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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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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我和阿筝在林子里歇了一会儿,阿筝自己玩,我以为他就在附近走走,哪知等了许久都不见他,找过去的时候,他挡在那个人面前,那三个人拿着剑指着阿筝,我当真吓到了,也顾不得别的去抢了他们过来。宁儿,我让他带阿筝离开,一方面是怕伤了阿筝,另一方面,我并不打算让他们活着离开。宁儿,你会觉得我太过残忍吗?”
宁儿叹了口气,“放过他们,才是埋下祸患吧!我明白的。”
两人边向家走,边谈到。
回到家中,天已黑了,远远地,两人便看到院门口探头探脑的阿筝。也亏得沈雁翎一家住在村边,离别人家都有一段距离,并没有人感觉有什么不对。
两人走进院子,沈雁翎板着脸问阿筝为什么到处乱走,让人担心。阿筝低着头,乖乖地听着父亲训话,宁儿瞪了阿筝一眼,阿筝一个劲儿的缠着要上山,她就觉得不对,现在看来,这小子和这老头必定已经认识了,连父母都瞒着,还害得父亲涉险,的确是应当教训的,进屋拿了药粉,给那位老者疗伤。
相比沈雁翎肩上的皮肉伤,老者伤得要中的多,加上这些日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伤势明显恶化,难为他今天还硬是把阿筝从山上带了下来。
宁儿边给他清洗伤口、上药,边询问老人为何会被人追杀。老人也明白他给沈雁翎一家带来了麻烦,十分抱歉的说:“因为老夫连累你们了,老夫这就离开,也免得让你们陷于危难当中。”说着便要离开。
宁儿暗自发力,按住老人,手里的动作也没有停下来,开口说道:“救你是阿筝的一片心,相公救你也付出了力气,你若再死在他们手里,相公和阿筝不是白费力气了吗?先治好伤再说,别的,先别顾忌。”
老人惊异于一家乡下人家的夫妻,竟然懂得武功,而且,他们的气质、神态,完全不是普通人所能拥有的,他们究竟是什么人。
“你的秘密,你若不想说,我们夫妻也不会多问,你若要离开,我们也不会阻拦,但我是一名医生,我不会看着你死,所以,先把伤治好了再说。”宁儿缓缓说道。
“姜爷爷,娘亲都这么说了,您就不要再急着离开了,爹爹和娘亲都会保护你的,我爹爹娘亲可是很厉害的哦。”阿筝在旁边插嘴道。
沈雁翎瞪了阿筝一眼,“进去陪弟弟睡觉!睡不着就自己温书,明日上学堂,先生要问的。”阿筝听了父亲的话,乖乖地进屋去了。
宁儿处理完了老人的伤势,又给沈雁翎重新清洗了伤口,便跟沈雁翎进厨房吃饭了,留老人家一人,在院子里想事情。他相信沈雁翎夫妇,但有些事,知道了未必是什么好事,就如他可怜的女儿,连同那个未出世的外孙都死于非命,他不愿意,这些好心人因为他而受害,女儿外孙的仇,他会自己去报。
吃过晚饭,宁儿让阿筝今晚跟父母睡,把阿筝的床搬到另一个房间,铺好了床,让老人休息。两人都没有问起老人的身份,只知道他姓姜,夫妻两便称他为姜叔。
姜叔很有学问,阿筝时常会缠着他问东问西,有时也会跟沈雁翎下棋、谈天,倒是十分欣赏沈雁翎。这天,姜叔与沈雁翎下棋,也谈起历代兴衰,觉得沈雁翎很有学问,便问起沈雁翎为何不入仕途,谋得一官半职,也为社稷尽一份力。
沈雁翎笑笑,“仕宦台阁自是男儿志向,平淡自知也是人生乐事,雁翎本就胸无大志,只想照顾好妻儿罢了。宦海沉浮,实非晚辈所向。”
