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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全本-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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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很久没见他,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怎样。”
“我有他电话,要不要我叫他过来。”他说着就掏出手,查阅电话号码。
“不要!”我连忙按下他的手,又忍住恶心用手指在他胸前画圆:“他来了,我们今晚怎么办?”
他色迷迷地笑了笑,把手机放回口袋:“他最后跟Glen打得火热,昨晚还在洗手间里干起来,我看他可没空缠着你呢!你应该知道他的占有欲挺强的,谁给他缠上谁倒霉。如果你姐妹不介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到洗手间里互相了解一下。”
我笑着准备说话,但又马上掏出手机走开两步说了几句,然后回头十分惋惜地跟他说:“真不巧啊,老板突然打电话来要我去办事,今晚不能跟你互相了解了。”
“那下次吧!”他显得很失望,但随即就掏出手机问道:“给我留个电话吧,方便以后联系。”
“好的。”我接过手机输入号码并交还他后,就拖着蓁蓁的手准备离开。但没走几步,他就叫住我:“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回头露出“迷人”的笑容,媚声道:“叫我小伟好了。”罪过,罪过,希望伟哥能逃过此劫。长生天保佑,千万别让他知道我把他的手机号码留给一个“左手”。
“戏演完了!”刚走出左手吧,蓁蓁就甩开我的手,还抬脚把我踹飞。幸好她还有点“良心”,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拉起来,问道:“你揩了我半天油,什么也问到,你想我怎么修理你?”
“谁说我什么也没问到,我问到的事情可多得海里去。”我轻轻推开她的手。
“那么说,你知道那个Glen是谁了?”
“我不知道,但安安肯定知道,回去问她就行了。”我说罢大步流星地走向停车场,她在原地呆了一会儿就傻乎乎地跟上来。
宁宇易死前曾经跟这个叫Glen的男人在一起,找到他多少能得到一点线索,希望安安这次不会再向我撒谎。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七章 … 女妖再现(上)
“我没有撒谎,真的没有。羽哥,你可要相信我!”再次于审讯室中向安安问话,面对我的质疑,她不断摆手摇头。
“你昨晚真的没有进过左手吧吗?如果你不老实告诉我,我没办法帮你。”我认真地看着她的双眼,她不自觉地回避我的眼神。显然,她撒谎了。
她犹豫了片刻才开口:“对不起,羽哥,我骗你了。我昨晚进过左手吧。”
“你进去了,为什么又跟我们说没有?”蓁蓁忽然站起来瞪着她,吓得她像只小猫似的缩成一团。
我把蓁蓁拉下来,语调平和地对安安说:“因为你认识Glen,是吗?”她怯弱地点头,徐徐道出昨夜进入左手吧时的情况——
我本来不敢走进去,因为我怕宇易会发现我。可是在外面不时会有陌生人走过来搭讪,有些喝醉酒的还会对我动手动脚。我一害怕就跑进去,我一进去,里面所有人都看着我,吓得我马上找了个不显眼的地方坐下。
我坐下来就往周围看,可并没有看见他,我想他可能是进了包厢吧。没看见他,我就点了杯饮料继续留意四周的情况,我这才注意到整个大厅里除了我,全都是男人,而且他们互相之间都做着些亲密的行为。我忽然意识到这是同性恋酒吧,马上就觉得很害怕很想跑出去,但在外面又会有陌生人搭讪,所以我又不敢走。幸好,他们只是对我指手画脚了一会儿,之后就没有人注意我了。
我坐了十来分钟,看见宇易跟一个男人从洗手间里出来。这个男人大概就是你所说的Glen吧,因为我听见酒吧里的人都这里叫他,可是从此以前,我从来也不知道他有个这样的英文名他就是我姐夫!
看见宇易跟姐夫一起从洗手间出来时,我立刻就惊呆了,姐夫是搂住他出来的,两个人就像连体婴一样,还不时互相亲吻。姐夫平时跟姐姐也没这么亲热,怎么会跟一个男人这样子
安安说到这里就流下眼泪,没有继续说下去。我想这丫头并不是想向我们隐瞒些什么,而是她觉得这事与案情没什么关系,但一旦让姐姐知道,肯定会伤透姐姐的心,而且姐姐与姐夫的感情本来就不太好,此事也许会成为他们离婚的导火线。所以,她才会刻意隐瞒这件事,甚至不惜给假口供,使自己的处境变得更加不利。
现在案情变得更为复杂,肖剑峰原来是双性恋者,还与死者关系密切,死者又要挟过他的岳母,他自己又与妻子关系恶劣。这当中的文章可多着。
为了理清这案子里的复杂人物关系,我必须向纪雪融及肖剑峰问话,而前者为了安安的事情,一直都待在局里并没有离开,所以我先找了她来问话。
她不是疑犯,而我又不想让她太紧张,所以我没把她带到审讯室,而是请她到诡案组的办公室。她一坐下就没完没了地说她女儿不会杀人,我们冤枉好人之类的话。
“纪阿姨,在私而言,我也不相信安安会杀人。可是现在所有证据都对她很不利,所以我希望你能把你所知道的老实告诉我,不然我没法帮安安洗脱嫌疑。”我好不容易才赶在她说话的空档说上一句。
“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只要能帮到安安就好了。”她像抓住救命草似的抓住我的手,我想现在就算问她跟丈夫的性生活过得怎样,她也会把每一个细节都告诉我。
然而,当我问出第一个问题时,她就显得犹豫了:“你认识死者吗?”
