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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_僵尸-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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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上报后,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很快赶来,初步认定这可能是一座古墓。
古墓中出现这么完整的尸体,在场的人都觉得很奇怪。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紫瞳吓了一跳!她双手接触尸体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双手就如同伸到冰箱冷冻室一样,感觉异常冰凉。
在寻找古尸陪葬品的时候,王紫瞳在古尸衣服中找到了一个戒牒。戒牒实际上就是给佛爱YY爱生活、僧侣或者是佛家子弟使用的一种身分证明,当戒牒的持有者云游四方到寺庙里挂单的时候,需要拿出戒牒证明自己僧侣的身分。
从戒牒来看,戒牒持有者名叫杨福信,戒牒是明代正统四年颁发的,也就是公元一四三九年,距今大概五百多年。专家们初步推断,这具尸身就是戒牒的主人。
既然杨福信生活的年代是元末明初,己经死了五百多年,可他的尸身居然没有腐烂,而且在酷暑八月的漠松镇,尸身摸起来居然寒冷如冰,这该怎么解释?
陪葬木俑、铁头标枪、巨大手掌 杨福信为习武之人?
为了弄清杨福信的身分,专业人员开始在现场寻找蛛丝马迹,在收集到的一些陪葬品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武士木俑,还有一杆木制的铁头标枪。
市级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专家赵康发现,这杆木制标枪和一般习武的枪不一样。枪头是圆铲形的,在古代兵器里没有类似的枪,可以判定这杆枪并非兵器。
但是赵康称,在它背后曾经隐藏了一段鲜为人知的武林秘史。
在元朝,北方的蒙古族入主中原,对于本族人,他们提倡要骑马,摔跤,练武,但是对汉民族,则采取了禁武政策。于是汉族人在私下悄悄习武:在公开的场合,则以武打戏掩人耳目。武打戏当中,为了防止刺伤对方,就把枪头做圆了。随葬的枪说明杨福信生前爱武,还有可能以武打戏谋生。这能否帮助人们解开他的身分谜团?古尸研究专家对杨福信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杨福信皮肤湿润、柔软有弹性,有些关节居然还能活动。
据初步测定,他的年龄在七十五到八十岁之间。
在检查中,专家还有一个重大发现:杨福信的手掌比较大,特别是手掌的骨骼比一般人要大。这一特征,进一步说明杨福信生前很可能会武,因为长年练习武术,尤其是练掌的人,大量的练习会使手掌的肌肉发达,也能刺激骨骼增长得更快。
杨福信尸体不腐 临死前服用毒物之故?
陪葬的武士木俑、木枪以及超大的手掌,都说明扬福信可能习武多年。既然是武林中人,他的尸体不腐,难道会与江湖传说里的一些秘术有关?
在我国古代,江湖中流传颇广的一种秘术,就是主动服毒。在临终前的几个月里,坚持小剂量服用砒霜和水银等毒物,这样,身体里积累起来的毒素,能在死后起到防止肉身腐烂的作用。
但这种秘术仅仅是传闻。杨福信如果使用这种方法,在他的体内,一定会留下痕迹。砒霜的化学成分是砷,水银的成分是汞,它们都属于重金属元素。
为了解开疑问,专家们决定从尸体上采集毛发等样本,进行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但是对杨福信的内脏器官以及毛发进行化学分析后发现,他体内的重金属元素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属于正常范围以内。
看来,杨福信没有主动服毒。可又是什么让他的身体如此神奇地保留了下来?
葬地环境及寡室结构 为尸体保存创造条件?
