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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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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靖姐的嗓音超好,是我认识的人中唱歌最好听的一个,高中时就是学校里的播音员,声音甜美而又动听。靖靖姐唱歌的时候,我有时会插上几句,有时直接停下来听她唱。
等到十点,抽奖的人员就会进我们包间,在我几次抽到的都是一桶爆米花,而与那些高档的大奖无缘之后,我就直接笑看着那个很帅气的男服务员,“我不想抽了,直接送我一桶爆米花吧。”
他们的抽奖活动是为了拉拢顾客,没有空着的,最低的奖项就是一桶爆米花。那个帅气的男服务员觉得很有趣,轻轻一笑,更加帅气了,“你的要求这么低啊!”
“是啊,我就喜欢你家的爆米花!”我还是笑着,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帅气的男服务员。
“好的,你稍等,等会儿就给你送过来。”帅气的男服务员说完,一股风一样出了我们的包间。片刻之后,我们的桌子上就多了一桶又热又脆的爆米花,只可惜不是他送过来的。
靖靖姐和我都不怎么喜欢吃爆米花,更何况是在夜晚十点之后,增肥效果太明显。所以有时吃不完了就直接带回去,第二天坐在办公室里无聊时,还可以吃来打发时间。
说起打发时间,我想起一个好玩的事情。靖靖姐做的工作是出纳,桌子上放的有那种说话声音响亮的计算器。我无聊时,想着别人用计算器奏出一首曲子,自己也随便地按着,上面有几首儿歌闹铃很好玩。我随意按着,把他们混合在一起,常常逗得我和靖靖姐发笑。更好玩的是,我喜欢按那个还原键,声音是“归零”。按的快而连续时,就成了“归归归归零”。
再后来,在网上看到一个冷笑话,说是一个卖龟苓膏的大叔,不好意思叫卖,就拿着计算器一直按,“归零”、“归零”、“归零”。当看到这个冷笑话时,真的想起了当时的自己,也曾拿着计算器这么玩。想起了当时坐在对面的靖靖姐,对着电脑笑话我。
工地距离小镇并不近,以我和靖靖姐的速度,至少也得走半个小时以上。而郴州的天气一直都是干旱,最后突然下雨时,我和靖靖姐就很悲剧了。最悲剧的一次,莫过于下着小雨,我和靖靖姐撑伞往小镇上走去时,我突然差点被绊倒。原因是我的人字拖前面的爪断掉了,不能继续穿了。
比起一直挨地拖着一只坏掉的鞋子,我干脆把两只鞋子都脱了,提在手里。柏油马路晒了一天之后,晚上才开始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脚踩在上面,还是有些发烫。不过铺马路的小石子间特有的空隙,印在脚底板时,会酥酥麻麻的,像按摩一样舒服。若是踩到路面上的石子,就不好玩了,疼得我提着脚又蹦又跳,不敢挨地。
很显然,这种情况下,我和靖靖姐走到街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赶紧到一家商店里买一双拖鞋换上,然后把那双坏的丢到垃圾桶里。回来的时候,雨下的更小了,我和靖靖姐转着伞走在路上,安静到几乎没有别人。
晴天的时候,路边的村子旁,会有十多个大叔大婶用一个很大的录音机放着黄梅戏《对花》,以及其它我没有听过的老歌,跟着跳很扭转腰肢的广场舞。我和靖靖姐遇到时,也会停下来,饶有兴致地看上十几分钟。
反正都是打发时间,怎么打发不是打发,大婶的广场舞跳的,还是有一定的可观性,我也一直有学的想法。在学校里跟釆苹一起,遇到跳广场舞的,釆苹总会有把我推到她们中间的冲动。
而下雨天,大叔大婶不出来,路上的摩的也很久才经过一个。我和靖靖姐走着,也不觉得很害怕,雨中的夜晚,更有一番别致的韵味。很多次那种略微伤感的情境之下,我都会跟靖靖姐说,“这是我人生中很快乐的一段时光,而且往后,绝对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那种感觉,就像是重新经历了一次我的童年,而且也很清楚它终究会慢慢地消逝,最后如手中的沙一样,一粒不剩。当时的我就跟自己说,在将来的某一天,我动手写我的事情时,一定少不了在郴州工地上的那一段生活,简直有些梦幻般的不真实。
只是我没有想到,那段生活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笔下时,竟然是在一篇爱情回忆录里面。不过那段生活的每时每刻、每一个片段,我也是真的都在回忆着我的爱情,和不属于我的何冉。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46 白龙马
今年与去年的暑假之间,时隔整整一年,我的记忆真的是可以跨越这个界限。将近一个月的生活,有着太多琐碎的点点滴滴,以致于我并不能分清楚,现在到底应该写些什么。
在郴州工地上的板房里,我和靖靖姐每天晚上都会去小镇上转悠一圈,回来的时候,他们大多数都已经睡了。余下还在亮着灯的房间,是他们在那里斗地主。趁着没有人在外面走动,我和靖靖姐才去冲凉,然后躺在工地上典型的硬板床上。
明月照不进我们的窗子,细雨滴答,却连我们房间里都是。板房边缘的搭接处,粘结效果不是很好,雨水顺着流进来,吱呀作响的木质地板上画上了水印图案。我和靖靖姐在床上讨论的话题,无非就是关于婚姻和男人,到了现在的这个年龄阶段,想避开这个问题,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更何况,还都是处在失恋之后的自怨自艾之中。
“我真的不想结婚了,自己挣钱养活自己,活的潇洒自由,而且还不用伺候别人,给别人洗衣做饭当保姆。”靖靖姐转头看着我,似乎在等着我对她说的话,给出自己的看法。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讨厌照顾小孩子,讨厌朝九晚五的固定生活,讨厌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经过我这么一说,似乎把结婚之后女人所不喜欢的事情,全部给罗列了出来。
“那咱别结婚了,几个好朋友住在一块儿,还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零食。”靖靖姐说的有点兴奋。
而这个想法,子夜妹子后来也提出过。那天早晨八点多,子夜妹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了一下她对未来的大致设想,当然就是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几乎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
子夜妹子的说法是,我们找一个大房子,我、子夜妹子、莹子姐和素月,加上釆苹、阿琛等我的好朋友,我们住在一起,然后再开一个公司,我们为自己工作、为自己挣钱。这样,平时做起事来,就很有动力,不想工作的时候,就把公司扔那里几天,我们一起出去旅游。
我在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这种情况,是真的非常渴望,但是其实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后来吃饭时,我把这个想法说给釆苹,釆苹笑了笑,“开公司,各自奉献自己的专业长处,那你可以干嘛啊?”
