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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左财右福-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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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妖叫出了小石来,却并不打算将她归还,因为他现在的修为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即使是遇上了阎王,顶多也是弄个两败俱伤,他不相信阎王会为了一只小夜明珠而与自已相斗。
“儿子,父皇为你夺回夜明珠。”阎王淡淡交代一句,上前与树妖斗在一起。锦华的亲母怕伤到儿子,也亲自来观战,并把儿子拉到一旁,离斗在一起的两人远远的。
石来见阎王与树妖为了争自已而打了起来,想要劝他们,他们已打得难舍难分。抬头又见锦华朝自已招手,石来摇摇头,自已即然已答应了树妖,就得永生永世陪他,为他照明,除非他死,否则,自已就离不开这洞府。
树妖虽修为上与阎王相差不多,但敌不住阎王手里的法宝,被打得甚是狼狈,心急之下,一回身攻向了躲在一旁的锦华。
锦华见树妖攻来,拉着亲母就想躲开,却被亲母牢牢拽住,他正不明所以,那小石精已扑了过来, 挡在两人身前,实实在在的中了树妖一招,当场吐血。
见到石来吐血,锦华‘啊~’的一声,黑色的瞳一下子变得妖红,一头的红发都竖了起来,冲上前不顾死活的与树妖战在一起,又得阎王帮衬,终将树妖灭掉,待到再回身时,石来已奄奄一息。
“石来,石来”锦华抱住小石来,像是抱住易碎的泡沫,轻轻的唤。
小石来的嘴角不停的冒血,她这小小的身躯受了有千年修行的树妖一击,自是不可能活得成,甚至有可能魂飞魄散,直接消失于世界。锦华自是明白这些,见石来醒了,心中一喜,道,终是还有救
小石来却朝锦华免强一笑:“太子殿下,你刚刚红发乱舞的样子,真像一丛火红的珊瑚,美极。”这句话说到最后,细若蝇蚊,石来不舍的望着小锦华俊秀的小脸,缓缓闭上了眼睛,身体渐渐轻飘起来,化作无数的零星,消失在空气里。
自此,冥太子锦华有了另一个名子,红珊。
阎王说,小石妖已经魂飞魄散了,再不可能转世,更不可能还存于这世上。她是死于树妖之手,锦华虽不怨父皇,但当时亲母拉住自已这一举,终是在他心里留下了病根,以后除了在生辰那日去一趟亲母那里,别日再无去的意思。
无了石来,锦华又回到了独自一人的孤独生活中去,天天守在老槐树下,虽甚是清苦无聊,却坚决拒绝了吊香的陪伴,整日里,除了在老槐树下苦守,就是忘我的疯狂收集夜明珠,大大小小的夜明珠,已能将整个小别院照得亮堂堂,他却还在一颗一颗的往回收集。
待到千年之后,锦华十六,该纳太子妃之时,他一身红妆,当着同是一身红妆精心打扮准备作太子妃的吊香的面,拿出石来的灵牌,隆重的,不容置疑的,与灵牌成了亲,自此,冥府有了第一个妖精新娘,而且还是个娘娘,石来娘娘。
吊香终于疯了,她终还是输给了那只小小的石妖,她终还是没有得到锦华,她终还是没有坐上太子妃的位子,她终还是不如一枚灵牌。她将怨气撒在东海水君的身上,怪他当年不该将那夜明珠送给锦华,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东海水君疼吊香就是因为她与锦华年纪相仿,又聪明,指望着她嫁进冥府做太子妃,现在太子妃没做成还天天的在家里发疯,一怒之下,将她关了起来。
