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失落幼稚园 作者:小僧-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年冬天,雪很大,很大!正好是过年的那一阵子,整个山林全是雪,布满了银白色的一片。除了树干以外,看不见任何杂色。雪还在继续下,飘飘荡荡下来,越积越高。有些矮的灌木整个儿都给淹没在了雪堆里。听老人们说,那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雪。”
  “听到老人们这样一说,我们几个哥们儿就互相商量着是不是进山去玩玩儿。虽说是过年,但窝在家里而错过了这百年一次的大雪,岂不是冤枉么?于是我们就决定进山。当然并不仅仅是去踏雪——光踏雪有什么意思?那年我还在部队,弄了几把枪来准备进山去打猎。听说这山里有熊和狼。狼倒罢了,熊可是个好东西哪,熊皮、熊掌、熊胆,拿出去都可以大捞一笔。只是冬天里可是非常难碰上的了。据说运气极好的话可以碰得到梅花鹿。是,我知道梅花鹿是保护动物,但都是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嘛,哪里管得到那么多。梅花鹿,啧啧,单是那一张皮就抵过五六头老黑熊了。”
  “说走就走。几个人带了些干粮,又带了几瓶自家晾的烧刀子。我找了两床破了的行军帐篷,自家补了一下,每一个人手里再提着杆老枪。就这样准备朝山里进发了。王芳却在这个时候来到我家过年。”
  “王芳?”苏木插话问道。
  “王芳就是你们的王老师,那时还只是我表妹。”
  苏木忍不住又想插嘴,但欲言又止。王伯看出了苏木的心思:“不错,我和王芳是近亲,她姓王,我也姓王。所以王霞姓王也就不奇怪了吧?对了,你叫什么?”“苏木。”“恩,说到哪里了?哦,近亲。近亲又有什么关系?嘿,王芳小时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还到我们家里住过两年呢。现在回想起来,只有那两年和她相处的时候是最愉快的,是名副其实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只是那时侯两人都太小了,根本就不知道往这方面去想。那年月山上的人家谁不穷?多一个人不仅仅是多一双筷子那样简单的事。我们家的情况其实并不比王芳家好多少。所以后来实在负担不了的时候,就干脆把王芳过继给了城里的一个没有孩子的朋友。那户人家男的是在机关坐办公室的,在当时的环境下,实在算是最好的工作了。”
  “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王芳从新进我家家门的时候我正在给枪管里面抹猪油,根本就没有认出那是小时侯那个穿着我穿不得的改小了一号的棉袄,冻得红彤彤的脸上挂着鼻涕,脏兮兮的小手抓住我不放直喊‘哥,我饿’的小女孩。还是她先认出了我。‘我回来啦,不认识了么?’她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眨巴着。”
  “王芳出山那年才只有五六岁,对山里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她变成了个十足十的城里的小妞。城里的女孩个性要强得很,又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而且说话、举首投足间隐隐有一种瞧不起山里人的味道。从她回来开始,就一直没有叫过我‘哥’,大约是认了我这个山里穷亲戚丢脸罢。哼?有什么了不起,她自己本身可还不是山里出来的?不想认我,又跑回来干什么?我越跟她聊,就越发现当年那个乖乖听我话的小跟屁虫永远的消失了。这让我一时很难接受。于是我决定不理她,自关和几个哥们儿上山去寻乐子。但她却扭住我道:‘带我一起去好不好?哥!’”
