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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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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勋的坐骑这一下跳得挺远,只差着这么一两厘米,前蹄就要踩到对面沟边儿上了。不过也幸亏没能踩着,否则一个倒翻,就能把是勋给压在身下,这好几百斤压下来,再一起跌到沟底,估计是勋即便不成一滩泥,那死相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好在坐骑距离对沿还差得好几厘米——换言之距离成功还差得老远呢,所以直直地就奔了沟底去了,当即一声惨嘶,“嘭”的一声摔了个实打实,前蹄当即折断。是勋虽然被迫狗急跳……马急跳沟,他的神志还算清明,身在半空,就已经把双脚从镫里给抽出来了。所以就趁着马蹄落地的一霎那,他凌空一个跟头,横滚出去一米多远,虽然摔得满身是土,狼狈不堪,并且全身上下肌肉、骨头无处不痛,好歹是保住了一条小命,而且似乎就没受多严重的伤。
绝处逢生,是勋不禁长吁了一口气,心说果然“我命在我不在天”,要是不敢跟老天爷叫板,那老子今天就死定啦。抬眼朝来路望去,只见敌将已经在沟边勒住了坐骑。他正想腆着脸嘲笑对方:“有种你下来逮我呀?”就见对方将长戟挂到鞍下,然后伸手从鞍桥旁就抽出弓来了……
我靠你还真是没完没了了,咱俩是有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哪?!是勋大惊失……更加失色,站起身来,朝侧面就疾奔出去——他也只能在沟里跑,对面根本就爬上不去啊。
他要是真能爬上对沿,则对方为深沟所阻,难以靠近,不一会儿是勋就能逃到弓箭射程之外去。可是这么侧向一跑,对方也不是死人啊,当即双腿轻磕马腹,也沿着沟边小跑了起来。马是小跑,人是快跑,可是人快跑的速度就赶不上马的小跑速度,眼见得两人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近。对方倒有点儿象是猫捉耗子——其实他要是快速引弓射箭,估计是勋很难躲得过去,再说了,就算躲过一箭去,对方箭壶里可还满满当当的哪——一边催着胯下坐骑小跑,追赶是勋,一边就好整以暇地慢慢抽箭,搭上弓臂,拉开弓弦,然后慢慢地瞄准……
当然这一切是勋都不清楚,他只管低着头朝前狂奔,只怕稍稍一慢,就被对方追上,又怕只要一回头,那来箭就能直接贯穿自己的眉心——真要是后背中箭,靠着皮甲的防护,说不定还能留得残生,这要是面门中箭,那就死定了呀!
跑出去大概半里多地,搁两千年后也就不到200米,忽然就见,原来前面到头了!不但到头,而且沟渠的这一端没有彻底封闭,就是个挺陡的斜坡。是勋心里这个凉啊,话说要是直上直下的,我实在没路走了,暂且缩在某个角落里,大喊两声“投降”,说不定还能保命,这有道儿坡在,对方大可以策马下来,一戟把我给穿个透心凉啊!
完蛋完蛋,老天爷啊,请你原谅我刚才出言不逊吧。既已绝望,他干脆就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他心里想着,你要是正巧这时候放箭,那我就死个痛快的,要是还没射呢,咱们打个商量,我愿意做俘虏,而且肯定老实,但求放小人一条活路吧英雄!
可巧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耳畔传来一声熟悉的暴喝:“宏辅勿惊,某来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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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要追杀主角呢?又是谁来救他呢?各位你们能猜得到吗?如果猜不到的话,那就请把推荐、评价票什么的扔出来吧。如果猜到了的话……我写东西这么合乎你们的心意,还不得多意思意思啊!另外,三江的票不要忘记投哦!
