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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刺目的午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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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静那时候是看到什么好玩的东西,就不管不顾厚着脸皮要。她哥哥经常为这个斥责她,但是有什么用?他的这个堂妹一点出息也不长。她可没少要戴茉的东西,但是给她东西有什么用。她仿佛天生就认为别人有的东西就是自己的,戴茉一直纵容着她,但是有一次她好像又要戴茉的一件东西,戴茉没有给她,她就坐在那里哭。气得我都想过去打死她,最后还是她哥哥过来把她拖走了。谁知道第二天她就又要戴茉的指甲油用,这种无耻的东西。”


妻子看西春山似乎很激动,赶紧岔开话题道:“你觉得丰岭这个人怎样?”

“丰岭?呵呵——”西春山忽然笑了起来,“说实话,我不太喜欢他,他是一个很精明,很会算计的人。他家里很一般,然后从小学时候就使劲儿巴结尚霄霄,因为尚霄霄家有钱。后来尚霄霄转学去了沧州,好像是沧州吧,他还经常给她写信,缠着她。直到我、罗宁和他在海兴上高中时也是如此,他们约定了考同一所大学。然后终于如愿以偿,娶到了自己的意中人,如今也平步青云的成了尚家公司的总经理,我不得不佩服这小子很有手段。”

妻子奇怪的说:“可是他跟我说他和尚霄霄是在失去音讯多年后在大学偶然相遇的。”

西春山脸上现出很不屑的表情,他抽了口烟说:“他总是这样,把一切都说的神乎其神,仿佛一切都像上天注定一样。人的思想有时候是很怪的,如果一句谎言你自己说了一千遍一万遍;你也会觉得这是真的。丰岭就是这样,他总是编造一些虚假的信息来欺骗别人,顺便也把自己给催眠了。”

妻子笑道:“你的意思是尚霄霄也被他催眠了?”

西春山做出了一个深呼吸:“可能吧?我觉得是。因为,尚霄霄小学时候好像喜欢的是罗宁,她根本就不怎么关心丰岭。我也不相信她会喜欢丰岭那种工于心计的人。”

妻子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问沉默着点燃又一支烟的西春山道:“西先生,您能否也给我们说一下戴茉溺水的那一天的情况?”

 
西春山又闭上眼睛,一口一口吸着烟说:“其实昨天丰岭给我打来电话之后,我就在回忆那天的事情。那是我这二十多年一直在努力忘记的一天,而我也发现,我的努力收到了成效。”

妻子问:“那您的意思就是那天的事情您都忘记了?”

西春山忽然用手揪住自己头发,闭上眼睛,半晌才抬起头,说:“二十多年了,我不可能记得那么详细。如果您非得让我回忆的话,我只记得几个片断而已。”

妻子笑了:“西先生,除非你有那一天的日记如果你每个细节都记得那么详细,我才会奇怪呢。不过我想,几个片断就对我们的调查有所帮助,难道你不想知道你喜欢的人死亡的真相么?”

西春山看了妻子一眼,又用手哆哆嗦嗦摸出一支烟点上,点点头说:“好吧,我尽可能把记忆中的内容讲给你们听。”
 

 
“去马骝山玩的计划最初我是从戴茉口中知道的。那天我正和丰岭在我家看书,忽然听到外面有清脆的声音叫我,我妈出去一看,见是戴茉,赶紧叫我出来。戴茉拿着一根竹竿,问我会不会做那种村里孩子用的鱼竿。我小时候手笨,可是又不想让她失望。正在这时,丰岭忽然把那根竹竿接过来,拍着胸脯说他会做。戴茉十分高兴,连说谢谢,还说自己在尚家看见霄霄爸爸钓来好多鱼,她非常喜欢,霄霄告诉她明天准备找几个同学去马骝山玩,顺便带她去她爸爸钓鱼的地方。然后不断的问我们会不会做饵料,什么样的鱼好钓。我那时候不善言辞,木讷的笑着,丰岭却口若悬河的跟她聊的很欢。”