在正常情况下,人死亡之后,细胞逐渐失去活力,在自身水解酶的作用下发生分解溶化,这也就是所谓的自溶过程。然后就是腐败细菌的侵袭,通过腐败细菌的分解,最终人体就变为一具白骨。
专家从组织液来观察,杨福信的自溶现象很充分,体内细胞在他死后就开始了分解。既然如此,在接下来的五百年里,细菌的作用早应该把他变成了一具枯骨。可是,他的尸体却一直完好地保存到了今天。
专家们利用各种仪器对杨福信的尸体进行了检测,但是依然没有找到他尸身保持完好的原因,大家开始把考虑的范围从尸体本身延伸到了周围的环境。
以前出土的大部分干尸,都来自新疆戈壁滩,或者是沙漠地区等气候极端干燥的地方。可是杨福信尸身所在地的漠松镇,
气候潮湿,在这样的环境下,尸身又怎么可能保存下来?
第四章下
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紫瞳通过研究,提出了另一种推断:杨福信的尸体未腐,会不会与下葬的环境有关?于是,专家们将目光集中到杨福信的墓上。
杨福信的墓室采用的是浇浆结构:四壁用青砖砌起,棺材放入后,再把三合土浆浇注在砖墙与棺木间。所谓三合土,是用糯米熬制成浆,再加上石灰、黄土、,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与现在的水泥相似。古人用浇浆法,给棺材包裹上了结实的密封层。
江浙一带的明代墓室当中,这样的浇浆结构并不少见,所以最初专家没有特别在意。但他们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里的浇浆使用了一种特殊物质——明矾。
明矾可以作为一种混凝剂,防止浇浆开裂,从而加强密封性。由于墓室密封、恒温、缺氧,细菌没法繁殖,这就为保存尸体创造了条件。
密封棺材充满液体 尸体保持湿润
杨福信尸体不腐的谜团被一步步揭开,但仍然让专家疑惑不解的是,尸体至今保持着湿润,这其中又有何玄机呢?
漠松镇警局的民警欧阳华记起了当时现场看到的一件怪事。杨福信打开的棺木里面充满了水,而且当时没有下雨,棺木里的水从哪里来?
有人猜测那是古人特制的防腐剂,像今天的福尔马林液体,尸体泡在里面就不会腐烂。可是,专家查遍了古代文献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记载,徐永庆也对仿佛也的猜测提出了异议。
既然杨福信的墓封闭性好,那棺材中的液体究竟来自哪里?当灌木被取出后,人们意外地发现:墓底部的处理相对简单,三合土浆也要比灌木四周和顶部薄许多。
漠松河一代河道纵横,地下水位较高,特意做薄的底部,使得地下水在五百年的时间里,从下面一点点地渗透进去,形成棺液。而在此之前,因为墓室密封缺氧,尸体腐败已经停止,后来棺液的浸泡恰恰帮助尸体保持了湿润。
古尸的形成大多处于偶然。在江南地区,墓室的密封做得稍微不到位,或者渗入的水不干净,带入了细菌,都不可能保存尸体。
像古墓中的杨福信,正式封闭的环境与干净的地下水,才造就了他的不腐之身。
不过奇怪的是,自从杨福信的古尸被挖出来,转移到漠松镇博物馆中保存后,指甲和头发便开始生长。
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紫瞳称,现在这种情况,在一些出土的古尸上也曾偶有所遇,不过长的如此之快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到,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第五章 局长的钥匙
卢云裴愣着神看完那篇报导,突然觉得脑海中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东西,但那貌似信息的东西实在太微弱了,他实在没有办法把握到。
叹了一口气,他轻轻喝了一点矿泉水,然后将少量的零食塞进嘴里。
