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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精灵-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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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诺斯又一次摸到了射穿身体的箭尖,照样子还是狠狠一下将它折了下来。刺剑锋利无比,虽然御尘风经常拿它做烧火棍、拐杖、烧烤签子……
折断了羽箭头尾之后,蓝诺斯将布条死死地捆在了御尘风的胸口,这才常常地喘了口气。
“嘿嘿,没看出小屁孩还有点应变能力啊!”御尘风脸色有点苍白,刚刚折断羽箭的时候已经流了一地的血了:“这是谁教你的?不用这么大动作,流点血死不了人。”
“还用教?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都会。”蓝诺斯看着御尘风那一脸轻松的表情哭笑不得:“你知道什么,在这雪地里如果不立刻止血的话,你马上就会被活活地冻死。你现在可别死了,你要是一死了的话,我们都活不了。等把这些人都杀了之后你再死我绝对不拦着。”
御尘风嘿嘿两声轻笑,不在说话,他已经开始明白蓝诺斯的意思了。
也许流个血对御老板这样在武林中厮混了几十年的老屁股来说是家常便饭了,只要上点金创药再弄点布条一裹就没事,可是这是在雪地里,一旦出现流血不止的话,危险程度可不言而喻。御尘风现在就能够感觉到第一个症状来袭,那就是他自己的体温开始降低了。以他的修为,无论如何也不会被雪山上这一点小寒气给冻着,前段时间光着膀子拉车过暴风雪的时候都屁事没有呢!可是血液不断地带走身体的体温,让他根本没有办法保暖。
第二个他也慢慢地体会到了,自己胸口的皮肤开始僵硬了,血液会被寒冷的空气在短时间内凝固,谁想知道这种滋味的,只需要抱着块冰块睡一觉就知道了。
“那山上还有些什么人?”御尘风咬着牙将胸口的几块碎血冰给敲掉,谁也想不到他从一个完全占压倒性优势的位置一下伤得这么重。“他们的箭法快赶上月景森林里那群精灵了。”
“没听说虎克手下有什么高明的弓箭手啊。”帕鲁斯此时也在扫视着雪山上部,可除了一片一片光秃秃的树干之外,什么也没有看到:“他每一次都是带着骑兵出来抢劫,在雪地里弓箭手起不了什么作用,还会成为拖累……这肯定不是虎克的人。如果虎克有这么高明的弓箭手的话,早在海岸走廊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已经交过火了,十几年来他除了用弩箭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的手段了。”
蓝诺斯也在扫视着雪山上,他的收获跟帕鲁斯一样,屁人影没看到一个。
这下好了,谁也不敢露头了,弩箭跟弓箭到底谁厉害,这个问题其实很难说得明白——比如说在直线上,弩箭的杀伤力肯定大得多,一个卑微的平民可以用弩箭轻易杀死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骑士,所以说弩箭一般是严禁平民拥有的。不仅仅是平民,弩箭这种东西在战场上也极为少用,它本来就是无赖与下流的代名词,这种纯粹的机械虽然能让战斗力提升不少,但是相对的,鄙视的眼光也会遭受更多一些。
而在远距离,特别是有掩体的地方,弩箭完全就成为了玩具了。这就是为什么弓箭大师们没有一个人选择弩箭的原因。它的劣势就跟优势一样清楚,这东西完全不可能用角度射击,也完全不可能调整力度跟角度。优秀的弓箭手可以从百米之外射中一个挂在木板后的樱桃而绝对不伤到木板,调整角度跟力度让弓箭几乎没有任何死角,长箭支即便是从高角落下的时候也能够穿透一般的轻铠甲。而弩箭则完全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射不穿木板的话,休想伤到可爱的小樱桃。
现在御尘风他们就好比可爱的小樱桃。一开始虎克手下的骑兵不敢攻上来那是因为有那一块射不穿的木板,而现在有了一队优秀的弓箭手,木板则完全成不了掩护了。
大家正依靠着小雪坑掩护仔细地搜寻山上,忽然天空上三声轻响声,御尘风一听立刻将蓝诺斯拉离了他本来的位置,蓝诺斯刚刚被一拉开,三支黑色羽箭就直直地插在了他刚刚趴的地方,锋利的羽箭没入了雪地里一般,尾羽摇动不停。
“没法打了!赶快把这些狗日的弓箭手找出来,如果不干掉他们我们连头都抬不起来!”御尘风扯掉那几根羽箭拿在手里,正准备朝外扔,忽然一愣,好像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半晌之后恍然大悟:“这不是虎克的人,这是暗精灵的弓箭,我在月景森林的时候见过!怎么虎克跟暗精灵又成了一伙吗?他妈的,难搞了!蓝诺斯!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我也不知道啊,暗精灵不可能跟虎克一伙,他们曾经还打过几次呢!”蓝诺斯一脸茫然:“绝对不可能,虎克没有盟友的。”
“没有盟友,刚刚是空气在射我?”御尘风怒了:“赶快将那群暗精灵找出来!别让那个狗日的家伙再喊了,帕鲁斯,想个办法把他给我干掉!”
