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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变 作者:蔡骏-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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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上面写着什么。

  又有什么掉了下来。我捡起来一看,是一个小塑料罐子,里面有几包药片、一个微型对讲机,还有一支电子体温表。

  那个微型对讲机不停地闪烁红灯,大概只要一按下去,就能与某个人通话了。我把这个对讲机重重地砸在地上,又搬来钢筋水泥块用力砸下去,直到它彻底稀烂。

  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才明白我看见的预言是什么——地球没有毁灭,人们正在尽全力救援我们,甚至已经快要接近九楼了。地面上的救援队员们把食物和水通过管道送了下来,以为我们都快要饿死渴死了。而那个微型对讲机,就是要我们与救援人员取得联系。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界末日,我们全被吴教授骗了!

  我哭了。一想到我还会被送回到地面,还要过着被囚禁在黑屋子里的生活,还是要担惊受怕被阳光照到,还是没有人愿意跟我做朋友——我就已经Game Over了!

  不,我不能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更不能让救援人员发现我们。最好是他们中途放弃。挖了很多天还是挖不出半个活人,最终结论是地下所有人都死光了,没有必要再让救援队员冒着生命危险往下挖了。

  不错,我宁愿饿死在地底,也不愿意被他们救上去!

  我把矿泉水全部喝完,把被砸烂的对讲机、那些药和体温表,以及有文字的塑料纸全都放进那个小罐子,然后扔到九楼厕所的马桶里。

  我想没有人会到马桶里去找食物的。

  回到三楼的房间,我刚刚睡下来,妈妈就匆忙回来了,真的好险!

  没过多久,外面响起了哭喊声。妈妈穿好衣服,出去了片刻,便扶着一个人回来了。我继续装作睡着的样子,睁着一只眼睛偷看——好像是那个叫莫星儿的女人,浑身不停地发抖。妈妈脱下了莫星儿所有的衣服,用一块毛巾仔细擦拭她的身体。啊,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女人的身体,可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清。

  就这样折腾到清晨,莫星儿谢绝了妈妈的挽留,独自离开了这里。

  整晚都没有睡好,我这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人救上了地面,却正好暴露在阳光下面。我第一次看到了太阳,灼热的光芒刺瞎了我的眼睛,让我全身燃烧起来,转眼化作一团灰烬……当我从噩梦中醒来时,整栋大楼已陷入黑暗,到处充满刺鼻的恶臭,让人呼吸困难。陶冶和妈妈陪伴在我身边,我们一起搬到了八楼。他们说燃料耗尽,食物和水也快没了,那些猫狗也在自相残杀——妈妈不敢再说下去了。她以为我还不懂什么是死亡,但我很清楚,死亡就是变成一具尸体,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什么都感觉不到,直到彻底从世界上消失。

  我知道死亡在逼近我们。

  不过,生存的希望就在头顶。如果我愿意带他们去九楼的电影院,说不定还能发现新的东西,比如微型对讲机。只要发出信号,就能让救援队员确认我们的位置,就能早一点把我们救出去。

  可是,我不想逃出去,我想永远留在世界末日的地底,我不会告诉他们这个秘密的。

  这天晚上,妈妈与陶冶在我的面前不再回避了,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两个人就像要融合为一个人。而我识相地装作睡着了。

  第七天,清晨,妈妈熟睡着,陶冶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小明——千万不能让他饿死啊!我拿起最后一包Pocky,以及最后一瓶矿泉水,悄悄下到七楼的模型店。

  然而,我刚用手电照亮黑暗的店铺,扫过那些汽车与飞机模型,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刹那间,眼前闪过某个可怕的画面,促使我立即转身要往外面逃去。

  一只手已经抓住了我的脚踝!

  我摔倒在地上,无论双手怎么用力地往前扒,还是感到自己正被一只手往后拖——就像恐怖片里经常出现的场面,一个小孩被恶鬼从地板上拖走。

  “救命!”我忍不住高声喊了出来,紧接着又用日语喊了一声。

  手电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在整个七楼的一团漆黑中,我被拖到了模型店的最深处。有两只手抓住了我,从我的两条腿到腰部,又沿着后背一路往上走,最后掐住我的脖子。

  “小明!不要!”我的喉咙已被掐住,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在心里呼喊最好的朋友,祈求他不要伤害我。

  小明说他每天都在用螺丝刀挖掘,原来不是我们玩过家家的幻想,而是真的!他终于挖通了最后一块砖头,就像他总是说到的“安迪”。

  我想他是要杀了我吧。

  就在我几乎要昏迷过去时,手电光亮了起来,随后听到一声男人的惨叫。接着,我被妈妈抱到怀中。

  她浑身都在颤抖,慌张地摸着我的脸,连声用日语说“对不起”,同时也将鲜血沾到我的脸上。我明白,那既不是我的血,也不是妈妈的血。不敢再回头看小明的尸体,我最好的朋友被我的妈妈杀死了,为了救我的命。

  她把我抱回到八楼店铺,没人来帮助我们了,每个人都只想保住自己的命。妈妈没有像过去那样责骂我,大概觉得我们都快死了,没有机会再好好爱我了。她为我擦去脸上的血迹,流着眼泪亲吻我的脸。

