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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满楼-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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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倒好,翻脸比翻书还要快,前一秒还深情无限呢,后一秒马上变冰山,转过头就走了。
按照钟意以前的性子,走就走呗!今天早上你不也走了,姑娘我理你了嘛,还不是你装模作样地在等我?
可是想到人家刚刚的深情,钟意有点不舍得,又想起说是送她一盆金凤花,结果还落在那茶叶摊子前了。
把这话当引子跟他提了吧,结果人家那是什么态度啊!
一句“你不是不要么”,就把她打发了,就把她晾在原地了!
早知道这样,她犯什么贱,开什么腔,犯什么花痴病啊!直接大吼一句“放手”,然后照那英俊的脸上呼一巴掌过去,才不算折了她的傲骨啊!
会功夫了不起啊?
士可杀不可辱有没有!
可是后悔已经没有用了,沈澈走得都没有影了,钟意才痛心疾首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出来的时候她一文钱也没有带,紫烟也因为要照顾沈栀留在白鹤楼,眼下钟意竟然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花市还有大半条街没逛完,看差役们似乎也走得很远了,应该是解除危险了吧,继续逛街好了。
钟意安慰着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从胡同里走出来,继续在花市上逛起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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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楼里,紫烟给沈栀和咏歌做了几个清淡爽口的小菜,又熬了软绵滑糯的白粥,沈栀最爱吃的琥珀酥也盛了一碟子,全都放在一个托盘里,送到了屋里。
咏歌伤得不轻,不过到底是年轻,底子好,平时也是做惯了粗活的。大夫连夜开了活血化瘀的方子,又教紫烟给咏歌涂了厚厚的一层跌打膏,清早起来,咏歌居然能挣扎着下地了——不过自然被紫烟和沈栀按回到床上就是了。
紫烟端着饭菜进屋时,沈栀和咏歌正在小声说话,紫烟隐约听到咏歌说什么“既然下定决心,吃点苦算什么,总算如意了”这样的话。
看来主仆好像是在商量什么要事,紫烟连忙咳了一声。
沈栀回头看到紫烟,神色温柔自然,仿佛什么也不需要避讳似的,但是咏歌已经适时地闭了口。
“三姑娘、咏歌妹子,奴婢给你们做了点饭,粗茶淡饭,聊胜于无吧。”
沈栀看向托盘里的精致小菜,还有两碗冒着白气的白粥,知道紫烟是自谦之语,不过一个丫头居然说得出“聊胜于无”这种话,看来肚子里也是有点东西的。
沈栀笑着点点头,“紫烟姐姐太过自谦了,怕是除了钟掌柜,连我二哥哥都吃不到这么好的饭菜呢。”
“家常便饭而已,承蒙三姑娘不嫌弃。”紫烟和三姑娘一来一往地谦让,脸上的神情越发温柔。
紫烟让沈栀先吃,自己坐在床头喂咏歌,咏歌十分不好意思,一定要自己吃,自然因为有伤在身,挣扎了几下就只好作罢了。
一餐饭吃完,沈栀拿着帕子擦了擦嘴,又吃着紫烟泡好的热茶,夸了紫烟能干伶俐,又会说话,忽然问道:“我看紫烟姐姐谈吐不凡,以前应该也是个显贵出身吧?”
紫烟正在桌边坐着打一个梅花结,听了沈栀问她出身,就笑笑说:“显贵不显贵的,如今只是个下人罢了。”
☆、044 重大发现
沈栀也笑笑,低头吃了一口茶,又说道:“紫烟姐姐哪里像下人,简直是钟掌柜的左右手。”
紫烟又笑笑,说道:“那是我们姑娘抬举奴婢。”
沈栀抿着嘴继续笑,拈起了一块琥珀酥,轻轻咬了一口,回味了点心的美味,说道:“既是这样,那紫烟姐姐一定知道琥珀酥的方子了?”
