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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第2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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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梦!”周玉一下子跳了起来。“两万军队一年的饷银只有二十万两白银,哪来的五十万两。”
“我的属下,军饷比较高!”高远不动声色,“不然,我凭什么要这些兄弟替我去卖命呢!”
“五十万两是不可能的。”周玉坚决拒绝,“只可能按照大燕常备军的军饷给付,二十万两,多一个大子没有,你只有不到一万人,这些钱足够了。”
高远叹了一口气,“想不到周将军将我的家底摸得这么清楚,好吧,二十万两就二十万两,不过甲胄不能少,要知道,这些玩意儿可是有损耗的。”
“五千副铁甲,一千副重甲,这是我能拿出来的所有。”周玉道:“高将军,胃口太大会撑坏,说不定还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成交!”高远伸出了手,“二十万两银子,五千副铁甲,一千副重甲,什么时候东西到我手中,征东军什么时候开始出击。”
周玉瞪着眼睛看着高远,心中暗道自己是不是上当了,眼前这个混帐,原本就只想要这么多。
第三百五十三章:邀请
从两个仇人手中一共敲来了五十万两银子,六千副铁甲,一千一百副重甲,这让高远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都是笑得合不拢嘴,让府第里的所有护卫们也都连带着开心起来,长途跋涉的辛苦劲儿早已被喜悦冲得无影无踪。他们不知详情,还道高远如此高兴,是因为马上就要将媳妇儿娶回家来的缘故。
连敲两笔都大获成功,让高远在高兴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了,在接下的征伐东胡的战事之中,自己的重要性,否则以宁则诚和周渊两人的性子,岂会如此拿低作小,被自己敲得口吐鲜血还强作欢颜。
现在,高远可以肯定的是,周渊是绝对一门心思想着要将东胡打垮从而来造就自己的不世伟业的,所以,对于自己这么一个多次与东胡作战而且战功累累的家伙,他是不得不用之,杀不了自己,他就得捏着鼻子重用自己,否则,自己小小地捣乱一下,他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而宁则诚,高远还有些琢磨不定,此人肯定也是想打垮东胡,但他的目的绝对没有周渊如此单纯,往深里想一层,此人说不定是想在最后一举摘桃子,在成功之日,兴许就是他对周渊的清算之日,当然,高远绝对相信,宁则诚要对付的人中,自己绝对要算是很重要的一个,只是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是第一个还是周渊是第一个。
这只是一个模糊的感觉,高远也不敢肯定,毕竟这个猜测太过于大胆,比起叶天南刚回大燕不久,足跟并没有站得很踏实,自己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小不点,可以随意拿捏的棋子来说,周渊可就是一个庞然大物。这不仅仅是周渊手握大军,而且周氏与宁氏一般无二,在大燕可谓是根深蒂固,关系亦是盘根错节。
敲敲自己的脑袋,高远叹了一口气,果然还是不够用啊。不想这些了,敌人有千方万法,我自有一定之规,只要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便能让对手无可奈何。这一次从两个仇人那里敲来的银子,足以让自己的队伍在武装之上,再上一个台阶。
盔甲啊,这在以前可是扶风军的一个桎梏,打造一副盔甲耗费铁料太多了,一副盔甲所耗的铁料,足够打几十支矛头,十几把马刀,对于本钱小的高远来说。实在是得不偿失。这一次,却是解决了自己的大问题。
现在的高远花钱如流水,两年来积蓄的那点本钱,已经不得不动用了。就在高远出发前往琅琊的时候,已经命令曹天成,起出埋藏在居里关的那些财富,再加上扫荡吕梁山从冯发勇那里抢回来的。一并都送往了积石山。
积石山一无所有,要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之上,平地建地一座城来。所花的银钱,高远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积石山那里,是高远为自己打造的作为立身之本的根基所在,宁可多耗费一些银钱,也是丝毫不能马虎的,这一次,高远可是拿出了自己所有的老本,但想来也还是差得太远,能从仇人那里忽悠来大笔款项而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之中,这是何等快意之事?等到积石城峻工的那一天,等到自己在哪里树起完全属于自己的旗帜,不知道周渊,宁则诚会作何感想?是不是有一种自己插了一刀的感觉?