御尘风指的是那个一直在朝山上喊话的骑兵,帕鲁斯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办法。
“真的没有盟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蓝诺斯也急了:“虎克曾经还搜过山想要抓那些暗精灵,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路去的!虎克除了他城里的卫兵之外,在这一带根本就没有人跟他合作的!”
御尘风刚刚想反驳,一直在朝山上喊话的骑兵好像被谁扼住了脖子一般,一阵喉咙的嘟囔声,然后好像是被撕裂嗓子一般的嘶哑喊叫传了来。在骑兵们埋伏的地方一阵骚动,御尘风在脑袋上顶了一堆雪,用手护住了脸慢慢地抬起了身子一看,某一个倒霉的家伙已经被一支黑箭射穿了喉咙了。
“起内讧?”御老板大奇,转过头来对帕鲁斯问道:“他们不是一伙的?”
“本来就不是一伙的,暗精灵也恨透了这个家伙的。”蓝诺斯好歹抓到了机会解释:“刚刚跟你说你还不相信,这一次信了吧,虎克到哪里都没有好朋友。”
“可他们也在攻击我们!”御老板舔了舔舌头,又将胸口的碎血冰给敲碎了:“敌人的敌人只不过是暂时的朋友而已,指望他们来救我们,不可能。大家先别动弹,我估计山上的暗精灵好像不想太早杀我们。先看看他们自相残杀再说,最后我们只剩一个敌人最好。”
敌人的敌人,不能够看做为朋友。
又是一阵黑色羽箭落下,这一次数量更多,匍匐在山腰小路上的骑兵不停惨叫。他们今天才是倒了血霉了,前面有一个变态的魔法师,脑袋上有不知名的狙击手,苍天啊,谁来救救我们!
御尘风正打算看好戏,忽然远方一阵轰鸣,地平线上好像是被点燃了一片火焰一般,红色的火焰蔓延开来,能将人的眼睛刺痛。
这下好玩了,不知道又是谁来参了一脚。
“这仗打得……”御尘风舔了舔舌头:“过瘾!”
