,他越发得意的凑过来:“我是孙皓志,你认我当哥吧!以后我带你出去玩!”
我扭头便往路的另一边走,他又骑着单车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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