想想高远便觉得挺可乐的。
积石城一旦具备了一定的规模,那么在居里关属于自己所有的一切,将会陆续转向哪里,扶风,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会被自己慢慢地掏成一个空壳子。不能将自己的鸡蛋放在别人的蓝子里,这是高远最为朴素的想法。
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盘算着积石城要花多少钱?高兴了一天的高远,眉头便又皱了起来,钱,永远是不嫌多的,建一座城,也永远是不够的。除了这些,不家一个更让高远头疼的问题,那就人口,建起一座城,可还要有人填充进去,那是自己的根基,不是一座军寨,不能除了士兵什么也没有。
自己的兵都是职业兵,不像大燕其它地方,除了少量的常备军之外,大都是半农半兵,放下兵器便成了农民,要打仗的时候再动员起来,这样的士兵,虽然看起来数量多,但打起仗来,多半是乌合之众,胜利之时锐不可挡,一旦失败可就兵败如山倒了,这样的兵制,高远可不感冒。
吸引人丁去积石山附近定居,又是一个巨大的任务。人口越多,积石城的自我造血机能才能更加强大。拿什么去吸引中原的人丁去积石城定居呢?高远挠着脑袋,现在的草原可说是乱象从生,没有一天不打仗的,一般的老百姓只怕是望而却步。
或许,土地是一个能吸引人的好法子。积石山畔有积石湖,有了水源,周边可就都可以很轻松地屯垦成良田,拿土地去只吸引人,只要人肯去哪里,便赠田,赠牲畜,免费给他们起房子,高远摸着下巴,反正那大片的土地也不是自己的,送人也不心疼,而一旦这些土地有了主人,自己就可以明正言顺地向他们收税了,为了长远的打算,前期投入一些本钱那也是应该的。
他提起笔来,将自己的想法,一一写在了信上,让人快马送回扶风,交给长史蒋家权,自己可以想出办法来,但具体如何实施,以及实施的一些细则问题,可就得让他来伤脑筋了。
虽然高远远离了扶风,但每隔两天,总会有扶风的快马一路奔驰而来,将扶风近况向他汇报,而在他这边,每天也有信使奔回,辽西往琅琊的官道之上,他的信使就没有断绝过。
孙晓那边进展很迅速,这是最让高远高兴的事情,短短的时间内,孙晓已经在积石山打开了局面,收服了公孙一族,孙晓展现出来的手腕让高远更是叹为观止,这家伙,总算是可以托以大任了。
积石城已经打好了地基,开始建筑城墙了,孙晓收容草原之上流亡奴隶以及招募那些拖家带口的匈奴小部落或溃兵的工作开展得极为顺利,对于匈奴人,高远还是抱有一定戒心的,强行规定孙晓在积石城招募这些匈奴兵时,一定要有家眷随行,至于那些孤家寡人,要小心再小心。
积石城将成为一个多民族的融合地,但是,中原人必须要占大头。
放下笔,吹干纸上的墨迹,小心地将封口封好,正想叫铁泫进来,房门却被敲响了,铁泫出现在门外,“将军,叶府的叶真过来了。”
“叶真?这个时候他过来干什么?”高远讶然问道。
“不知道,他说有重要的事情要面见将军!”拉开门,铁泫走了进来。
高远点点头,将手里的信交给铁泫,“马上安排人手,送回扶风,交给蒋大人。”
“是!”
“让叶真过来吧!”将书桌之上草草收拾了一下,高远接着道。
“知道了!”
铁泫疾步离去,高远摩挲着下巴,叶真这个时候跑过来做什么?叶真在叶底之中,地位不低,叶重入仕,成为燕王姬平的禁卫统领之后,叶真便是叶府第一家将了,这么晚过来,肯定是奉了老丈人叶天南的命令了。
“见过姑爷!”叶真大步走书房,向高远抱拳一揖。
“这么晚过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么?”高远淡淡地点点头。
“是的,姑爷,家主请您过去一趟,从蓟城来了一位重要人物,想要见姑爷,可以他的身份,却又不能公开来拜访姑爷,所以,只能请姑爷移步,最好是不要让旁人知晓姑爷曾私下里与他见过面。”叶真低声道。
高远一听之下,便皱起了眉头,“是什么人,搞得这么神秘?”
虽然知道屋子里除了他们两个,再无旁人,叶真仍是四下里张望了一眼,这才小声地道:“姑爷,来的是大燕的内史淳于燕以及天河郡的郡主姬无归。”
“淳于燕,姬无归?”高远顿时张大了嘴巴,淳于燕他是知道的,也见过几面,那是一个舌灿莲花,能将死人说活的主儿,而姬无归是王族,天河郡亦是王族自己的领地,是大燕最大,也最富有的领地,蓟城,也包括在天河郡之内。姬无归能成为天河郡的郡主,自然是深得燕王信任的人物。
“他们怎么过来了?”
“明面上的借口,自然是为了恭贺家主嫁女,不过他们与姑爷素无交情,私下会面如果为某些人探知,不免多生事端,所以他们想私下见姑爷一面。”叶真道。
他们要见自己,而且还不能声张。高远在心里想着这事内里的含义,他们要与自己见面,当是受了燕王的授意,否则没有必要见自己,看来现在的燕王姬平也很有点意思啊!自己的岳夫叶天南,应当算得上是彻头彻尾的王党,与姬平一起在国外流浪了十年,关系应当很不错的,但这淳于燕,就真可靠么?
“姑爷!”叶真叫了一声。
“你稍等一下,我更衣之后,咱们便去吧!”高远站了起来,道。
第三百五十四章:几回魂梦与君同
“将军,就带这几个人?”铁泫磨磨蹭蹭地走到高远身边,“要不,我再叫几个弟兄吧?”
“带那么多人干什么?我这是去岳父家,又不是去干仗!”高远笑道。
“上一次不就是却您岳父家么?”铁泫的声音更低了些,嘴里像含了块萝卜,含含混混,不过高远和叶真可都是听清楚了,叶真的脸色当下就变了。
高远劈手敲了铁泫一个暴栗,“你这个糊涂蛋儿,这里是琅琊,又不是蓟城。即便是上一次,那也是有人陷害岳父,现在可是在岳父的地盘之上,你当真以为什么人都可以在他面前耍枪么?”
铁泫摸着脑袋,不再说话,但明显,高远并没有说服他。
“这小子有点一根筋,别理他了!”高远笑着对叶真道。
叶真却是抱拳向铁泫一揖,“铁兄对姑爷忠心耿耿,小人佩服得紧!想来姑爷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大帮忠心不二的兄弟,才会有今天的成绩。”
高远大笑,“你这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走吧,铁泫,别绷着一张脸了,没的让叶真笑话。”
高远现在的居所离叶府并不远,从侧门悄然离去,哪里,铁泫已经准备好了一辆马车,登上马车,在叶真与几名贴身护卫的护送之下,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叶府在琅琊的府第。
“姑爷,真得很抱歉,我们不能从大门进去,只能从侧门而入了。”叶真抱歉地对高远道。
“没关系,走吧!”从马车上跳下来,高远向着那扇已经打开的角门大步走了进去。
一步踏进角门,高远却停了下来,抬头看着此时以然灯火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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