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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六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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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发店我看到杰依克正在给人理发。对于被理发的那人我不感兴趣,这人住在五英里外,而我目前只想帮助自己村子的居民。
在我离开时,杰依克正在追悔自己在俱乐部里的赌博行为,他准备向老婆坦白这一切。
我又去了俱乐部,马依克在那儿看报,我也拿了张晚报装出阅读的模样。马依克大笑不止,问我什么时候学会了识字。接下来他当然也受到了教育:我刚一出门,他就跑进地窖,把所有私酿的酒统统倒进阴沟,然后销毁了后屋里面的赌具。
我去干酪厂时没能对平进行感化。农场运来了牛奶,平实在太忙,我没法真正进入他的意识。但我还是迫使他想起自己和理发师杰依克老婆鬼混的事情,这次我对他尽可能地温和一些,因为他是一个极其怯懦的人。
后来的一切也都是这样进行的。
这是一件沉重的工作,有时我真想扔下不管。于是我提醒自己:这是我的天职——我的这种能力不能白白浪费,要完成我的任务。我不应只为了自己,而要为别人谋幸福。
最后我把村里的每个人都改造了。
从小铺主贝尔特改恶从善的那天起,他也就幸福了。他对过去欺骗过的顾客坦白了一切,并把钱都退回给他们。平后来失踪了,因为杰依克朝他开了枪。大家都异口同声说,平怎么敢向杰依克说出和他老婆干的那些事情,这太不可思议了。接着杰依克的老婆突然失踪,据说她是跟平私奔的。
说真的,我对发生的一切非常满意。所有的人都诚实了,不搞欺诈,不酗酒,不赌博。曼泼尔顿已成为美国最文明的村子。
所有这些都因为我用一颗真诚的木头脑瓜子的心去改造了大家,让我所恨的那些人都成了好人。
我只是自己感到不安。因为在我内心深处,始终存有为阿尔夫及佩顿的死而赎罪的动机。同时我也没有对所有人都行善,仅限于自己熟悉的人。这似乎也不妥,为什么只能帮助熟人呢?
我又整整思索了一夜,并作出了决定。
应该说我的村子只是一块试金石,我在这里弄明白自己能干些什么,现在是让全人类都获得幸福的时候了。
妈妈曾偷偷为今后积聚了一些钱。
我知道她把钱藏在哪里。
这点钱已足够我动身去联合国,我将在那里大显身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作者:保罗·科尔贺
译者:周慧玲
(本书又名:《练金术士》)
第一章
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
他决定在此过夜。
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
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
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
他起身,拿起曲柄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骚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习惯了它们的作息。
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精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浪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
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毛,以免被骗。
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
“我有羊毛要卖。”男孩告诉商人。
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
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的眼睛。
“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
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
“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
“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
“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
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
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了羊毛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
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毛的流浪牧羊人一定不少。
“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
太阳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
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
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
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
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阳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
我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的重量和温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的事,他想。
那件夹克的存在一个目的,就像男孩自己。他的存在目的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的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么一个平凡的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
他的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的农人家庭带来莫大的荣耀。他们家一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的羊一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
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了解上帝和人类的原罪更重要。有一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
“儿子啊,全世界的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的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的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一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的比眼前的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的人差不多。”
“但我很想去看看他们住的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
“那些人看了我们的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
“我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的地方,知道他们怎么过活。”儿子说。
“那些人都有足够的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我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
“那么我就去当牧羊人。”
他父亲不再多说什么了。隔天父亲交给儿子一个装了三枚西班牙古金币的钱袋。
“这是我有一天在田里发现的,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的,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的土地最肥,我们的女人最美。”
他祝福他的儿子。男孩在父亲的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一张床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了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
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阳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一个对他有意义)。
拥有一件夹克、一本书(还可以拿它来交换其他书),以及一群羊。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一旦他看够了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了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了开心的日子了。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我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的。
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的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的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他就任随他的羊漫走,然后再从中去挖掘出有趣的事。问题是羊儿从没发现它们正在走一条新路,也感觉不到季节的变化。它们只关心食物和水。
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男孩忖思着,即便我也是一样。自从遇见了那个商人女儿之后,我便不再想起其他的女人。他望着太阳,估计中午前应该可以到达台里发。他可以在那里换一本厚点儿的书、把酒瓶添满、把胡须刮刮,再把头发理一理。再见到那女孩之前,他必须把自己打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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