她沉默了一会才回答:“认识,他在报社工作,我之前见过他。”
“你昨晚见过他吗?”第二个问题仿佛牵动了她的神经,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但随即又回避我的目光,良久也没有说话。她不说,我只好迫她说,略带歉意道:“其实,昨晚我在尚雅咖啡馆看见你们,你们当时似乎起了点争执”我没有把话说全,想让她亲口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毕竟我当时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
她抬起头往四周张望,然后稍微紧张地对我说:“我可以把所有事都告诉你,但我只想说给你一个听。”说罢她的目光便落到办公室里的其他人身上。
“你大可放心,本案跟日报大厦的闹鬼事件扯上关系,你在这里所说的每一句话,除了我们几个之外,就只有少数的几名高官有权知道。如果泄漏出去了,我们的麻烦不会比你小。”我故意摆出一副能让人信任正直警察模样。
她又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下定决心,把她与死者之间的事情说出来——
小宁是三、四个月前才到报社工作的,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他有点奇怪,明明是个男生,但一举手一投足都像个女生似的。不过,他只是老林其中一个下属,只要他能跟孩子们处得来,其它的事情还用不着我来管。而我除了偶尔到报社找老林和孩子时会碰见他之外,就跟他再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几天前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有件事想跟我谈谈,是关于依依的事情,约我到昨晚那间咖啡馆。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所以就过去了。来到咖啡馆后,他就跟我说:“剑峰跟你女儿已经没有感情了,你最好叫你女儿快点离婚,别再老是缠着剑峰不肯放手。”
我当场就懵住了,依依从来也没跟我说过她跟剑峰出过什么问题。虽然他们的确是经常吵架,但夫妻之间的事情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好,小磨擦肯定会有,但用不着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吧!而且就算他们要离婚又关他这外人什么事?所以,我就骂他神经病,并且打算离开。
可他忽然笑起来,对我说:“你先别急着走,他们是不是要离婚,你可以直接问你女儿,你还是坐下来吧,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七章 … 女妖再现(下)
“我才没空听你这神经病胡扯!”我嘴巴虽然这么说,但还是坐下来了。
他把一张照片抛到我面前,我看了一眼,脑袋立刻就仿佛被闪电打中一样,轰隆地炸开了。照片里有两个没穿衣服的男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我女婿剑峰,他们竟然在做那档事。
我真不敢相信剑峰竟然会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让我不得不相信。他以此来要挟我,说如果依依不肯离婚的话,就干脆一拍两散,把照片派给每一个认识老林或依依的人,让我们一家永远也抬不起头做人。
这几天我一直为这件事而烦恼,既不敢跟老林说,也不敢问依依,只好对安安说。当然,我并没有直接把这件事告诉安安,而是问她照片能不能做假。她跟我说有一种叫“PS”的东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这东西弄出些恶心的照片来。
昨天,小宁又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叫依依离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开。我说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来的。他说照片是用胶卷照的,不能PS,而且他还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给我看。于是我就跟他约好再次在咖啡馆碰面
听完纪雪融的叙述后,我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疑问——宁宇易为何让她向依依求证他们夫妻闹离婚一事?以他与肖剑峰的关系,大可以直接拨电话给对方,然后让对方亲口告诉岳母。他没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不想让肖剑峰知道此事。
同性恋者之间的关系很不固定,离离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维护长久的关系。作为双性恋者的肖剑峰,也许只是想在宁宇易身上寻找快乐,若要长相厮守,他肯定会选择能为世人接受的异性伴侣,要不然他也不会与依依结婚。
若以此为据,再作推测则可得到这样一个假设——肖剑峰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同性恋倾向,所以他娶依依为妻,目的只是为了掩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因此,虽然他与依依经常有争执,但也不会随便离婚。(奇*书*网^。^整*理*提*供)而宁宇易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人,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给依依,所以他想尽办法迫依依与他的情人离婚。
再以此假设为依据,便可得到另一个假设——宁宇易想独占情人,甚至不惜公开自己与情人的同性恋身份。但肖剑峰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恋癖好,而要保守这个秘密,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把宁杀掉,并把照片及底片销毁。
倘若以上的假设成立,那么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肖剑峰就是凶手!
然而,这个结论是建筑在多个假设的前提下,我当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设来抓人。而且,此案还有很多疑点,单是解释凶手如何逃脱现场就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暗房在保安赶到的时候是反锁的,唯一能让凶手逃离现场的就只有空调管道,但狭窄的管道又不能让人通过。除非凶手是能穿墙过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并没有作案动机。肖剑峰虽然有作案动机,但又不具备作案能力。若要我在他们两者之间作出选择,我当然会选择后者,毕竟后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活人,而前者却是至今仍无法确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当我再仔细回想与肖剑峰有关的每个细节后,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首先是他声称看见墙壁上出现女人脸,那只是他一个看见,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他是否真的看见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脚下绑上一对小码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冲洗盆里,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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