肚子实在很饥饿,由于没有吃早饭便剧烈运动的原因,肌肉有些无力,胃部也差些痉挛起来。稍微吃了点东西后,这才好了不少。
他将食物和水用塑料袋紧紧捆起来,仔细的放进背包最里边的夹层中。不知道会在树上待多久,这些东西可是用来保命的,还是小心一点好。
卢云斐又向树的下边看了看,视线透过树的枝桠清晰地捕捉到了那只僵尸。它依旧绕着圈围在树下不停的走动着,丝毫没有准备离开的意思。他从树上折下一根小树枝,然后冲着礓尸的脑袋扔了下去。
树枝准确的命中了僵尸的脑袋。
那只礓尸疑惑的摆着头冲四周张望着,然后抬起了头。它充满眼白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在眼睛中成像的,总之完全不符合科学道理的,它彷佛看到了他。
僵尸愤怒的嘶吼起来,四肢笨重的想要跳上了。可惜不论它的体力如何旺盛,死后的身体如何不知道疼痛,体魄如何的强健,但跳跃能力实在有限,不比十岁的孩子强多少。
幸好是这样,否则自己也不用躲了,干脆找根绳子直接在树上吊死得了。
卢云裴又从树上折下一根树枝,冲僵尸扔了过去。
这一次的准头略微有些偏差,本来是想要打他的头的,不过好死不死的,树枝恰好cha进了僵尸的眼眶中,布满血丝的眼睛顿时有一丝血水冒了出来。
僵尸更加愤怒了,它放弃了向上跳,而是用手爪不断的撕扯着树干,边抓还边用嘴使劲儿的咬着。
卢云斐一看之下不禁笑了起来。这该死的东西,老子我就不信你这玩意儿还真能将树干给咬断。
大笑了没多久,他突然再也笑不出来了。只见树下的僵尸咬下了树皮后,又活生生的用嘴将树干咬下了一大块。
完全不知道这鬼东四嘴巴的构造是怎么回事,总之他绝对肯定,以人类的构造肯定干不了这种事情。
不对,这东西早就不能称之为人类了。它们没有生命,不知道疲倦……
想到这里,卢云裴不禁打了个冷颤。
虽然刚刚僵尸咬下的那一块树干,从总量上来讲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东西可是不知疲倦的,要让它一直这么咬下去,最多两天就能将整棵树的树干咬穿。到时候自己肯定完蛋了!
不行,绝对不能这样坐以待毙。逃出去,一定要想办法逃出去!
卢云斐一咬牙,又向上爬了一段,直到树枝实在太细小不能承受自己重量的时候,这才停停了下来。
已经爬的很高了,视线开阔了许多,他扬起头仔细的打量起四周环境。突然,他看到民宿墙的外边不远处趴着一个人,而且貌似还有些熟悉的样子。
他立刻从背包里掏出在车站无聊的时候买的玩具望远镜,调了下焦距,凑到眼睛前边。
距离不远处的确躺着一个人,而且那个人自己确实认识,刚巧就是漠松镇警局的局长。这吃喝玩乐贪污受贿越来越胖的大胖子,一动不动的躺在民宿墙外的地上,身上的警服早已经残缺不全了。
不,不光是农服,他全身的肉也有被撕咬过的痕迹。
卢云裴心里顿时一黯,看来民宿外边也不太平。
他这才想起来,昨晚确实喝多了,是局长送他回到住的地方的。看他死亡时候的姿势,这家伙估计是开车出了民宿的门没多久,想下车来小便一下,结果却遭到了僵尸的袭击。
不过,说起来这死法也太惨不忍睹了,虽然他生前无恶不作,活生生是当地的一霸,但也惩罚得严重了一点。
卢云斐苦笑着摇了摇头。既然外边也是僵尸遍地,自己出去还有什么希望,活下去的可能性真的是越来越渺茫了。
看着脚下对着树干撕咬得乐此不疲、任劳任怨的僵尸,卢云斐突然从心底牛出了一种想要活下去的冲动。
不管怎样,就算死也不能死的那么惨,再怎么也要悲壮一回!他再一次打量周围,视线渐渐停留在了警局局长尸体旁的越野车上。
卢云裴依稀记得,前几天去拜会局长家的时候,还惊讶过一次。局长很贪,而且不是一般的贪,但他又想贪污的不显山露水,于是在几年前出资,以自己亲戚的名字在漠松镇中心地带买了两亩地皮,就着这两亩地皮修建起了一栋三层楼的房子。
这栋房子从外表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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