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唐砖-第1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三十节 回归
程处默在草原上已经跑了整整三天,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艰难的在雪地上行走,偶尔打个趔趄,在走过一道小山梁之后,战马跪在地上再也不肯前进一步,硕大的马眼有泪水流出,程处默从马背上下来,背起革囊,继续前行,他知道,这匹战马已经废了。
他从车队里出来时带了三匹马,这是最后一匹,草原上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割裂出一道道的血口子,和他父亲一样,胡渣子长了满脸,眼睛呈血红色,罩在头上的黑纱早就不知去了哪里,他跪在雪地上,抓一把雪塞进乌青的嘴唇,艰难的吸吮里面的水分,他又揉了两个雪团,把它们贴在眼睛上,肿胀的眼球终于舒服了一些。
他想起云烨教他的办法,从皮裘上割下一块皮子,开了两条缝,把它们绑在眼睛上,抬头看看看天上明晃晃的的太阳,感觉不到一丝暖意,护卫们早在昨天,就失散了,程处默知道回营地的路,他却不想回去,至少在找到云烨之前,他不愿意回去,革囊里还有一些吃食,其中就有包裹的很严实的饼干,他透过革囊就能闻见它们诱人的香味。
他掏出来好几次,又放了回去,他不敢吃,害怕找到兄弟后他的处境比自己还惨,这包饼干就是救命的食粮。
这三天他几乎踏遍了这方圆十里之地,云烨没有一点音讯,所以他走进了这片丘陵地带,他很镇定,也没有焦急,他相信云烨现在正在抗争,只是不知道在哪里罢了。
想到这里,他捏着马朔站起来,背上革囊,继续前行,山垭口有一匹狼,在盯着程处默,程处默也在盯着它,狼没有避让,程处默也不会避让,所以他们很快就厮杀在一起,狼不是程处默的对手,被马朔挑开的喉咙冒着热血,程处默趴了上去,大口的吞咽还温热的血液,他已经三天没有吃过热食了,这该死的草原,肉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燃料,狼的尸体很快就变得冰冷,程处默没有办法把狼扛走,寒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狼冻得比砖头还硬。
太阳西斜,又开始刮风,先是地上的雪粒在慢慢滚动,紧接着就成了一条白色的雪龙,数千,数万条雪龙汇集在一起,就成了漫天的白毛风,程处默赶紧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要不然他就会被白毛风冻成雪雕。
转过山脚,他看见了一座阁楼,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就在一块平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座阁楼,他趴伏在雪地上看了好久,的确没有一个人,只能听见风掠过绳索发出的尖啸。
阁楼是用巨大的柱子撑起来的,没有楼梯,离地足有一丈。程处默绕着阁楼转了一圈,找不到上去的地方,他卸下革囊,在平地上疾跑几步,纵身一跃,就攀住了平台,腰腹一用力,就上了阁楼,用横刀拨开门栓,他就看到了一间很大的屋子,空荡荡的,只有几层布幔,撩开布幔,他就看到了睡的十分香甜的云烨,全身陷在厚厚的毛皮里,他似乎还在打着呼噜,另一边的墙角躺着许敬宗和老庄,他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盖着几张破皮子在哪里发抖。
探过几人的鼻息,确定他们在睡觉,可是程处默无论如何也叫不醒他们,他甚至在许敬宗屁股上踹了好几脚,那家伙依然睡得像头死猪。
程处默一点都不在乎面前的诡异环境,兄弟没事,只不过是睡不醒而已,有孙思邈在,这是小问题,他在外面的平地上用屋子里的木头点了一堆火,等火着旺了,就压上一些雪,顿时一股浓烟就随风而起,虽然升不高,还没出山谷就被风吹散,不过没关系,孙思邈他们会找到的。
回到阁楼,看着呼呼大睡的云烨,程处默感觉到了极大的不公平,自己漫山遍野跑得比狗还惨,为什么云烨就可以躺在皮毛堆里睡大觉等自己来救,这还有天理吗?