  在黑暗、寒冷、饥渴、气闷之中,我们熬到了晚上,听见楼上发出了巨响。

  陶冶带着我们冲上九楼的电影院,天花板却整个坍塌了下来。妈妈拼死用身体护住我,将我几乎完好无损地压在底下。

  当我被埋得快要窒息时,忽然想起了小明,真想有一根吸管送到嘴边,最好还有一根长长的Pocky。

  我们被救了出来。

  唯一让我庆幸的是,现在是黑夜而不是白天,当我被救出地面时,看到的不是太阳,而是夜空下的灯光。妈妈尽力遮挡着我的脸,不让我的皮肤受到闪光灯刺激。

  在我们接受治疗的医院里,我和妈妈住在同一个病房。她特别要求装上厚厚的黑色窗帘,绝不能透进一丝阳光。有个叫叶萧的中国警官来询问情况。妈妈没有说实话,也没有把我的真实情况说出来。而我更不想让他们知道地下发生的事,尤其不想让警察知道小明的存在。

  于是,我瞒着妈妈悄悄走出病房,对叶萧警官说了一通关于僵尸杀人的鬼话。

  不管他信不信,至少有人会信。

  今天,凌晨五点,爷爷奶奶从日本飞来看我了。他们当然非常喜欢我,而我也装作很喜欢他们的样子,其实我很讨厌他们两个。爷爷奶奶跟妈妈说了一些话。他们离开病房后,妈妈却变得像个雕像,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指甲深深地嵌进床单。

  我知道她如此害怕的原因。

  因为,我知道妈妈所有的秘密。

  不仅仅是那个叫陶冶的中国人。

  还有一个更大的秘密——她杀了我的爸爸。

第三章 玉田洋子

  我杀了我的丈夫?

  一个刚满七岁的男孩,整天关在黑屋子里幻想,认为存在一个叫“小明”的好朋友——这个孩子说的话,你信吗?

  我是玉田正太的妈妈,我叫玉田洋子,今年三十岁。很多人都说我看起来像二十五岁,但我分得清哪些是真心话,哪些又是恭维话。客观公允地说,当我每次洗完澡面对镜子,仔细端详身体的每个细节,看着皮肤上的水珠,更像一个还没生过孩子的二十七岁少妇。

  其实,我叫松川洋子。

  但我已经习惯于玉田洋子这个姓名——第一,这是我儿子正太的姓,是他永不更改的姓氏,尽管我并不爱我的丈夫玉田英司;第二,我讨厌松川这个姓氏,于我而言,松川绝非什么荣耀,而是耻辱。

  你们知道,我的丈夫去年被日本大海啸卷走,我独自带着儿子正太,生活在中国东部沿海这座城市。我的生活来源是丈夫留下的存款,以及身为大企业社长的公公每月从日本汇来的津贴。我还给日本的报纸写关于中国社会与文化的专栏,我已在中国生活多年,汉语水平称得上一流。最近半年,我每夜埋头翻译一部中国悬疑小说,希望明年能在日本出版。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这是一个春天的晚上,却在打雷下雨,我带着正太来到未来梦大厦,地下二层的卡尔福超市。你问为什么要到晚上超市快要关门才来购物?因为,我的儿子只能在夜间出没。

  所有人第一次见到正太,都会被他苍白的肤色吓到。有人会联想到僵尸,也有人联想起吸血鬼,偶尔也有缺乏常识的白痴认为他是混血儿。正太当然是纯粹的日本人,也是我的丈夫玉田英司唯一的儿子,继承了日本战国名将与幕府时代三十万石谱代大名的血统,未来还将成为玉田家的家督。

  七年前,我回日本生下正太时,就发觉这个婴儿肤色不正常。出于对遗传的担心,我不敢抱着儿子出门,家里拉着厚厚的窗帘,直到丈夫强行把孩子送去检查。

  果然,检查结果是正太患有先天性红斑狼疮。

  这种病听名字就很可怕吧?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通常脸上在红斑基础上发生萎缩、瘢痕、素色改变,像被狼咬过一样,因此得名。系统性的红斑狼疮还会损害身体各系统及脏器。红斑狼疮病人不能晒到太阳,因为紫外线会使皮肤的脱氧核糖核酸变性,造成对身体的严重损害。有些病人甚至都不能照月光,因为月光也是太阳光的反射。

  医生给正太判决了无期徒刑——这孩子一辈子都不能照到阳光,否则很可能引发脏器衰竭猝死。

  正太得的是极其罕见的红斑狼疮的变种,身上不但没有通常的红色斑块,相反生下来就呈现毫无血色的惨白,如同人死后的肤色。

  这种病在母女间遗传几率很高,但正太的红斑狼疮,是从他外公那里遗传下来的。

  我的父亲,日本推理小说大师——松川古月,是一个秘密的红斑狼疮患者。

  这件事除了最亲近的家人,没有任何外人知道,连我的丈夫也一无所知。父亲的肤色没有正太那么苍白。他从不参加签售之类的公众活动,向来只在夜间出门,每次与出版社编辑见面、接受记者采访,都在半夜的小酒吧里。无论昼夜,他都必须拉着厚厚的窗帘,在家里点着蜡烛写小说。

  但是,红斑狼疮不一定会遗传,通常家族患病几率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我就完全没有被遗传,一度认为既然我是安全的,那么我的孩子也不会有问题——却忘了自然界还有隔代遗传这回事。

  儿子降生以后,丈夫开始冷落我,大概觉得玉田家这样的名门贵族,到正太这一辈竟患上如此怪病,罪责全在于我这个妈妈。丈夫作为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中国区总经理,必须常年在中国工作。正太也是在中国长大的,但他成长在一个没有阳光的世界,家里不分白天黑夜,永远拉着厚厚的黑色窗帘,窗外还装了铁栏杆。

  刚开始丈夫还能忍受,后来就有越来越多的抱怨。他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每年都会去夏威夷或巴厘岛度假,享受热带阳光与海滩。但只要跟我和正太生活在一起,他就只能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因此,他总是以各种理由住在外面,比如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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