紫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沈栀笑,虽然那是个疑问句,但紫烟选择了装傻。
沈栀不在意紫烟的反应,干脆挑明了说道:“这么好吃的点心,栀儿真的很好奇是怎样做出来的,紫烟姐姐告诉我,我不会传出去的。”
紫烟又低下头打梅花结,说道:“不是奴婢难为三姑娘,实在是不好说。”
沈栀的眼神亮了亮,带着点讨好的态度地凑过去,说道:“那栀儿如今在白鹤楼住着,明天掌柜做点心时,可以让我去厨房看看吗?”
紫烟看着沈栀,这次看的时间久了一点,笑意也收敛了一点,但脸上的表情依旧是很温柔的,慢慢地对沈栀说:“三姑娘若是想去厨房看,还是直接问我们姑娘吧,我一个做奴婢的,也不好多嘴。”
说完紫烟就站起身,这是要走的意思了。
沈栀也不着急,也没感到尴尬,仿佛对刚才的行为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她笑着也站起身,拉住紫烟,说道:“紫烟姐姐这是要走吗?咏歌伤了,要静养,栀儿一个人怪闷的,留下来陪陪栀儿吧。”
咏歌也在床上探起身子,努力说:“紫烟姐姐别走了,钟掌柜也不在,厨房又没事,你一个人也没意思不是?”
一个国公府的小姐对一个下人如此宽待,实在是很好的涵养,紫烟不好意思说走,就笑道:“奴婢哪里是说要走?坐久了奴婢有点累,站起来直直腰。”
说着就走到咏歌床前帮她擦了擦刚刚挣出来的汗,又替她盖好薄被。只听得沈栀又在后边说道:“其实我也不是非要知道那个点心如何做的,左右我们家也不是开酒楼的,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我喜欢吃这琥珀酥,多来白鹤楼就是了。”
沈栀坐下来,又吃了一口琥珀酥,紫烟转过身想给沈栀换茶,又听到沈栀说:“我好奇的还是白鹤楼的掌柜,你们家的钟姑娘呀。”
紫烟的身子微不可见的震了一震,被沈栀看到了,后者却不动声色地继续说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绝妙的点心,把一个濒临倒闭,债台高筑的酒楼起死回生、变成门庭若市呢?”
沈栀站了起来,直视着紫烟的目光,说道:“我听说这家酒楼以前也是一个女掌柜,有一个侄女,自小就被当做大家闺秀养起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是自从女掌柜被高利贷逼死之后,这侄女倒像换了个人似的。”
紫烟的脸色有点变了,她连忙抓起桌上的茶盏,说道:“三姑娘的茶凉了,奴婢去换一盏。”
沈栀这次没有拦,只是在紫烟退出房间时,她又说了几句话:“我还听说二哥哥在赎你之前,还有别的人要赎你,但是你没有跟那人走,二哥哥赎了你自由身你也没有做平民,反而一心要给钟掌柜做奴婢……”
“紫烟姐姐,你和钟掌柜,真的很让人感兴趣呢。”紫烟忙忙地关上房门时,沈栀用一种狡黠的口气笑着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走到厨房时紫烟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湿透了。
这个沈栀,绝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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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午时了,气温越来越高,身无分文的钟意在花街上逛着逛着,肚子饿了。
没有钱啊!
因为抱着要宰东家一顿的邪恶想法,钟意没有带一文钱,她却怎样也没有料到,这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竟然约女孩逛街结果把人甩在大街上,想到这一层钟意就恨不得赶紧再穿越重活一次,真是太丢脸了太丢脸!
饿着肚子的钟意只好往花市外边走,指望出去拦一辆不用提前付钱的马车,把自己送回白鹤楼。
绕来绕去钟意居然在一条直来直去的大街上转向了,走了半天才发现是反方向,离白鹤楼的距离越来越远,已经要走到京城最南边了。
秋天早晚温差大,这会儿阳光热烈,晒得钟意头都要晕了,有心买碗茶水解解渴,可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靠做凉茶起家的钟大掌柜就这样被困在了花市上。
钟意只想着找个阴凉处躲避阳光,不知不觉,竟走到了一个有点偏僻的地方,这下子因祸得福,眼尖的她竟然看到有人在卖番茄。
是的,她不会认错,虽然是在花盆里当花卖的,但那红润的色泽,饱满的果实,的的确确是番茄没错!
