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向邪恶追索(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三)-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想过这件事,却不太确定自己捐出十分之一收入是什么目的。那些年,我从来不记账,不缴税,或甚至不保留收据。所以有可能我把这种捐献当成一种自愿纳税。但无论如何,那些钱也不会太多,因为我长期没有工作,有工作上门时,也从来不能赚到大钱。我一向准时交房租,也时不时会跟阿姆斯特朗把账结清,有能力时,我还会寄钱给安妮塔和两个儿子。可是这些钱加起来都不多,总之我收入十分之一的捐款,绝对供不起让某个神父买部林肯大轿车去游街。
我戒酒后,开始常常上教堂,不过不是在正殿,而是去地下室参加戒酒聚会,聚会中传篮子捐钱时,我也会捐,但匿名戒酒协会传统上最多只能捐一元。那时起我很少点蜡烛,也不再捐出十分之一收入,不过原因是什么,我还是不清楚,就如同我也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开始捐钱的一样。
“因为你比较开窍了,”我的辅导员曾提出他的看法,“然后你了解到,你比教会更能妥善运用这些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有一阵子,我常在路上送钱,本质上是把我十分之一的收入捐给纽约的流浪人口。(也许我只是跳过中介的慈善机构,把捐给济贫箱的钱化整为零,把钱放到路边乞讨的空杯子和伸出的手中。)后来这个习惯也慢慢停止了,也许只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越来越多的空杯子和伸出的手。我开始疲于怜悯,没办法把一元钞票塞到每个恳求的杯子或手中,于是我停止这么做;就像大部分的纽约人一样,我看够了,甚至到最后根本无视流浪汉的存在。
世事多变。戒酒后,我发现自己得像其他人一样,去做些不得不做的狗屁事情。我得记账,得缴税。曾经有好些年,我随便收客户一些服务费,这样省去了替客户逐条列每一项费用的麻烦,可是这招不能用来对付律师,而且现在我有了私家侦探执照,很多工作都是来自律师。我还是用老方法替一些跟我一样作风随意的客户工作,可是偶尔我还是得像其他侦探那样保留各种收据,记下我的各项花费。
埃莱娜和我捐出十分之一的收入。当然,我的收入来自侦探工作,而她的则主要来自房地产投资,虽然她的店也开始小有利润。她负责记账——感谢上帝——以及开支票,我们微薄的捐款分别交给十来个慈善团体和文化机构。可以确定的是,这样捐钱比较有组织。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脚踏实地的公民,也更不像一个自由的灵魂。我不见得喜欢如此,但我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去烦心这些钱的去处。
我这回去的教堂,位于西四十几街岔出去的一条小街上,我没注意街名是什么,也不知道以后自己还会不会再来。
我很幸运,教堂还开着。这几年去教堂越来越少了,而教堂的开放时间也越来越短。至少,我觉得以前天主教堂似乎整天开放,从早晨直到午夜。但现在教堂的正殿若没有礼拜或仪式进行时,通常都锁着。我猜是为了防止犯罪事件或无家可归的人,也可能两者皆是。想必敞开大门的教堂是一种邀请,不单邀请那些偶尔想寻找一丝平静的公民,也邀请那些缩着身体在一排排座位上打瞌睡的人,还有从祭坛上偷蜡烛的小毛贼。
这个教堂没上锁,而且似乎也无人照管,这也是一种反常现象。两侧小祭坛上的蜡烛是真的蜡烛,真的用蜡做的,还燃着火焰。现在很多教堂的祭坛都电气化了,把两毛五的硬币丢进投币孔,一个火焰状的灯泡就会亮起来,亮上值两毛五的时间。就像停车计费器,如果你停得太久,他们就把你的灵魂拖走。
这不是我的教堂,所以我看不出自己有什么挑剔的权利,可是这类逻辑怎会让一个酒鬼不痛恨呢?我很确定电灯蜡烛比较省钱,而且也知道上帝不会因此难以看清世事。也许我是个心灵上的反机械化主义者,就是不愿意事物有这类改变,我拒绝烛光的改进,甚至就像我拒绝TJ要买电脑一样。如果我活在古代,我可能也会对蜡烛取代油灯而感到不满。“一切都不同了,”你会听到我的咕哝,“你能期待融化的蜡有什么好效果呢?”
