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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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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何冉不喜欢土气的女生,而穷在他眼里,又势必不能成为一个贤内助。别鄙视我,我是把自己看的很低,低到了泥土里,其实何冉的条件,也很一般。只是在我看来,有些高不可攀而已。他不爱我,所有的问题才会都是问题,他若是爱我,所有的问题便都不是问题。
这些问题,我一直都很清楚,跟何冉在一起前很清楚、在一起时很清楚、分手后也很清楚。恋爱中的女生并不傻,只是一直躲避着为对方找借口而已,从点点滴滴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本不存在的证据,来安慰自己对方是爱自己的。在图书馆里见完何冉被伤彻底,又到运动场跟“乐乐师姐”喝酒,回到宿舍之后,我在桌子上趴了很久很久。
只是我那天夜里并没有哭,我已经在喝酒的时候哭了太多,躺在床上,睡的昏昏沉沉。一夜噩梦不断,再也不敢梦见何冉与我手牵着手。
第二天下午四点多,我就开始跟三金师兄、小薇和择书打电话,既然昨天说了要陪我不醉不归,当然就得去。他们三个接完电话,便从三个不同的地方去找我,会聚在一起之后,买了花生、小鱼仔、泡椒凤爪之类的下酒零食,择书直接抱了一箱啤酒,往运动场走去。
到运动场喝酒,并不是我开的先例,而是某一天早晨,我去运动场的看台上看书时,发现了那里有几个啤酒瓶。我瞬间觉得,那些来运动场高高看台上喝酒的人,真是很会享受,所以失恋之后找“乐乐师姐”喝酒时,就不假思索地去了运动场的看台。如我所料,确实很享受,尽管我当时哭的很悲惨,但黑暗的夜色却可以吞噬和包容一切,然后再原谅所有的罪过。
我们四个来到运动场的看台上面时,天色还没有黑下去,因为是周日,运动场上的人不是很多。因为这次的喝酒不是被伤之后的临时起意,而是已经确定了一天,所以喝起来,也没有真正的感情发泄。吃着零食、喝着小酒,比起发泄,倒真的更像是在享受生活。
小薇和择书他们两个说说笑笑,三金师兄坐在我旁边,以防我发生什么意外。我不伤心,我吃的很欢快,只是胃里、心里堵得慌。酒越喝越多,头开始昏昏沉沉,我利用我没有哭点的特质,想象着何冉对我的残忍,以及昨天在图书馆里他直插我心脏的话语,我开始哭泣。我默不作声、我喝酒、我吃零食,最后我放下了所有的矜持,躺到了看台长长的座椅上。
我抬头,看天空低低地压了下来,几乎让我难以呼吸。天已经很黑了,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偶尔经过的飞机,开着灯,像是流星划过一样,那是唯一的动。夜色很静,我哭了,小薇和择书在唱歌,唱的都是一些我不熟悉的流行情歌。
我本身并不需要大哭,但我就故意大哭着,我想把身体内所有不愉快的情绪,都随着我的眼泪排泄出去。冰心曾说,“雨后的青山,好像是泪洗过的良心。”虽然与我的状况完全不同,我却坚信眼泪是内在唯一发泄的出口,就如大家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样。
我大哭着,我指责着何冉对我太残忍,我不是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具,我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我没有喝醉,我很清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又在大哭着喊叫什么。所以后来三金师兄发短信拿我说的话取笑我时,问我还记不记得,我说,“我记得啊,我不是玩具,我是人。”三金师兄才回了一句,“你还真没喝醉啊,那你哭个什么啊!”
我喝的很满意、吃的很满意、哭的也很满意,更满意的是,在把运动场的一片狼藉收拾完毕回去时,走的是我们学校那条最美的小路,也就是我跟何冉分手当晚走的小路。路灯依然昏黄,四个人在路上说着混乱的话,我若没有喝醉,他们三个就更没有喝醉。一箱瓶装的啤酒,四个人,我喝的好像并不少,但还不足以醉去。
一向各种不走寻常路的小薇,不知怎么突然唱起了《还珠格格》里面的歌,所以到现在,我似乎还能看到有四个疯子走在那条安静的小路上,鬼哭狼嚎一般唱着完全不着调的歌:“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我们的童年,几乎年年都被《还珠格格》占满,不曾想在二十多岁之后突然唱起里面的歌时,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怀。这种情怀,还持续到了大三上学期,我们学院的学生会换届时。我、小薇和择书退出新闻部,当晚,跟下一届的接班人一起,又去运动场喝了一次酒。
那一次,就如同这一次一样,吃着零食、喝着小酒、说着玩笑,唯一的区别是,我没有躺倒在座椅上大哭。回来的时候,在路上再次唱起那四句歌,心情突然不好了起来。
因为住的地方不在一起,他们先是送我回宿舍,一路上就像是我跟何冉分手时走回来一样,我尽量放慢速度,一拖再拖。新闻部对我而言,其实是朝晖师兄的象征,他已经离开了新闻部,我若是在离开,往后就不会有任何可以拿来说话的借口。
快走到宿舍楼门口时,我的眼泪开始汇聚,我开始多情。而终于走到了尽头,我突然哭出了声,我借着刚喝完酒的头晕,蹲在了地上。我哭着说,“路好短,我们就这么走完了,我们要离开了,我们再也跟新闻部没有关系了我没有家了”
小薇和择书慌忙把我扶了起来,师弟和师妹也有点动情,在择书的提议下,他们每个人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下一届正部长的师妹拥抱我时,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师姐不用担心,有我们在呢!”
