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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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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坐在昭明宫里等候到了皇后的到来,皇后赵致雅,皇帝在之前多次见过,便并不新鲜,她穿着皇后大婚礼服,经过了一整天的仪式,她也是又饿又累,十分疲惫,不过,依然保持了一国之母的仪态。
皇帝注意着被浓妆遮掩了本来面目的自己的皇后,和她行完了合巻礼,又吃了长寿面,在命妇宫侍们为两人去掉了身上繁重的礼服,又伺候他们洗漱都出去后,皇帝就说,“皇后,咱们睡下吧。”
五月的天气已经热起来了,两人穿着繁复的礼服过了一整天,都十分不好受,现在总算是能够轻松些了,皇帝只想赶紧睡一阵,再过一会儿又要起来参加仪式。
虽然已经十分老成的皇帝,其实还是小孩子,他觉得这么繁重的仪式,折腾得他疲乏不堪,最后也并不是迎娶自己喜欢的人,所以就对他的皇后赵致雅有些赌气起来。
也并不等赵致雅答复,他自己就上了床,拉过被子,先睡了。
因为太困了,所以闭上眼睛几乎是瞬间就睡熟了过去。
赵致雅看着满房的大红,大床上是大红的床帐,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的图案,她又看向皇帝,皇帝已经睡熟了,不由在心里叹了口气。
皇帝在这一天,对他并没有任何一句亲近的话。
她也只好上了床,躺在了皇帝的身边。
大婚之礼一共有三日之久,等婚礼完后,皇帝皇后都只剩下了疲累。
皇帝在婚后有三日假期,他只想出宫去看季衡,但是知道不可,所以只好苦苦压抑住了,不过却让了身边的张和生带了礼物去看了季衡,张和生回来对皇帝汇报,“季公子就是身子没有力气,整日昏沉,他说没能恭贺皇上您的大婚之礼,十分不安惭愧,请皇上恕罪。”
皇帝皱眉道,“他就只知道说这些场面话。”
张和生带回来的话都是些没用的,皇帝不由挺不满,之后就又派了柳升去,柳升不愧是皇帝身边第一得力的人,所以带回的消息是,“奴婢请了翁太医去给季公子看了病,说是季公子是冷热交替之时没有注意,身体内寒毒和热毒交替,所以才病了,给季公子扎了针,等再休养一阵,就会无事。只是翁太医也说,季公子更多是思虑过重,所以才身体弱,容易病倒。”
皇帝夸赞并赏赐了柳升,心里则想,是不是自己大婚的事情,让季衡思虑过重了,所以他才病了呢。
皇帝大婚之后,就直接亲政了。
亲政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吴王叛乱一案做了最后的清理。
当年八月,一位御史参奏李阁老生辰时收受了九龙出海屏风逾矩之事,然后,刑部又审出来,李阁老曾经和造反作乱的吴王曾经有过往来,证据是吴王府当时的一位清客,受命写过给李阁老的信,紧接着,又有御史参奏李阁老家人在外霸占良民田产,李阁老门下御史反驳说那是家中家奴借主所为,已经被李家处置了,后又有证据证明这就是李家自己霸占的,而之前的会试舞弊案又被翻出来,说是李阁老有涉嫌
如此等等,整个八月和九月,甚至到十月,全是围绕着李阁老身上的官司。
李阁老哪里看不出来,皇帝这是故意纵容,甚至是引导朝臣拉他下台,虽然是要拉他下台,但是这股风又不是疾风骤雨,而是慢慢地在吹。
一向是墙倒众人推,所以李阁老在十月直接就上书要告老还乡。
皇帝新上位不久,根基并不稳,加上李阁老门生甚多,虽然他是必定要打破李阁老在朝中势力根深的局面,才能够更好地自己掌权,但他又不想反弹太严重,所以不得不慢慢对付。
