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不死冥王-第1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几小时后,王冥下了飞机,然后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直接将悍马从冥界中招了出来,随后开着汽车,朝几百公里外的长平赶了过去。

夜幕降临,长平古战场上磷火飞扬,猛一眼看去,就好象是一大片萤火虫一样,可是事实上,现在是冬天,长平古战场上,白雪皑皑,怎么可能有萤火虫?

据当地人说,这长平古战场一直以来,都没有能够成为旅游景点,原因不是这里不够美,风景不够秀丽,而是所有踏上长平古战场的游客,都会出现头晕,恶心,惊悸等现象,就连当地的居民,都不敢随便踏上这块土地!

不过,别人是别人,王冥是王冥,别人会怕这些凶残的恶灵,可是王冥是不会怕的,开着越野车,王冥直接将车开进了长平古战场,巨大的古战场上,只有王冥一人一车在奔驰着!

嘎吱!

猛的一声刹车声中,王冥皱起了眉头,看着雪原上的磷火,王冥右手并指成诀,轻轻在眼睛上一抹,随着实力的提升,以及指诀的熟练,现在施展起冥眼这样的基础技能,王冥已经可以省略了繁多的指诀和口诀了,只要并指一抹,便可以施展出来了!

随着王冥的动作,……古战场上的雪原中,出现了大片的孤魂野鬼,不过……出呼王冥的预料,这些鬼魂,或者说是恶灵,却并不是什么古代士兵的,更象是普通的人类,要知道……士兵形成的恶灵,尤其是被坑杀的士兵的恶灵,绝对是残暴的,是怨气冲天的,而且……拥有着士兵们所独有的滔天杀气!可是目前看来,这些恶灵显然不具备这些东西!

朝周围看了看,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而且王冥也知道,这个季节,这个地点,是不会有其他人出现的,无论做什么,都不怕有人会知道。

想到这里,王冥从车里走了下来,右手一挥间,三大巨头纷纷被召唤了出来,不光是三大巨头,和三大巨头一起出现的,还有源源不断的骷髅海!

事实上,来长平这件事,王冥已经思索了很多天了,不然的话,怎么能确定那个点有来这里的飞机呢?又怎么可能连路线和地点都查好了!

没错,还在美国打拳赛的时候,王冥便做出了这个决定,并且对三大巨头下达了命令,暂时不许屠杀那些从骷髅海里爬出来的骷髅了,积攒兵力,攻打长平古战场!

巨大的,灰雾缭绕冥界大门,张开灰暗的大嘴,与此同时,一列列,一排排骷髅,整齐的,缓慢的从宽阔的冥界大门往外走,随后按照命令,朝周围原野上的恶灵杀了过去!

与此同时,王冥对艾雅格斯以及其他三大巨头下达了命令,在清理地表恶灵的同时,全力探察通往地下墓穴的通道,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地头!

听到王冥的命令,虽然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王冥知道,自己的命令,不光是三大巨头,通过他们的意识,所有的骷髅都在忠实的执行着!

一直从冥界中放出了3000只骷髅,王冥果断的关闭了冥界大门,这么多骷髅已经够用的了,而且……如果真的有进入地下的通道的话,那么以后还有很多时候用到这些骷髅,暂时来说,不能消耗的太多!

思索间,所有的骷髅渐渐以王冥为核心,朝周围扩散了开去,所过之处,漂浮的恶灵,纷纷被消灭,见到这一幕,王冥也不敢偷懒,一展右手,噬灵斩赫然在握,随后……与三大巨头一起,朝周围密集的恶灵冲了过去!

巨大的长平古战场,当年可以容纳近百万人缠战,由此可见,其数量有多巨大了,现在……这里的恶灵,虽然没有百万之数,但是少说也有六七十万,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消灭干净的,不过好在王冥也没有这个打算,他只是想要找到地下的入口而已!

