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中国的光荣与梦想-第4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为本的宗旨。这次改革的最大变化是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复核权的下放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全国“严打”的形势下,为了从重从快惩罚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将一部分涉及公共治安案件的死刑复核权下放到地方高院。此后,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部分毒品犯罪的死刑复核权也被下放到个别地方高院。,并制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在原有程序上多把一道关,程序上更加公正,一审二审法院对死刑案件也会办得更慎重,死刑案件的冤假错案的比例将会减少。
在2005年,中国司法领域的透明度空前提高,佘祥林“杀妻”等冤案一次次被“揭底”,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受到空前关注。在这一年,司法改革步伐的加快与透明监督、公众关注共同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在2003—2008年这五年里,中国立法机构审议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共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08年3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已有229件。
2009年底,《侵权责任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部跨两
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后终于面世的法律,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
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首次
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确立了同命同价的赔偿原则。
《侵权责任法》涉及民事权益的诸多方面——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
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填补了中国人的很多“权利空白”。有
法学专家评价称,《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中国民法
典中又一部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
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21世纪前十年的中国立法工作中,一个突出的立法亮点就是改善民生,保障民权成为立法中的重点指向。从物权法出台明确私人财产权,鲜明保护公民私权,到义务教育法全面修订,固定义务教育经费的法律保障机制;从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不断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纳税负担,到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十年里,无论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是国务院和地方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绝大部分都直接涉及民生、民权问题。
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必须有支撑一个国家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在近二百年的中国近代历史中,国家的建设屡屡受挫,虽然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治不彰显然是一个根本性的要素。“中国人不缺乏奋斗的勇气、革命的精神和爱国的激情,也不缺乏建国方略、五年纲要和十年规划之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针政策,中国少有的是法治主义的保守和审慎精神,以及依法治国的恒久建设目标。”《大国、法治国与国家责任》,高全喜,《权衡》,2006年08期。
从人类历史的经验来看,凡是真正的持续强大的国家,而不是消耗型的短暂的所谓一时之强国,必定是一个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话,要靠一砂一石的凝聚;人权的尊重、保护和捍卫,要靠一个个细节兑现和积累。那些典型的平民法治事件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公民权利的符号,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件也已经成为一个里程碑,一个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这些符号和里程碑,将会永远提醒着人们,要珍视和争取公民应有的每一份权利,推动中国的政治文明、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第二部分 第109节:法为(16)
只要中国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建设道路,就会建立起国家的自主性,就会建设一个持续强大的国家。让法治的光芒和煦地播撒,照遍千家万户,以惠及亿万民生,保障民权,实乃国家之幸,亦为百姓之福。
〔导读提示〕
新世纪以来,中国的自我形象和国际角色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中国该如何面对国际上的“中国责任论”?中国应当和能够承担多大的国际责任?如何才能走出“置若罔闻”和“全面承担”的两难选择?
在下一个十年,中国需要承担的国内责任有哪些?到2020年,中国能否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自由思想价值观”的放大会不会导致“自由主义行为”的泛滥成灾?
