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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机遇等12部短篇-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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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角碰到了麻烦,随后又在帕特尼大桥遇到了意外的事情:变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车闸不时发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机的呵斥向爱德华倾泻而来。但是对于一个新手来说,他的表现还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开车驶上一条司机们所钟爱的宽阔的公路。今天,这条路上没有什么阻塞。爱德华继续向前开着,深为自己能主宰这样一辆光彩照人的汽车而陶醉。他满心欢喜地在寒冷的银白世界里疾驶而去。
这一天他欣喜若狂。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栈停车吃午餐,后来又在这里停车用午后茶点。后来,他才极不情愿地调头——重新回到伦敦,回到莫德身边,回到那些无可避免的解释与指责之中……
他叹了口气,被打断了思绪。明天就由它去吧。他还有今天。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着迷的?车子在黑暗中疾驰,车灯搜寻着前面的道路。哦,这是最绝妙的了!
他断定自己已没有时间停车用晚餐。在黑暗中驾车需要小心对待。回伦敦的时间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长。八点整,他驶过欣德黑德,来到“潘趣酒碗”的边上。月光下,两天前的降雪还未融化。
他停下车,停在那儿瞪眼看着。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伦敦,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还舍不得马上离开这里。
他跳下车,向路边走去。一条婉蜒而去的小径诱人地出现在眼前。爱德华无法抵挡这种诱惑,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心旷神怡地漫步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他从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致。而这是属于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实地候在路边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给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边,钻进车里,一路驶去。刚才发现的美景依旧使他感到有些眩晕。而这种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会偶尔遇到的。随后,他叹口气,又回过神来。他把手伸进车兜里去拿这天早些时候他曾经放在里面的一条备用围巾。
可是,围巾不见了。车兜是空的。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坚硬的东西——像是卵石。
爱德华把手探到兜底。接下来,他像是丧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里拿着的,从指间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击出上百个火花的,是一条钻石项链。
爱德华瞪眼看了又看。千真万确。一条或许价值数千英镑的钻石项链(因为都是大颗粒的钻石)原来一直在车兜里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谁把它放在那儿?自然,当他离开镇子的时候,项链还不在车兜里。当他在雪原中漫步时,一定有人来过,然后有意把它塞进车里。可为什么?为什么选择他的车子?
是否项链的主人弄错了?或者,这项链也许是偷来的?
随即,正当这些念头在他的脑中飞速旋转时,爱德华突然感到身体发僵,全身冰凉。这不是他的车子。
的确,这很像是他的车。它有同样耀眼的深红颜色——
红得就像马切萨·比安卡的嘴唇——它有同样的长长的、闪闪发亮的车头,但是借助于上千个微小的痕迹,爱德华意识到这不是他的车。尽管这是辆新车,闪闪发亮,可是车上有星星点点的疤痕,而且,还有一些尽管细微但绝不会错的、磨损的痕迹。如果这样……
爱德华没有再犹豫,他迅速调转车身。车子调头不是他的强项。倒车时,他总是仓皇失措,打错方向盘。而且,他常常会被纠缠在油门与脚闸之间而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然而,最终,他成功了,于是,车子又径直向山上呜呜开去。
爱德华记得,当时不远处停着另外一辆车子,只是他并未特别留意。他散完步往回走的时候,选择的不是那条他先前去山谷里散步时的路。他当时想,正对着路口的就是他的车子。实际上,他的车子一定是另外一辆。
大约十分钟后,爱德华又回到了他当时停车的地方。可路边一辆车也没有。这辆车的主人一定开着爱德华的车走了——或许,他也因为车子相似的外表而弄错了。
爱德华从兜里取出项链,茫然地让它从指间滑过。
下一步该怎么办?开车去最近的警察局?解释一下情况,递上项链,再给出自己的车牌号码。
可他的车牌号码究竟是多少呢?爱德华想了又想,可无论如何就是想不起来。他感到身上发凉,心里一沉。在警察局里,他看上去会是最大的傻瓜。号码里面有个8,这是他惟一能够记起的。当然,这并不真正重要——至少……他不安地看着项链。设想一下,如果他们认为——噢,他们不会的——可他们也许还是会的——认为是他偷了车子和项链,怎么办?因为,毕竟,想想这事,理智正常的人谁会把昂贵的钻石项链漫不经心地塞进敞开的车兜里?爱德华跳下车,走到车子后部。车牌号是XR10061。除了一个事实,就是这绝对不是他的车牌号以外,这数字在他看来毫无意义。
随后,他又有条不紊地搜寻了所有的车兜,终于找到一张纸片,上面用铅笔写着一些字。借着车灯的光亮,爱德华很容易地读出了上面的字。
“来找我,在格里恩,索尔特街拐角处,十点钟。”
他记得格里恩这名字。这天早些时,他曾在路边一根柱子上见过这名字。紧接着,他下了决心。他要到格里恩村去,找到索尔特街,去见那个写这纸条的人,把情况当面解释一下。这么做比在当地警察局里看上去像是个傻瓜要强多了。
他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开车离去。这件事不同寻常,而钻石项链更使得它令人激动而又神秘莫测。在寻找格里恩时,爱德华颇费了些周折,而找到索尔特街更不容易。但在敲门唤醒了两户村民以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小心翼翼地沿着一条狭窄的道路行进,一边仔细留意路的左边,村民们告诉他,索尔特街在这边分岔。可这时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几分钟。
他转过一个拐角,突然出现在那条街上。当他停车时,一个人从黑暗中走上前来。
“总算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喊道,“杰拉尔德,你路上走了这么久!”
