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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夫手册-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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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的女儿家喜欢逛街、游玩,只怕没有人会想到,我身为一国公主,金枝玉叶,却从来没有这样的自由,只能暂时唬住哥哥派来的随侍,借此机会独自一人在坑坑洼洼的战场上游荡,还要小心的饶过脚下那些形态各异的尸体。
尽管如此,能自由自在的、随心所欲的一个人走一走,我已经非常知足了,我甚至想象着脚下便是青山绿水,头顶就是百鸟齐鸣,两侧有小小的、简单的店铺,里面都是女孩儿家喜欢的东西,由着我自己在其中精挑细选忽然,我的足下一紧,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脚踝我被这样一吓,幻想出的一切美景都烟消云散,甚至不自觉的甩出多情环,用环柄去砸脚下那人的手背。
那人吃痛,立刻松开了手,多情环也被迅速的弹了回来,重新回到我的手里。
我正要怒斥,却见那人挣扎着抬起头来,满眼乞求的看着我,低声恳求道:“姑娘,救我,救我”
那眼神晶莹闪亮,却盈满痛苦和悲伤,看上去极其可怜,好像我最爱的那只金狮犬。
那只金狮犬是我过七岁生辰时,大兴皇后派人送给我的礼物,据说是西域进贡的佳品,整个大兴国也只有那么一对儿,又因养犬的宫人技艺生疏,那对儿金狮第一次生产下来的狗宝宝只存活一只,只因恰逢我的生辰,才郑重的派人千里迢迢的送来。
我对那只金狮爱若珍宝,尽心尽力的养了五年,连齐妈妈都说,我自从养了那只金狮,连脾气都好了不少,言行举止也多了些女儿家的柔善之态,可见我对它的喜爱。
可惜,我虽然一直努力对它的习性慢慢摸索、慢慢了解,却还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加上它对海澜的气候不太适应,还是只活了五岁,就没了。
此时此刻,我脚下那个人,就和小金狮因被我喂错了东西而生病时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
只是,他身上穿着的,似乎是臧国兵的衣裳,满是灰土和黑褐色的鲜血,脏兮兮的,惹人生厌。
我皱了皱眉头,又回头看了看远远立着,却看向我这边的几个亲随,低头对他说道:“他们只会把海澜兵的尸体抬走,一时之间应该没人管你。等我们走了,臧国兵自会来这里收尸,到时候,你求他们救你吧。”说完,转身便要离开。
“姑娘”那人连忙再次拉住我的脚踝,见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便很有眼色的迅速放开,再次恳求道,“据我所知,现在臧国军中主事之人已经变更为九殿下沈杨,他……他一向懒散,只怕明早之前是不会派人来打扫战场的”
“那又怎样?”我瞧着他的眼睛,心里又有些生怜,连忙把头转开不去看他。
他默了一默,才道:“从这儿往西数百米,又一处坑坳,等你们走了,我会在那里藏身。只求姑娘能避开众人,多跑一趟,给在下送些金疮药来……只要如此,再无所求。若在下好了,定会感念姑娘一辈子,日日给姑娘烧香进贡,求老天爷保佑姑娘越发美貌,早日嫁得如意郎君”
“呸”我活了十三年,何曾有人这样跟我说过话?分明就是调~戏。可低头看他,他又一脸诚恳,显见着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发自肺腑,绝没有一丝一毫亵渎的神色,我便觉得是自己多想了——这些成日里在战场上厮杀的兵士们,什么也不懂,只怕才这样口无遮拦。
