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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棺匠-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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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乔伊丝把本命蛊从王洁身体拿走,她轻轻地点了点头,让我们转过身去,说蛊不能让外人看见,不然蛊会死的。
等了大概十来分钟,身后也没传来乔伊丝的声音,我好奇的扭过头,瞧身后瞥去,就看到她倒在王洁旁边,脸上洋溢着一抹微笑,有股说不出来的可爱。
我苦笑一声,本命蛊这种东西,离体太长时间,对主人的伤害特别大,只是这乔伊丝一直在强撑着,我又不好点破,便任由她去了,没想到刚救活王洁,她就坚持不住了。
有时候,人的执念,比任何东西都要强悍,这执念往往能超过人体的极限,我有没有这种执念我不知道,但,乔伊丝绝对拥有。
说句心里话,看着她脸上那抹微笑,我有些心动,但,也仅仅是一点心动,并无其它杂念,心动的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就拥有这样的执念,其小时候所经历的磨难,或许并不止她先前说的那点。
随后,我让高佬他们把棺材抬进那坐空的坟头,然后把身上的衣服脱掉扔进棺材里面,点燃一把大火,将它们烧的干干净净,再把坟头填平。
只有烧了这些东西,才能彻底祛除晦气,我掏出手机,给主家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王洁活了,跟正常人一样,又让他带一些衣物跟几件白酒过来。
电话那头愣了足足十几秒钟来反应过来,先是尖着一声,然后是哈哈大笑,嘴里一直嘀咕着,活了,我女儿真的活了,我女儿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笑着,笑着,电话那头就是嚎啕大哭。
或许只有几经生死的人,才能明白电话那头的声音吧,我们在坟场抽了几根闷烟,主家跟那中年妇女带着一些衣物跟白酒走了过来,看到躺在坟头的王洁,夫妻俩放下手中的东西,飞奔到王洁身旁,就是嚎啕大哭,哭声中带着一股欢喜。
人,不怕笑着笑着就哭了,怕就怕哭着苦着就笑了,听着他们的哭声,我们几名八仙眼角有些湿润。杨言说,风将沙子吹进他眼睛,我们没有笑他。因为,风不止将沙子吹进他的眼里,我们眼里也吹了一些沙子进来。
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被夫妻俩这么一闹,我们有些伤感。或许,人间最苦莫过于生死相离,最幸福莫过于‘死’而复生吧!
短暂的伤感后,我让八仙们用白酒洗手、擦身子,将身子上的晦气也祛了,他们听后觉得在理,活葬的确晦气,不祛除干净,恐怕会把晦气带给家人。
把身子清理干净后,我们总算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相视一笑,谁也没有说话,杨言好似被我们的情绪感染到,他走到我面前,说:“陈八仙,愿赌服输,我当你十年的小弟,不过,事先讲明,我的主职是神经科主任,副职是抬棺匠,以后缺个会抬棺材的医生,你打电话给我。”
我心里有些郁结,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便径直走向王洁旁边,有些不解的事,我需要弄醒她,才能知道谜底。
五章已毕,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74。第74章活葬(二十)
来到王洁身边后,夫妻俩哭的很伤心,都是高兴劲给害的,我让那中年妇人将她们身上的衣物褪去,用白酒擦拭身体,那中年妇人点头问:“就在这里?”