不行,自己快要冻死了,咱也要睡一会,掀开云烨身上的皮毛,怨念就更加的强烈了,居然还有女人,那女人紧紧搂着云烨,把脑袋藏在云烨的胳膊下面,睡的满面桃花。
程处默真的哭了,眼泪流到裂口子的地方,疼得他直抽脸,赶紧擦干净,奶奶的,连哭都不许,不管了,他躺在云烨的另一侧,裹着温暖的皮毛,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三天来的担忧一瞬间就消散了,在进入梦乡之时,他听见了何邵的大嗓门,心头一松,也跟着睡着了……千日醉而已,对孙思邈来说就不算是什么事,辛辣的茱萸研成粉,在每个人的鼻端抹上一点,狠狠的打几个喷嚏人就会醒过来,只是谁家手里居然还有这种珍稀的药物?自己研究麻沸散就缺少其中的一味主药,搜遍皇宫也找不到,没想到在这穷荒僻壤,居然看到了这种药物,这让孙思邈对云叶以后的道路充满担忧。
云烨醒了过来,满脸笑容,仿佛真的从睡梦里醒来,检查了一下许敬宗和老庄的情况,他们两个病了,受了风寒,人在发烧,脑子也不清楚,在给他们为了一大碗稀粥之后,又睡过去了。
程处默狠狠的挖着鼻子,茱萸的粉末让他极不舒服。”孙道长,小子又没有着了千日醉的道,您干嘛给我也抹茱萸,我的鼻子难受死了。”
“你是来找人的,人找着了,不在一边守护,自己睡的像头猪,这次是茱萸,下次老道会用断肠散。”孙思邈没好气的回答,他一上阁楼就看见几个睡的不醒人事的人,心头大惊,摸过脉搏之后发现是闻了千日醉才睡着的,这东西一般是用来治疗失眠,多梦,也是修心养生的宝贝,一般的千日醉也就让人睡个好觉,一天就会自然醒来,不料这里的千日醉药性居然如此霸道,可以绵延三日,实在是让人吃惊。
“云侯,可知对头是什么人?”何邵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明面上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敌人。
“你们有谁听说过夜陀此人?就是他把我们引出了朔方城。”云烨问那些经常在朔方一带执役的府兵。
“回侯爷的话,属下知道,”一个上了年纪的府兵对云烨禀告。
“你知道?快快说来。”
“侯爷,属下也是从西域商队那里听来的,这夜陀乃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马贼,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纵横已经有十年了,传说他身高三丈,骑一匹巨大的白骆驼,每顿饭要吃一头牛犊,他手下有二十个兄弟,每一个都是恶魔,抢劫杀完人后都要挖出商旅的心肝,用火烤着吃。
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康国的王子,老国王见他生下来就会说话,害怕是恶魔,就把他扔到山里让野兽吃掉,没想到野兽不但不吃他,还给他喂奶。他长大后就把他的父亲扔到了荒山里喂了野兽,然后让他的弟弟当新国王,其实他才是康国最大的掌权者。属下就知道这么多。”
云烨从这些无聊的传说里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夜陀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也是一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成不了马贼头子,也成不了康国的太上皇,还是掌握实权的那种。这两个身份都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还好,他就要死了,云烨最后见夜陀的时候,死亡的阴影早就笼罩着他,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会杀死自己,一想到他吞吃的那种毒丸子,云烨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
公输甲在整理弩车,没有参与云烨的谈话,自从云烨说到夜陀,他就一言不发,他一定知道的更多,云烨暗自猜想。