这样一想,心里对他倒生了几分同情——瞧着他大概跟哥哥年纪相当,顶多只有十五岁,哥哥虽然辛苦,却锦衣玉食,他却要提着脑袋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也真是难为他了。
虽然臧国可恶,可他又不是臧国皇室,两国交锋,他也只能背井离乡过来打仗,想必他也是不愿的。
我自觉聪明大度的想了一会儿,便有了搭救他的理由——现在想来,我当时只是觉得好奇好玩儿吧——遂踢开他脏兮兮的手,点头道:“能来便来,若不能来,你也不要怨我。”
“姑娘一看就不是凡人,想必一定能来的——当然,来不了也没关系,那只是在下命薄。”说到最后,他的声音都低沉了下去。
听他这样说,我心下有些不忍,却不愿表露出来,只是丢下一句“没错,我若来不了,你也只能怨自己命薄”,便逃也似的走了。
有了这一段插曲,我也无心再转,只状似无意的找到那人口中所说的坑坳,见那儿虽然窄小,他一个人躺在那里,也算富富有余,心里没来由的踏实了些,便又故意多走了几步,才故作失望的回身去找哥哥。
那几个呆头随侍还在原地等着,见我终于回来了,俱都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我心里暗暗偷笑,脸上却仍是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大喇喇的朝哥哥那边儿走。
整整一天,我的心里都记挂着这件事儿,好容易盼到了天黑,把早就借故找来的金疮药握在手心里,换了身深色窄袖衣裙就要出门。
才走出帐门没有几步,身后便多了轻轻的脚步声,我拧着眉回头一看,正是哥哥早就给我安排好的守卫。
“不许跟着我。”我故技重施,冷着脸瞪他们。
他们却是做惯了守卫的,只怕早就受过这样的磨练,连神色都未曾变过,只齐刷刷的躬身行礼:“公主恕罪。”
“你们别跟着我,就没罪了,何必找我来恕?”我转身走了几步,边走边侧耳倾听——那几个人还是阴魂不散的跟着我。
“我说了,不许跟着我”
“公主恕罪。”
“……”
简直是对牛弹琴,非逼着本公主野蛮。
我偷偷环视了一下,值更的巡逻兵刚刚过去,此处安静无比,不远处哥哥的营帐里灯火辉煌,门口的四个守卫个个站得挺直,唬人倒是唬人,却都只看着自己眼前那一亩三分地。
我心里有了主意,立刻好像看见谁了似的,翘起脚尖稍稍扬声说道:“哥,你不是在忙吗?”
那几个呆头守卫果然中计了,听我一咋呼,立刻齐刷刷的转过身去,纳头便拜我单手一抬,迅速的举起手掌在他们的后脖颈一次切了一掌,行云流水,迅速非常——那几个人连闷哼的机会都没有,就重重的跌倒在地。
我得意的收回手掌,单足一点,便照着日间看到的那个坑坳疾奔而去。
第一卷 金玉良缘 海澜公主番外(三)
海澜公主番外(三)
因为某技术性原因,小醉接下来的番外须发布成V章节……抱歉抱歉,小醉是个糊涂蛋,啥都不懂……捂脸遁————*————
别人家的女儿家喜欢逛街、游玩,只怕没有人会想到,我身为一国公主,金枝玉叶,却从来没有这样的自由,只能暂时唬住哥哥派来的随侍,借此机会独自一人在坑坑洼洼的战场上游荡,还要小心的饶过脚下那些形态各异的尸体。
尽管如此,能自由自在的、随心所欲的一个人走一走,我已经非常知足了,我甚至想象着脚下便是青山绿水,头顶就是百鸟齐鸣,两侧有小小的、简单的店铺,里面都是女孩儿家喜欢的东西,由着我自己在其中精挑细选忽然,我的足下一紧,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脚踝我被这样一吓,幻想出的一切美景都烟消云散,甚至不自觉的甩出多情环,用环柄去砸脚下那人的手背。
那人吃痛,立刻松开了手,多情环也被迅速的弹了回来,重新回到我的手里。
我正要怒斥,却见那人挣扎着抬起头来,满眼乞求的看着我,低声恳求道:“姑娘,救我,救我”
那眼神晶莹闪亮,却盈满痛苦和悲伤,看上去极其可怜,好像我最爱的那只金狮犬。
那只金狮犬是我过七岁生辰时,大兴皇后派人送给我的礼物,据说是西域进贡的佳品,整个大兴国也只有那么一对儿,又因养犬的宫人技艺生疏,那对儿金狮第一次生产下来的狗宝宝只存活一只,只因恰逢我的生辰,才郑重的派人千里迢迢的送来。
