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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马文才-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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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并排站着十来个侩子手,一行一行的人往前,木牌子被丢下,手起刀落就是满目血红……
我开始抖,浑身无法自已地抖,不要……
不要看……
这不是真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怎么就好端端的就斩首了呢……不会的不会的……不会是贾家的人的……上面一直按着没有动静,不可能就这么短的日子就下了命令下来的……
行令前,会有一个宣判管,把死囚的名字大声的念出来,然后再按着名牌一个个跪好。
当我听见“贾常玉”三字的时候,觉得胸口一阵闷痛,抖得不成样子的手脚猛然僵住了,睁大眼睛死死盯着外面。
不……
不会的……
嘴巴里被扎着布条,我说不出话来,但是这时候已经仿佛已经忘记了语言的发音,张开嘴巴,被扎住了舌头,甚至连喊声而不能成调。
我终于看见了贾常玉,离家后最初,也是最后的一面。
他还是那样,只是那一身白衣有些凌乱,如玉般的面容平静安详。他慢慢走向邢台,跪下,姿态从容,那脸上竟然还微微带着一丝微笑。
那侩子手把他身后的木牌儿一抽……
我眼睛瞪大地已经发痛,滚烫的泪水湿了一脸,浑身又僵硬却又禁不住地一直抖动,随着那侩子手的大刀抬高,我终于喊出了那一声不成调又破碎零星的嘶吼:“啊——————啊——————————————!”
有一块玉佩随着主人的倒地被甩了起来,我不住嘶吼着,看着那白色的玉上溅满了红,血红血红的,摔了下来,然后,碎了一地……
不会有了。
不会有人把我抱在怀里,看着那漫天的栀子花说,“小卿儿,你看你看,这是你娘最爱的花,好看么?你娘说啊,我们的小卿儿长得水灵清秀,不羡那牡丹的富贵艳俗,我们小卿儿只需要乖乖地,想那株栀子花一样,被爹爹护在家里,就好了,是么?呵呵……”
不会再看见了。
不会再看见那个秋夜腿疾发作,疼得谁不找的温和男人偷偷溜到我的院子里来,把深夜不睡的我逮住,也不责骂,就是满脸委屈地说:“我的小卿儿,爹腿疼……”
不会碰见了。
不会再碰见一个待我如斯好的爹了,宠我,爱我,任我为所欲为,只是摇着头满脸疼惜地拍拍闯了祸的我的头,叮咛一声:“小卿儿,你看你,又把手擦破了。下回要注意哪,不然爹看着心疼……”
看不见了……
再也没有了……
爹……
我扯着整个咽喉在嘶喊,发出的声音却是微弱的,加上刑场吵杂,连离不远的人都仿若未闻般。
流泪留得胸口开始抽搐,浑身好像力气都抽空了,然后心脏被一只尖锐的爪子紧紧捏着般,灼热的痛,仿佛下一刻就要碎裂了。
很想吐,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想吐。那些人,那些血,我死死盯着那滩深红,觉得自己留下的也是血泪。
我张着嘴能不能自己的抽搐痉挛,因为用力,那布条勒得舌头发麻生痛,但是明知道疼痛,我却止不住自己一直嘶喊的动作……
这时候,木箱子忽然被打开了,外面的阳光一下照了进来,我眼睛几乎不能直视,僵硬的眼睛还是紧紧盯着那刑场。
布条被扯开,整张脸被紧紧捂紧那阵有熟悉香气的怀里。
“对不起……小卿,我还是……来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不是寂寞的,我是边流泪边写的,我想我是史上第一个被自己虐到流眼泪擦了5张纸的废柴作者。
其他不说了,反正,就这样,贾大叔没了。
不是我想不更新,而是圣诞节,我怕大家情绪不好,所以就缓了缓这边,唉。
不过放心,这边最虐得已经过去了,但是要欢乐,暂时还没有。
要看快乐的,还是移步新坑吧。
差不多四万字,挺肥了~~
以上。
渭水之上(1)
洛阳三月,牡丹倾城,莺啼柳绿,花满枝头。
“姑娘,热腾腾的馒头!刚出炉的!买几个吧!咱家馒头是出了名的香滑啊!”小摊前的小哥横竖不过十四五,嗷喝的声音清亮,满脸的神色都是飞扬的。
我笑了笑,看了眼那白白胖胖的馒头,又抬头看了看这小档主的满脸笑意,“那就来五个吧。”
“好嘞!姑娘,天下大赦,你是要赶路回家乡吧?”小哥随口问道。
我抬眼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城门,明黄色的皇榜又大又亮眼。
“这仗啊,打了七年,现在终于完了。我看大家都好像高兴坏了的往家乡赶,这几天都走了好多人了……哎哟,爹,你怎么又敲我啊!”
