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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其实很娱乐-- 环地中海古文明 美索篇_2-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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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先来几句开场白,林语堂先生说过:精彩的演讲就象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偶现在当然不是在虾米演讲了,所以偶的开场白充其量也就是一裤衩。
    
    首先建议各位筒子在看此帖前,没听过Jay的《爱在西元前》滴,百度一下,整出来听一遍(多几听几遍也没啥问题);听过的筒子也甭跳,再听一遍,复习一下哈,关键是留意一下歌词,因为俺们此帖就是以《爱在西元前》的歌词为视角来八美索不达米亚的那些事儿滴。
    
    其次此帖不能算是完全的历史补给帖,更不是虾米Jay滴粉帖,纯粹是由歌词引申开去的历史八卦,还是long long ago的历史八卦。
    
    废话就说这么些个了,现在正式开八。
  
    第一句歌词: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疑问来鸟:这个古巴比伦王是谁捏?汉摩拉比法典又是虾米东西?这部法典到底距今多少年?
    
    这个古巴比伦王说滴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帝王汉谟拉比(即汉摩拉比),这伙计是个能人,他勤于朝政,关心农业、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而且有非凡的军事才能,从公元前1792年到公元前1750年,做了43年的古巴比伦王国的一把手,政绩无数。
    
    这伙计有一大爱好,就是断案。从某村小两口吵架闹离婚到刑事,商业案件都要一一过问,刚开始新官上任,干劲十足,可爱情尚且只有14个月的保质期,更别说虾米断案滴热情了,还有个原因是申诉案件是在太多了,把一把手整的比总理还总理,那叫一个累啊,汉谟拉比就让臣下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了一部法典。后世就将其称为《汉谟拉比法典》。
  
  

 
 

作者:有_的_人 回复日期:2006…12…14 10:06:42    
  爱在西元前------818美索不达米亚的那些事(二)
  
    《汉谟拉比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282条,其中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条文,是世界上所发现的最早的成文的法律条文。
  
    《汉谟拉比法典》还真是刻在黑色的玄武岩上头, 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的古城旧址上,进行发掘工作。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石,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块,将三块拼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碑。
    
    这块石碑高2。25米,底部圆周1。9米,顶部圆周1。65米。石碑的雕刻比较精细,表面高度磨光。石碑上刻满了楔形文字,现收藏在法国巴黎卢浮宫内,有机会去卢浮宫游览滴的筒子千万不要错过这块石碑,看不懂楔形文字,看看精美的图案也是不错滴。
    
    筒子们可能对《汉谟拉比法典》没多大兴趣,不过大伙都听说这么一句话吧:以牙抵牙,以眼还眼。
    
    这句话其实就是《汉谟拉比法典》的原则,也就是主要精神,不过对象只是自由民而不是奴隶。
    
    打个比方来说,俩自由民大胖和小强真人PK,大胖仗着自个人高马大,又练过几年散打,出拳既快又狠,最后揍暴了小强一个眼珠,打落了两个门牙,末了顺带把小强的一条腿也给打残了。小强也是个楞头,虽说打架不行,但打落牙齿往肚里咽的事是绝对不干滴,虽说PK双方都有责任,但毕竟自己损失也恁大了点,不行,得他娘的告大胖那个狗日的。于是小强来到了父母官那击鼓鸣冤,因为大胖和小强都是自由民,社会地位相等,所以以民事纠纷立案,经过一番调查取证(或许就把原,被告拉来问个话),最后判决如下:依据法典精神,大胖因故意伤人,判处被受害人小强打瞎一只眼睛,敲掉两个门牙,外带打折一条腿,不得反抗,立即执行。最后两人也算扯平了,谁也没得到什么好处,还落了个终身残疾,所以古巴比伦人3700多年前就知道打架是不好滴,是要付出惨痛代价滴。
  
  
 

作者:有_的_人 回复日期:2006…12…14 10:08:08    
  爱在西元前------818美索不达米亚的那些事(三)
  
    接着往下八,第二句歌词:你在橱窗前,凝视碑文的字眼,我却在旁静静欣赏你那张我深爱的脸。
    
    这句跟美索不达米亚没什么直接联系,无外乎一个历史系或是法律系又或是学语言的漂亮MM因为信奉“纸上得来终觉浅”,所以自费来到巴黎卢浮宫跟这块出土文物来个亲密接触。世上最怕什么?就怕个巧字,那会Jay正好在巴黎取MV的外景,收工之后闲来无事也晃悠进了卢浮宫,就在黑色的玄武岩的展台前,才子佳人相遇了,就那么惊鸿一瞥,一段悱恻的爱情诞生了。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此处删除800字),才子佳人在浪漫之都邂逅发生的故事偶们不就往下八了,要不得成娱乐花边了,跟本帖主题不符,就此按下不表。
   
   下一句: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於我的那画面。
    
    这句给偶们的信息量太大了,要解决的疑问也不少。我们就一个个往下八吧。
    
    先八祭司,祭司是神庙的侍奉人员,负责主持祭祀活动、节庆典礼,念咒祈祷,占卜等。他们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国家一个最特殊的阶层。
    