“果然,不一会儿霄霄过来,跟我们说去马骝山的事情。这时候耿星忽然来找我,听到了非得要去。我们都嫌他这个人不懂事,不想要他,但是碍于情面也没有办法。”

“第二天戴茉穿着一条淡绿的裙子,头上戴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打扮的特别可爱。只要我和她站在一起,即使不说话,我就会感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那天我记得大家都很高兴,除了罗静和耿星闹了一些事端,一切都那样美好。”

“登上山顶的时候,戴茉显得特别兴奋,跟我们说她在北京登香山的事情,还说没想到在马骝山上能看这么远。她在我们面前跳来跳去的,不时还拥抱我们一下。当她抱我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心被烫了一下似的,下意识的躲开了,弄的她还不好意思的对我笑了一下。她大概也觉得自己失态了,于是安静了许多,不久我们就下山了,而我的胳膊上似乎还一直留着她手的温度。”

“我们在山腰休息的时候,戴茉渴了。这次我第一个站起来,跑到山坡的古井中去打水。这时候正巧遇到村里的沙爷在附近放羊,看我这么急,便问我干什么匆匆忙忙的。我不好意思跟他说是戴茉口渴了,只说是我们几个一块上山来玩,我来打水。谁知道沙爷冷笑着问,是不是也有那个北京来的假洋鬼子的女儿。”

妻子打断他问:“这个沙爷是什么人?他好像对戴茉有偏见?”

西春山嗤笑一声说:“他是村里的一个老左派,脾气怪怪的,天天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说这是资产阶级思想,那是封建思想什么的,属于爹亲娘亲不如党亲的那种呵呵。听说文革的时候闹得最欢,每天斗这个斗那个,还听说他曾经整死过人。文革之后他越发对一切都不满,说三道四的,村里人都不怎么搭理他。他一向看不惯戴茉,老在村里说他父母是封建余孽,是假洋鬼子,是叛徒,是该被镇压的。还用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这种话来说戴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反正我们都不怎么理睬他的——”

“我看这个老头子又胡说八道,也没有应声,打了水就赶了回去。谁知道罗静和耿星争着把水喝了,罗宁还为这个跟耿星打了一架,把他赶走了。”

“后来我们就先送戴茉去了柳树汊钓鱼的地方,那个地方真是,四周都有柳树围绕,凉爽清快,我们还都说怎么以前没发现这个好地方。然后,我就自己去不远的金沙岭挖土鳖了,我妈叫我挖些来喂鸡。”
“那戴茉书包里面发现枣树上的毒虫的事情你不知道?”妻子忽然问。

西春山茫然的摇摇头:“什么毒虫?你是说八角毛子么?我不知道啊,我最早离开去了金沙岭。霄霄他们说去古地道捉迷藏,还说一会儿去金沙岭找我,我就先走了。”

妻子笑了一下,说:“没什么,西先生,我想问一下,你一直在金沙岭挖土鳖么?”

西春山不自然的点点头。

妻子又问:“你挖土鳖的时候没看到什么异常么?”

西春山默然道:“没有——不过我挖沙的时候,远远的看到耿星了,他好像没有走,也在山下转悠。”
“他是不是去了柳树汊那边?”

西春山摇摇头:“我不知道,他转了转就消失在树丛里了。除了金沙岭光秃秃的没有树,山下全是树林,柳树汊那里也连着林子。”

妻子又问:“虽然我不想说,但是必须要问,你能描述一下看到戴茉溺水时候的事情么?”

西春山使劲吸了一口烟,叹口气说:“尚霄霄他们后来下来找我,我们等了半天不见罗宁和戴茉,就去找他们,半路上遇到罗宁,然后就在柳树汊那里发现了戴茉的尸体。我当时不顾一切的冲了下去,罗宁也是,我们把她打捞上来的时候。霄霄已经吓晕了过去,因为她毕竟是这次出游的牵头人,出了什么事情她也难逃责任。罗静一直坐在那里傻哭,余婵哭着拼命的摇晃霄霄。只有丰岭还算冷静,跑回去叫大人了。”

妻子默然良久才说:“西先生,谢谢你,让你回忆这么惨酷的事情,是我的不对。”

西春山长出一口气,道:“你们问清楚了吧?”