第二十一章、先见神亭
东莱太史慈保着老娘离开家乡南下,是在秋收之前。他估计田里的庄稼一旦成熟,袁军肯定要派出无数个小队到各处去抢割,到时候再走就危险重重了。但是即便如此,这一路上也不太平,随着袁军的骚扰不断,各处盗贼纷起,好在太史慈武艺娴熟,等闲几十上百个贼人还真是拿他没招。
更重要的一点,因为袁军和盗贼的骚扰,青州各地豪门都修缮坞堡、召聚壮丁,严防死守。太史慈名头响亮,不管到了哪儿,只要一报名,对方立刻开寨请入,让他可以暂歇风尘。可也正因为这样,他的行进速度总也提不起来,一直到进了兖州境内,情况才略微好一点儿。
太史慈先奔了鄄城,入城一打听,感情是勋已经南下去成阳赴任了。于是他再跑去成阳,把是勋从前递来的书信一亮,吴质早闻其名,赶紧把他请入县署,好生款待。太史慈一问,怎么,是宏辅又押粮南下了?不禁笑道:“是天不欲我与宏辅重逢么?愈是如此,我便愈是想要再见他一面呀。”
当下把老娘安顿在成阳县内,他跨马执槊就出城追来。太史慈的意思,不仅仅想再见是勋一面,而且难得的袁、曹大战,这个热闹不可不赶,要是借着是勋的推荐,可以跑前线去瞧上一眼,足慰平生。他虽然武力拔群,但此前也根本就没有真见过大军平原对决,颇想借此开开眼界,增长一下见闻。
结果无巧不巧的,跑到卢门亭附近,忽然耳听不远处传来战马的悲嘶声——那是是勋掉沟里了——好奇心起,于是策马沿着沟渠的北沿就一路寻来。时候不大,视野展开,就见一名小将正在沟对面弯弓搭箭,又见一人狼狈不堪地在沟里狂奔。太史慈眼神很好,略略一瞥就瞧明白了——这不正是我那宏辅贤弟吗?!
于是他大喝一声,给是勋壮胆,然后也顺手把自己的弓箭给抄起来了。对面那将听到喝声,转头望去,嚇,好一条大汉,当即也不瞄准是勋了,朝着太史慈就是一箭射去。太史慈听风辨位,把脑袋微微一偏,就让开了来箭,同时也松开了自己的弓弦。对方那将身手也极敏捷,双腿一磕,胯下坐骑骤然加速,来箭便从脑后飞过。
各自一箭发出,双方都暗中挑大拇指:“此人弓术不俗,值得一战!”太史慈首先开口叫阵:“某乃东莱太史慈,来将通名!”对方那将冷冷一笑:“吴中孙伯符。”
“啪”,是勋一屁股坐地上了。
孙策孙伯符跟真实的是勋(阿飞)一样,都是汉灵帝熹平四年生人,到这时候虚岁是十九、实岁才刚十八。他老爹孙坚是初平二年或者三年春被黄祖部将射死的,那时候孙策十七岁,还没行过冠礼呢,正保着老娘居住在庐江郡的舒县。
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孙策带着老爹的尸体,渡过长江,安葬在曲阿,然后渡江北上,迁居到广陵郡的江都县,再后来因为受到徐州牧陶谦的忌惮,就又返回曲阿,去投靠舅舅、袁术所署丹扬太守吴景。他正式投到袁术麾下,是在兴平元年,也就是是勋这回卢门亭遇袭的第二年。
但是历史的轨迹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孙策安葬完老爹以后,没有再往江北去转上一圈,直接就留在曲阿了——因为徐、兖合纵,这时候陶谦已经退出袁术——公孙瓒集团,反而倒向了袁绍—曹操集团,所以孙策不会跑徐州去找虐。因而这回吴景跟着袁术北拒曹操,孙策就也带着老爹留下来的几百淮泗精兵,披挂上了阵。
袁术在前线连吃败仗,好不容易说动了汝南黄巾,侧击曹军,按照孙策的想法,就该全线反攻,起码把曹操赶出汝南去啊。可谁成想曹军主力不动,袁老二也不动,就跟这儿干耗着。孙策跑去跟吴景说,我可听说啦,曹操今年收成不错,军粮充足,咱们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你怎么跟他耗?希望吴景向袁术进言,主动发起进攻。但是吴景根本就说不动袁术,孙策一怒之下,说那我就自个儿去战,我去骚扰曹操的后方,烧他的粮草。