我不会浪费两毛五去买一个电子火焰。但这个教堂有真蜡烛,祭坛上点燃了三四根。我看着那些蜡烛,心中浮起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影像。我不知道为他的死而点一根蜡烛,对他能有什么好处。但我想起埃莱娜的话。又有何伤呢?于是我塞了张一元纸钞到济贫箱里,借着一根蜡烛的火焰点燃了新的蜡烛,然后想着惠特菲尔德。
我想象出一组滑稽的蒙太奇影像。
一开始我看到阿德里安在得知威尔写信给他几小时后,站在他公寓里的样子。他正在倒酒,但是宣布自己不喝酒,然后又解释,说他那天已经喝了多少酒。
然后我看到他躺在地板上,凯文·达尔格伦在他旁边蹲着,捡起他掉下的酒杯,嗅着上面的味道。我当时并不在场,只是听达尔格伦叙述过,可是我心中浮现的景象鲜明得就像我曾亲临现场一般。达尔格伦闻到了上等纯麦威士忌香味中透出来的苦杏仁臭味。我一生从没闻过这两种味道融合在一起,但我的想象力足以逼真地创造出这种味道来。
下一个镜头是马蒂·麦格劳。他坐在跟我相遇的那家无上装酒吧,一手抓着烈酒的酒杯,另一手拿着啤酒杯。他脸上有一种天人交战的表情,嘴巴说着话,可是我编不出他说的内容。廉价威士忌的气味从烈酒杯飘到我脸上,走味的廉价啤酒味从另一个杯子里传来,两种味道融合在他的呼吸中。
接着又是阿德里安,他在讲电话。“我要去把精灵释放出来,”他说,“今天的第一杯。”
米克·巴卢在葛洛根酒吧,是我们最近碰面那一晚的情景。那一夜他说要少喝点酒,所以不喝威士忌,只喝啤酒。这个场景中,他喝的啤酒是健力士①,我可以看到他的大拳头抓着一品脱啤酒杯的黑色液体。我闻到了那个气味,又黑又浓又狂野。
①Guinness,一种啤酒,产于爱尔兰,是世界著名的黑啤酒。
这些影像迅速一闪而过,一个接一个,每一个都覆盖着浓烈的气味,不论是一种或多种气味。据说,香味是最古老、最原始的感官,是触动记忆的装置,它跳过思考过程,直接进入脑部最原始的部位。它不会离开,也不会整理分类。
我站在那里,任这一切掠过我心中,努力想从中思考出一些什么来。我不想作过多联想。我不是扫罗,在赶往大马士革的路上突遇耶稣显灵①,也不像匿名戒酒协会的创办人那样笃信扫罗那个著名的白光经历。我只是回忆——或者想象,或者两者兼具——一大堆事情,一个紧接一个。
①《新约·使徒行传》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出生于大数,在耶路撒冷长大,原先迫害基督教会。一日扫罗欲前往大马士革搜捕基督徒,途中忽有一道强烈的白光冬天而降笼罩着他,并有耶稣的声音与他说话。扫罗抵达大马士革后,便皈依基督教,后改名保罗,四处传教,宣扬耶稣现身的故事。
这花不了几分钟,我想只有几秒钟吧。做梦也是如此,梦所发生的时间,远远不及做梦的人在事后追述内容那么久。最后只有蜡烛——温柔的光芒,以及蜡与烛芯燃烧的气味。
我必须再度坐下,思索我刚刚所经历的一切。然后我又四处走了走,重温我记忆中的每个画面,像个暗杀迷反复研究肯尼迪遇刺的录像带一般。
我无法眨眨眼或耸耸肩就摆脱掉,我明白了一些之前所不知道的事情。
第11章
“我第一次去惠特菲尔德家的那一夜,”我告诉埃莱娜,“TJ正好过来吃晚餐,我们一起看拳赛——”
“是西班牙语频道的,我记得。”
“——中途惠特菲尔德打电话来,然后我过去跟他谈。”
“然后呢?”