正文 124…129章
一百二十四
虽然阿尔曼帝国号称有战斗部队数千万,但是大陆上每一个国家都知道,这数千万里面有多少的水分。
由于这是一个独裁统治的国家,只要人民不起来造反,或者说是造反不成功的话,那么阿尔曼帝国的皇帝是永远不会下台的。相反的,每一次皮平息造反之后,阿尔曼帝国更是会强行征召士兵入伍以来补充新血。在阿尔曼帝国中,士兵的福利待遇虽然说不上是最好的,但是比起一般的小商贩来说,待遇已经算是不错了,而长期的战争跟动乱更是让大部分无家可归的人民投入了这一具国家机器中。
也就是因为这样,阿尔曼帝国的士兵数量才庞大的让人吃惊。它的步兵、骑兵战斗部队总和加起来比不少小国家的人口还要多。不过就是因为拥有这么大一批的战斗部队,阿尔曼帝国的开支才会如此庞大,才会无休止地从自己人民的口袋里压榨出最后一枚铜币——这就导致了一个恶性的循环,当还能够承受压力的时候,平民会努力地赚钱,以图除了交纳必要的苛捐杂税之外,能给自己家里人一个幸福的生活。如果实在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的话,那么就只好充军了。
这样的军队扩充方式也许是最快的,但绝对不是最好的——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由于生活所迫而无奈进入军队的士兵,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战斗力呢?当当炮灰还可以,用那种先天营养不良,后天没有刻苦训练的身体上战场,也只有这么一条路而已。
不过也有例外,阿尔曼帝国除了这些菜鸟战斗部队之外,还有几支精英部队——这些士兵不是从囚犯营里抓出来的凶悍之辈,就是从身经百战的士官里挑选出来的,再不然就是战斗经验极为丰富的普通士兵里选出来的强悍之人。
阿尔曼帝国一共四支精英部队,有两支部队总共三十多万人在阿尔曼帝国的首都护卫皇帝,另外一支常驻阿尔曼帝国最富饶的行省,那里不允许有动乱发生,所有的人都必须努力的工作以来维持这一个庞大的帝国机器运转,至于至于最后一支,则是机动地运行在帝国周边,作为临时战斗部队使用的。
“那是……红魔!”就在御尘风舔舌头的时候,帕鲁斯忽然瞳孔急剧收缩,深深地吸了口气,语气中充满了恐惧:“那是阿尔曼帝国的红魔骑兵大队!”
“红魔骑兵大队?”御尘风一愣,现在这个文盲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如果他知道的话反倒是不正常了。
“红魔骑兵,他们怎么会到这个地方来?又没有什么大型的战争……”帕鲁斯狠狠地捏起一把雪来,捏得咯吱咯吱作响:“难道说阿尔曼帝国的皇帝真的疯了,派出红魔骑兵大队来抢劫我们的商队吗?妈的,这个皇帝真是脑袋有问题了!”
“红魔骑兵是个什么东西?你看起来很激动啊!”御尘风拍了拍兽人的肩膀:“特别厉害?你跟他们打过吗?跟我说说看——不用着急,我看他们不是冲着我们来的。我们在山上,马匹的技巧再好,也不可能这么大一堆人从一条小山道上走过的。”
红魔骑兵是什么?帕鲁斯将拳头捏得咯吱咯吱做响,如果说在这个大陆上这名英勇的兽人队长最不愿意看到什么,最不愿意跟什么交手的话,红魔骑兵大队绝对可以排得上前三名。
骑兵大队,顾名思义就是以骑兵为主,以冲锋跟突破为主要攻击方式的轻、重骑兵战斗部队。依靠着马匹的机动能力跟骑士本身的技巧跟超强的防御能力而驰骋在战场上的,拥有最高效率的杀戮机器。阿尔曼帝国的标准骑兵装备有三米长的骑士用刺枪,一柄十次短剑用于格斗,一把手弩用来偷袭,以及一身超重型铠甲来作为防御。阿尔曼帝国能够凑成整编的骑兵大队一般都以重骑兵作为先锋开路,这种极为烧钱的兵种也有着跟花费相当的战斗力——一个一千人的重骑兵大队如果开始了冲锋,那么在战场上很难找到什么有效的方式将他们给抵挡下来,这就是赤裸裸的钢铁洪流!
而红魔骑兵不属于重骑兵大队,远远望去,那一边犹如燃烧在雪地里的火焰一般的红色铠甲,没有金属特有的光芒。在第一排骑兵中,有完全没有看到刺枪的影子,如果不是看他们的装备颜色那么整齐,这完全就可以直接划分成为一只轻骑兵小队了。
“他们装备的是皮甲……”御尘风看清楚了:“这东西一剑就能捅穿,怕他们干什么?我还以为是重骑兵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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