小伙子身后站着个中年男人,满脸的风霜,看着自家孩子的眼神倒是慈爱,嘴巴却道,“傻孩子,说什么呢。高兴坏了?这仗一打就打了七年,多少人没了家,没了亲人,怎么高兴?小孩子不懂事,姑娘,别见怪!”
我接过馒头,把五个铜板递过去,摇头一笑,“不碍事。本来这就是好事,天下安宁,大家心里……都高兴。”
那男人点点头,接过钱,“呵呵,姑娘,一路顺风。”
提着馒头慢慢悠悠的出了城,此时是清晨,官道上已经有不少人了。
行色匆匆,或三五结队,或独自赶路。正如那孩子说的,人们都回家了。
回家了。
那我的家在哪里?
我抬头看着天,七年战乱,多少人成了尸骨,血怕是把这片土地都染红了。然而这晴天如洗碧,干干净净的,一如从未变过般澄彻。
但是总是有些东西变了的,从前开始,我的家就在洛阳。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一派繁华喧嚣在铅华尽洗之后,尘归尘,土归土。昔才特地绕到贾府旧址,七年不见,朱红的大门斑驳了,封条上布满灰尘,从前漆金的贾府牌匾早已不知所踪。
七年里,洛阳三起三落,被攻占过,被夺回来过,被烧过,被抢过,然而天下今定,却成了王都。
然而一切战火仿佛从未与我有关,我就在那个小院里,安安静静的守了七年。
只因为司马祈的一句,若你死了,便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葬在哪了,你为人子女,可忍心?
死了便是死了,本应该看开。
但是我虽心死,贾常玉却像心头的一根刺,已经埋进心脏,稍稍一拨,边发炎红肿得钻心彻骨的痛。
司马祈说,等仗打完了,就给我自由。
为了这点最后的想望,我守着那一方天地,看着月升月落,听着喊杀声,看着烽火鸣,一晃便七年了。
七年里,小院没有一个人来伺候,只早晚三餐都由固定的人把饭菜送到门口。
我闲来无事,便练起字来。
以前浮躁,觉得毛笔又软又不听使唤,总是不愿意好好的去学,写了几个便觉得烦闷,于是便扔下笔去调皮捣蛋去了。
然而那时,却很耐得下性子去写。
竹简子很方便,写了便洗掉,擦一擦便能重新写了。一个砚,一卷竹简,陪着我度过了不知几日,直到有一天竹简子已经被一趟趟的墨迹弄得斑驳了,怎么洗都洗不掉日积月累的印迹了,我便出了那院子。
对着豁然开朗的天空,我在贾常玉坟前大醉了一场。
醒来却又回到了王府。
然而这时候的王府只剩下寥寥几个仆人,是啊,新王登基,人都调到宫里去帮忙了。
于是,我提着放在床头那个早就准备好的小包袱,不用看也知道里面一定有足够的盘缠,可能足够到我能到另一方水土去买上一间好宅子,还有三五仆人,过上滋润的日子。
不拿白不拿,死水般的七年把我熬清醒了。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贾常玉不想我死,所以我便绝对不会去死。
爹,女儿听话了。一定好好照顾自己。
渭水清清,盛产虾鱼,养活了方圆十几里的人,是正正宗宗的鱼米之乡。
一路前行,不知怎的就来到了渭水边,看到了渭水之上那景象,丈夫打渔晒网,妻子织布养桑,老人家在午后会搬个小藤椅在院子里看着喇叭花晒太阳,三两小童露着光秃秃的小屁股蹲在墙角玩斗蟋蟀。
我就这样留了下来,平淡也是一种幸福。
但是众生芸芸能不能看透这富贵不中留,得看命。
几日后,隔壁空置的房子也住了人家。一位公子,两个仆人,仆人是对年轻夫妇。妻子活泼可爱,丈夫体贴的总是用宠溺的眼光看着她。
小妻子很喜欢往我这边跑,总是腻歪着不肯走,要帮我的忙,却总是帮倒忙。织布机的丝线被绕得杂乱,喂蚕的桑叶被拿去大太阳底下晒成叶干儿。丈夫总是满脸抱歉的给我送很多吃的,说是补偿自己妻子的冒失。
“宋小姐,我来帮你提篮子吧!”