    同是作为宗教的从业人员,美索不达米亚祭司的待遇要比中国的和尚尼姑,印度的比丘比丘尼强的多。和尚比丘之类大多数也就只能维持在温饱线,虽然他们并不需要很高的物质待遇,但一顿饭吃两棵青菜总比吃一棵好吧?喝龙井总胜过光喝PH》7的井水吧?美索不达米亚祭司那绝对是已经实现小康正往大康稳步迈进的一族。祭司是国家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他们控制和管理着神庙里的财富。由于宗教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美索不达米亚的神庙聚敛的财富无以数计。
    
    祭司们不但经济地位高,政治地位那也是相当高的。在美索不达米亚,国家的王权受到三种限制:法律、贵族和祭司。其中以祭司最有势力。国王是神的代言人,其权力由神授予,而神的代表是祭司。这个代表跟特派员的性质差不多,都是遵照上级指示下来指导具体工作的,在广大美索不达米亚眼里,人君如果不从祭司手中获得权杖,就不能称之为名正言顺。有了这层关系,祭司的地位噌噌的往上窜,慢慢的就变成了特权阶层。
  
  
    祭司成为特权阶层还有个原因,他们多出于名门望族,职业是世袭的,其称号也代代相传。平民要从事祭司这个旱涝保收的抢手职业不是简单的考个大本,再读个研究生就成的。因为祭司还往往是国家少数垄断了文化知识的人。在神庙开设的学校中,祭司既是校董,又是教师,通过教育对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因而也是垄断思想,控制舆论的阶层。说到底毕业留校的可谓凤毛麟角,平民要成为祭司难,难于上青天。
  
  
 

作者:有_的_人 回复日期:2006…12…14 10:09:14    
  爱在西元前------818美索不达米亚的那些事(四)
  
    八完祭司接着八神殿,祭司的神殿那就是神庙了,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庙宇多得数不清。据统计,考古学家仅在苏美尔遗址就发掘出了3500座庙宇,美索不达米亚人注重现世的祈福和享乐,建造神庙是为了祭祀诸神,保持和神的良好关系(不但普通民众乐于跟神拉关系,帝王们拉的更欢,以后会八到),以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一国之中,庙宇往往是仅次于王宫的最好建筑。对修建神庙,各民族都舍得花大本钱。这么看来美索不达米亚那么多豪的华神庙不仅仅只是面子工程。
    
     “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战争总跟文明形影不离的,哪个文明没有战争了,那不是已经跨入共产主义了,而是已经蒙主召唤了。说到美索不达米亚的掐架史,我们不得不八一下史上最早的恐怖主义的亡灵…亚述民族。
  
    在美索不达米亚,亚述文明是同巴比伦文明齐名的古文明,所以,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又被称为巴比伦…亚述文明。但为什么同一地区齐名的文明的知名度会差那么多呢?一个赫赫有名,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所传唱,另一个相对显的默默无闻,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亚述帝国最显赫的时期也不过仅仅维持了一百多年。
    
    在《圣经》中记载了这样一句话:“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芜,干旱如旷野。”到底亚述人犯了什么事,惹得华哥拍桌子要灭了他们?
    
    指望军事的强盛带来权力和安全,到头来却招致灭顶之灾;因为尚武而忽视了国家经济和在政治事业的发展,最终被历史所抛弃。这样的结论,对古代亚述帝国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亚述是个尚武的民族,因为国土资源有限,又害怕被敌对的民族揍,于是整天挥舞个大棒敲这个打那个,对土地贪得无厌,一次次的征服成功刺激着亚述人贪婪的神经,不断的靠战争掠夺资源,最后惹得天怒人怨,其他民族群起而攻之,被人给活活给拍死了。
    
    亚述是个奴隶制的军国主义,帝国的一切都是为战争服务的,国家就是一架庞大的军事机器,军队将领迅速成为国内最富有权势的阶级。
    
    亚述帝国常备军的规模大大超过了近东任何其他民族,武器精良:铁剑,强弓,长矛什么的都,十八般兵器全的很,而且还有机械类的武器,什么战车,投石车之类:防具也同样优越:金属胸甲,盾牌,头盔等等,查点就把亚述大兵武装到了牙齿;亚述的军队兵种也是非常齐全的,分为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工兵等。
    
    八到这里,我们是不是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前面对亚述帝国和军事的描述跟偶们春秋战国时的秦太象了,同样的尚武,同样的经济为战争服务,同样拥有强大的军队,主观的结果也差不过,但客观的成就可说是相去甚远。
  
  
 

作者:有_的_人 回复日期:2006…12…14 10:10:23    
  爱在西元前------818美索不达米亚的那些事(五)
  
    既然八到了亚述那就不得不八一下尼尼微,一个被后世称为“血腥的狮穴”的城市,一个古籍和圣经都提到过的一座非凡的城市,也是上文有提到过的连上帝想猛拍的那个城市。
    
    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后期,亚述王辛赫那里布,将都城由萨尔贡城迁到底格里斯河左岸的尼尼微。在犹太人的经典中,尼尼微被称为“血腥的狮穴”。
    
    早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尼尼微就已经形成了一座真正的城市,并成为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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