我仔细一想,也就是,釆苹摄影好,子夜妹子PS很棒,而莹子姐学的是化妆,我呢,若是跟她们一起开了一家摄影公司,我该干嘛?犹豫了片刻不到,我对釆苹一笑,“我可以收钱啊,我的数学学的很好!”“得了吧,真钱假钱你都不认识!”釆苹笑着,觉得我很没用。
子夜妹子给我打完电话之后,我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好像是真的很想努力挣钱,我们几个一起开办公司一样。到晚上,我把我当天的状态给子夜妹子一说,她在那边大笑起来,“说吧,你准备怎么感谢我!看我给你了动力,打了一天鸡血吧?!”
躺在床上,听着雨水打在板房屋顶的声音,靖靖姐说出的也是不结婚之类的话。而这些,正处于失恋中的我们,很显然就是同仇敌忾。我表示很赞同靖靖姐的说法,但是我也很清楚,当我们真正遇到一个适合结婚的人时,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跳进婚姻的牢笼。
且不说将来真的是否能够遇到一个视我如生命的人,一起走入婚姻的殿堂,我很清楚,只要何冉回头来找我,我基本上就是会同意的。跟何冉分手之后,我会故意想一些他的缺点,为的是想让自己忘了他的好,不再对他有任何留恋。而事实证明,那根本就是无用的。
我也曾想过,何冉之前那么不真心地对待我的感情,他若是再回头来找我,我也对他心有余悸,不敢放心地把自己托付给他。在我的想象里,如果何冉回头,我一定会设置一些障碍,至少要先把上一次分手时存在的问题解决掉。若不然,我们的结果,只能是再一次分手,不可能安稳地走到最后。
只是,何冉并没有回来找我,即便我一直都没有放下他。我累了,我不想再自作多情了,我懒得去思考任何有关恋爱和结婚的事情。如果别人问及,我顶多就是随口回答一句,“毕业了就去相亲呗,有什么大不了的!边走边爱,反正人山人海。”
与靖靖姐谈论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知道靖靖姐也很清楚现在的形式,男女结婚、传宗接代,是人类对自己的一个约束。在这一个相对开放的年代,即便有些国家已经接受了同性婚姻和变性人,而繁衍的本质,却还是没有改变。作为女人,我们好像并不能改变自己命运的轨迹。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的一个弥天大谎。
渡边淳一在《男人这东西》中表达了一个观点,“一夫一妻制,是人类对自己最大的残害。”这不是原文,只是一个大概意思,是我在失恋之后看的,当时也给何冉说了这本书。没错,每一个失恋中的人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情感专家兼哲学家,自认为看破红尘三千往事,却连怎么让自己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都不知道。一边逼着自己放弃,一边又很害怕忘记,在爱与不爱之间,早已纠结了千千万万遍。
所以,我一旦陷入这种纠结,在跟靖靖姐一起去小镇上吃夜宵时,就会要一瓶或者一罐啤酒。我不喜欢喝啤酒,也不会喝很多,很清楚啤酒不能把我自己灌醉。而我,并没有真正地喝醉过。靖靖姐坐在我对面,优雅地吃着生蚝,上面的葱花加上里面的蚝肉,也才只有一口的分量。我一口一口地喝着啤酒,像是个酒鬼一样。
我喝啤酒,喝的很慢很慢,像是在仔细地品尝它的味道一般。郴州附近小镇的街道上,夜晚不只是有烧烤摊和KTV,还有卖西瓜、莲蓬子类的水果摊。湖南本是水乡,莲蓬很常见,可能只有我这种外来客,才会在那里买相对很贵的莲蓬吃。
我买了两个莲蓬,和靖靖姐、三师父、大师兄一起坐在烧烤摊的一个桌子边。三师父和大师兄不怎么吃,我和靖靖姐却吃的津津有味,莲子略微有点苦,很脆。
这种东西,在我的家乡也并不陌生。我记得在我小时候,曾经跟着大一些的同村孩子一起跑到别的村子,跳进池塘里摘莲蓬、荷叶,还有菱角。那天是上午去的,中午一点多才头顶着荷叶回来,错过了吃饭的时间,很晒。妈妈在整个村子里到处找都找不到我,担心我出了什么事,等我回来之后,就把我狠狠地打了一顿。而现在长大之后,村子里非但没有了莲蓬和菱角,就连池塘,也被各种占地给填平了,钓鱼的地方都没有了。
烧烤摊一个挨着一个,撑着遮雨的大伞,旁边有个工厂的工人下了夜班,便一股脑儿涌了出来。他们穿着相同的厂服,大部分都是女的,绑着最简单的马尾,年龄跨越很大。
我们四个吃着莲蓬和烧烤,顺便在我自己喝啤酒的时候,看着那些人一起从工厂的大门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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