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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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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的确是忘记了啊”我心想。
“那么,亚内检察官请陈述案情!”法官敲了下他的木锤命令道。
“好的,正如大家所知,检控方怀疑被告犯有谋杀男朋友的罪行。而且和被告人一样,被害人自己同样也是警察!”亚内检察官说。
“谋杀男朋友?你,居然做出这种事情!”我小声对林美珍说。
“不是我干的!还有,那个什么丁伟的,根本就不是我的什么男朋友啊!”林美珍激动的对我说。
“总而言之,检控方已经有了可以证明被告犯罪的确凿证据了。”亚内检察官说。
“明白了。那接下来,就请证人入庭吧!”法官说。
“好久不见了,陈成堂律师!你的水平到底到了何种地步,让我见识一下吧!不要客气,尽管放马过来!”亚内检察官趁法警去带证人的空挡同我打招呼,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更像是在挑衅。
“哦”我点点头。心想:“你又是谁呀!”
“那么,请证人张喜军警官入庭!”亚内检察官大声喊道。
“恩,那就拜托您了,陈成堂律师!”林美珍用期望的眼神望着我。
看来是没什么退路了,那就只有死撑到底吧!这时,一个穿着浅绿色风衣的看上去脏了吧唧的男人站到了证人席上。
“证人,你的姓名职业是”亚内检察官问道。
“张喜军,是警察局刑侦科的警官。”张警官回答。
“证人,你好象很没精神呀!”法官问。
“因为被告人林美珍是我的部下”张警官说。
“你是那个警官的部下?”我问林美珍。
“是啊!在我实习期间,他给了我很多照顾!美珍我一声都不会忘记张喜军警官的!”林美珍说。
“从说话的口气上就能看出张警官的教育成果了。简直一模一样。”我心里想。
“那么,警官。首先,请你简单的说明一下案发的经过。”亚内检察官说。
“明白,案件是在警察局附近的公园中发生的。被害人是那一区派出所的一个民警叫丁伟。大概是被人从上面高处的供游客休息的长凳附近推了下去。全身受伤,颈骨折断而死。”张警官说。
“详细情况,在昨天呈递的验尸报告中有说明!”亚内检察官补充道。
“啊,啊。就是这个吧!”法官拿出个资料袋问。
“我怎么不记得有收到过这东西?”我心里想。
“验尸报告里面,推断出的时间确定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吗?”法官问。
“被害人的手表,当时摔坏停了。手表停止的时间,和尸检推断的死亡时间刚好一致。”张警官回答。
“法官大人!现在,提交这张照片作为证物!”亚内检察官提交了一张照片给法庭。照片应该是刑侦警察照的,一个男人倒在电话厅旁边的地上。他掉下来的长凳附近据摔死的地面高度大概有3米左右的差距。长凳旁边还有很多看热闹的人被照了下来。
“明白了,受理此证据!还有,昨天预审的时候,你不是说过还有更重要的证据要提交法庭吗?”法官点点头对我说。
“是的!”亚内检察官说。
“没错!”张警官也这么说。
“是吗?”我挠着头勉强笑着问。
“律师!这么重要的事情你居然忘了?在尸体下面发现的重要证据啊!你昨天是这么说的。”法官说。
“是吗?”我不记得了。
“你、你在说些什么啊?陈成堂律师!”林美珍太激动了,大声对我喊。
“是说什么东西大、大概是太紧张吧!我好象忘了啊!”我解释道。
“啊?你怎么说起话来像一个外行呀!明白了,那我就来努力协助你吧!你现在最好看看法庭记录。”林美珍说。好象什么时候也曾经有人这样对我说过,而且那个人很亲切。是谁了呢?我想不起来。
“法庭记录?”我问。
“对!就是你面前那个资料带中装的那些,其中包含了所有证据和相关者的资料。”林美珍说。
“你知道的还挺详细嘛!”我说。
“当然了,因为我是女警嘛!而且我还是法律FANS哦!”林美珍自豪的说。
“律师!审理案件时,请不要交头接耳!”法官警告我。
“对,对不起!”我忙道歉,还是先看一遍那个什么法庭记录吧!恩?法庭记录里面有一项眼镜的记录。上面写着:从尸体下面发现了一副被摔坏的近视眼镜。
“你今天真奇怪。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先问你几个问题吧!在被害人尸体下面发现的证物是什么?”法官问我。这场景好象也很熟悉,不过想不起来究竟是在哪里为什么而问的了。
“恩应该是坏了的眼镜吧!”我看了看法庭记录然后回答法官。
“完全正确!”法官说。
“被推落的瞬间,被害人抓下了犯人的眼镜!并且,握着它摔了下去。”张警官说。
“”我看着林美珍,她就带了一副眼镜!