我借着纸烟的亮光看到了他眼中饱含的泪花。




四、新鲜的空气
 
我们在什刹海旁的一个酒吧里见到了余婵,她染着醋栗色的头发,涂着蓝色眼影,坐在二楼靠窗的一个座位上,不时瞥一眼窗外闪烁的霓虹灯。

妻子看着她的鼻环,有点心有余悸的问:“这、这个疼么?”

余婵扫了妻子一眼,嘴角扬起,笑了一下:“疼啊,你也想试试?”

“唔唔,”妻子慌得一个劲儿摆手,“我怕疼。”

“喝点什么?你们俩——别客气,随便点,我是这家小吧的老板娘。”

妻子点了一杯柳橙汁,我要了一杯CunPanna咖啡,妻子瞪了我一眼,小声嘟囔道:“又喝这种奶油多的,当心胖成猪。”

余婵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铃音是Nirvana的歌声:

 
“My girl; my girl; where will you go? 
I’m going where the cold wind blows。 
In the pines; in the pines!
Where the sun don’t ever shine; 
I would shiver the whole night through。”

 
余婵看了一眼手机,有些犹豫的接了起来,我听到她有些不自然的“喂”了一声。

“是我……对……在这边……你放心……我过后给你打过去吧……我会的……Grazie babe。”

 
余婵挂了电话,不自觉地温馨一笑,然后抬起头对我们说:“丰岭早就给我提前打过招呼了,没关系,你们不就是想知道有关戴茉的事情么?”

妻子摇摇头,说:“不只是戴茉,还包括你们大家。”

余婵喝了一口自己杯中的啤酒,笑着说:“我把自己能够记住的事情都告诉你们,这么多年了,我们心里的那块石头也该放下了……”

 
“我们班原来是一个十分安定,愉快的班级,霄霄把什么事情都做的服服帖帖的,大家也对她敬仰有加。同学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爱闹事的人也有,但是有霄霄罩着,就算有挑头生事的人也不敢妄动。”

“可是事情从戴茉的到来后变了,男生、女生似乎都陷入了一种对戴茉的狂热里,甚至连霄霄自己都不能幸免。是的,她有才华,多见识,我们这些乡下孩子跟她一比,简直就是坐井观天。怎么说呢,就像蚊子见了灯光一样,那些个孩子都一古脑儿被她吸引了过去。”

“你这个比喻很怪。”妻子笑着说。

“怪么?”余婵冷笑着,“那就换一个比喻,就像一口密封的汤锅忽然见了空气,于是,整锅汤都臭了——这个比喻还不错吧?哈哈……”

“对不起,”妻子又问道,“那你——是属于坏了的汤么?”

余婵愣了一下,盯着妻子看了一眼,说:“我?不!那个时候我估计是唯一的一个从心眼里讨厌戴茉的,为什么?因为她打破了我们这里的宁静、安详、和睦,这些东西都不见了。我知道,你们会很奇怪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个喜欢宁静的人,但是在那个时候,我是一个稳稳当当的孩子。安宁,是我唯一的要求。”

“男生,在那个时候,几乎一窝蜂的都喜欢上了她。是的,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爱,那就是一种纯粹的本能。戴茉,这个时髦的家伙,提前激发了我们班男生的雄性本能而已,就像昆虫喜欢鲜艳的花儿一样。”

“所以说,戴茉的死,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相反我看到她的尸体时,甚至还有一些幸灾乐祸。可是我错了,坏了的汤是不能恢复新鲜的——霄霄因为觉得这起惨祸是自己组织出游造成的,她的自责给心灵压上了沉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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