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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权杖-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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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太好了!徽宗得意十足,立即宣布大赦天下,并命人做了一个“复燕云碑”来彰显自己的丰功伟绩。
说完了一段政治形势,再看秦桧。
在朝廷上下忙着收复燕云之地的时候,秦桧在密州教授的职位上刻苦工作着,闲暇之余,仍不忘记埋头苦读,在为考试做准备。
秦桧的出色工作,得到了安抚使张叔夜的认可,在他的推荐下,秦桧又一次参加了朝廷组织的科举考试,考中词学兼茂科,被任命为太学学正,还是从事教育工作,不过身份从地方职员升到了中央大员,为日后的平步青云,奠定了基础。
看来,秦桧在政坛上发挥作用的日子不远了!
第6章 政治“处女秀”
要说这人啊,往往有打天下的能耐,却没有坐天下的命!
金太祖阿骨打就是这样的人,本来金灭辽,一片形势大好,又从宋那里勒索了不少钱财,国家达到了巅峰状态,原本可以享享清福了,不想却在宣和五年(1123年),一命呜呼了!把辛辛苦苦打下的大好江山留给了其弟吴乞买,也就是金太宗。
这金太宗可不是一般人,身材魁梧,力大无比,一个人就能把熊、老虎这样的猛兽搞定。他十分崇尚武力,野心很大,意图灭掉宋。
相比宋国皇帝文弱,金国皇帝则具暴力倾向,因此,饱受儒家思想灌输的宋国大臣们都把金看做是野蛮之邦,有点谈金色变,很是畏惧。
都知道中国足球有个“恐韩症”,莫非这大宋还有个“恐金症”不成?
历史证明也确有此症!
吴乞买上台后,一方面继续清剿辽军残部,另一方面,着手做进攻宋的各项准备工作。
同样在宣和五年,发生了另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为金留下了攻宋的借口。
张觉原来是辽的将领,后来金灭辽时,他投降了金,金让他掌管平州,后来由于金统治残暴,老百姓就要求他摆脱金的统治,于是他投降了宋。当时就是否接纳他投降的问题,宋内部有很大的争议,最后,头脑简单的徽宗还是选择接纳了他,这就为日后金攻打宋埋下了祸根。
好你个宋啊,我大金的叛将你也敢收留!
金怒了!
张觉这样反复折腾,最后也没落得个好下场,迫于金的压力,他被宋将王安中给杀了,还把人头送到金,来显示宋对金友好的决心。
这一切似乎已经晚了!
金好不容易抓住的把柄,怎能就此放弃。
宋危险了!
宣和七年(1125年),金军完成了对残辽的清剿,俘获了辽天祚帝。
八月,吴乞买大旗一挥,金军分东西两路,分别由翰离不和粘罕率领,向宋发起闪电战。
连残辽都打不过的宋军,怎能抵挡住金的虎狼之师!城池纷纷失守,军队节节败退,坐镇前线的童贯,一路狂奔,逃回了汴京。
这个惨啊!
在宋军把守的诸多城池中,只有太原成功阻止了粘罕统率的西路军的前进步伐。而翰离不统帅的东路军,连战连捷,杀过黄河,直奔汴京!
徽宗和大臣们做梦也没想到战争会来得这样快!当他还在青楼里搂着李师师醉生梦死的时候,金军已经快打到了汴京。
朝堂上下一片慌乱!
