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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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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众女眷静默半刻,然后齐齐向后退一步,只父亲素日最宠爱的李姨娘不知被谁推了下,转身不及,突出众人而立。
嫡母抚掌而笑:“好好好,我就知道平日老爷没白疼你;来人呢,给李姨娘收拾行囊!把十哥儿送到我屋里来,小心些,别惊着小孩子了。”
李姨娘颓然软倒在地上,满脸惊惧。
父亲走后几日,邱姨娘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祖父最恨妾侍插手哥儿姐儿的婚嫁。
有人说她被发卖了,有人说她沉塘了,刚出生的十二哥儿自也由嫡母抚养了。至此,父亲的一嫡二庶三个儿子,全都在嫡母手中了。
姨娘瑟瑟抖了半日,对我道:“太太果然不是吃素的。”
“你还想生儿子么?”我问。
姨娘叹道:“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吧。”
不过嫡母不算坏人,到七妹妹快满二十岁的那年,嫡母果然给她准备了三个婚配人选,一个家境贫寒的有为秀才,一个出身大族的丧偶缙绅,一个十分富裕的江南布商。
据说,最后七妹妹靠摇色子决定了江南布商。
我及笄后的第二年,彻底抽条长个,浑身肥肉消失无踪,成了个娇媚可爱的少女——姨娘大松了口气。没过几个月,祖父起复,齐盛两家很低调地办了婚事。
挑开大红盖头,我看见了新婚夫婿,是个清俊严肃的少年,喝过合卺酒,他一动不动地坐在床边,我想,他可能是嫌弃我配不上他。
看着龙凤烛泣血般地滴泪,我委屈地想哭。这桩婚事又不是我求来的,人家早准备好要当有钱人家的老板娘或秀才娘子的,你既不喜欢我,干嘛还要乖乖成婚呢。
我低声道:“…你,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夫婿僵硬地扭转脖子,习惯性地点点头,我顿时泪成滂沱,他立刻慌了手脚,忙不迭地摇头又点头:“不不不,我是说我喜欢你,不是不喜欢……”
我破涕而笑。
后来夫婿才告诉我,成婚前老国公曾威胁过孙子,一定要好好待我,不然要收拾他;夫婿坐在床边是太紧张了,苦思冥想如何才能让老国公满意。
是夜,他十分努力地‘好好’待我。
夫婿是端庄稳重的人,不知如何才算闺房之乐,更不知怎样讨女孩高兴,我偏偏喜欢顽皮地逗他,两人倒也相得益彰,日子久了,他越来越爱在人前严肃,人后和我嬉闹。
公爹可能也不很满意这桩婚事,但还是能以礼待我,婆祖母是早就没了的,唯一的麻烦是我婆婆,她明显不喜欢我,可统共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儿媳,除了我,她也没别的儿媳可喜欢,并且除了站规矩,也没别的法子可收拾我。
进了齐府后,我才知道老国公立过一条奇怪的规矩,婆母不许插手儿媳的事,具体表现为不许给儿子房里塞人,纳妾开脸是人家小夫妻自己的事。
当年齐大太太曾想给刚进门的大儿媳一个下马威,结果被老国公当着满府人的面弄了个灰头土脸;我的婆婆出身还不如长嫂呢,更不敢造次。
在这条神奇的家规下,我很顺利地生下了长子,次子,长女和三子。
眼看儿孙绕膝,家里一日日热闹起来,婆婆再不喜欢我,也只能渐渐软化,左边抱一个,右边搂一个,怀里坐着一个,脖子上还吊着一个,对着我也绷不住冷脸了。
尤其是在大房子嗣凄凉的情况下,我一个人生的孩子就抵过大嫂和三弟妹两个加起来了,婆母站在长嫂齐大太太面前,底气愈发足,天天满面红光。
那年,婆母染了风寒,久病不起,我直接睡在她的榻前,日日侍奉汤药,给她洗澡,换衣,喂饭,梳头,甚至伺候出恭——如此,足足两个月,婆母病愈了,我却足足瘦了一大圈,亏得自小身板壮,不曾累倒。
纵使人心是顽石,捂久了也会热的,婆母终于放下冰冷的面孔,拉我手道:“你是好孩子,以前…是我委屈了你,我总觉得,觉得你配不上我儿…”
她红着眼眶继续道,“现在瞧来,是我鲁莽了,到底老公爷有眼力,你这孙媳挑得极好。”
一经卸下心防,婆母便真心真意地待起我来,直把我当亲生女儿待着,连夫婿瞧了都假作醋意。
听说齐家两个儿媳都是老国公亲自挑来的,想想也是,老公爷这样精明厉害的人,怎会挑那种真正心肠歹毒的妇人为媳呢?
