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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无限秒杀 作者:辣椒雪碧(起点中文网vip2007-03-17完结)-第10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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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你没心没肺,稍微哄哄就好了,你看现在不是挺好的吗?”

    宝贝差一点又抡起手中那把利器削我了。

    ……

    大家以最快的速度打扫战场,而我则快步走到了罗米和约克这两个首领的身边,冲着他们一挥手。

    此刻,冰羽无忧等四名牧师会意的把治愈技能释放给了他们。而他们此刻能够接受治愈技能,是因为他们已经不再是敌对,头顶上的名字变成了令人疑惑的黄色。

    约克看到几个牧师给我们补血,着实有些激动,而罗米的目光仍旧带着一丝疑惑,对我们的做法并不感冒。

    我笑了笑说,“这头恶兽我们已经除掉了,接下来,要看你们的诚意了。”

    罗米问道,“诚意这东西,要怎么看?”

    我冷笑道,“这就要问你了。”

    罗米没有说话,因为我的目光又一次变得冰冷,让他感觉到了一阵阵的恐惧,而约克则有些不服气,终于如我所愿的冲动了,“如果大人想要测试我们的忠诚,完全可以把我们编制到非凡军团的战斗序列,让我们同天狼和布鲁格一起战斗。”

    沃尔夫走过来,扫了他们一眼,冷冷笑道,“呃?你们不是不屑我们吗?”

    约克虽然已经有了归降的意思,可是对天狼却仍旧没有任何的好感,于是冷笑,“沃尔夫,我没有那个意思。”

    天狼头领此刻聪明的让我都想拥抱它,“说真的,我冒犯自己的主人说一句,你们这些残兵败将的根本就没有资格跟我们天狼和布鲁格兄弟平起平坐,因为你们没有忠心,你们现在可以背叛维瓦·瓦伦蒂诺这个培养了你们很多年的统帅,你们日后也必然会背叛我的主人罗子非大人。”

    这句话让罗米和约克两个人愤然了,可是没等两个人说话,我已经接过了话茬,低喝道,“沃尔夫,怎么能这么说,我相信罗米和约克的忠心!只不过,前方仍旧有大量的帝龙骑士团守军,我的想法,不知道二位想听听吗?”

    罗米和约克对视,随后点头。

    “我想请两位作为开路先锋,帮我劝降他们,既然收了你们,我就不怕再收他们,我希望我的军团能够有各族勇士的加入。”我坦诚的说。

    如果说此刻罗米还是将信将疑的话,约克就已经对我死心塌地了,立刻爽快的答应了,“没问题,大人,在关键时刻抛弃我们的统帅,没有资格再管理这支部队了,我定然会去劝降他们的,用自己的一切能力去做,罗米也会的。”

    我把目光转向了罗米,看着我这冰冷的目光,罗米也很不服气的点了点头,“没错,我也会!”

    我的目光变得很庄重,“两位勇士,请头前领路!此事如果能成功,将来我主菲儿陛下登基之时,一定会对两位进行封赏,视两位为开国将领!”

    两个烧饼欢喜无比,齐齐点头,带领着帝龙骑士团的残兵头前开路了。

    看着他们慢慢走远,我这才命令自己的部队随后跟进。

    沃尔夫一直跟着往前走,不时的捂住嘴,差点笑出声,我则没好气的捶了他一拳,“小子,你笑什么,说出来给哥听听,让哥也高兴高兴!”

    也许是深深了解我的脾气,沃尔夫第一次以下犯上,压低了声音说,“主人,您实在是太狡猾了。”

    小静也走到了我的身旁,笑了笑说,“哥哥一直都这样的,老狼你适应点吧!”