擅长尔虞我诈的臣子们,在这个时候,却似乎没了精气神,个个诚惶诚恐,不知所措。
有的主张弃国南逃,有的主张议和投降,有的主张兴兵抵抗。
每天在朝堂上,吵吵嚷嚷,徽宗听着头都要大了。
在这个危难之时,太常少卿李纲站了出来,他劝徽宗退位,把皇位传给太子,这样一来,能给人改头换面的感觉,让天下的豪杰志士看到大宋的希望,一起来抵抗金军。
退位?如果在和平年代,这是万万不能的,因为当皇帝权力多大啊,金口玉牙要啥有啥!可如今形势不同了,皇帝是一个危险的职业,胆小怕事的徽宗对退位是求之不得的,只要一退位,他就自由了,想往哪逃就往哪逃,不再为江山社稷着想,不再被大臣们的意见所左右,也不会背上亡国之君的罪名。
说退咱就退,徽宗三下五除二,没用几天,就把退位的事搞定了,把太子叫到皇宫,把龙袍往他身上一披,新皇帝就即位了。
这就是钦宗赵桓。
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又是一个小年!
钦宗即位后,改元号为靖康,1126年即为靖康元年。
迫于内外压力,刚上台的钦宗确实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比如处置了徽宗一直重用的蔡京、童贯等六贼,让人们看到了大宋复兴的希望。
还是那句老话,有其父必有其子。钦宗也是一个胆小懦弱,反复无常的人。他一面重用主战派李纲,组织京师保卫战,征召勤王之师,另一面起用李邦彦、张榜昌等议和派,不断向金求和。
由于李纲组织有力,京师军民上下一心,多次挫败金军的进攻。
金军远道而来,孤军深入,粮草补给不足,加之,各地的勤王之师不断汇聚汴京,翰离不感到局势对金越来越不利!
就这么两手空空地走了,未免太没面子了吧,要知道大金建国至今,还没有打过什么败仗?
不如抓住宋皇帝的致命弱点,狠狠地敲诈他一笔!
于是,翰离不借宋派使臣求和之机,向宋提出:要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牛马等各万匹、绢帛百万匹;宋朝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并以亲王、宰相做人质,才许议和。
这样苛刻的条件,军事占优的宋能接受吗?
先看看议和派的李邦彦、张邦昌等人的态度,他们似乎得了很重的“恐金症”,铁了心求和,也不管敌我形势如何,也不管条件多苛刻,只要金军能退,就全部答应!
而以李纲为首的抗战派则坚决反对。
双方分歧严重,争论激烈。
注意,请注意,秦桧在政坛的“处女秀”即将登场!
此前,秦桧一直作为主管教育的官员,对朝政没有发表任何公开的言论。
他难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教圣贤书吗?
错,他一直在关注局势走向,一直研究应对的策略,一直等待恰当的上书时机!
秦桧对金兴起的前前后后进行了仔细研究,对宋自身的情况做了全面分析,他认为,在整体实力处于敌强我弱的形势下,对金的策略必须以防守为主。
首先,金是个虎狼之国,贪得无厌,今天你割给他一座城,明天他就会索要两座城,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了。所以,对金的无礼要求,必须谨慎对待,能不割的就尽量不割,能少割的就尽量少割,尽最大努力与金周旋。
其次,加强边备,金是一个出尔反尔的野蛮之邦,对它不能放松丝毫警惕,应该调集重兵,把手关塞,坚决拒敌于国门之外。
再次,在与金签订和好盟约时,措辞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是召集百官,一起商议,不能因言语的疏漏,给金留下任何把柄,让金出师无名,在道义上没有立足之地。
最后,不能在礼节上屈膝受辱,要让金感到宋作为一个大国的威严,从心理上给敌人造成一种威慑,不让金使入城和上殿,让他摸不清宋的形势,了解不到宋的真正实力,用策略迷惑敌人。
在是否接受金提出的条件问题上,议和派和主战派争论不休,钦宗迟迟拿不定主意之时,秦桧抛出了精心研究的“秦四点”:一言金人要请无厌,乞止许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诈,守御不可缓;三乞集百官详议,择其当者载之誓书;四乞馆金使于外,不可令入门及引上殿。
不难想象,当时的朝廷有多乱,两派七嘴八舌地争论,上书直言的奏折应该海了去了,钦宗整日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秦桧的这四点建议,即使是看了,也已经麻木,不会做出什么特别的批示。
莫非就此石沉大海了?这可是秦桧的“处女秀”啊!
