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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魂无双-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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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难听的话恐怕只要是个男人都受不了,这些马贼原本都是些无法无天的亡命徒,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侮辱,个个发出了愤怒的嘶吼。

“兄弟们,一起冲上去杀光他们!”

一名显然是头领的马贼怒喝道,挥动雪亮的马刀一马当先地冲向小丘。

二十多骑对七个人,马贼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而且以骑对步优势更大,只要一起围攻上去,一两名神箭手根本不可能抵挡住。

而且双方之间的距离不过百多米,战马全力冲刺,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就能够冲到跟前,再用马刀进行砍杀,一个来回足以碾碎所有的抵抗。

只不过马贼们算计得不错,但是他们却严重低估了雷昂等人的实力。

嘭!

一团比太阳还要明亮的光球在小丘的上空炸开,刺眼之极的光芒让猝不及防的马贼连同胯下的战马,瞬间全都陷入短暂的致盲状态!

炫光术!

这是法师阿克兰的杰作,雷昂是拿它当闪光弹来使用,在特定的情况下总能发挥妙用。

突然的刺激让马匹们惊慌失措,几匹冲在前面的马乱了方向和后面的狠狠撞在一起,好几名马贼直接摔在了地上,惨叫声此起彼伏。

“不好,有魔法师!”

“退!快退!”

只是跑起来的战马不是说停就能停,说退就能退的,还有十几匹战马带着主人盲目地向前冲。

它们没有冲出多远,其中一半的战马蓦然向前滑了出去,前蹄跪折重重地摔倒在了草地上!

在亮光的照耀下,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片草地上泛动着油腻的光泽,像是事先被人喷上了一层油。

油腻术!

依然是阿克兰的手笔,只不过在雷昂的要求下,事先被施放在营地的四周,防备的正是马贼的战骑冲击。

看到狼狈不堪的马贼们,阿克兰心里对雷昂真是佩服无比,炫光术和油腻术并不是攻击类法术,法师在对敌的时候也经常使用,但是用得如此巧妙、环环相扣的,他还真没有见过。

关键是雷昂自己并不是法师,只是听阿克兰讲过其所掌握的法术用途和威力,便将这些法术运用了起来,发挥了奇效。

先是用嘲讽诱敌,再用炫光术惑敌,而后油腻术铺地完成了最后一击,马贼的攻势才刚刚展开,已然土崩瓦解!

“投枪!”

傲立在小丘上的雷昂沉声怒喝,霍然投出了手中的梭枪!

梭枪是熊裔战士最擅长最喜欢的投掷武器,这一次出来为了以防万一,岩锤等人足足携带了三十支梭枪。

虽然为了携带方便,枪杆被锯断了一大截,投掷的距离有所缩短,但是在熊锤子的蛮力作用下,这些带有精铁枪头的梭枪威力丝毫不弱于重弩。

三名熊锤子同时投出了梭枪,目标直指还在继续冲击的马贼。

“啊!~”

四支梭枪命中了三支,三名马贼又倒了下去。

还有火锤的羽箭、沃利的弩箭以及阿克兰的火球,转眼之间真正冲到了小丘上的马贼只剩下最后两名。

而且,炫光术的效果依然存在!

“杀!”

雷昂抡起双刃战斧冲向了一名马贼,丝毫不顾忌被奔驰的马匹迎面撞中的危险。

咔嚓!

战斧无情地劈砍在战马的头颅上,借助着对方的惯性冲力从脖颈直贯向下,竟然是将整匹战马硬生生地劈成了两截!

而马背上的马贼则直接被划过的斧刃开裆破腹,惨叫着向前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摔断了脖颈。

两截血淋淋的马尸从雷昂的左右飞出,喷溅的马血溅了他全身,空气之中顿时弥漫着浓重无比的血腥气息。

舔了舔嘴唇上的马血,血人一般的雷昂眼中的凶戾之色几乎凝成实质,大踏步地冲下了小丘——那里还有未死的敌人!