姜叔闻言,微微叹息,国家损失这样一个良臣,实在是可惜,只是沈雁翎夫妇宁愿粗茶淡饭隐居于此,想必也有他们的难处,自然不好窥探。算起来他在沈雁翎家也住了三日了,身上的伤也已好的差不多了,便跟沈雁翎告辞,准备离开,他向沈雁翎道:“老夫在这里也打扰三日了,明日,老夫就打算离开了。这几日以来,多亏了你们一家的照顾,如若他日小女沉冤得雪,老夫定当拜谢你们的大恩。”
姜叔站起身来,向沈雁翎认认真真地作了一个揖。沈雁翎连忙拦着,“晚辈怎么受的起前辈如此的大礼,只愿姜叔能早日达成所愿。那日的三人都已死去,只是背后之人想必不会善罢甘休,往后您还要多加小心才是。”
这一点,姜叔早已想到,那日沈雁翎让他带走阿筝时,他并没有错过沈雁翎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他便知沈雁翎不会让那三人生还,毕竟那三人若是离开,不只是他,就是沈雁翎一家,甚至整个小河村,都有危险。姜叔点点头,他自是知道前路坎坷,只是,他不能让女儿含冤而死,女儿交给他的东西,无论如何,他都会交到当今皇上手中。
沈雁翎想了想,从几日的相处来看,姜叔是个十分有学问又很正直的人,如果可以,他倒希望可以帮到他,想了想,道:“你若去京城,可以去定北侯府找定北侯,他是我的妹夫,若是可以帮上您的忙,想必也会容易一些。”
姜叔微微一惊,沈雁翎竟和定北侯有亲,可是既是如此,为何又偏居山野,不肯入朝,但这是沈雁翎的私事,他也不好过问。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闹剧
也不知是为什么,阿筝与姜叔十分投缘,听到姜叔要走,十分不舍,好在阿筝也很懂事,虽然不高兴,但也不曾阻拦。考虑到对方的追杀,宁儿和沈雁翎建议姜叔走官道,尽量避免落单,对方毕竟做的见不得光的事,人多的地方也会有些顾忌,姜叔也能安全一些。
姜叔同意夫妻两的想法,之前,他为了寻找女儿的踪迹才会走进深山,后来发现是对方故意引自己进山,方便他们杀人灭口。现在他最重要的就是把东西带到京城,保住性命才能为女儿报仇。
姜叔走后,阿筝消沉了两天,但小孩子心性,很快就不再想这件事了。上了学堂的阿筝懂事了许多,阿平渐渐长大,已经可以吃一些米粥和细致的糕点,阿筝便常常存了几日的零花钱,给阿平买糕点。
天气渐渐热了,许多水果都开始成熟,宁儿时常上山,也会摘些野果回来吃,阿平还没有长牙,不能吃水果,宁儿便将果子榨成汁,加了糖,煮开了喂给阿平喝,小孩子十分喜欢。阿筝也闹着要,宁儿便也做了些,不过阿筝大了,不必再煮开。阿筝看着红红绿绿的果汁,还要端了给小芸,宁儿和沈雁翎也随他,他们早知道阿筝和小芸要好。
这一天,宁儿又上山采了不少野果回来。宁儿上山采果子多半在下午,不必忍受暑热,沈雁翎下田或者上山打猎的时候,也可以做家务,照顾阿平。山上的水果有季节限制,宁儿便想着做些果脯和果酱,在没有水果的季节吃,这几日,都在做这件事。
山上的水果多,但宁儿也没打算多做,古代没有防腐剂,就算是果脯果酱也放不了多久,而她,也没打算拿出去卖,不过是想给孩子准备一些冬天吃的零食罢了。倒是不时煮些水果粥,大家都喜欢,尤其是阿平,抿着小嘴,看着宁儿笑,逗得宁儿揉着他的小脸,笑的开心。沈雁翎见宁儿这般喜欢孩子,便笑道:“你这般喜欢孩子,不如再给阿筝生个妹妹吧!”
宁儿闻言,脸色微红,道:“算了吧,光阿平还带不过来呢!等阿平大点再说罢。”
沈雁翎看了才半岁的阿平一眼,点点头,阿筝是他带过来的,这么大还算乖,再大些才真正让人头疼。
一家人正在院子里玩闹,却听到有人拍门。阿筝去开门,见门外站着夏雪,眼睛红红的,一副刚刚哭过的样子。阿筝跟村里的孩子都玩得很好,夏雪又是堂姐,感情虽然不像小芸一般,但也是极好的,忙问道:“怎么了?雪姐姐。你怎么哭了?”