在皇帝没有答允李阁老告老还乡时,他身边的几个得力大臣,则先被皇帝以各种理由给或者革职查办,或者下狱查办了。
次年,也就是昭元九年,进入了三月,皇帝才对李阁老之事下了结论,并没有查处李阁老,而是准许了他的告老还乡。
给出的理由是,念在李阁老多年辛苦效劳,皇帝感念其恩,所以加恩宽宥,让他能够回乡养老。
李阁老下台,内阁阁臣,首辅就变成了一向不出头的文则鸣,然后是一向跟在李阁老身后的萧政,在李阁老告老之后,他也就不大出头了,此外,就是从福建上来的赵之翰,和刘汇,还有季大人。
赵之翰和季大人一向不和,这次下江南处理吴王一案后续事务,就更是加剧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赵之翰赵大人是个过于刚直之人,季大人是外表刚直,内里却是心思复杂心眼多得很,赵之翰赵大人敢和他硬碰硬,是因为他本性刚直,季大人却没有任何和他相撞,而是避其锋芒的原因,则是看出来了,皇帝是故意用赵大人在牵制他,所以,他是能避让就避让。
昭元九年六月,皇帝亲政已经有一年之久。
这一年的恩科会试,一甲二甲三甲进士,加起来一共又有一百多人。
因为吴王一案受牵连,之后又因李阁老一案受牵连,被杀头罢官之人不少,新进的进士,也就填补了这个官场官员体系。
经过一年,季朝宗已经在翰林院任了编修,而且很受皇宠,经常被皇帝召进宫侍讲;而季道淮,本来想走季衡的路子,留京进翰林院,最后却被外派做了七品知县。
七月初,正是京城最炎热的一段日子。
季衡因为身体虚弱,只得在西山别院养病,而他距离上次进宫,已经有一个多月之久了。
因季衡在这里来养病,许氏就带着许七郎也留在这里,京中家务,则都交由了四姨娘照管。
别院里绿树参天,要比京中凉爽很多。
季衡躺在溪流边的凉亭里贵妃榻上睡午觉,手边还放着一本书。
许七郎轻手轻脚走了进去,十五六岁的许七郎,还在变声期,而且上嘴唇上已经开始长青青软软的绒毛,是要长胡子的样子了。
他在贵妃榻边半蹲下来,伸手将季衡手边的书拿了放到另一边去,然后又伸手拂了拂季衡脸颊边的头发。
季衡自从过了十二岁,身体就没有小时候那么好了,季衡自己知道,是身体上的缺陷在开始性征发育的时候显现了,他身体里的激素不像一般人那么平衡,所以让他身体差。
他自己从小就有注意这方面的医书,所以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在小的时候,他的男性生殖/器要比女性一方发育健全得多,他以为自己女性那一套出生时就是完全不健全的,这样,在性征发育的时候,他倒不会受太多苦,因为更加健全的男性生殖系统会自动调节,让他身体里雄性激素占据上风,然后彻底压制住雌性生殖系统,而且他也一直有吃药调节,但是到了这个发育的年纪,他才发现自己所想有差。
因为不断服用带有雄性激素的药物,反而让他身体越发不好,总是头晕心悸,很多次眼前发黑要晕倒,他最近甚至不得不停止吃药。
身体上的缺陷让他最近这段时间陷入了恐慌,觉得自己恐怕长不大就会夭折,因为医学手段和技术上的落后,让他根本不可能像现代人一样彻底检查身体,知道自己的身体里面两套系统到底是什么样子,而且也无法做手术。
翻看了野史和一些记录,能够得知这个医学不发达的时代里,也有很多□畸形的人平安长大而且活了很久的,但他还是十分恐惧。
他的前一生只活了二十多岁就病死了,要是这一辈子也只能活到十几岁,他就感觉十分悲伤。
季衡即使在西山上养病,但是因为忧虑依然睡不好觉,能够睡个踏实的午觉,实属不易,但是他很快还是醒了,睁开眼发现许七郎跪在他身边趴在榻上看着他,他不由诧异道,“你在这里看着我做什么?”