两个很相似的夜晚,有那么一群人陪着我喝酒,我童年时看过的电视剧,终于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对特殊的日期有着特殊的记忆里,然后又偏偏喜欢走一些仪式一样的过往。比如,分手整整一个月时,我去找何冉说话,分手整整一年时,我又主动联系他。这种时间性的纪念存在一日,我就一日得不到解脱,然而我又不知道该怎样去忘却,或者说是我根本就舍不得。也许在我遇到下一个男朋友之后,何冉的一切都会被他替代,可是在我遇到那个人之前,我是拒绝与人相遇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是放不下何冉,或者说,我对这场无疾而终的爱情,输的很不甘心。我明白,一旦我把这场爱情用“输”字来衡量时,它就不能算是一场真正的爱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35 遗忘的
在分手之后,我也曾仔细思考过这场爱情的实质,怀疑爱情只是文人虚构出来的字眼,其实是不在的。釆苹却说,“如果当初是你提出的分手,估计你就不会这么难过了。”
我开始不太相信这个言论,但我给别人说,我是被分手时,别人却都很惊讶,“一般都是女生提出分手的。”我听到几次这样的评论之后,心里开始动摇了,也许,我只是不服输,我不甘心。三师父也说我,“你这都谈论输赢了,把爱情当游戏啊!”
我大脑一片混沌,头脑有些什么都分不清楚。我记得某次见到鱼儿时,哭丧着脸跟她说,“我失恋了。”鱼儿马上伸出手,与我紧紧一握,“太好了,我也失恋了。”那种感觉,就像是某次做实验课,我几乎忍不住想要哭出来时,希赛用英语问我怎么了。我回答,“I have broken up with my boy friend。”希赛一听,立马笑了,“Congratulations!”
鱼儿,与我之间的关系还不错,同为学生会工作,又同在大一时当班里的团支书,一起组织过两个班的联谊活动。虽然没有非常亲密,但也是很神交的一个人了。
有一次我与何冉一起在饭堂吃饭,刚坐下,才发现旁边坐着的是鱼儿。我很紧张,毕竟被我们学院认识我的人撞见,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连釆苹都没有见过何冉。鱼儿是一个很开朗的人,就笑着问,“天天,这个男生是谁啊,你还不赶紧介绍一下。”何冉看了我一眼,就笑着说,“我是她男朋友。”吃完饭出了饭堂之后,走在路上,何冉扭头看我,开始取笑,“你刚才很紧张啊!”其实,何冉的笑,还是很得意的,好像,也有爱。
我回忆着分手之后干过的傻事,觉得有很多人脸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不知道该如何组织文字,思绪不太清晰。我打开音乐列表,随机地听着歌,同时也翻开了我的日记本。
这个日记本很小,不及普通书本的一半,但却很有厚重感,整体装帧的精致而又简约,我很喜欢。是大二下学期开学时买的,决定把【四个月的劳动成果】这个文件夹整理成一本杂志一样的纪念册的同时,再写小小的一本日记送给何冉,作为生日礼物。何冉以前跟我说过,他从高中就有写日记的习惯,现在已经写完好几本了。
我随意翻看着,从前到后,甜蜜的称呼,最后全部变成“你”,被这一个字代替。而倾诉的语气,最开始的甜蜜,中间的委屈,后面的不甘,中间的过渡更是明显。我没有哭,我不想哭,那个过去的自己,似乎已经不是自己了,我更想不到,以前的自己,怎么能写出那么矫情的文字。
而翻到某一页时,我的双手停了下来,我轻轻地抚摸着纸页,它的标题是《我和你》:
4月7日下午四点
我:地铁D出口
你:一起去圣心大教堂
4月10日晚上六点
我:校园价收银台
你:外面路上和两个男生一起
4月19日晚上七点半
我:图书馆文学区游走着找书
你:微小说区专心地看书
4月27日早晨九点五十
我:路过312
你:进312
这张纸上面,记录的是在分手之后的一个月里,我与何冉所有有关系的事情。这些事情,在我前面的叙述中,居然丝毫没有想起来,甚至没有想起来在跟何冉刚分手之后一起去了圣心大教堂。
4月7日,是清明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何冉给我发短信,问我可不可以带他去圣心大教堂。我回复何冉,“可以,我去哪里找你?”何冉让我在海珠广场的D出口等他。
因为是刚分手、“乐乐师姐”陪我一起去了宝墨园之后,我对何冉的做法,是气愤多于挽留。我站在地铁站D出口的外面,穿着牛仔裤、灰色的长袖T恤和一件黑色的小外套,是跟何冉一起看《西游降魔篇》当天穿的那一套衣服。我玩着手机,低头掩饰着自己的紧张,何冉走上来了,没有大的变化,毕竟才过去两天。
何冉笑着说,“我以前跟泉宇一起来过,结果没找到地方,你去年圣诞节不是来过么,应该还知道路吧?”
去年圣诞节,何冉说是为自习,拒绝了跟我一起出来吹风,后来我跟釆苹一起去了海心沙公园,又去了圣心大教堂。我想着这些,苦笑了一下,“嗯,那次跟釆苹一起去的,我不记得路,应该可以找到吧。”
我跟何冉一起,去了圣心大教堂,在里面没呆太长时间,不习惯里面宗教式的安静,就出来了。何冉拍了几张教堂的照片,还说他们县里也有一个很大很漂亮的教堂。我没有多说话,也实在不想说话,就笑着附和,看着何冉的一举一动,充满爱意的关注。
教堂外面,有一个拉二胡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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