锦华整日与灵牌为伴,虽清苦无聊,却感安静温馨,心也平静了下来,虽阎王已再三下令让他开始熟悉冥府的事情,将来也好接手,他却一直无动于衷,呆在小别院,独守灵牌。
直到有一天,锦华无意之中从父皇的生辰宴上得知,世上竟还有还魂术,需要小灯花,大丸草,还有阎王的印章之力,就可以将破散了的魂魄收集回来,并还原,只是施展还魂术之人一身修为必定散失,而且十有八九会有魂飞魄散之危险,所以这种秘术,从无人用过。
锦华却像是看见了希望,立刻派人去寻找那两种珍惜植物,并去向交阎王要印章之力。
阎王就这么一个独子,将来冥府的事情还要全靠他,哪能答应他去使用什么还魂术,而且,就算石来还在,也决不可能真的叫她进冥府,她,毕竟是只妖,妖界与冥界,是水与火,互不相融的。
锦华哪听得进那么多,趁着阎王不在,进殿去偷印章,却被印章之力伤到,吐血三日才免强止住了,保得一条小命。
阎王无法,只好答应锦华, 若他能以自已之力,改变五人的命运使之生活改变并比原来幸福,再找到大丸草和小灯花, 就借他印章之力。
冥府的权力虽大,但也只能改变人的运数,却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而且,改了一个人的运数,会牵连到周围所有人的运数,想要让五人改变命运比原来幸福,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有石来能回来的希望支持,锦华不惜逆转修为,从十年后的时空挪了五人至十年前的时空,希望能完成阎王所说的条件。
也因此,锦华大伤,每每都需要借助灵泉才能与那几个挪来的人相见,而且再也帮不到他们什么,只能靠他们自已的造化。
不过叫人喜的是,挪来的五人之中有一人既将完成任务,而且大丸草与小灯花也找到了,锦华大喜之下,先尝试了一下小灯花的药性。却没想到小灯花如此烈性,竟比印章之力还要猛烈,将他伤得若不是阎王出手,怕是保不住这条小命。
小灯花的药性如此猛烈,那大丸草也差不到哪里去,若再加上印章之力,哪是一个锦华所能承受的?若他强行施展还魂术,必死无疑。
阎王见事情闹至此,只到找来了锦华,向他说了实情。
千年之前,石来并未魂飞魄散,只是中了树妖那招的同时,阎王施展了挪魂术,将她的魂魄移走了,造成了魂飞魄散的假像。石来的魂魄还在,但却没了记忆,如同一个普通的魂魄,经历一世世的轮回。
锦华再想问石来现在在哪一世,正投胎于谁时,阎王却拒绝回答了,只说,有缘再见。
得知石来还在,锦华高兴了许久,狂喜的浪潮退去时,他却感到了不对。如果石来真的在,父皇为什么不说她在哪?莫不是他在糊弄自已,怕自已真去施展还魂术?
面对锦华的质疑,阎王终于长叹一声:“有缘再见,没想到,你终还是见到了她。孩儿,她就在你挪动的那五人之内,至于是谁,你自寻找罢。只是,你不可以强行将她带回, 她要好生的过完这一世,轮回时,你才可以问她,愿否作你的太子妃。”
锦华狂喜:“父皇,你同意……”
阎王长叹:“当时树妖的一掌已打散了她一身的修为,又轮回了这么多世,她身上的妖气已经被磨灭,她现在可以说是一个普通的魂魄。只是她回来了,不能再叫石来,不能叫人知道了她的身份,毕竟,妖界与冥界打了这么多年,这种事情是会引起大浪来的。”
锦华狂喜,立即去见了石来。怪不得与她一相见,就有种熟悉之感,原来她就是千年之前的石来,锦华紧拥住她,对于心中的不舍,自已都感到好笑。千年都等了,还在乎这七八十年的空档儿么?
千年的等待,终成正果,老槐树下,又有谁在痴心的等待?