手中篮子被一把夺走,我微微一笑,也不和那小娘子过多争执,她总是热心得过分。这篮子只是放了些要带去市集卖的丝帕,一点重量都没有。她既然热心,我便也不好驳她美意了。
今天十五,大市集开摊,甚为热闹,人来人往的,什么小东西都有人买卖。
寻了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坐了下来,我把篮子放在地上,然后就直接坐到了地上。
那小娘子本来想给我一条大丝帕垫上,却没来得及铺到地上便见我坐了下来,故咬了咬牙,跺脚着急的样子看得我噗嗤一笑。
见我笑了,她愣了愣,立刻眯着眼睛满脸的高兴,“宋小姐,你要多笑笑。我、我好久都没……”
“哎呀!这丝帕手工虽平平,然后这图案倒是有趣!”
小娘子的话被打断,有些不高兴,抬头盯着那位年轻姑娘便道,“是不是要买啊?!10两银子一条……”
“一两一条,姑娘你看可有合心的?”我笑了笑,抬头问那姑娘。
那姑娘立刻笑开,伸出三根指头,道:“我家中姐妹多,恰好五个,我买五条你收三两。怎样?”
我笑了笑,点点头,“好。”
姑娘脸上乐开了花,然而旁边的小娘子一听便急了,“诶诶,这可是上等的……”
我回头拍了拍小娘子的肩膀,“做生意图个开心而已,姑娘不必过于在意。”
那小娘子巴巴的看了我一眼,把满口的话又咽了下去,“好。”
小姑娘买了丝帕,眉开眼笑地走了,那小娘子却又忍不住瞧着人家背影开声,“宋小姐,你这是亏本生意啊。这些丝帕都是你自己一针一线绣的,而且都是上好的金丝线,这么一两银子太亏了。”
我抹了把有点坐皱的裙角,看着那篮子里丝帕上那对肥肥的鸳鸯,“我祖上就是做丝绸生意起家的。”
我一开口,那小娘子便立即噤声,聚精会神的看着我,眼神有几分紧张。
“听说啊,我祖父的祖父就是这样挑这个小篓子,到市集上卖我祖母所绣的小丝帕。我祖母手艺精巧,丝帕又卖的便宜,总是被抢购一空。于是慢慢的,知道的人多了,丝帕便越发的珍贵起来了。我祖父就请了绣娘来帮忙,这样一个接着一个请,就有了个好大的秀坊。还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宋家绣房。当时可是名震江南一带的大绣房。”
那小娘子呆了下,“宋家绣房?”
我笑着点点头,“嗯,宋家绣房。我祖父的爹是个本事的,把家业又做大了,知道我祖父那一辈,宋家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商人了。但是,士农工商,商人再有钱,也是最低等的。于是联姻就成了商人进入氏族入士的一个法子。我祖父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的女儿,带着万顷家产就这么入赘了。为了所谓家族的地位,连姓氏都不要了。你说啊,是值得还是不值得?”
“我……我不知道……”那小娘子见我问她,有些为难的看着我。
我们挑的地方是个树荫底下,虽然是盛夏,但是太阳晒不到,树荫底下还有几丝风,倒还清凉舒坦。
“按我说啊,还是不值得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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