  “那是她回来以后第一次叫我哥。尽管是她有事求我,但我心里一下子就舒坦了许多,看她也就顺眼了许多。总之,就为了那么一声‘哥’,我把她带上了。”
  “大年初四那天天放了晴,我们五个人——四个男的,加一个王芳——就进山了。小时侯我也和王芳、还有其他伙伴进过山,到山上去找点蘑菇啊什么的。所以面前的这座山我们很熟悉的。我们走得很快,因为这座山和人们靠得太近了,不可能有什么大的野物,而我们进山又不是来踏雪赏景的。”
  “有个女人在身边的好处是让你不自觉的变得文雅起来。特别面对一个城里的女孩。我们四个爷们儿本来就是同村的人,又在一个部队当兵,自然是是无话不说,无牛不吹的。山,钱,城里,女人,什么都可以聊上一大通。但多了个王芳走在身边,却总是说话不能那么爽快干脆了。说粗话的时间都少了许多,甚至每次说之前还要想一想到底说不说。但有个女人却也能让人保持一种很亢奋的状态,我们四个哥们儿虽然没把这说出来,但瞧着彼此的眼神,也是彼此心知肚明的。”
  “第一天走得很快很远,没有动枪,白天吃干粮,晚上大家就睡在帐篷里。我们四个挤在一个帐篷里,留一个给王芳一人睡。‘这样……不大好吧。’她看起来还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我瞪了她一眼:‘什么叫好?我来睡你就好了?乖乖的给我进去!’她知道我是个老粗,开玩笑不分轻重的,也不生气。第二天我们也一枪没放,也没什么好打的。我下了个套子,一根烟功夫就套了二三十只麻雀,王芳把她那一套城里小妞的软心肠拿出来:‘它们也是饿了,多可怜。’我们都笑。于是我们吃烤麻雀,干粮都让给她吃。”
  “我们不放枪自然有我们的道理。畜生不一定怕人,却很少有不怕枪的,尤其是枪的声音。要是我们很早就放枪,只会把大的野物赶到更远的山里去,这样越赶越远,前面的路可不就是白走了么?所以直到第四天我们才第一次放枪,那都是因为干粮不够了,打来一对獐子填肚。说实话,我们根本就没把象獐子这一类的小东西放在眼里。尽管大家嘴里不说,其实心里都清楚,这回出来明为打猎,其实都想搞点外快,发笔小财,不捞点值钱的货是不大可能回去的。”
  “路是越走越远。我们早已走出了我们熟悉的那片山林。所以脚步也放慢了下来。每走一会儿我都会在树上、石头上做上一些记号。有时候是在树干上刻个什么,有时候是把石头上的雪扫掉,露出石头本来的样子。这样以免回来的时候迷了路。在一片白茫茫的山上,要没有记号,只怕最老练的猎人也要迷路。走到第六天的时候我们终于发现了熊的足迹,我们急忙沿着足迹跟上去,指望着最好是只准备回窝睡大觉的熊,这样就算碰不到梅花鹿,打一窝子熊也是不错了。”
  “熊脚印旁边还有一串小小的脚印,狼的脚印,有些被熊的脚印盖住,时有时无。显然这是一只熊在追赶一只放单的狼。我们慢慢放慢脚步,因为这事儿透露着古怪,冬天里熊还要出来本来就是件是很反常的事,而冬天里熊出来是为了觅食更是不可思议。而且狼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居然会放单,也是不可理解的。根据经验来说,狼一向是群居狩猎的,尤其是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这样百年难遇的大雪下,食物绝对比以往什么时候都少,它们更会凝聚在一起。那样对它们每一只单个来说都比独自觅食有更大的好处。”
  “那年月人们还没有怎么认识到钱的好处,没有多少人想到要把山里的东西挖出来换钱。所以山里的野物还很是不少——至少比现在多得多,过往的旅客都还有时不时听过成群的狼对着月亮的嚎叫声。尽管如此,山里的大野物,诸如熊、鹿之类,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山里人都还没有亲手打过。事实上越大的动物越难打,尽管目标大,但也要聪明得多,而且躲得也更隐蔽,藏在更远的深山里。我打过的最大的动物就是狼。说到熊,我们几个人居然还真没有一个人打过。所以说到要打熊,大家心里都没底。”
