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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妻晚成-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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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
“这个到时候再说。”云琬随便将这个话题敷衍过去,赶紧切入正题道:“墨月,我大半年没有跟他们联络,有些不记得之前的那些信件放在了哪里了?你知道吗?”
“这个。”墨月皱皱眉头,道:“小姐您这些事都是瞒着奴婢做的,奴婢怎么会知道?”墨月又仔细想了想,“不过小姐一般很在乎的东西都会放在床下的暗盒里,奴婢虽知道,但从不会去翻看,不知道那里是不是小姐放信件的地方。”
云琬一拍脑袋,顿悟道:“我想起来了,就是那儿!”她之前已经将卧房和书房都翻了个遍,怎么也找不到那些所谓的情书,这样看来肯定是被莫云琬藏到床底去下。
她立刻翻身下床,钻到床底下摸了半天,才在左边的角落里摸到一个小锦盒,云琬神色兴奋地将锦盒拿上来,大半年没有用过,上面已经积满了一层灰。
“好了,墨月,你先回去睡觉吧!等明天我们再去找沉香,我还有些事要问她。”云琬将盒子放到床旁边的圆木桌旁,转身对着墨月说道。
墨月既然已经弄清楚了这件事。就没什么好呆在这里的,于是点点头走了出去。
云琬既期待又紧张地坐到了圆木桌旁,拍掉锦盒上的灰尘,慢慢将锦盒打了开来。
果然!一打开云琬的眼睛就亮了,锦盒里面全是大大小小的信件,上面的字迹也是陆子谨的字迹。云琬赶紧将它们都拿了出来,大致数了数,至少有五十几封的样子。
“希望这里面有可靠的情报。”云琬一边说着。一边探头去翻看锦盒里的其他东西。
金凤镶红玉发簪,还有同色同款的步摇、梳篦、耳环、闹蛾及珠翠。这满目的金色差点没把云琬的眼睛闪瞎。
“这是套头面吧?莫云琬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云琬拨弄着这些饰品,眼睛开始微微发亮,要是把这些东西卖了,那得值多少钱呐!反正这些头面她也戴不出去,与其放在这里落灰,还不如拿去卖了。
想到这里,云琬赶紧将这套头面搬出来,再看看锦盒里,多是一些或许莫云琬觉得有意义。但她觉得无聊的东西了。
“咦?”云琬刚想把锦盒关上,突然瞥见在一堆红红绿绿中躺着的羊脂玉佩,云琬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将玉佩取了出来。那是一块呈缺月形状的玉佩,莹透纯净、洁白无瑕、如同凝脂,放在灯光下一看。玉佩呈半透明感,还泛着一丝粉粉的雾感。
这可是上好的羊脂玉!小小的一块可比刚刚那一堆金色的头面值钱多了!云琬简直幸福的不知所以。她没想到这个莫云琬居然还是个潜在的有钱人。而且竟然还将最值钱的东西放到床底下,明显的老古板心理。
嘿嘿,这些东西到了她手上,肯定会有更好的利用价值!真没想到今天的收获居然这么大!
经过云琬彻夜地研究。终于让她知道了陆子谨跟莫云琬之间的感情是如何开始并发展的了。
总的来说,这两人是在一年多年的百花宴会上看对眼的,莫云琬迷路被陆子谨所救,电火石光间两人就一见钟情了。之后一直写信联系,渐渐发现两个人在性格上也很对口,所以爱的越发深了。为了可以见自己心爱的男人,胆小怕事的莫云琬不惜冒险让沉香带她出府,总共出府过三次,于是这种不常腻味在一起的感觉让两人更加情不能自拔了。可惜后来宁氏死了,莫云琬病了,之后发生的事她也就都知道了。
云琬不禁唏嘘不已,这该死的方氏,害得一对爱人阴阳相隔,下十次地狱都不足以洗清她的罪孽!