许七郎说,“在等你醒来啊。你之前说想要见保定府林继旭之妻赵氏,姑母派人去请她,她来了。”
季衡怔了一下,然后才要起身,说,“嗯,我现在就前去。”
没想到还没有坐起来,头就一晕,许七郎看他突然要软倒,就赶紧起来扶住了他,说,“大夫说你气血两虚,不能这样迅速坐起来,你注意些吧。”
季衡点点头,说,“我没事。”
许七郎蹙眉道,“怎么会没事。我和姑母日日里担心你。”
季衡抓住了他的手,借着他的力起了身穿了鞋子,说,“走,去母亲那里。你别和母亲一样叨叨絮絮行不行。”
116第二卷
第九十七章
季衡和许七郎一起到了许氏所住的正院里;这时候是午时过不久;头顶太阳还有些烈;虽然从檐廊上过去,一路又有大树浓荫,并不特别炎热;季衡因为身体虚,依然出了一额头汗。
进了许氏的正房稍间,许氏正坐在罗汉榻上;房间里的桌子上,摆放着饭菜;一个高挑的妇人正在用饭。
季衡一看到她,就知道,这个人就是那个河北保定府林继旭的妻子宋氏。
宋氏人高马大,相对于一个妇人来说,实在是太高大了些,高大得骨架子像男人的。
伺候宋氏用午饭的是许氏的丫鬟红柳,红柳见到季衡和许七郎进来,就笑着道,“大少爷,表少爷,可来了?”
许氏也看了过来,马上起了身,自己亲自将季衡扶住了,几乎是搂着他在榻上去坐下了,又拿了手巾出来给季衡擦汗。
“身子还是乏得很吗?”
季衡道,“今日好多了,母亲不用担心。”
许氏眉头紧锁,“你这样子,哪里像是好多了呢。”
然后又伸手拉了许七郎坐在自己另一边,道,“七郎,你要午睡一会儿就去睡吧,姑母和衡儿与这位林夫人说些私话。”
许七郎对这个林夫人很好奇,因为很显然,这个林夫人不是季大人也不是许氏这边的亲戚,完全就是不相干的人,许氏为什么会千里迢迢将她接过来说话呢。
但是许七郎也不好问,点点头后,就拉了季衡的手,看季衡神色依然是倦倦的,就说:“我去你房里等你,一会儿咱们一起下棋吧。”
季衡对他笑着点了头,许七郎这才出去了。
这时候,之前吃饭狼吞虎咽的林夫人总算是吃好了,她吃好了,这才起身来对季衡行了个礼,“大少爷,民妇林宋氏给您问安了。”
季衡目光柔和地对她点了点头,他坐在许氏的身边,就像一尊漂亮到让人心颤的菩萨一般,让人觉得不真实,而且这个孩子过于沉静了,沉静得不像孩子,只像菩萨。
许氏让红柳收拾了饭桌,又给林夫人上了茶,然后就让房里的所有丫头婆子都出去了,而且不许接近这个房间。
房间门被关上了,风透过窗户的窗纱吹进来,房间里带着凉意,许氏又拿了一件外衣给季衡披上,然后才开始和林夫人说话。
林夫人道,“当年若不是季大人判案时明察秋毫,为民妇和夫君做主,民妇和夫君定然已经被处斩,不会有今日,这些都是季大人给我们的恩德,民妇和夫君今生不会忘的。夫人和大少爷有什么问题要问,民妇也是知无不言的。”
林夫人是个十分爽快的人,而且对着季夫人和季衡这样的当朝权贵的家人也没有阿谀逢迎和谄媚的意思,说话利落干脆,快人快语,当然,也完全没有女人的风范。
她脸上没有用任何脂粉,身上也只是粗布衣裳,因为是农家出身,丈夫林继旭只是一个忙时农忙,闲时打猎的一般人,恐怕她在家里也是要忙农活的,所以皮肤晒得有些黑,不过却也是浓眉大眼,面貌透着俊朗,倒是个好看的人。
许氏说道,“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才要来问夫人当年之事,要是让夫人不快,还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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