她说着,走到车前,车灯照在她的身上,爱德华屏住了呼吸。她是他所见过的最光彩夺目的生灵。
她很年轻,漆黑的头发,鲜红的嘴唇,身上厚厚的斗篷敞开着。爱德华看到她穿着全套的夜礼服——一套火焰般的紧身连衣裙,勾勒出她完美的体形。她脖子上还戴着一串精美的珍珠项链。
突然,这个女孩吃了一惊。
“噢,”她喊道,“不是杰拉尔德。”
“不是。”爱德华匆忙说道,“我得解释一下。”他从兜里掏出钻石项链,拿到她的面前。“我叫爱德华——”
他没有说下去,因为这个女孩拍拍双手,打断了他:
“当然,是爱德华!我非常高兴。可那个傻瓜吉米电话里告诉我,他会派杰拉尔德开车来。你能来,这可真够冒险的。我太想见到你了。记得我六岁以后就再未见过你。我看见你手里已经拿到了那条项链。村里的警察也许会前来观赏它。啊,这里冷得像冰一样。让我上车。”犹如梦中一般,爱德华打开了车门,她轻盈地跳上车来,在他旁边坐下。她的毛皮衣服扫过他的面颊,一种难以捉摸的气味,像是雨后紫罗兰的气味,直刺他的鼻孔。
他没有计划,甚至没有明晰的思维。瞬间,下意识地,他屈从于冒险的欲望。她把他称作爱德华——如果他是另外一个爱德华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不久就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同时,还应该让这出戏演下去。他合上离合器,轻快地驾车离去。
过了一会儿,女孩笑起来。她的笑声正如她本人一样迷人。
“显然,你对汽车不是很在行。我想你在外面没有车吧?”
“不知道‘外面’是指什么地方?”爱德华心里想。他大声说,“不是很在行。”
“还是让我来开车吧,”女孩说,“在我们重新驶上干道之前,在这些小巷里找路可是件棘手的事。”
他欣然让位给她。不久,他们在夜色中嗡嗡穿行的速度与莽撞都使爱德华感到暗自吃惊。她向他扭过头来。
“我喜欢开快车。你呢?你知道,你一点也不像杰拉尔德。没有人会把你们当作兄弟。”
“你跟我想象的也完全不同。”
“我想,”爱德华说,“是我过于平凡了。是这样吗?”
“不是平凡——而是特别。我没法理解你。可怜的吉米怎么样了?我想,他一定是牢骚满腹吧?”
“哦,吉米挺好。”爱德华敷衍道。
“这么说可够轻巧的——可他不走运,刚刚扭伤了脚踝。他把整个事情跟你说了吗?”
“他只字未提。我完全被蒙在鼓里。希望你能告诉我。”
“哦,这事就像一场梦。吉米从前门进来,男扮女装,穿着他女朋友的衣服。我等了他一两分钟,随后爬上窗台。艾格尼丝·拉雷拉的女仆正在为她整理衣服和珠宝,还有其它东西。突然,有人在楼下大喊一声。爆炸声响了,人们大喊救火。女仆冲了出去,我跳进房间,抓起项链,闪电一般出屋下楼,随后走小路穿越“潘趣酒碗”,离开了那个地方。我把项链和该在什么地方接我的纸条顺手塞进了车兜。随后,我回到旅馆去见路易丝,当然是已经换掉了棉靴之后。这是我不在场的最好证明。她根本不知道我外出过。”
“那吉米呢?”
“哦,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他可什么都没跟我说过。”爱德华从容地说道。
“哦,在嬉闹时他被裙子绊了一下就把脚扭伤了。他们不得不把他抬上车,让拉雷拉家的司机开车送他回家。想象一下如果当时司机凑巧把手伸进车兜里!”
爱德华与她一起笑起来,可他的心里一片忙乱。他现在多少知道了些情况。拉雷拉这个名字他隐约感到耳熟——
这是个与富有联系在一起的名字。眼前这个女孩,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叫做吉米的男子,密谋窃走这串项链,并且得手了。因为脚踝受伤,而且有拉雷拉的司机在场,吉米在打电话前没功夫去看车兜里面——或许根本没想去看。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另外一个不曾谋面的“杰拉尔德”一有时机就会这么做。而在里面,他会发现爱德华的围巾!
“情况不错。”女孩说道。
一辆电车从旁边一闪而过,他们已经到达了伦敦市郊。
他们穿梭于往来的车流中。这个女孩是个出色的司机,可她太冒险了!
一刻钟以后,他们在一个寒气逼人的广场中央一座宏伟的庭院前停下车来。
“在我们去里特森之前,”女孩说,“我们可以先换掉一些衣服。”
“里特森?”爱德华询问道。他几乎是满怀敬意地提到那家著名的夜总会。
“是的,杰拉尔德没告诉你吗?”
“没有。”爱德华严肃地说,“那我的衣服呢?”
她皱了皱眉。
“他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你吗?我们会把你装扮起来的。
这事我们一定得做到底。”
一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打开门,站在一边把他们让进屋。
“小姐,杰拉尔德·钱普尼斯来过电话。他非常着急,想要和您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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