摊主留着大胡子,好像是个外国人,可能是语言不通吧,只是站在摊位前,也不叫卖。
钟意连忙走过去,仔细一看,可不是个老外是什么?看这肤色和造型,有点像欧美人种啊。钟意不免感叹穿越来的这个时代还真是国富力强,居然连老外都跑来做买卖了。
不过这老外懂中文吗?居然也不带翻译,单枪匹马就来摆摊?卖的还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除了番茄,还有圣女果,就是小西红柿,钟意还看到了很多西方用的香草,她只认得薄荷和迷迭香,但是并不新鲜,都是干的。
钟意感到用“心花怒放”形容此时此刻的心情真是有点委屈,她心里的花岂止是怒放,简直是要开烂一条街的节奏了!
现代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妙用,怕是这老外本人,都不知道这些大大小小的红色果子是鲜美无比的食材,可是不要紧,钟意知道啊,钟意可是深切地知道番茄的美味的啊!
如果把这些东西弄回去,白鹤楼想称霸京城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啊!
发现食材的狂喜,让钟意早就把没钱、迷路、被太阳晒得头晕脑胀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抛到脑后了,她简直像发现新大陆一般,两个眼珠子变成了两个大大的元宝铜钱,闪着光地扑向了摆摊的老外。
“好骂吃(howmuch)?”被兴奋冲昏头脑的钟意还没忘用她唯一会的外语说了两个单词。
摆摊的老外从钟意奔着他的摊子来的时候就有点被吓着了,他在这站了半天无人问津,正准备把这些植物丢给城郊教堂的神父,自己在这个大而美的京城旅旅游就算了,结果扑上来个小姑娘,还会说他的母语!
但是老外却傻愣愣地回了钟意一句中文:“妮要那种(你要哪种)?”
☆、045 在下李绮堂
发现老外会中文,钟意乐得都要飞起了,她这会儿早就大人不记小人过,感谢沈澈了几次,要不是这个恶少犯神经病,她哪里会阴差阳错遇到这么好的事!
“都要了,都要了!”钟意乐得手舞足蹈,指着老外摊子上的植物一一说道,“这个番茄,哦,你们西方应该是叫狼桃吧?还有这个,你们叫灯笼果吧?还有这个薄荷,这个迷迭香,嗯这些香草我也都要啦,你还有没?你有多少我都要!你可以给我长期供应!哦对了,我叫钟意,是东城十里花街白鹤楼的掌柜,老兄贵姓?哦,what‘?”
如果不是还有一点理智,钟意差点把小时候学的什么“howdoyoudo”都使出来,但她生生忍住了,觉得自己已经有点像个白痴了,要是再说下去,这个老外没准会被吓跑。
其实钟意在现代也经常会见国际友人,钟意的顶头上司就是个加拿大人,但是可能是因为穿越到了古代,乍一看到外国人,实在出乎钟意的预料,加上这老外又有钟意可以称霸京城的利器,所以钟意这一高兴,就又有点控制不住到达顶点的情绪了。
可是老外的反应却比钟意还要热烈,这位仁兄大概是在本朝受到了太多彬彬有礼的待遇,也是有点压抑本性了,难得看到一个如此热情的姑娘,于是也兴高采烈地自我介绍起来,然后……钟意和这个老外就站在锦明街上聊起天来了。
还好他们站的地方偏僻,不然路人看到一个中国姑娘和一个黄发洋人聊得兴高采烈,一会儿拍肩膀一会儿哈哈大笑的,非得自动站成一圈围观。
于是钟意知道这个老外果然来自美洲大陆,但和她穿越的并不是历史存在的朝代一样,老外也并不是来自美国。钟意对他到底哪个国家的不感兴趣,因为老外坦诚自己在本国混不下去了,是来东方大陆找黄金的。不过黄金没找到,只找到一个远方叔父,还去教堂当神父了,对待上帝比对他这个侄子亲。
老外的外国名字叫弗兰克,学会中文之后,给自己起了个名字:牛富贵。
弗兰克表示,他可喜欢可喜欢“牛富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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