外传 第233…234章 巨头进化

虽然,地表的恶灵,比地表以下那些被坑杀的士兵还多,但是这一次来这里,王冥可不只是为了恶灵,更为的是地下被埋葬的白骨啊,王冥是想将他们都召唤起来,收进冥界,扩展骷髅海!

不要小看骷髅海,他是冥界亡灵的基础,可以确切的说,冥界的一切生物,除冥王外,冥界所有的亡灵战士,包括死神,睡神,以及三大巨头,都是来自骷髅海,无论他们将来进化到什么程度,他们的故乡,都是骷髅海,骷髅海的面积和白骨的数量,就是冥界军力的体现!只有让白骨真正堆积成海,冥界才可以拥有最强大的,数量最恐怖的冥界大军!

经过一夜的绞杀,在确定骷髅不会被恶灵干掉后,第二天晚上,王冥一次性的放出了所有的骷髅,一时间,整个长平古战场上,白骨皑皑,四周游荡的恶灵,以恐怖的速度被绞杀着,第二天下半夜,终于……前面传来了消息,找到了通往地下的入口了!

当王冥一路收起骷髅海时,整个长平古战场上,已经见不到一丝恶灵的影子了,虽然长平古战场上的恶灵总数达到了六七十万,但是在上万骷髅的绞杀下,又能支持多久呢?平均一个骷髅,只要杀六七个恶灵就可以了!

终于,王冥赶到了一个位与山坡下的漆黑洞口,看着洞口周围人为的建筑设施,王冥知道,这是一个废弃的矿坑,从洞口的位置,甚至可以看到已经锈透了的铁轨,正朝洞内延伸着!

思索了一下,王冥带着三大巨头,朝废弃矿坑里走了过去,虽然里面很黑,很湿,也恐怖,但是既然来了,就不能不进去看看!

对于一般人来说,来这样的地方,照明一定很成问题,可是王冥不同,在冥眼之下,有没有光线,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重要,此刻……在王冥的眼里,洞穴内一片光明,亮如白昼,而且视力也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提升了!

呃啊!

刚进入矿洞没几步,重重的黑影,恐怖的大喊着冲了过来,见到这一幕,王冥当然不会退缩了,手中早已经祭出的噬灵斩,呼啸着朝黑影劈了过去,与此同时,三大巨头也纷纷施展出看家本领,守护在王冥的两侧和身后,组成了一个三角阵,朝黑影冲了过去!

砰!砰!砰……

剧烈的轰鸣声中,烂肉翻飞,臭气熏天,没错……现在遇上的,已经不是恶灵了,而是僵尸,那些死在这里的矿工所化成的僵尸!

说起来,这个矿坑已经有年代了,从古时候起,这里就发现了巨大的金矿,可是一直以来,每一代的发掘者,都没能从这里得到多少利益,伴随着矿工大量的死亡,最终……当矿坑挖掘到一定的深度后,这个矿坑已经不能进人了,凡是进来的,还没有能活着出去的!至于原因,自然就是现在的这些僵尸了!

回忆着黑皮手抄本上的描述,僵尸的要害不是头颅,也不是咽喉,而是心脏,只要心脏不损,那么你就算砍掉他的头,他依然可以挥舞着四肢,朝你发动攻击!

想到这里,王冥右手一震间,手中战刀化做了漫天的芒影,一连十几刀,朝对面的十几个僵尸刺了出去,锋芒过处,十几个僵尸纷纷倒了下去,体内的魂魄,纷纷散了开去。被噬灵斩纷纷吞噬!

见到这一幕,三大巨头一愣,随后……艾雅格斯手中骷髅杖一挥间,九个手握骨枪的骷髅,迅速的出现在我们的前面,排成整齐的九宫阵,封锁了整个矿道!

与此同时,另一边……拉达曼迪斯手中的长柄镰刀一震间,刀刃迅速弹直,随后分成了两半,分别朝两侧移了过去,……一把血红的方天化戟形状的兵器,出现在他的手中!

