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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二三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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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又在说,这方阿姨的儿子,原来不是亲生的啊?方阿姨真是个好人啊,那个野孩子当亲生的养。。。可,话说,以前也没见过她儿子后背有那么大的一块疤啊。。。。。。
那天之后,方青就成了孤儿院里,那个笑的最美,得到奖励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谁又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么地步。要不是想活着,好好活着,自己又怎么还会笑的出来。
就好比现在,方卿也是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为她的挣扎,从袖子里掉出了一块手帕。
那块手帕上,用毛笔写着,“请好心人收养这个孩子。”笔迹就像个刚会写字的人,可字体大的,周围人都看得见。包括这个方阿姨。
在这方阿姨貌似惊喜的笑脸里,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后趁机扭头就跑。捡人多的,路弯的地方跑。身后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里的凝重,却在加深。
跑动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过是变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来了。时间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来她就是这么被遗弃又被带进孤儿院的。
最后一件,她不要重来。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块陆地,方卿应该去过七块。如果有十种食物,方卿就是吃过八块半的那个。再如果有十种珠宝十种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拥有过的那个。是的,在她不算长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实过的很充实。
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些在方卿来说,还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记得这么清楚,不过是年少时,那一点点愧疚之心在作祟罢了。功成名就之后,她已经不知道愧疚为何物了。
方卿觉得,人之所以能强大起来,就是因为没有廉耻,没有良知,没有羞愧。所有这些作为一个人,该具备的东西,都一一的丧失之后,那就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换句话说,不是按照人的准则,在活着。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强大的人,她自问还差得远,但是也许在很多人心里,她已经很强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来,回过神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在外面这么活动了,所以她现在,甚至不知道现在这时是几月,什么季节。对于一个长时间都在屋子里活动的人来说,只要有中央空调,季节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在下雪的时候,她才分辨的出。毕竟看得见。
饿了。胳膊还越来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欲望,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方卿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但是估计不超三岁,而已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方卿知道,她已经到极限了。要不是有这成人的灵魂,在坚韧的支撑,估计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现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几个同父异母之人暗算,逃跑时坠楼摔死的,这次呢,活生生的饿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离奇啊。。。。。
不过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开始发粘,脑袋身体越来越重,但是意识却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快点死了,一切,就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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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打开,出来一位高大俊朗的长发男子,头发长的,在脑后竖起了一个喜鹊尾,穿着洁白的棉布袍子和长裤,罩着一件画格子的马甲,脚下是双黑色皮靴,风格迥异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却是好看的紧。男子虽身形高大,但并不是个肌肉男,可行动间,单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见条条块块的身体曲线,是个很容易让人想伸手抚摸的好身材。
手上挂着一个手编的彩色小手包,能听见里面叮叮当当的硬币响,拉着小竹车,哼着太平调子,正在锁门,准备去晚市。因为前几天找张大爷定的野鱼,今天该来了,正好炖个鱼汤,喜欢喝鱼汤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转过身之后,面容更清晰了。眉飞鬓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长,下唇丰润,肤白发黑,绝对全天然的美男子一个。但是眉宇间那股天真开朗之气,让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减退了些,却在温柔亲切方面,加分超多。总的说来,依旧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没哼太平调的话,估计更加分。
一边想着今晚美味的鱼汤,一边乐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画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资格被称为画家的,毕竟现在能在某国著名博物馆开个人画作展览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猫还少。还是在全世界范围来说。但是,画家都是有个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画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销售通道,他也不是个喜欢宣传自己的人,就并不广为人知。所以在很多眼里,他就是个吃白饭兼做饭的。
走到一个垃圾池子旁边,董丞从小竹车里拿出一大袋子垃圾,刚要甩手扔出去,就发现每天一直追着自己的野狗们,今天一只也没有了。想着,董丞扔出了垃圾,然后就听一声小狗的惨叫,接着就从垃圾池子的后面,窜出一只嘴里叼着某个东西的小黑狗。
董丞冲它笑眯眯的拜拜手,“小家伙,对不起对不起,疼不疼?等我买菜回来,给你带猪肝哦!”小黑狗也是认识董丞的,一时散了火气,就冲他摇了摇尾巴,还讨好似的,把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了董丞脚边。
咯咯笑了几声,董丞蹲下来,想摸摸小黑狗,忽然眼神就扫到了脚边的那个东西。那是一只小黑皮鞋,还没董丞的手大呢。
 


二章 新父
更新时间2013511 19:58:48  字数:3287

 按说,在垃圾池子周围,发现这么一只小皮鞋,其实是不算什么的。但是先不说这鞋子还挺新的,单说是在这里,出现这只明显是小孩子的皮鞋,那绝对比出现恐龙还不可能。恐龙化石神马的,人品好点的话,挖挖也很可能就有了,但是这小孩子的鞋子,甭说挖,就是穿,也没有人啊。
因为,这一片,根本就没有小孩子。甭说小孩子,三十岁以下的,都没有。
使用这个垃圾池子的所有住户,董丞都认识,十多年的老街坊了。年纪最大的,九十多了,年纪最小的,就是他自己。男性偏多,还大部分都是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女性很少,而岁数最小的女性,也五十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小鞋子呢?!!!