她要不要将真相告诉陆子谨呢?这样的话,扳倒方氏岂不是会轻松很多?云琬脑中划过一丝念头,不过很快被她自己否决。不行不行,她要是真说出去,陆子谨不但不会相信她,说不定还会把她当成神经病。她不能这么冲动,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
虽然一夜未睡,但云琬的精神还是挺好的,她将那套金镶玉头面和缺月玉佩重新装在了一个盒子里。她现在被禁足了,不能私自出府,所以这些东西一时半会儿也卖不出去,还是等过阵子再说吧。
趴在圆木桌上睡了一会儿,墨月和秋碧就进来帮云琬洗漱了。洗漱完毕后,秋碧拿着上次采蝶轩送来的一套芙蓉翠绿烟纱碧霞罗和水蓝色水仙散花绿叶裙给云琬换上。
“采蝶轩的东西还真是有它的过人之处,这料子摸着软软的,真舒服。”秋碧帮云琬系上了繁复的腰带,摸了摸裙摆,忍不住赞叹出声。
云琬闻言轻笑,道:“这要是花钱买,得要二十两,能不好么?”
“这衣服穿在身上,衬得小姐越发美了,若是能被陆公子看到那就好了。”秋碧弹了弹衣服上不存在的浮尘,看着云琬痴痴地开口。
云琬一脸窘迫,不满地瞪了墨月一眼,这丫头怎么这么藏不住话,肯定昨晚上从她这边出去就告诉了秋碧。
“说什么混话!”云琬娇斥一声,故意转移话题道:“帮我梳头吧,待会儿还要去请安呢!”
墨月和秋碧对视一眼,知道云琬这是害羞了,于是她们都很有默契地不再说话,一个领着云琬去梳妆台梳头,一个默默地收拾桌子。
“咦?小姐,这是什么东西?”秋碧正收拾着,突然瞥见圆木桌上放的盒子,好奇地问了一句。
云琬透过梳妆镜看到了秋碧手指的东西,开心地笑道:“是套头面和玉佩,一直放在床下都忘了,现在发现了正好可以拿去卖钱。”
“头面?”秋碧皱皱眉头,将盒子拿到面前打了开来,看到了里面金光闪闪的首饰和羊脂玉佩。
“小姐你竟要将这套头面卖了?这可是夫人成亲时用的头面,后来传给您成亲时用的啊!您当初不是很珍惜吗?”墨月也看到了那套头面,不由吃了一惊,替云琬梳头的动作一紧,将云琬的一根发丝都扯断了。
云琬吃痛地揉了揉脑袋,深觉头痛不已。她哪里能想到这头面还有这样的意义?云琬发现,随着未知的东西越来越多,自己离暴露身份已经为时不晚了。
“傻瓜,我怎么可能拿去卖钱!跟你们开玩笑而已。我把它们拿出来重新放在一个盒子里,就是因为太贵重怕损害了所以打算好好保管,不能再放在床下了。”云琬笑着解释,自己都觉得这个借口有些糟烂。
不过好在墨月和秋碧没有怀疑。秋碧将盒子捧在手中,好心道:“那奴婢帮小姐将盒子放到梨花木衣柜下面的隔层里好不好?夫人生前的那些饰品都是放在那里的。”
云琬抽抽嘴角,无奈道:“好。”心里却是痛的不行,眼看着这大把大把的银子就这么没了。
“不过这玉佩是哪儿来的,奴婢怎么从未见过?”秋碧说着,将盒子里缺月形状的羊脂玉佩取出来看了看。
墨月已经帮云琬梳好了头,她转身看到秋碧手上拿着的玉佩,也好奇地走过去,拿在手上看了看,摇摇头道:“这东西我也未曾见过,小姐什么时候得来的?”