沃利直勾勾地看着雷昂如同魔神一般的背影,握着弩弓的双手竟然不由自主地颤抖,双腿如同灌铅一样无法动弹。

刚才雷昂力劈奔马的一幕被他全部看在眼里。

在他二十多年的佣兵生涯之中,见过许多的强者,武士、骑士、法师、游侠…他们之中很多人的实力要远远超过雷昂,在一次战斗中杀的人更比雷昂多上十倍不止。

但是沃利发誓,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悍的猛男,凭借自身的蛮力和战斧,竟然活生生地将一人一骑当场分尸!

更加可怕的是在雷昂身上凝聚的杀气战意,那酷烈暴戾的气息让隔着几米远的他都感到了发自内心的恐惧。

这难道是从地狱出来的凶神吗?

佣兵的脑海一片空白。

正如处男的初次一样,战斗来得快,结束得更快。

近三十名马贼进攻雷昂七人占据的小丘营地,不到一杯茶的时间,二十五名马贼尸横就地,包括了他们的头领。

只有两名落在最后、见机快的马贼溜走了,今晚的战斗势必将会成为他们终身难忘的可怕记忆。

“一群穷鬼!”

雷昂骂骂咧咧地换下了肮脏的血衣,这一套合身的衣服花去了他足足两枚金币,才穿了不到十天时间就要丢弃了。

战斗结束,按照习惯自然要搜刮战利品,虽然说马贼肯定是穷的,不穷谁还来干这活儿,蚊子腿虽小好歹也有点肉。

可是让雷昂老羞成怒的是,从这一群马贼身上只搜出了几枚银币和几十枚铜币,全部加起来也够他的一身衣服钱。

当阿克兰和沃利明白了雷昂恼怒的原因,两人都是哭笑不得,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你们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雷昂很恨地瞪了想笑又不敢笑的法师一眼:“积少才能成多,都像你这样平时大手大脚的花钱,我们早就饿死了!”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老板,您的睿智堪比智者!”法师举手投降,拍着毫不着调的马屁。

“咳咳!”佣兵干咳了几下说道:“先生,哦不,老板,其实我们也不是没有收获,这些角马都不错,能卖不少的钱。”

二十多匹战马到最后只剩下了八头还是完好无损的,这些马匹身形高大体格健硕,额头上还长有小小的犄角,正是呼伦草原特产的角马。

在光辉大陆上,呼伦草原特的角马很有名气,也是比蒙王国同人族国家重要的贸易品之一。

“凑活吧!”

老雷将一匹黑骏的角马牵了过来,摸了摸长长的马鬃点头道:“看起来比灰驼要好,骑上去起码还有点面子。”

沃利,彻底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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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城门口的冲突

没有了杀戮,草原的夜宁静祥和。

夜色深沉,雷昂守在小小的篝火旁,给自己点上一根雪茄,抬头仰望着无垠的星空。

血腥战斗和激情做。爱一样,过后抽上一根烟,感觉总是份外的美妙,只可惜他的腰袋里存货见底,这自制的大炮是抽一根少一根。

在雷昂身旁的帐篷里,阿克兰和岩锤等人正沉浸在梦乡之中,只有他心情无法平息下来,所以才主动担负起守夜的职责。

冰冷的夜风从小丘上吹过,空气之中依然还有散不去的淡淡血腥气息,这有可能会招来草原上真正的狼群,所以整个晚上都必须要保持警戒。

寒风彻骨,但是雷昂的胸膛却一片火热,他狠狠地将雪茄抽完,将仅剩的一点烟蒂丢到了火堆之中。

雷昂伸手轻轻地拉开了自己的皮甲,在火光的映照下,胸口的虎头纹身艳赤如血,从肌肤上凸现出来,似乎要发出咆哮之声。

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在雷昂力量爆发或者情绪激昂到极点的时候,虎头纹身才会从暗青色变成鲜红色,但是现在的情况却很不同。

自从他渡过怒沧河踏足呼伦草原,身上的这片纹身仿佛从沉睡中苏醒过来,蛰伏其中的神秘力量无时不刻地散发出来,蔓延全身一点一点地渗入雷昂的皮膜血肉筋骨内脏之中。

它在慢慢地淬炼着雷昂,让雷昂经过魄炼的躯体变得愈发强悍,力量更大、反应更快、抗击能力更强!