董丞是天生的爱管闲事,这鞋子勾起了他大大的好奇心,就跟发现新奇物件似的,他到底要看看,这是谁的鞋子,或许还有别的小孩子的东西什么的,又或者是谁有什么癖好,想孩子想魔障了,偷偷收藏起来,不小心扔出来的。要是被他找出来了,一定要狠狠的敲诈一笔!!
拿起鞋子,董丞就照着小黑狗出来的路线,走了过去。。。。。。
然后,被施了定身法似的,董丞石化了。。。。。。五秒之后,他一边尖叫,一边奔了过去。
“快来人啊!!!有个小孩子要被狗吃了啊!!!!救人啊!!!!!”
这是董丞长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这么失态。当然,他有时也很脱线就对了,不过,以后,他会越来越失态的。
最喜欢装老成的董丞居然在大喊大叫,附近听见喊叫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有端着水杯的,有拿着报纸的,还有拄着拐杖的。只当是董丞这次又闹什么乐子呢,晃过来之后,看见董丞手里捧着的那个。。。不是东西的东西,也集体石化了。
十秒之后——木有办法,岁数大的,怎么说也要比董丞在反应慢点吧。。。。。
“这是,布娃娃?”
“是老钱家的人偶吧?他一贯宝贝,怎么这就扔出来了?”
“瞎说,他那有这么大的人偶啊,这绝对是什么人设下的陷阱!里面没准有炸弹呢!”
“你被炸的脑子糊涂了吧?一天不想炸弹你就浑身难受!”
“咳!!”最有威望的石秀才重重的咳了一声,八十多岁的身子骨,真是离了拐棍就走不道了。但是他从出身还是学问和人品,都是这一片最有声望的老人,所以这么一咳嗽,四周立马就安静了。
“小董啊,这是谁家孩子?还有气儿吗?”石秀才有点无语,这些老家伙,到底是多久没见过小孩子了?明显是个大活人,愣是看成布娃娃人偶什么的,真是丢尽了老脸!!
石秀才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谁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有无家人,只是隐隐的知道他是经历过风雨百年的老人,祖上出过名臣,小时候留过鞭子,大了留过洋,老了受过罪,喜欢听着西洋曲子写大字,会好几种外语,报纸都是看外文的,也会写八股文,国字只写繁体,有点看不懂简体字。渐渐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被叫做石秀才了。这其实是一种反话。
董丞也顾不得那些醒悟过来,眼睛发亮的一群老家伙,把小孩子捧到脑袋边,细细的听着心跳和呼吸,周围的人也同时安静了下来。这些老家伙什么没见过,就算这孩子已经死了,他们也会乐呵呵的继续说这孩子长得真像个布娃娃。。。。。。但是,这会,他们都还是希望这孩子是活着的。
过了一会,董丞长出口气,不松不紧的却温柔的抱住了孩子。不等他开口,一直关注他的人就都咧嘴笑了出来,孩子还活着。
站在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陈老头小跑着,到了董丞跟前,“董小子,快快,让我给看看。。。。。”董丞蹲下来,旁边立刻有人脱了大衣铺在了地上,董丞把孩子轻轻放在大衣上,但是手还是没有离开孩子,“您快给瞧瞧,我刚瞅了,狗没吃她。。。。。。”就是在撕衣服罢了。
陈老头是个赤脚大夫,这是他对自己的称呼,但是谁都知道,他手上,绝对有妙手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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