“公爹这辈子,也算是坎坷了。”婆母叹气道,拉着我开聊。
都是美男子克妻,这句话在老公爷身上应了个十成十。
老公爷一生总共娶过三个妻子,头一位是嘉成县主,新婚不久即死于‘申辰之乱’,据说死法极不光彩;第二位是晋南申氏大族的嫡女,家中屡出大员,曾生有一对龙凤胎,可惜那年随老公爷赴任闽南,恰逢时疫爆发,母子三人一齐殒命;第三位是庆宁大长公主的嫡孙女,婚后不久即夫妻俩即承袭国公府爵位,新夫人生下二子后过世,时年不满三十。
第二年,平宁郡主夫妇也过世了,此后老公爷便不再续弦,只留两个老姨娘服侍日常起居,亲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
“是以大伯和老爷都对公爹敬重极了,也孝顺极了,从不敢有半分违背,实在公爹是真不容易呀,又要顾里头,又要顾外头,又当爹又当娘。”婆母喟叹着。
“其实我在娘家时曾听人说过,公爹那年赴任闽南时,所有人都叫申氏夫人不要随行,且别说那儿瘴气湿热,北方人水土不服,两个孩子也都还小呢…唉,谁知那位申夫人死活非要跟着去,一时一刻也不肯离开公爹,后来酿成惨事,申家人也无甚可埋怨…”
“哦,大约是和祖父太过情深意重了罢。”我对八卦不感兴趣,但婆母明显很感兴趣,所以很热情地迎合着。
婆母神秘地摇摇头:“我看不见得。”
我心里很感激老公爷,若无他的慈爱厚意,我怎有如今的幸福日子,我决意全心地孝顺他,可偏又不知如何孝顺起。
老公爷的日常生活极简单清淡,常爱在池塘边垂钓,一坐就是大半天,钓不钓的上鱼却全不在意,闲来无事不是看书,就是听我那小丫头朗声读书。
他让小曾孙女读《诗经》中的小雅,读《桃花源记》,读我顾家四舅舅写的游记,小小女孩盘腿在炕上摇头晃脑,童音稚然,朗朗清脆,回响在明亮清雅的书房内。
老人家远远坐在窗边,侧头撑手望过来,微微而笑,神态慈祥和蔼,目中却有一抹很淡很淡的清郁,淡得像一层薄纱蒙在雾霭中,很远,又很近。
他仿佛永远是这样的神情,和气温柔,待人如春风拂面,连我祖父都有好几个政敌,老公爷却似是人人都赞好的。
只有一次,我见过他变过脸色。
那年,生得最肖似老公爷的三弟该婚配了,却闹出事端来。
大伯母为三弟定了一门韩家姑娘,三弟不喜欢,他喜欢的是一位裘家姑娘,可惜裘家家世平凡,于三弟没有半分助力。
事情闹到老公爷跟前。“叫他自己定吧。”老人家只这么轻描淡写了一句。
那几日,大伯母不住地跟三弟哭诉恳求,她说什么,我基本也猜得到。
大伯父身子孱弱,连同大哥也身子不大好,且至今无子,大房只有三弟一人可依靠。
而我们二房的父子俩不但年富力强不说,还官运亨通,仕途顺遂,膝下更是子孙繁茂,将来若有个万一……当初老公爷也是二房之子呀。
最后,三弟被说服了,神色萎靡的到老公爷跟前,亲口说‘我愿娶韩家姑娘’。
老公爷面上没有半分波动,微笑道:“好,祖父请人给你去提亲。”
众人鱼贯离开,我落在最后一个,想把在隔壁熟睡的小丫头抱走,临出门前,我清楚的听见一声低低的苦笑,极轻极轻的叹息——“又是这样…还是这样呀…”
我连忙转头去看,只见老公爷一手执卷于窗前,眼睛却看着窗外景致,素来平静的面上忽现出一份悲伤,好像失去了什么再也追不回来的美好。
又过了许多年,连我的长子都能议亲了,连四位姑祖母,两位叔祖父,还有祖母也纷纷离世,祖父终于过世了。