    我望着前面还剩下万余人的帝龙骑士团NPC的队列,不由叹道,“沃尔夫,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实际需求上,我都不差这点人。你应该知道,每牺牲一名天狼战士,我的心情是什么样的?马勒戈壁的,刚才那畜生一口气吃掉了咱们那么多弟兄,我心疼啊!那都是跟我朝夕相处的好兄弟……”

    沃尔夫对我的话很受用,“主人,您别难过了,兄弟们不会白死的,这不,由前面那么多炮灰给咱们开路吗?”

    我点点头,“沃尔夫,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小子越来越懂我心中在想什么了。说真的,那些家伙只是我的炮灰,你们和布鲁格兄弟才是我的主力,是我最信任的人。所以,我今天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没有将这些十恶不赦的魂淡赶尽杀绝……”

    沃尔夫道,“主人,说一句惹您不高兴的话,自从帝龙城攻城战之后,我就对您死心塌地了,您身上有比天狼星·杜夫大人更可怕的统治力,而且,天狼星·杜夫大人都已经归顺了您,我们更是责无旁贷了,所以,我们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降军。而他们不同,他们的主子都不曾归顺,这些家伙却在您的威慑之下投降,其心可诛。”

    我笑道,“小子,你真了解我。”

    我对沃尔夫说得这一番话声音并不小,周围的天狼和布鲁格都能听见,一时间都欢欣鼓舞的交头接耳起来。我承认,我跟这些NPC说话的时候有作秀的成分,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加强自己对他们的统治,让他们对我的忠心从百分之百变成无限大,这样,这支虎狼之师的战斗力会进一步提升。

    至于这支暂时投靠我们的帝龙骑士团,也如同沃尔夫所说,我根本就没想收编他们,他们只是炮灰。

    所以,随后就有了宝贝的话,“唉,爱耍手段的小受受啊!”

    这是,洛岚已经从队伍的后面赶上来了,脸上挂着一丝愤恨,咬牙切齿的,“TNND!”

    我笑道,“小丫头怎么粗口了?难得啊!”

    “呜呜,哥哥我摸黑了!”

    我一阵惊异,“摸黑了,什么意思?”

    洛岚道,“该死的天级BOSS,居然连一件天级装备都木有爆出来!”

    我笑道,“呵呵,傻丫头,天级BOSS掉落天级装备的几率只有12。5%,咱们的运气哪能一直都这么好啊!”

    洛岚叹道,“哥哥,连地级的都木有啊!”

    我顿时色变,“TNND,这狗日的BOSS!”

    洛岚抿嘴笑道,“嘿嘿,哥哥别郁闷,我开玩笑的。这一次真是挺黑的,一共掉落了三件装备,两件是魂级的,一个皮护腿,一个金属护肩,然后还掉了一把匕首,是地级的,魔石倒是大丰收,一共掉了5块A阶魔石呢!”

    我老怀欣慰,“还不错。匕首解封了吗?”

    洛岚笑了笑,随后把匕首拿出来,递给了我。

    我接过了匕首之后,不由吃了一惊,这匕首的样子还真是不错,整把匕首形状如同柳德拉的大牙,呈现出了近乎纯白的金属光泽,握在手里有一种非常有力的感觉,再一看属性,我了个擦,真不错——

    【霸虎之牙】

    品阶:地级

    装备类型:匕首

    使用等级:215

    基础属性:

    物理攻击力:64007000

    附加点数:

    力量+2200

    敏捷+4400

    体质+2200

    解封属性:

    暴击率+10%

    暴击率+10%

    吸血属性+10%

    吸血属性+10%

    灵魂特性:

    【血狂】:使用持续失血技能攻击目标的时候,有5%的几率将对方的失血转化为自身的血量。

    可强化

    ……

    这匕首的属性着实不错,双暴双吸血非常适合练级,而且附加属性其实也是吸血属性。

    盗贼堪称顶级菜刀,输出能力非常强,可是自身的生存能力比较差,所以大部分盗贼练级的时候最渴望的就是弄到了一把吸血刀,而这把武器恰恰满足了这要求。

    我也没客气,直接把牧殇喊了过来,把匕首给了他,“交给你处理吧,看看谁需求这个。”

    牧殇笑道,“血色是练级狂,回头给他吧。”

    “你呢?你的匕首貌似也该换了。”

    “呵呵,好歹也是血域B级圣器,就是级低了点,回头麻烦哥给我打一把更好的吧。最好是天级圣器。”

    我一脚把他踹飞了,“滚,你大爷的!还真尼玛不贪心啊!”