孙策主意很大,外加脾气暴躁,吴景虽然是舅舅,可还真拦不住他。最终孙策就挑了几十名出身淮泗的精卒,再向吴景,以及跟他这小年轻关系不错的袁术大将乔蕤、张勋等人借了点儿骑兵,凑了两百多不到三百游骑,抄小路就跑到敌人大后方来了。
两军交锋,各撒游骑骚扰敌人的侧翼和后方,这本就是兵法之常,问题是孙策胆子够大,越跑越远,竟然离开前线两百多里地,直接杀入了梁国境内。曹操因为战局起了变化,琢磨着一开始准备的粮草未必充足,写信让荀彧、曹德等人继续筹粮往前线运,不光光是成阳县接到了命令。可事情偏就这么巧,其他接令的各县,不是磨磨蹭蹭的动身迟了,就是压根儿不从这条道上走,只有是勋,大概因为瞧不起老天爷,所以老天爷要狠狠摆他一道,竟然就被孙策给迎面撞见了。
孙策也郁闷啊,没想到曹操对粮草的防备这么严密,他几次想要摸了曹操的屯粮点,都因为守兵警惕,外加数量超过自己好多倍,而咬着牙没敢动手——他虽然莽撞,但是不蠢,不可能拿鸡蛋去硬磕石头。辞别舅舅他们,出来已经十多天了,计算绕到敌人后方也六七天啦,就连随身携带的干粮都快要吃光了,除了假装强盗抢了几家大户庄院外,竟然一无所获。所以今天好不容易撞见是勋一行,他才要穷追不舍——光烧粮不见本事,而且眼瞧着这支队伍所护的粮草也不算多,咱得取一员敌将的首级回去,才有夸耀的资本哪!
这敌将也脓包,孙策估摸着应该是名队率,要么是县尉,两军才刚照面,对方是掉头就跑啊,一点儿勇气都欠奉。孙策是个见了怂人搂不住火儿的主,心说你跑啊,我瞧你能跑多远去,我瞧你能在老子手底下逃得残生不能!
所以他一路就追了下来,谁想堪堪追上,却被斜刺里冲来一将,硬生生挡住了去路。孙策见怂人是搂不住火,见了强人那更是遇强则强,兴奋得忍不住就要发抖——这家伙厉害,别管有名没名,是啥身份,要是能斩下他的首级,就算人前无可炫耀,我自己都能裹被窝里偷着乐去。不过话又说回来,“东莱太史慈”,这名字好似在哪儿听说过啊……
于是孙策随口报了名,然后拍马拧戟,就跟太史慈在那条深沟旁边的平地上杀成了一团。当下瞧得还缩在沟里的是勋眼花缭乱,心说:“我靠这就是大将单挑?!精彩啊,这可是等闲见不着的场景啊!难道说神亭大战就要重现于……先见于今日了么?!”
按照原本的历史,太史慈后来投了刘繇,而孙策问袁术借了兵,前去讨伐刘繇,双方见阵。有人劝刘繇可以任命太史慈做大将啊,但是刘繇不同意,说:“我若用子义,许子将不当笑我耶?”许子将就是许劭,是当时著名的评论家,或者更准确一点儿来说,就是一枚相面师加宣传专家了。为啥用太史慈当大将会被许劭嘲笑,这个史书上没有说,估计是刘繇瞧不大起太史慈的托词。
于是刘繇就仅仅任命太史慈当了个侦察队长,让他跑前线去探查孙策军的强弱。也不知道怎么一来,他就跟孙策当面撞上了——演义上说,是孙策跑神亭岭上拜祭光武庙,被太史慈瞧见了,所以特意冲上去逮他。这就是神亭大战的典故,其结果是,孙策拔了太史慈背着的手戟,太史慈摘了孙策头上的兜鍪,算是打个平手。
其实单挑这种事儿,大多是小说家语,正经历史上,尤其是汉末三国史上,出现的频率非常之低,低到令人发指。虽说冷兵器时代,那肯定是要兵对兵、将对将啊,你身为大将不去扛敌方大将,光转着圈儿地虐待小兵,还要脸不要脸啦?但极少有两阵对圆了,士兵们都后撤,光两员武将在阵前单挑的,而都是在混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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