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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质三步曲ⅰ 黄金罗盘 作者:菲利普·普尔曼-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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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诗。
  托尼丝毫没有发觉这一切,他正心满意足地埋头吃他的馅饼,脚趾向里扣着,两个光着的脚底板对在一起。他坐在那儿,大嚼特嚼、狼吞虎咽。这时候,他的精灵变成了一只老鼠,正在梳理胡须。
  年轻夫人的精灵从狐皮大衣的旁边钻了出来,那是一只猴子,但不是普通的猴子:他身上的毛很长,像绸子一样闪着浓浓的金色光泽。他顺着台阶,一点一点摇摇摆摆地向小男孩儿走过来,坐在他上方的那个台阶上。
  这时,小老鼠感觉到了些什么,又变成了麻雀,向一旁侧身竖起了脑袋,在石头上跳了一两步。
  猴子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麻雀,麻雀也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猴子。
  猴子慢慢地伸出手来。他的小手是黑色的,指甲修剪得十分完美,爪子上泛着光泽,他的动作轻柔、富有魅力。麻雀抵制不住诱惑,向前跳了一下,接着又跳了跳,再接着,轻轻地一扇翅膀,跳到了猴子的手上。
  猴子把她举起来,凑近了仔细地看着她,然后站起身,手里拿着麻雀精灵,转向他的主人。那位夫人低下洒着香水的头,低声地说着什么。
  这时,托尼转过了身——情不自禁地转过了身。
  “拉特!”他叫道,一半是因为害怕。他的嘴里还塞满了东西。
  麻雀啁啾地叫了叫——她一定没什么危险。于是,托尼把嘴里的东西一口吞了下去,瞪起眼睛看着。
  “你好,”漂亮的夫人说,“你叫什么?”
  “托尼。”
  “你住在哪儿,托尼?”
  “克拉利斯街。”
  “那个馅饼是什么馅儿的?”
  “牛排。”
  “喜欢喝巧克力汁吗?”
  “当然!”
  “真巧,我的巧克力汁太多了,我自己喝不完。你能来帮我把它喝了吗?”
  托尼已经迷失了自己。从他那迟钝的精灵跳到猴子的手上的那一刻起,他便迷失了。他跟着漂亮年轻的夫人和金色的猴子,走过丹麦街,顺着汉曼码头,从乔治王台阶上下来,来到一座高大的仓库前,仓库的边上有一个绿色的小门。夫人敲了敲门,门开了,他们走了进去,门便又关上了。托尼再也没有出来——至少没有从这道门出来,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妈妈了。而他的妈妈,那位可怜的酒鬼,则以为他离家出走了;当她想起托尼的时候,她便会觉得这都是自己的错,于是会伤心地哭起来。
  小托尼·马科里奥斯并不是惟一被这个带着金色猴子的夫人囚禁起来的孩子。在那座仓库的地下室里,他发现还有十二个孩子,有男孩也有女孩。虽然他们跟他有着同样的经历,谁都拿不准自己到底有多大,但他们大约谁都没有超过十二岁。当然,托尼没有注意到的一点是,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在那间热气腾腾的地下室里,没有一个孩子到了青春期的年龄。
  那位好心的夫人看着他靠墙坐在板凳上,一个女仆默默地从铁炉上的炖锅里给他拿了一杯巧克力汁。托尼把剩下的馅饼吃了,把那甜甜的热汁喝了下去,并没怎么在意周围的一切。周围的人也没怎么去注意他。他太小了,构不成什么威胁,而且反应又太迟钝,欺负他也不会让人觉得过瘾。
  还是另外一个男孩问了那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嘿,夫人!你把我们都弄到这里来干什么呢?”
  这个倒霉蛋看上去很强壮,上嘴唇上还粘着黑色的巧克力汁,他的精灵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黑老鼠。那位夫人正站在门口附近,像船长似的对一个大块头的男人说话。等她回过身来回答小男孩问题的时候,在咝咝作响的石脑油灯的照耀下,她看起来那么像天使,孩子们全都安静了下来。
  “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她说,“你们愿意帮助我们,是吧?”