我‘嗯’了一声,然后让八仙们跟主家都朝山下走去,我则转过身子,低头抽闷烟,心中有些疑惑的事,没得到答案,我的兴致并不是很高。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中年妇人叫我转过身,我回过身子一看,王洁跟乔伊丝还在昏睡当中,她们身上的衣物都换上了,以前的衣物扔在一旁。
我让中年妇人把衣物烧了,一人背一个将她们放在主家家中,顺便跟主家结算一下工资,说好的三千,主家最后拿了四千出来,说是感谢救命之恩,我也没有客气,钱这东西谁都爱,我也不能免俗,更何况眉毛还破了一道口子,多拿一千实在不算过份。
随后,在主家家中吃了一顿中饭,菜肴方面还算可以,八仙们吃的很尽兴,吆喝着要杨言晚上去镇子请喝酒,他爽快的答应下来。
席间,老王醒了过来,由于犯冲被泼粪,身上有点臭,洗了八桶水,身上的那股臭味才驱除,二话没说,走上酒席就是一顿狂喝,我们知道他是喝酒遮羞,也没人取笑,毕竟,抬棺材这活,谁都会有粗心大意的时候。
饭后,杨言开着他那四个圈圈的豪车,将八仙们送到镇子准备晚饭,车位太少一次坐不下,为了表示尊敬,又不能让八仙们挤着坐到镇上,最后,杨言前后往镇子跑了两趟,才将八仙们全部送到镇上,他问我什么时候去,我说,搞完这边的事就过去,他说,旁晚的时候来接我,我没有拒绝。
随着八仙们的离开,偌大的房子有些冷清,主家夫妻俩忙着收拾饭后的碗筷,我一个人来到王洁所在的房间。
这房间说不上大,大概十六七个平方,一些简单的家饰,一张大床上躺着两个人,乔伊丝、王洁,我走过去的时候,乔伊丝刚醒过来,疑惑的看了我一眼,就问:“你咋随随便便闯女孩子的房间?”
我面色有些沉重,朝她罢了罢手,说:“你先出去,我找王洁有些事。”
“什么事?我不能在旁边听?”说着,她不怀好意的看了我一眼,说:“你不会打算趁王洁姐姐在睡觉非礼她吧?”
我有些无语,敢情在她心里,我跟【色】狼是画上等于号的,但又想跟她争辩什么,就说:“关于活葬的一些疑惑,我想看看她是否知道一些事!”
“那我也要听!”她双腿一盘,坐在床头,大有一股死活不出去的阵势。
看这阵势,她是不会离开了,无奈之下,我只好点了点头,走到王洁身旁,在她人中的位置摁了摁,本来可以等她自然醒再问,但是,我心中隐隐约约有股不安,说不上来什么感觉。
摁了两下后,王洁醒了过来,她先在我身上打量了一眼,然后又在乔伊丝脸上看了一眼,紧接着就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把跪在地面,说:“谢谢你们救了我。”
我将她拉起,扶到床头,没说多余的话,直奔主题,“你昏睡的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奇怪的感觉?”
她摇了摇头,低声道:“没啥奇怪的感觉吖,就好像作了一场梦,不过,这个梦好奇怪。”
“什么梦?”我好奇的问了问。
她说:“梦里有个身穿清朝官服的人,他跟讲了好多话,让我不要害怕,说有人会救我。”
“那人有没有说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说了,他说他叫王文韶,是我爷爷的爷爷。”王洁想了一会儿说。
说到这王文韶,我对他有些了解,这人祖籍浙江,光绪年间的宰相,与李鸿章等人齐名,对官场的事情看的很透彻,一生淡泊名利,在民间却做了不少好事,兴修水利、开垦农田、兴办学校,拥有极高的名望,在浙江一带被人誉为,百年第一清官。
这王文韶前辈是浙江人士,而王洁却是湖南人,这中间是不是有啥误会?我就将心头的疑惑问了出来。
王洁考虑很久,说:“我小时候,好像听爷爷说过,我祖上有位能人,是个大官,做了不少好事,积下不少阴德,应该就是说王文韶吧?我们怎么来湖南的,我爸应该知道清楚一些。”
“他在梦中都跟你说了什么事?”祖籍的事情,跟我想知道的事情没多大关系,我不想继续深究下去,毕竟光绪年间太乱,别说当guan的,就连皇帝都受人控制,王文韶前辈来到湖南也不足为奇。
王洁想了想,“他说了好多话,我记不住,只能记住几句话,他说,我出生的时候就该夭折了,是他保佑我才活了下来,这次的事是个劫难,他无能无力,只有借助外人之手来渡劫。梦到最后的时候,他告诉我,我还有十年阳寿,让我好好孝敬父母。对了,他在梦里说你身上犯了太岁煞,从大树上掉下来一根树枝,是为了破除身上的太岁煞,让你破相抵命,算是报答你对我的救命之恩。”
她最后一句话,解开了我的迷惑,从活葬后,我一直在纳闷这事,大树上怎么会平白无故的掉一根树枝下来,搞了半天是让我破相。
那么问题来了,我身上何时来的太岁煞,需要破相抵命?这段时间,我做的丧事也就只有几桩,礼仪方面都尽量做到最好了,应该没有得罪过死者,身上的太岁煞哪来的?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个所以然,就问王洁,“你祖上有没有说,我为什么会犯太岁煞?”