事情还不至于那么糟糕,秦桧的这四点建议,中心思想介于议和派和主张派中间,聪明的秦桧走的是中间路线,两派都不得罪,不管哪一派最终胜利,自己都不吃亏。
显然秦桧这次议政,是有备而来,给自己留了后路!
官场险恶,不得不防啊!
正是秦桧这个既有议和内容又有主战内容的四点建议,赢得了两派一致认可,在这个非常时期,钦宗为了避免在用人问题上引起两派的纠葛,就任命秦桧这个“中间派”为职方员外郎。
秦桧为自己的主张找到了一个恰到好处的发表时间,完成了一个漂亮的转身,走向了政治舞台。
从此,宋史上一个最富有争议性的人物正式登场!
迎接他的是掌声?还是叫骂?
让我们拭目以待!
第7章 坚守底线
在投降派和主战派争得不可开交之时,懦弱的钦宗将天平倾向了投降派,决定派亲王和宰相出使金营做人质。
宰相好说,张邦昌极力倡和,使臣非他莫属。至于亲王能不能去,钦宗有点为难。毕竟做人质不是一件好差事,一不小心就会把命丢了!
恰好这时候,康王赵构在汴京,听到金军要求宋派亲王做人质的事后,认为这事躲是躲不掉了,与其让钦宗逼着自己去,不如自己主动去吧,给大家伙留个好印象,觉得这康王是条汉子,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有点大义凛然、置生死于度外的味道!
于是,康王赵构主动找到钦宗,慷慨激昂地说:“金人既然要求必须亲王做人质,臣作为皇室一员,理应为大宋江山社稷着想,尽点自己该尽的义务,岂能逃避!”
钦宗一听这话,别提有多感动,拉着康王的手说:“你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康王一边抹眼泪,一边想,关键时刻玩命的都是好兄弟!
人质的人选落实了,陪同也要定一下,谁陪赵构、张邦昌去好呢?
钦宗琢磨来琢磨去,就把这差事交给了秦桧,在钦宗眼里,秦桧办事稳妥,处事圆滑,善于周旋,能进能退,到了金军那边不至于闹出什么乱子来。
秦桧对这个差事,有自己的看法,这次出使金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割地,无条件接受金提出的条件,这是一种卖国的行为,尽管这一切都是钦宗皇帝直接授意的,但主战派不答应,百姓不答应,谁具体负责落实这件事,谁就有可能背上卖国贼的罪名,况且钦宗这个人反复无常,耳根子软,今天是被金逼到这份上了,才做出的割地决定,等金军退后,身边的主战大臣给他吃点后悔药,没准这屎盆子就全都扣在他们几个身上,不但自己身败名裂,还要株连九族!
咔咔!杀头!秦桧一想到这,就浑身发冷,这等危险系数极高的活儿,还是留给别人吧!
秦桧打定了主意,连夜写好了辞职奏章。
第二天一上朝,秦桧就站出来向钦宗奏道:“这次出使的目的就是割地,与我的主张相矛盾,不符合我的心愿,我无法完成使命,请圣上另选他人吧!”
说完,就把事先写好的奏章递了上去。
钦宗一听这话,有点生气了,好你个秦桧,敢和我讨价还价,不合心愿就不去,脾气挺大啊,你说不去就不去啊,我偏说不行。
钦宗也没客气,在奏章上批了四个字:“不予准奏。”
秦桧见皇上不批,犟脾气就上来了,你不批,我还写,一直写到你批为止!连夜把奏章写好了,第二天一上朝又递了上去!
钦宗一看,你还来了劲了啊,又大笔一挥写了四个字:“不予准奏。”
秦桧想,好嘛,你不批是吧,我再写。
这一次钦宗犹豫了,这小子是铁了心不去,要是拿刀架他脖子非让他去,没准到了金营,他一不高兴,给我捅出什么篓子来,本来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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