  他们谁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全都注视着她,一下子变得腼腆起来。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位夫人,她是那么优雅、可爱、亲切,让他们觉得自己都配不上有这么好的运气。不管她有什么要求,他们都愿意答应,以便在她面前再多待那么一小会儿。
  她告诉他们说,他们要去航海。他们会吃得饱、穿得暖,想给家里捎信的人可以给家人写信,让家里人知道他们平安无事。马格纳森船长不久就会带他们上船,等到潮汐有利的时候,他们就驶往大海,向北航行。
  很快,少数几个真想给家里——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样的家——写信的孩子便围坐在漂亮的夫人周围。他们边说,她边记了几行字,然后让他们在信纸的下方画了个歪歪扭扭的“x ”,接着把纸折起来,放进一个香喷喷的信封里,把他们告诉她的地址写在上面。托尼本来也打算给妈妈带个信儿过去,但是他对她能不能看得懂还是很清楚的。他拽了拽夫人的狐皮袖子,小声说想让她告诉妈妈他去哪儿了,别的都不用说了。她和蔼地低着头,凑近他那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小身子,以便听得清楚,然后拍了拍他的脑袋说,一定会把这个口信送到。
  后来,孩子们聚在她周围跟她告别。那只金猴把所有人的精灵都拍了拍,他们全都摸了摸狐皮,希望自己好运,不过也许是想从这位夫人那里获取力量、希望或仁慈。她跟他们一一道别,目送着他们在勇敢的船长的照料下,从防波堤登上一艘汽艇。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河面上不断晃动着灯光。那位夫人站在防波堤上,挥着手,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的面孔为止。
  接着,她回到屋里,那只金猴偎依在她的怀里。她随手把那一小捆信扔进炉子,然后按照来时的路线走了。
  贫民窟的孩子是很容易受到诱惑而被骗走的,但人们终于还是发觉事情有点儿蹊跷,警察也被迫很不情愿地采取了行动。有一段时间,再也没有小孩被骗走的事情了,但是谣言已经滋生,而且内容一点一点地变化,愈来愈大,渐渐散布开来。过了一段时间,先是诺里奇,然后是舍菲尔德,接着又是曼彻斯特,也有几个小孩失踪;在这几个地方,有人听到过别的地方小孩失踪的案子,于是便又添油加醋,使谣言愈发可信起来。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传说,说是一群神秘的巫师把孩子们拐走了。有人说他们的头儿是一位漂亮的女士,也有的说是一个红眼睛的高个子男人,第三种说法是一个年轻人,他对着他的受害者们大笑、唱歌,于是他们便像羊群似的跟着他走了。
  至于失踪的孩子被带到了什么地方,却没有什么一致的说法。有的说被带到了地狱,到了地下,或是去了仙境。有的说是去了一个农场,孩子们在那里被关了起来,养到胖胖的时候再被吃掉。也有的说孩子们先是被关起来,然后被卖给有钱的鞑靼人……等等,等等。
  但是在有一点上,人们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这些无形的绑匪叫什么名字。他们总得有个名字,否则你就无法称呼他们;而谈论他们——尤其是当你平安无事、温暖舒适地待在家里的时候,或者是在乔丹学院——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似乎最终落到他们头上的名字便成了“饕餮”。
  “别在外面待得太晚,不然饕餮会把你抓走的!”
  “我在北安普敦有一个表妹,她认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的小男孩被饕餮拐走了……”
  “饕餮到过斯特拉特福,听说他们要南下了!”
  最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的情景:
  “咱们玩小孩儿和饕餮的游戏吧!”
  莱拉对罗杰这样说道。那是一天的下午,天正下着雨,他们俩独自待在满是尘埃的阁楼上。此时,罗杰成了她忠实的奴仆,即使是去天涯海角,他也会跟着她的。
  “怎么玩儿?”