我对那只金狮爱若珍宝,尽心尽力的养了五年,连齐妈妈都说,我自从养了那只金狮,连脾气都好了不少,言行举止也多了些女儿家的柔善之态,可见我对它的喜爱。
可惜,我虽然一直努力对它的习性慢慢摸索、慢慢了解,却还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加上它对海澜的气候不太适应,还是只活了五岁,就没了。
此时此刻,我脚下那个人,就和小金狮因被我喂错了东西而生病时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
只是,他身上穿着的,似乎是臧国兵的衣裳,满是灰土和黑褐色的鲜血,脏兮兮的,惹人生厌。
我皱了皱眉头,又回头看了看远远立着,却看向我这边的几个亲随,低头对他说道:“他们只会把海澜兵的尸体抬走,一时之间应该没人管你。等我们走了,臧国兵自会来这里收尸,到时候,你求他们救你吧。”说完,转身便要离开。
“姑娘”那人连忙再次拉住我的脚踝,见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便很有眼色的迅速放开,再次恳求道,“据我所知,现在臧国军中主事之人已经变更为九殿下沈杨,他……他一向懒散,只怕明早之前是不会派人来打扫战场的”
“那又怎样?”我瞧着他的眼睛,心里又有些生怜,连忙把头转开不去看他。
他默了一默,才道:“从这儿往西数百米,又一处坑坳,等你们走了,我会在那里藏身。只求姑娘能避开众人,多跑一趟,给在下送些金疮药来……只要如此,再无所求。若在下好了,定会感念姑娘一辈子,日日给姑娘烧香进贡,求老天爷保佑姑娘越发美貌,早日嫁得如意郎君”
“呸”我活了十三年,何曾有人这样跟我说过话?分明就是调~戏。可低头看他,他又一脸诚恳,显见着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发自肺腑,绝没有一丝一毫亵渎的神色,我便觉得是自己多想了——这些成日里在战场上厮杀的兵士们,什么也不懂,只怕才这样口无遮拦。
这样一想,心里对他倒生了几分同情——瞧着他大概跟哥哥年纪相当,顶多只有十五岁,哥哥虽然辛苦,却锦衣玉食,他却要提着脑袋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也真是难为他了。
虽然臧国可恶,可他又不是臧国皇室,两国交锋,他也只能背井离乡过来打仗,想必他也是不愿的。
我自觉聪明大度的想了一会儿,便有了搭救他的理由——现在想来,我当时只是觉得好奇好玩儿吧——遂踢开他脏兮兮的手,点头道:“能来便来,若不能来,你也不要怨我。”
“姑娘一看就不是凡人,想必一定能来的——当然,来不了也没关系,那只是在下命薄。”说到最后,他的声音都低沉了下去。
听他这样说,我心下有些不忍,却不愿表露出来,只是丢下一句“没错,我若来不了,你也只能怨自己命薄”,便逃也似的走了。
有了这一段插曲,我也无心再转,只状似无意的找到那人口中所说的坑坳,见那儿虽然窄小,他一个人躺在那里,也算富富有余,心里没来由的踏实了些,便又故意多走了几步,再失望的回身去找哥哥。
那几个呆头随侍还在原地等着,见我终于回来了,俱都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我心里暗暗偷笑,脸上却仍是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大喇喇的朝哥哥那边儿走。
整整一天,我的心里都记挂着这件事儿,好容易盼到了天黑,把早就借故找来的金疮药握在手心里,换了身深色窄袖衣裙就要出门。
才走出帐门没有几步,身后便多了轻轻的脚步声,我拧着眉回头一看,正是哥哥早就给我安排好的守卫。
“不许跟着我。”我故技重施,冷着脸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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