盛家的擎天梁柱倒塌了,老公爷在灵堂中站了很久很久,神情寂寥,却不见如何悲伤,仿佛悼念的不是一位好友,而是他最初的青春年少。
因祖父功勋卓著,圣上命两位皇子扶棺送丧,真可谓荣宠一时。
隆重的丧礼耗尽了全家人的力气,我回娘家去探望卧病的嫡母,我俩照例无甚可说。
正当我想告辞时,嫡母忽然开口:“你知道么?其实那年元宵节,齐老公爷一见你就想聘你做孙媳妇的,是老太爷不肯,说若女孩子不好误了挚友一家怎办。后来那几年,老太爷一直暗中瞧你,觉着你秉性敦厚,才最终允了婚事。”
我心中一惊。
在回家路上,我头一回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当初,老公爷到底是为什么那么喜欢我呢?有些隐隐明白,又有些想不通,百思不得其解。算了,那就别思了,想太多,容易吃不下饭。
好友去世后,老公爷也渐渐老去,到次年年底,太医直言相告:“可准备后事了。”
大伯和公爹都十分难过,忍不住哽咽出声,无论他们兄弟间曾如何龃龉,对老父却是实实在在无比敬爱。
“我和大哥说好了,待父亲…过去后…”公爹艰难地说下去,对着婆母道,“咱们就分家。儿子也该出去历练历练了,我给他寻了一任外放,叫儿媳跟着一道去。咱们就在京城养养孙儿孙女。”
婆母也老了,日渐和善,闻言无半分不满,温柔的笑道:“这样很好。我跟大嫂说,以后咱们住的近些,也好有个照应。”
我明白。公爹和婆母是彻底放弃了,放弃公府爵位,换一个阖家安乐,兄弟和睦。
夫婿拉着我缓缓回屋,柔声道:“这些年辛苦你了。家里规矩多,事情又繁。等到了外头,咱们可以出门踏青,游湖泛舟……”
他把嘴唇压着我耳边,热乎乎道,“还可再添一只小猴儿。”
我脸上发热,低声笑骂:“坏蛋。”
在老公爷的病床前,大伯和公爹一齐把决定告诉了老父。
老公爷明白此中含义,虚弱的微笑点头,“…好…你们兄弟俩能自己想开…很好…”
床边慢慢垂下了老人的手臂,曾经修长秀美,如今却软弱衰老。
除了国公府的祖产,功勋田,和祭田,其余家产一分为二,两位老姨娘也各有奉养,全程无人有异议。
丧事完毕后,丁老姨娘捧着一个小匣交到我手中,哀戚的微笑:“这是老公爷吩咐我给二奶奶的,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权当是个念想。”
她顿了顿,忍不住加了一句,含泪道:“老公爷当初送出去的,可惜被退了回来。”说完这话,她自知多言,连忙告退了。
这是一个木雕的小匣子,古旧的铜片小锁,精致的螺钿,寸木寸金的紫檀香木,即使隔了以一个甲子多的岁月,依旧散发着明亮的光彩,还有淡淡的香气。
我慢慢打开,里面是一对泥娃娃。
这东西我并不陌生,无锡的大阿福泥娃娃,幼时我也有过几个,不过制作没这两个精致,穿戴模样都像是特意定做的。
一个男娃娃,一个女娃娃,穿着喜庆的大红衣裳,胖嘟嘟的憨厚可掬,可惜年代已久,当初鲜丽的釉色已脱落大半,又似常被握在掌心轻轻摩挲,面目体态都模糊了。把玩间,我翻过两个娃娃,在底部发现隐隐的字迹,女娃娃底部写着‘小六’,男娃娃底部写着‘小二’。
墨迹灰淡,应是几十年前写的,依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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