车队在草原上忙碌了好几天,自然需要好好休整一下,程处默的脚被冻伤了,孙思邈小心的用药水擦拭那几根发黑的脚趾,用银针挑开上面的皮肤,黄色的脓水就流了出来,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直到晚上洗脚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三根脚趾成了黑色的。他见云烨有些难过就说:“不碍事的,孙道长说了养上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最多指甲掉光,现在木木的一点都不疼。”
没等云烨说话,老孙就呵呵笑着说:“现在不疼,晚上会痒死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老道害怕。”
程处默不怕疼,他害怕挠痒痒,铁打的身子只要被人抓住肋下,他就不敢挣扎,生怕别人挠他,只要一挠,他就会涕泪俱下,软的像面条。
闻听孙思邈如此说,脸色大变,抓住云烨的手就不松开,要他想一个止痒的法子。
牧羊女那日暮,听护卫讲了,就跑出去捧了一大捧马粪,要给程处默擦脚。
被孙思邈骂了出去,要程处默忍着,说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止痒。
果然就如老孙讲的没到半夜,程处默的脚就瘙痒难忍,他在床上拍着毯子大叫,却够不着脚去挠,孙思邈把他捆在床板上,动不了。
他发誓赌咒的让护卫帮他把那三根脚趾头剁下来,他不要了。云烨无奈,只有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想到居然起了作用,程处默不再叫唤,没一会就睡着了。
第三十一节 元日两重天
由于有病人,云烨的行程不得不暂缓下来。有这座阁楼,在草原上简直是最好的避风港,多日的奔波的疲劳,可以得到休整,悬吊的心事,可以暂时放下,整个车队都在享受这短暂的安逸时光。
学习夜陀布下一座爬犁之城,马匹就放在阁楼地下,守卫站在平台上远远的瞭望远方,这里已经没有了突厥人,那日暮的父亲,母亲,弟弟,都被突厥贵族裹挟着离开这片草原,退到了遥远的阴山脚下,准备和强大的大唐军队决一死战。
云烨知道绝对不会出现两军大规模厮杀的场面,一场大雾过后,东突厥就再也不会出现在史册上。
作为使节,唐俭是卑鄙的,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到颉利的营帐,向他传达了大唐准备和东突厥和平友好的喜讯,愚蠢的颉利听到这个喜讯,再也不想逃亡了,他舍不得阴山下肥美的草场,更舍不得放弃随时可以掳掠唐朝平民的希望,他估计错了李二的雄心,也估计错了李靖的狡猾。
唐俭觉得自己一条命换取东突厥的灭亡很划算,这个疯子不顾惜生命,把自己当作人质来拖住颉利继续逃亡的脚步。谈判在继续,突厥贵族们依然趾高气扬,指手画脚,他们认为唐朝已经没有力量再向阴山进发。而伟大的突厥狼族只要熬过这个严冬,待到秋天战马再次肥壮起来之后,那些像羊羔一样温顺的唐人又可以任由自己烧杀抢夺,他们尽情的戏弄唐俭,想看到大唐的使节像鹌鹑一样被自己的弯刀吓得瑟瑟发抖。
唐俭是在发抖,他似乎感觉到了大唐铁骑碾碎一切的脚步,他希望这些铁骑踏着他的尸体,把东突厥人撕成碎片,每每想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煌煌史册之上的荣耀,他就想高歌,想起舞……阴谋在阳光下发酵,成熟,就不知谁才能饮下这杯最美的醇酒,空气里都是阴谋的味道,云烨闻到了,他怜惜的看了一眼还在唱歌的那日暮,不知道她的父母弟弟会不会活下来。
她最好永远生活在欢乐之中,忘记草原的残酷,云烨忘不了那双看到自己出现,欢呼雀跃的眼睛,哪怕自己将要面临最残酷的屠杀。
这次草原之行云烨收获了很多,熙童的自由洒脱,那日暮的纯洁,玄奘的执着,都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瘸一拐的程处默点了好大一堆火,橘红色的火焰窜上半空,辅兵们敲着胸膛,唱着出车这首歌:“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昔我往矣,黍禝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歌一句,酒一杯,有善舞者,早就在歌声里起舞,今天是元日,除旧迎新的好日子,云烨特意放开了管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