所谓的方天化戟,其实就是一杆长枪上,在枪尖的下方,左右各出现一个朝外弯的月牙刃而已,总体上来说,除了可以锁住对方的兵器外,左右的月牙极其锋利,无论是挥削,切割,还是推拉,都是致命的,不过最重要的是,方天化戟的前端也是枪尖,完全可以把他当枪使用!对付僵尸,和枪没有任何的差别!

可以这么说,方天化戟是集合了十八般兵器的特性与一身的终极兵器,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也分外难练,自古至今,只有一个人可以熟练的方天化戟,这个人就是吕布,凭借着一把兵器,他几乎可以施展出所有兵器的所有招法,单讲武学天才,天下无出其右者!

不过,对比起来,米诺斯也不比他差,双手一震间,手中的镰刀猛的一弹,先是变成了一把大刀,随后刀身迅速的变化,成为了一把双面开刃的剑形枪尖!

一眼看去,你不得不承认,米诺斯手中的武器还是枪,但是与一般的枪不同,米诺斯的枪尖,是一把犀利的剑身,这让他不但可以发挥出枪的刺,更可以在推进中,施展出左右挥削的特性!

事实上,赵云手中的枪,就象是一把超长柄的宝剑,看着他手中的长枪,王冥不由迷茫了起来,幻想着当年赵云在十万敌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恩……也只有这样的枪,才可以让赵云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壮举吧!

一枪刺出,随后左挥右削,挡在前路上的敌人,哪还不束手送命,也只有这样的攻击,才可以杀开一条血路,如果是锥形的枪尖的话,就算可以刺死敌人,但是拔枪不易不说,由于刺的时候,力量是象前的,敌人的尸体,必然会阻挠你的前进,只有左右的挥削,才可以在杀死敌人的同时,将敌人朝两侧推开!

当然,有了这把枪后,还必须配上一匹好马,不然的话,任赵云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完成那样的壮举啊,而且……能够光凭臂力,便将敌人连人带马左右推开,赵云这武力第二的排名,绝对不虚啊!试想,和他争夺排名的家伙,哪一个不是以力量著称的?

最著名的是排在赵云之后,名列三国武将第三的典韦,据说……一日,曹操营前的高大旗杆倒了,狂风中,四五名壮硕的士兵上前都扶不起来,这时候典韦出现了,只一只手,轻易的将旗杆扶了起来,狂风中,立的稳如泰山,曹操当时夸赞道:“此古之恶来也!”由此可见,典韦的力量有多大了!

典韦很厉害,这一点是确定了的,可是……赵云比他还厉害,单就力量而言,稳压典韦一头,由此可见,其双臂的力量,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思索间,王冥仔细的观察着这杆长枪,据说……赵云是白马银枪,不过现在看来,这枪的颜色,和他的骨骼是一样的铅灰色,枪身表面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一道道灰色的龙形雾气,饶枪飞舞,这应该就是赵云的兵器——盘龙绕云枪了吧!

与此同时,艾雅格斯的武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杖身暗红,顶端的三个骷髅也消失了,取而带之的,是一把造型诡异的类似与雨鳍的扇形构造,扇面暗红色,扇骨狰狞的突出,如鸟骨一般,扇骨一共九道,每个扇骨末端,是一个精致的暗红色骷髅,骷髅上升腾着暗红的火焰!

见到这一幕,王冥眼睛不由一亮,他知道……诸葛亮的成名武器,是朱雀羽扇,平日看来,是一把白色的羽扇,一经施展,火光缭绕,可是现在看来,这扇子怎么多了这么长的一个杖身呢?

234第二三四章屠杀僵尸

正在王冥思索间,拉达曼迪斯挥舞着方天化戟,朝僵尸群冲了过去,完全把方天化戟当成枪来使,一下一个骷髅,每次都准确的刺中了僵尸的心脏,犀利的让人胆寒!

与此同时,米诺斯也不甘落在人后,一震手中的盘云绕龙枪,犀利的朝僵尸群杀了过去,手中长枪如毒蛇吐信般的闪出一道道森寒的光芒,快如疾风,历如闪电,每一道寒芒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