“他说不可说!”王洁瞥了我一眼,可能是觉得没能答上我的问题,她有些愧疚的将头埋的很低。
听着这话,我愣了愣,不可说?难道是上次李建民父亲的丧事?他父亲的那种命,葬经上说,那种命不能对外人说,我一直守口如瓶,对谁也没说。事后,李建民在梦中梦到他父亲没有责怪我,反而还要感谢我。现在王洁祖上又说不可说,十之**就是指那种命,这就奇了怪了,死者没有怪罪我,可我身上却犯了太岁煞,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75。第75章迁坟(一)
我站在床头愣了好久,实在想不出结果,最终只能当作死者不知道自己是那种命,而是我跟他的那种命相冲,犯了太岁煞,并不是死者的意思,也只有这样才能说的过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做完那场丧事后,我是诸事不顺,先是在李哈子的丧事上打了刘凯引来牢狱之灾,后是抬玲珑血碑掉进池塘,差点被水鬼拉了去,前几天,又被打进医院,这一件件事都是接二连三的来。
也许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在医院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去王洁病房看了一眼,这才接下活葬,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指不定随时就会丢掉性命,
想到这里,我让王洁好好养身体,利用剩下来的十年时间,好好孝顺父母,便抬步迈出房子,跟主家商量钱的事,活葬前讲明是三千就是三千,后来主家加了一千,我本以为破相,多拿一千问题不大。
就现在而言,他祖先救了我,别说一千,我甚至想过把钱全部退回去,不过,丧事这种活,退丧事费用是不吉利的,就像另类的诅咒,诅咒主家家里还会死人,这种礼仪我还是懂的,只能退额外的一千。
跟主家拉扯老半天,他死活不收那一千,没办法,我只准备用另外一种方式退回去,有些钱很邪门,由不得人不信,更何况我们八仙。
没敢在他家待多长时间,我带着乔伊丝在大马路上拦了一辆摩托车,去镇子上买了一千块钱的补品,跟一些蜡烛元宝,让乔伊丝跟杨言他们待在一起,然后租个摩托车回到王庄。
既然是感恩,那当然要先拜死者,这个顺序不能乱,我把补品放在村口,提着贡品在王文韶的坟头磕了三个头,烧了一些蜡烛元宝,表示救命之恩。
临走的时候,我看到另外一块坟头被人快踏平了,心下有些不忍,就用上午下葬的工具,将坟头整理一番,堆得跟另外一块坟头一样。
其实,在旧坟动土是有讲究的,一年之中只有两个时候能在坟头上动土,一为春节拜祖年,二为清明节,其它时候,在坟头动土,视为对死者不敬。
不过,碍于我的职业,对这一习俗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就如厨师能随身携带刀具一般,都是同样的道理。
整修那座坟头后,我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朝坟头作了三个揖,插上三柱清香,便转身离开了。
来到村口,提上一千块的补品,我啥话也没说,放在王洁家门口就走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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