  “我们四个男的聚在一起商量讨论着该怎么办,王芳却站出来说:‘有什么好怕的?一梭子子弹过去不就完事了?你们手里的枪可是人都杀得的。’我们一想这话不错。我没有去搞猎枪,山上人家哪家没有猎枪的,何必多此一举?我本来想搞半自动的,但没搞到。就找到了些单发的双动步枪,好象是沈阳兵工厂的。用来打仗那玩意儿太落后了,五八年就停产了。但用来打猎却比猎枪威力大多了,我们库房里刚好就有几把。既然王霞一个女人都那么说,我们几个大老粗还有脸那么小心翼翼?于是我们二话不说就跟着脚印直追上去。现在想起来,王芳说那话根本就是个城里小妞无知的表现。尽管她是山里生的,却是在城里长大的,山里的东西她恐怕早就忘的一干二净了。而我们几个毕竟在山里土生土长,多少还保留一点对山林的敬畏。”
  “跑过一个坡,就可以看见一个小山坳。我们追逐的那只熊就在那里。不过它已经对我们毫无用处,因为它只剩下一堆骨架!骨架上还有很少的泛着红的肉和皮,血还没有干,满地都是,一遇冰冷的雪就成一团团的热气,空气中凝结着血的腥臭味。”
  “一只狼就静静地蹲地上。灰色的皮毛象是刚刚换过,还有点短。看着我们的来到它并不想躲开,或者攻击,而是根本就是不屑一顾的样子,看来它是刚刚吃饱了,不想再动。但一只狼怎么可能咬死一只熊,再将它吃得只剩骨架呢?难道是个陷阱?我来不及多想,端起就是一枪。没有打准,子弹在它面前的雪地上射出一个小坑。为了防止它叫喊呼唤同伴来到,我马上又是一枪,这回打中了。它被子弹的威力推在了地上,努力挣扎着想爬起来,但已经没有力气了。出乎我的意料,它并没有高声呼喊,只是低低的哀号了一声,就再也不动了。”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让我大舒一口气。但这仅仅只是假象!很快的狼群就来了!那只该死的狼没有嚎叫呼喊是因为它们知道面对的是人,根本没那个必要!枪声就是它们的信号。起码有四、五十只狼,从森林的暗处冲了出来,并且没发出一点叫声,就象训练有素的军队一样!我这时才明白实在是低估了狼的智力。在恶劣的环境和饥饿的驱使下狼变得超出人想象的十分狡诈阴险。由于饥饿,它们甚至打起熊的主意。先是用引诱的计策,派出一只狼来骚扰冬眠的熊,将惊醒的熊带到他们埋伏的地点——就在那个山坳里。被惊醒的熊当然不把一只放单的狼放在眼里,毫不犹豫的跟了去,结果成了一堆骨架。而我们的到来,毫无疑问,它们早就通过比我们灵敏不知多少倍的鼻子知道了。甚至还安排一只狼特地来当枪靶子。难道它们聪明到已经知道要耗尽弹药的道理?我不敢再想下去,也没有时间多想了。狼群已经逼近了。那几个家伙还朝着群狼放枪,指望着手中比猎枪高级的步枪能起上作用,嘿,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平均每一个人至少要面对十只狼,枪还有个屁用,能一枪打死十只狼吗?白白浪费弹药。除非开一辆坦克来才压得住。下意识间我拉着王芳转身就跑。他们三个见我带头跑了,也跟着跑了起来。”
  “跑,也是个极其愚蠢的做法。有谁能比狼跑得更快的?唯一的正确做法是上树。我对他们大喊:‘上树!上树!’那时侯的情况已经很危险了,狼群已离我们不到十米,我甚至都听见了群狼吁吁喘气的声音。我抓住王芳的腰将她往上一送,刚好让她的手够得着面前那棵树的树枝,自己则两三下爬到旁边另外一棵树上。刚好将脚收上去,就听见狼的前爪扑在树干上的声音。”
  “这时候偏偏王芳哭丧着嗓子喊道:‘哥,救我!我爬不上去!’”
  “我回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