云琬闻言一喜,她站起身走到墨月身边,拿过玉佩道:“秘密!”说完便将玉佩系在了自己的腰间。心里喜滋滋的,想着总算这东西还是可以卖掉的。
带着愉快的心情吃完早膳,请完安之后,云琬又偷偷跑到瑞哥儿那儿看了看情况。公孙铭看到她还是热情的不得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她身边蹭来蹭去的,蹭的墨月和秋碧差点没有用眼神杀死他。
特别是当公孙铭看到云琬腰间系着的玉佩时,更是笑得像一只老狐狸,还凑到云琬耳边说了句不清不楚的话,“小琬琬,我就知道你没忘,子瑾真是多虑了。”
“什么?”云琬不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没什么没什么!”公孙铭挥挥手,笑得依旧奸诈,他道:“等过几日会有惊喜哦!对了,这是子瑾写的信,给你。”说完,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了云琬。
云琬狐疑地看了看他,不过并没有要深究他话中的含义。她伸出接过那封信,简单瞄了一眼便将它塞到衣袖里。然后又找到瑞哥儿,叮嘱了他两句,让他注意不要被其他人知道习武这件事,便跟他们告辞了。
等回到琬院的时候,云琬才将那封信拿出来,犹豫了片刻,还是将它拆了开来。
第九十三章我喜欢他
“云琬,一月一别,已是六月虚度,因种种原因不能去看你,你可是因此怪我怨我?埋在槐树下的那些信你可有看到?今日听公孙先生一席话,方知你一切安好。我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下,可一日不听你亲口说,我的心还是深感不安。望你看到这封信后,可以尽早回信,也解我心中大石。子瑾书”
云琬的心被重重击了一下,看到这些饱含情意的字句,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陆子谨,你可知道?莫云琬早就不在了。
她哀叹了一口气,吸吸微酸的鼻子,还是将信仔细地收了起来,放到了锦盒里。随后她就去了书房,提笔给陆子谨写去了回信。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云琬已经被方氏害的禁足的原因,方氏这几日一直没有找过云琬的麻烦,就算是在穆威堂请安不巧碰到时,方氏都没有像以往那样对她冷嘲热讽,也没有故意装亲热套近乎,而是基本无视她的存在,这不禁让云琬大呼不可思议。
不过云琬并没有很在意这件事,方氏不管她最好,她也没必要去揣测她的心意。她还有更重要的事去做,可不能一直围着方氏闹腾。
这几日陆子谨又写了几封信给云琬,云琬也一一给他回了。不过心里却挺不是滋味的。她又不是真的莫云琬,这样子欺骗陆子谨的感情真的好吗?万一哪天他发现了,那他会怎么想?他这么爱莫云琬,要是知道莫云琬已经死了,心里肯定很难受的,然后间接地肯定对她这个冒牌货很厌恶。
“好烦!若是莫云琬跟陆子谨没有私情也就算了,我嫁过去也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这样算什么?”通过这几天跟陆子谨的通信。云琬对于跟陆子谨成亲更加的纠结犹豫了。之前还觉得嫁给陆子谨可以了却莫云琬的心愿。可现在只要一想到陆子谨知道真相后失望心痛的样子,她就做不出来这件事。就算这个真相可以一辈子不被陆子谨知道,她的良心也觉得很不安。
“我是打算找个实力强的男人嫁了可以帮我,这种需要付出感情的事真心做不来啊!”云琬趴在桌上哀嚎,丝毫没有发现自己最近的思绪完全被陆子谨占用了。
“小姐,老爷身边的小厮喊您过去,说是有客人到访,让您去会客厅。”墨月清脆的声音在屋外响起。
云琬回过神来。站起身理了理裙摆,朝屋外喊道:“这就来。”心里却是一阵诧异。莫正冲那儿倒是经常有客人来访,可是从没有特意叫她过去,今天却是怎么了?到底是什么客人?
她出了屋子问侯在堂屋外的小厮,那小厮不肯说,只说云琬去了便知道了。
云琬狐疑地跟墨月对视一眼,墨月也摊摊手,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算了,去了再说吧!”无奈之下,云琬只好随小厮先去了。
“秋碧呢?”云琬出了堂屋。身后只跟着墨月,并不见秋碧的身影。
墨月上前一步道:“管人事的王妈妈来了,说是秋碧的妹妹求见,所以让秋碧去见了。”
“哦。”云琬点点头,并没有觉得不满。这两姐妹多见见面也是好的。不过她倒是很好奇王妈妈怎么会让秋碧去见她妹妹?王妈妈不是方氏的人么?按道理应该想方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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