沈雁翎和宁儿闻言,也抱着阿筝出来了,看夏雪伤心的样子,忙拉着她进院子。宁儿把阿平递到沈雁翎怀里,给夏雪擦了擦眼泪,柔声问道:“怎么了?可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别怕,跟三婶说,谁欺负我们小三了?”
宁儿一劝,夏雪更伤心了,扑进宁儿怀里,大哭出声。一家人见夏雪这般伤心,不免担心夏河家到底出什么事了。忙问道:“小三先别哭,快跟三婶说,到底出什么事了?”
夏雪从宁儿怀里抬起头,带着哭腔说:“爹爹,爹爹他要娶小妾!三婶,怎么办啊?怎么办啊?我们家已经够乱了,娘亲跟爹爹都动起手来了,大哥和二哥拉着,我才出来的,三叔三婶,你们快去看看吧!”沈雁翎和宁儿闻言都是一惊,在这个时代,三妻四妾是很常见,但那也是大户人家,夏河家这样在温饱线上的人家,哪有纳妾的能力,这个夏河还真是胡闹。好容易夏风开始改过,认真跟着夏林干活,夏河家也算有些起色了,他竟然闹出了这样一出。
沈雁翎沉着脸,问夏雪:“你可知,是什么人家的女子?”
这一下夏雪哭的更伤心了,抽抽搭搭的说:“是,是柳家嫂子。”
这下沈雁翎和宁儿彻底无语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柳家嫂子就住在夏河家隔壁,姓林,她丈夫姓柳,跟夏林夏雪一辈的,大了几岁,成亲不过四五年,媳妇是邻村的,长得不错,就是有些不安于室,常跟村里的年轻男子勾三搭四的。半年前她丈夫死于急病,年纪轻轻便守了寡。本来丈夫死了改嫁也是正常的,就像当初朱氏也是改嫁了沈父的,何况她年纪又长得不错。但通常要为亡夫守上一年,再请人说媒,正正当当的改嫁,而婆家通常也会自行替年轻的媳妇操办。只是这林氏风评不好,村里跟她胡闹的男子不少,但真心娶她的却不见得有,况且她丈夫死了还不到一年呢,这事闹出来,哪家都不好看。
沈雁翎皱着眉,问:“可告诉爹娘知道了?”
夏雪点点头,“爷爷奶奶和四叔四婶都过去了,大伯、伯娘上镇上去了,四叔让我过来叫三叔三婶的。”
沈雁翎点点头,想到那边必定乱的一团糟,便道:“阿筝,你在家看着弟弟,爹娘去二伯家看看,你娘煮的水果粥还有,你饿了自己盛了吃,记得喂弟弟,可明白了,不许丢下弟弟出去玩,知道吗?”
阿筝点点头,沈雁翎和宁儿才跟着夏雪回去。
果真如沈雁翎所想,那边正乱的一团糟,夏河跟刘氏对骂,朱氏也在骂着,夹着小四无助的哭声。三人走进院子,便看到沈父沉着脸坐在檐下,朱氏指着林氏骂她勾引夏河,沈雁翔在旁边劝着,阿莲安慰着小四,夏风夏林一人一个拉着父母,林氏却不以为意的倚着柱子立着,不说话,脸上还带着些许嘲讽的笑意。
宁儿有些诧异,她并不了解林氏是个怎样的人,但脸上嘲讽的表情有些奇怪,这样的事,要么死缠烂打,要夏河负责;要么哭哭啼啼装可怜,但林氏显然是另一类,这让宁儿开始怀疑林氏的目的,她到底想做什么。
其实这样的事,沈雁翎和宁儿并没有什么发言权,不过因为是一家人,至少过来劝架,必要地时候助威罢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林月
这时,林氏的公婆也过来了。两人脸色都不好,林氏毕竟是他们媳妇,乡下人迷信,常常觉得是林氏克死了他们年纪轻轻的儿子,再加上林氏常常与村里男子胡闹,两个老人更是不喜。如今儿子死了才半年,孩子还不到三岁,媳妇就急着要嫁人,况且还是给邻居家算是长她一辈又好吃懒做的夏河做妾,心里既苦涩又恼恨,脸上更是无光。两人进来就狠狠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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