“然后我记得一些事。”我说,停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问我是不是打算告诉她。
“对不起,”我说,“我还在整理思路,想找出一个叙述方式,免得听起来很荒谬。”
“干吗担心那个呢?现在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
搞不好会有别人。我们正在她第九大道的店里。四周都是她张罗来的手工艺品和摆饰家具。任何人都可以敲钟或按铃进来看看画或买东西,说不定就看上了我们坐的其中一张椅子。不过这是个寂静的午后,到目前为止,我们都只有两个人,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我说:“他身上没有酒味。”
“你说的是惠特菲尔德吧。”
“对。”
“你不是指他最后喝下那杯毒酒死掉的那天,而是你第一次见到他那夜。”
“哦,我以前见过他,还替他工作过。不过没错,我指的是去他公寓那一夜。他之前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收到了威尔寄来死亡恐吓信,于是我过去给他一些关于保安方面的建议。”
“而他身上没酒味。”
“完全没有。你知道这种东西对我的效果。我是个戒了酒的酒鬼,就算隔着一层水泥墙,也能闻到该死的酒味。如果我在一个拥挤的电梯里,角落那个小个子男人稍早时候喝了几滴酒,那对我来说就像走进酒厂一样强烈。酒味不会困扰我,不会让我想喝酒或希望别人没喝,不过要闻到酒味,对我来说就像在黑暗的房间里,忽然有人开灯一样,不会注意不到的。”
“我想起有一回我吃巧克力的事情。”
“巧克力……啊,里头包的是液体。”
她点点头。“莫妮卡和我曾去看她一个刚切除乳房的朋友,她拿了一盒人家送的巧克力传着请我们吃。我就贪心起来,因为那是非常好的巧克力,我吃了四颗,最后一颗包着樱桃白兰地。我吞了半颗才知道里头有酒,然后我把剩下的半颗也咽下去了,因为否则怎么办?难道吐出来不成?换了你就该吐出来,你有理由这么做,可是我没有酒瘾,只是不喝酒罢了,所以咽下去也不会死。”
“而且那一丁点酒也不会让你乱性,把衣服脱光。”
“反正据我所知,一点效果都没有。糖里不会包太多白兰地的。里头还有一颗樱桃,所以不会有太多空间留给白兰地。”她耸耸肩,“然后我回家,亲了你一下,你的表情惊讶得好像见了鬼似的。”
“我吓了一跳。”
“我当时还以为你要唱首《碰过酒精的唇绝对不可以吻我》给我听。”
“我根本没听过这首歌。”
“要不要听我哼一小段?扯得太远了。重点是你对酒味异常敏感,而你并没有闻到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呼吸中有酒味。福尔摩斯先生,你的意思是,他之前没有喝酒?”
“可是他说他喝了。”
“哦?”
“那段对话很滑稽,”我回忆着,“一开始他宣布自己是不喝酒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还边说边打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的瓶盖。然后他为自己喝酒开脱说,他现在没喝那么凶了,而且严格限制自己一天只能喝一杯。”
“只要杯子够大,”她说,“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杯就够了。”
“对我们某些人来说,”我说,“我们需要一浴缸。总之,他继续说,那天是例外,因为他收到了威尔的信,之前他离开办公室时,已经喝过一杯,回自家公寓后,又喝了一杯。”
“可是你没在他的气息里闻到酒味。”
“对。”
“如果他刷过牙——”
“没有影响。我还是能闻到酒味。”
“你说得没错,刷了牙以后,闻起来像喝了薄荷香甜酒。我也对别人身上的酒味很敏感,因为我不喝酒。不过跟你比起来就�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