    大家都笑了。

    这时,洛岚神秘兮兮的从背包里又拿出了一件掉落,桀桀道,“哥哥,其实这玩意才应该是这BOSS掉落的最值钱的东西了。”

    我从洛岚的手中接过了这掉落之后,一双的氪金镶钻狗眼差点被照瞎了,娘的,小丫头说的真没错!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章 上古蛇魔

    (第三更!)

    这是一本金色封皮的技能书,外观不用说了,单说这内容就让在场的两个家伙口水直流三千尺了——

    【光甲烈袭】:自身承受500万点伤害之后突然发难,身体发出极为强力的震荡,将伤害反弹自身为半径,15米内的全部敌对目标,使得每个目标都受到200万点的伤害,物理伤害减免属性可免疫等比例的伤害。

    释放时间:1秒

    冷却时间:10秒

    技能等级:特级

    学习等级:215

    限定职业:战狂及其衍生职业

    技能稀有度:唯一

    ……

    我看傻了,说真的,这技能刷怪和打群架都相当的实用啊,绝对是血牛战狂的最爱!215的使用等级并不算高,以冒险恶棍和血燚的能力应该很快就能冲到,其中,血燚的等级已经达到了213级,距离215迫在眉睫了。而且,这技能的伤害非常高,打怪放一边,单说打群架。试问现在中国区的步兵,有多少人能把血量堆到200万?能堆到100万就已经是天了,有几个战士能像我们这些顶配那么变态?再骑乘战马,估计撑死170万血,而且,物免能堆到20%的战士,全服又能有几个?

    而且这逆天技能的CD居然才10秒,简直是BUG!

    所以说,不管是血燚还是冒险恶棍,用了这本技能书去打群架,那效率绝对是嗷嗷的快,只要后面补给足了,别让他们挂掉,那他们就是杀人机器!

    冒险恶棍和血燚对视了一眼之后,都爽朗的笑了。紧接着,冒险恶棍念动咒语,直接开启了凶狼变,然后,又飞快的恢复了本体,很实诚的说,“血哥,这技能书给你吧,俺用不了。”

    血燚不由一愣,“傻小子,变身的情况下用不了,平时不能用吗?”

    “哥啊,俺就是变身的时候牛根,不变身,这技能对我来说就是渣啊,你甭跟我客气了。”说着,冒险恶棍把这本技能书楞塞到了血燚的手里。

    血燚也是痛快人,冲着冒险恶棍微微一笑。

    冒险恶棍顿时目瞪口呆,“血哥,你这是做啥,给我500万做啥?”

    血燚道,“傻小子,这本技能书别说是500万,就是1500万都有人买,你就别跟我磨叽了,既然给你了,你就拿着吧,我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血燚的这个观点我很赞同,冒险恶棍自从跟了非凡之后,做任何事都以非凡的利益为出发点,而且平时只知道出力,很少讲求回报,所以这憨厚的东北傻小子特别招人喜欢,甚至包括军团里的好多小姑娘都喜欢跟他一起练级,当然,这厮练级的时候是必须带上自己老婆的。

    血燚呢,这厮也不缺钱,这厮是血誓的副军团长,每个月光是团队分红就能拿不少,而且他自己还经常开BOSS爆装备,同时呢,这小子现实中的工作也非常稳定,是那种年薪很高的金领。

    所以,冒险恶棍推让了一番之后,终于收下了。这憨厚的傻小子一句话就把大家都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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