…
番外之钟,离离孤秋
我昨晚又做梦了,梦见一家人要去参加宴会,妈妈用口红小心的在我额心点了红点,我很漂亮,很幸福,跟爸爸妈妈一起在舞池里跳舞。
可是梦醒了,舞池不在,爸妈也不在,空荡荡的若大别墅,只属于我一人,也只有我一人,冷冷清清的,这种难以名状的孤寂,陪伴了我十六年。额上也没有妈妈留下的红点,有的,是昨天那个将我绑了的女生留下的歪扭小花儿。
那女生纯粹是想找死,敢绑我,还敢在我的脸上画东西,我本想叫人在放学路上拦下她,痛揍一顿。不过……不过那凉凉的笔尖游走在我眉稍时,让我想起了妈妈,有种幸福的味道,所以,暂时饶过她一回吧。
迅速的穿上衣服,我离开了别墅。实际上,如果有地方睡觉,我根本就不想回到别墅,这里空空的,吃饭走路都有回音,只要我不说话,就没有人说话,安静如斯这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可是我却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十几年。
出了别墅,司机早就等在门口,我上了车,给陈越打了个电话,研究今天要打的人是哪个。是的,我每天醒来,唯一的乐趣和事情,就是找人,打一架,然后看见老爸或老妈被叫来学校。也只有这时,我才能远远的,看见他们一眼。
我跟陈越商量了一下,将目标锁定,那个人叫方远卓,是个欠抽的家伙,嘴特别欠。今天是周末,不上课,我跟陈越说好,在方家门口拦住他,其它人只要围住他,只有我自已动手。
将那姓方的痛打了一顿,我心情好了不少。回到了别墅,独自对着空荡荡的大厅,我望着镜中的自已,眉稍一朵歪扭的小花。 我后悔了,不想饶过那个女生了,虽然我说过不会找他麻烦,但我没说过不送她东西,我想了想,叫陈越弄来了一只青蛙。
我想,如果她收下青蛙,这绿油油的东西肯定得吓得她不轻。如果她不收,那就不能怪我不客气了,我对于自已双雕的主意感到庆幸。可是,真可谓人算不如天算,当我站在她班门口,却听见了她请假的消息。
我怒火中烧,楚流枫却在一旁说风凉话,我把青蛙留了下来,我打算第二天再来找她。可是……可是,到了第二天,她竟然又请假了。
那小青蛙终于受不住折腾,死掉了。
我感到,我遇到了对手。
我叫陈越做了个五彩礼盒,在星期三送去了,谁知陈越这个办事不利的,竟然没成功,那幸苦做出来的东西,便宜了她们班主任。
我感到,我真的遇到了对手。
于是,我又叫人做了个精致礼盒,在下一次遇见她的时候,连送带逼的给了她,本以为这回成功了,谁知,叫我亲眼看见了那礼盒被扔进了垃圾筒我忍无可忍了,手下也都聚在一起,想好好的收拾这女生一顿。
这时,柳学姐出现了,她是我的救命恩人,她的话,我不得不听的。其实,我是高兴柳学姐的出现的,因为我也不想就这么揍她一顿,因为跟她对着干,似乎有种幸福的味道。
她走了,我回了教室,才发现她握过的地方有血迹,于是,我叫人悄悄的送了点药水过去,心里竟然莫名奇妙的有股窃窃的欢喜,甚好,我大悦,于是,那天没有打人。
老爸老妈那边越来越懒了,现在我打人,他们也基本不来了,放了学,我胸闷,不想回别墅,随步逛到体育馆,想到那天被绑的情形,不禁想笑,胸闷好了些,我想,这时如果能遇见她,就好了。
结果,没有遇见她,却遇见了嘴欠的方远卓。
他确实嘴欠,三言两语就挑动了我的怒火,他被我按在地上一顿狠揍 。这确实是个欠抽的家伙,即使被按在地上狠凑,嘴里也以蹦出叫人上火的话来,我一边揍他,一边想,这家伙会不会根本就是自已身上痒痒了,叫自已来帮他舒舒筋骨的?
正在我揍都不想揍这家伙的时候,那个女生出现了。于是,我见识了什么叫做唐僧的碎碎念。
女人果然就是女人,女人这个物种再变化,她的本质也是一样的,眼前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她直念得我头都痛了,我想,为什么我会认为在这里遇见她心情就会好点呢?我从那家伙身上抽回手,实在忍不了了,抬腿离开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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