下一个十年:责任与自由
国家作为一个行为主体,必须为其国民的安全、健康、幸福生活和可持续发展承担和履行责任;同时,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中的一员,出于道义和社会责任,应为全人类的安全、健康、幸福和可持续发展承担和履行责任。
——杨多贵、周志田等(《国家健康报告》,科学出版社,2008年7月)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后记
中国的责任
在21世纪前十年间,中国迅速出现在全球体系的视野之中,中国的态度开始发挥影响力。这个迅猛地崛起为地球上的第二大重要国家,开始强势地展露自己的实力,有效地使用自己的话语权,而其自身也逐渐坦然地接受了“崛起的大国”这一耀眼光环。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中国传统的自我形象和在世界上的国家角色,始终都是一个饱受西方列强欺凌和屈辱的国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迅速走上了一条“和平崛起”和“民族复兴”的道路。中国经济的快速和持续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正在改变中国的世界形象和国际地位。60年的追赶,让世界再次听到了中国的声音,使中国能够更自信和从容地立足于世界,去探索自己的强国之路。面对世界一些国家的挑衅和发难,中国不再是一味的沉默,她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表明自己的立场,她也可以“不高兴”,甚至予以反击。
既然已经崭露头角,就需要有“木秀于林”的自知与准备。中国在国际上越来越被看作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的自我形象和国际角色也在悄然改变:从一个西方列强及其操纵之下的受害者,成为一个“正在和平崛起的大国”。而国际社会最关心的,已经不是中国能否成为世界大国的问题,而是中国将要成为什么样的世界大国。
在国际社会上,提到大国人们经常谈到的是“大国责任”——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这也是大国或超级大国对于世界的基本承诺。随着中国的崛起,把中国视为理所当然的大国,并要求其承担必要的大国责任,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一致吁求。
200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布什来华访问时说:“美国欢迎一个稳定、繁荣、与邻国和平相处的中国,我们将和中国一起去完成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建立一个繁荣和稳定的亚洲的伟大任务。”之后,美国国务卿鲍威尔甚至希望中国“做出与全球领袖地位相称的决定和行动”。2005年3月19日,美国国务卿赖斯在东京发表演讲时说,中国“能够并且愿意将它正在增长的力量和国际责任结合起来。”同年9月21日,美国副国务卿佐立克发表了被称之为对华关系“最全面的宣言”演讲:“中国走向何处:从成员到责任?”吁求“中国应成为国际体系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认为中国作为西方大国的利益攸关方,必须承担和发挥相应的责任。
2006年10月,欧盟在新出台的第六个对华政策文件《欧盟与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承担更多责任》中,强调欧盟继续与中国“发展伙伴关系”,但同时也特别强调中国的“责任”,“随着战略伙伴关系更加密切,互相的责任也在增长”。
第二部分 第110节:法为(17)
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访华发表演讲时说:“我们不寻求遏制中国。相反,我们欢迎一个强大、繁荣、成功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中国。”奥巴马提出了颇具实质性的“共同应对挑战”的中美关系新定义,希望中国崛起进而分担责任。
在美国和欧盟提出用“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共同应对挑战”等来定位与中国的关系后,“中国责任论”在国际舞台上悄然兴起,并逐渐取代了“中国崩溃论”和“中国威胁论”,成为国际社会针对中国的主流话语。此后在多种国际场合中,要求中国承担“责任”的声音频繁响起。
在国际价值体系里,世界已经开始习惯把中国与美国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越来越要求中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在2009年,中国被推到了更为中心的国际舞台上。这一年4月的G20峰会,取代G8成为全球议事中心,中国成为这一平台的主角之一;4月14日,朝鲜退出六方会谈,中国仍是解决朝核问题的主要斡旋者并继续发挥作用;12月7日,192国聚会哥本哈根共同探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治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又被刻意“围攻”;12月29日,历经两个多月的联合国“会费之争”落下帷幕,中国分摊联合国费用比例从2。7%增至约3。2%
诸多事实表明,中国已经被推到了世界大国的位置上。对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大国,国际社会寄望中国能够多承担一些国际责任,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然而,不同的国家和国际力量,在喊‘中国责任论’时,目的是不一样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快速成长,是真心欢迎、高兴,并希望中国能够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上多发挥作用;而对西方大国来说,喊出‘中国责任’论则有双重意味:一方面是面对中国崛起这个现实,它们试图重构同中国的关系,将中国从它们所主导的国际体系之外拉进体系之内,让中国成为‘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与它们共同维护现存国际秩序;另一方面是面对‘中国崩溃论’和‘中国威胁论’越来越没有市场这个现实,试图找出一个新的话语来塑造、影响中国,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想‘忽悠’、‘捧杀’中国。”《刘建飞:中国应从自身角色定位来认定国际责任》,方烨,刘璐璐,《经济参考报》,2008年3月6日。
实质上,美国在强调“中国责任”时是单向的,即中国对美国负有责任,却不提美国的责任;欧盟讲中国的责任时强调双方作为伙伴负有对等的责任,不过,作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两个实体来说,强调对等的责任,对实力较弱的中国一方来说,肯定会造成巨大的压力。
对于“中国责任论”,如果对其置若罔闻,则有可能让众多发展中国家失望,也让国际反华势力抓到一个攻击中国的新把柄,如此,中国在国际上可能会受孤立,外部环境将恶化;但如果中国不顾自身实力承担国际责任,则很有可能造成国家超负荷运转,最终和平发展受阻,崛起受挫。
如何走出这种两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