  “你藏起来,我找到了你,然后用刀把你切开,对,就像饕餮那样。”
  “你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啊,也许人家根本就不那么干呢。”
  “你怕他们了,”莱拉说,“我看得出来。”
  “才不呢。我根本就不相信有什么饕餮。”
  “我相信,”她武断地说,“但我也不怕。我要照我叔叔上次来学院时候的样子去做。我看见了,当时他正在休息室,有个客人不礼貌,我叔叔就使劲地看了他一眼,那人就倒在地上,当场死了,嘴上全是白沫沫。”
  “不可能,”罗杰怀疑地说,“厨房里的人从来没提过这件事。而且,他们也不让你进休息室啊。”
  “是不让,可他们也不会把这种事儿讲给仆人听。我真的去过休息室,真的。信不信由你,我叔叔总是那样。有一次,鞑靼人捉住了他,他也是那样对付他们来着。他们把他绑了起来,打算给他开膛破肚。第一个鞑靼人拿着刀走过来的时候,我叔叔只是看了看他,他就倒在地上死了。于是,另一个人过来,我叔叔也是这么对他,最后只剩下一个鞑靼人了,我叔叔说,要是他给他松绑,他就饶了他。那个人就给他松了绑,后来我叔叔还是把他杀了,就是想给他个教训。”
  罗杰不相信什么有饕餮,更不相信莱拉讲的这些话。但这个故事十分惊险,仅仅听听实在可惜。于是,他们轮流扮演阿斯里尔勋爵和快要断气的鞑靼人,并蘸了点儿果子露来代替白沫。
  但这并不是正事,莱拉还是想玩饕餮游戏。她连蒙带哄地让罗杰去下面的酒窖里,并且用管家的备用钥匙进入了酒窖。他们一起蹑手蹑脚地走在巨大的酒窖里,多年的蜘蛛网下面存放着学院的托考依酒、加那利葡萄酒、勃艮第葡萄酒和白兰地。古老的拱形天棚在它们上方高高隆起,下面有十根树那么粗的柱子支撑着,脚下铺的是不规则的石板,四周整齐地排列着一架架层层叠叠的酒瓶和酒桶,极富吸引力。两个孩子把饕餮又忘到了脑后,小心翼翼地从酒窖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用颤抖的手举着蜡烛,盯着每一个黑暗的角落。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有一个问题在莱拉的脑子变得愈来愈急切:这些酒是什么味的?
  回答这个问题的方式是非常简单的。莱拉不顾罗杰的强烈反对,精挑细选了一个她所能找到的年代最久、形状最奇、颜色最绿的瓶子。没有可以拔塞子的工具,他们便把瓶子从瓶颈处打碎。两个人蜷缩在最远处的角落,一边小口地喝着深红色的烈酒,一边在想他们什么时候会醉、怎样才能知道自己喝醉了。莱拉并不十分喜欢它的味道,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这酒非常浓,什么味道都有。最滑稽的是他们俩的精灵,只见他们好像变得愈来愈笨拙,不断地摔倒、傻笑,把自己的外形变换成怪兽的模样,比赛谁比谁更难看。
  终于,两个孩子几乎同时明白喝醉了酒是怎么回事了。
  “他们喜欢这样吗?”大吐了一阵之后,罗杰喘息着问。
  “喜欢,”莱拉答道,她和罗杰此时的样子没什么两样,“我也喜欢,”她舌头僵硬地补充了一句。
  从这件事里,除了知道玩饕餮游戏让她去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之外,莱拉什么也没有学到。她想起了上次和叔叔见面时他说过的话,于是便开始到地下探险,因为地上的建筑只是乔丹学院一小部分。就像有的大蘑菇的根系绵延数英亩地一样,在中世纪的某一个时期,乔丹学院便开始向地下扩张(因为当时学院发现自己在地面上跟一侧的圣‘麦克尔学院、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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