“怎么?为什么用那么冷的眼神看着我?”林美珍问我。
“你现在带着的眼镜是”我问。
“恩这是我备用的眼镜啊。可是!现场发现的眼镜不是我的啊!”林美珍突然明白了我是在怀疑她。
“啊!不是你的?”我不太相信的问。
“事实是这样,事发的当天,我不小心摔了一交。”林美珍说。
“真是不小心?”我心里暗想。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法官大人!证据要是只有眼镜的话,那我也没话说。”亚内检察官突然大笑起来。
“哦?那可太好了。”法官说。
“还有更决定性的证据呀!”亚内检察官说。
“很好!那么,有关证据的部分,请证人开始做证吧!”法官说。
“警方发现了比尸体下面的眼镜更强有力的证据。被害人在约会时,从公园长凳附近被突然推了下去。而且被害人当时在地上写下了犯人的名字。死者清楚的写下了被告人的名字‘美真’两个字。根据眼镜和这个证据,警方才把她做为嫌犯逮捕了。”张警官说。
“法官大人!这就是当时的照片。”亚内检察官又提交了一张照片。是被害人写下被告人名字的特写。上面可以清楚的看见‘美真’两个字。
“这个确实写着‘美真’两个字啊!”法官说。
“检控方希望这张照片,能够做为成堂证物。”亚内检察官说。
“知道了,法庭受理此证物。”法官说。
“光是眼镜,看起来就很可疑了被害人居然连你的名字都写下来了。”我说。
“哎呀,我不是说过了吗?那副眼镜不是我的呀!”林美珍对我说。
“那名字呢?”我问。
“是陷阱!这肯定是阴谋!”林美珍激动的对我说。
“那么,律师,请开始询问吧!”法官说。
“询、询问?”我问。
“终于到了询问的时候啦!哎呀呀,我好期待呀!”林美珍兴奋的说。
“话虽如此,但我该怎么办啊?”我问。
“一点也不像你呀!要是平日的陈成堂,现在已经毫不犹豫的质问证人了啊!”林美珍说。
“质问?怎么质问啊?”我问。
“真拿你没办法啊!那我就鼎立相助解决你的苦恼吧!检控方的证人在作证的时候,都会隐瞒一些事实,有时更会说谎!”林美珍说。
“说谎?可是那个警官,不正是你的上司吗?”我不解的问。
“就算他本人无意说谎,也可能会有记错了的情况啊!”林美珍说。
“啊啊,原来如此。那个警官,看起来冒冒失失的。”我点点头。
“不管是谎言还是记忆错误,在这里都是一样的。总之,要通过询问,在证词里揪出谎言来!”林美珍说。
“律师,请尽快询问!”法官等的不耐烦了,大声提醒我。
“好,好的!”我忙回答。怎么觉得突然间走投无路了。总之,揪出谎言来就是关键吧!稍微考虑了一下,又翻了翻法庭记录,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证人,你刚才说被害人在地上写下了被告人的名字是吗?”我问。
“是的。”张警官点点头。
“你能肯定吗?”我又问了一句。
“是的,我很肯定。从照片来看,怎么看写的都是‘美真’。”张警官说。
“法官大人!”我大叫一声。这种感觉好象似曾相识一样。而且身体里好象充满了力量。
“怎么了?律师?”法官问我。
“律师要求证人重复被告人的名字!”我说。
“反对!这没有任何意义!”亚内检察官高声反对。
“正好相反!这点的意义非常重要!那,检察官也可以,请说出被告人的姓名。”我说。
“怎,怎么回事?怎么会有压迫感呢?被、被告的名字?不是林美真吗?”亚内检察官问。
“不是要你读出来,而是要你按部首拼写!”我说。
“部、部首?那当然是两点,王,大——美;直,两点——真(编者按:对不起诸位看官,这里确实有点牵强,不过也只好这样了。勉强还是可以说得通的。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办法。希望大家原谅)。啊?”亚内检察官突然大叫起来。
“正是这样,您好象明白过来了啊。”我微笑着说。
“怎、怎么回事啊?”法官问。
“我一点也没明白!”张警官也说。
“听好了!被害人死前写的名字,‘真’是直字下面加了两点的那个。但是,被告人的名字确实,王字旁珍珠的珍。这是明显的破绽!”我大声说。
“啊?”法官大吃一惊。
“之前完全没有注意到!”张警官也说。
“反对!但,但是,也有可能被害人碰巧不知道被告人正确的姓名吧!”亚内检察官满头大汗强辩着。
“反对!记得检控方刚才已经说过了。‘控诉被告谋杀男朋友’这样的话,作为男女朋友不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我说。
全场哗然!
“确实如此!亚内检察官!那么,被告人和被害人丁伟真的是恋爱关系吗?”法官问。
“应、应该应该没错。据说在派出所里,还是有名的一对”亚内检察官说。
“那么,张警官。请就被害人和被告人两人的关系作证!”法官说。
“明白了,丁伟和林美珍大概已经交往了半年。结婚的传言也一点一点传了出来。案发当天刚好是被害人的生日。林美珍还特地准备了礼物那礼物从2个月之前就开始准备了。因为她找我商量过,所以我才会知道这事。”张警官说。
“呵呵,两个人居然到了那种关系。”法官说。
“正因为如此,才发生了悲剧啊。”亚内检察官说。
“恩,原来如此,那么请律师询问!”法官说。
“证人,什么礼物需要2个月前就开始准备?”我问。
“啊,是手套,林美珍真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张警官说。
“是手套是吗?”法官问。看来他也不相信一副手套要准备2个月。
“不是,不是。是棒球手套!”亚内检察官忙解释。
“啊,知道了。是棒球手套啊。”法官点点头。
“被害人丁伟非常喜欢棒球!”张警官说。
“就算是棒球手套也不用准备2个月呀。”我心里想,于是我决定继续追问。“买一个棒球手套需要花两个月时间吗?”我问。
“当然不需要!”张警官说。
“那么,为什么要准备2个月这么长时间?”我问。
“因为是让商店现去订做的特制手套!”张警官说。
“特制?特制手套?”我问。
“没错,特制手套!”张警官说。
“恩,原来是特制的手套!”法官点点头。
“反对!生日礼物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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