这种改变不是立竿见影的,但是雷昂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它的作用。

到了今天,雷昂终于能够确定,这虎头纹身正是他穿越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让他变得比原来强大许多的原因所在。

“它会是你的护身图腾,将会给予你力量和勇气,并且改变你的命运!”

那位虎头纹身的制造者、苗族巫婆的话在雷昂的脑海中响起,清楚得仿佛再次在自己耳边述说着,雷昂到现在依然还记得她说这段话的时候,脸上微笑的表情。

我的命运谁人能主宰?

雷昂感觉到,在这片大地之上,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唤醒了他的护身图腾,暗示着他和这片土地的牵连。

而他同样也有了隐约的明悟,这护身图腾所能给予自己的,并不会仅仅只是现在这些那么简单!

再次点上了一根雪茄,雷昂的思绪随着夜风飘向了远方。

………

天刚亮,队伍再次踏上了行程。

有了缴获的新坐骑,队伍的行进速度加快了不少。

每个人分到了一匹角马,虽然说驾驭角马比驾驭灰驼要难一些,不过只要经过一些时间的磨合,掌握它们并不困难。

两天之后,雷昂等人顺利地翻越了暮日山脉。

前方是一片辽阔的平原,这里正是比蒙王国西南行省的核心区域,栖息着数以十万计的兽族和众多的族裔。

离开了暮日山脉,出现了道路,道路的两边也可以看到被开垦出来的农田,还有零星散布在平原上的村落农舍。

往东北方向,道路上的行人和商队渐渐多了起来。

比蒙王国的乡土风情和人族的很有些不同,行人之中各种族裔混杂,彪悍威猛的狮裔虎裔,精悍矫健的狼裔豹裔,漂亮的狐裔兔裔,还有老实巴交的马裔羊裔…让雷昂很是开了一番眼界。

有意思的是,包括岩锤在内,雷昂等人都还是第一次见到某些兽族,还是靠着沃利的指点才搞清楚。

这些兽裔大部分都是有尾巴的,看尾巴是最简单的区分方式,不过很多兽族都将自己的尾巴藏在衣服里面,这就要从另外的体貌细节上来进行分辨。

为了尽快熟悉比蒙王国的情况,雷昂向沃利问了很多的问题。

而沃利则不厌其烦地尽其所知相告,自从那一夜的小丘之战过后,他对雷昂的态度恭敬客气了许多。

给雷昂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比蒙王国的民风相当彪悍。

一路过来,他时不时地可以看到打架斗殴的场面,尤其是那些战士一言不合就拔拳相向,你来我往打得是不亦乐乎。

照理说这样尚武的王国应该是血气十足,怎么会向精灵一族让出了南方大片的领土,让留守在呼啸森林中的部族备受迫害欺凌,连实力只能算是普通的地精都敢作福作威?

这个问题被雷昂埋在了心底。

队伍在西南行省的平原上继续走了三天。

“看,那就是托蒙德城了!”

向导沃利指着前方略带兴奋地喊道。

尽管他在这条商路上来回了很多次,但是长途跋涉的枯燥总是令人厌烦,眼看着目的地就在前方,心情自然不同。

托蒙德城!比蒙王国西南行省的首府!

这座矗立在平原上的城市非常特别,它是围着一座大山建立的,鳞次栉比的房屋建筑从山腰延伸到山脚平原上,用高大的城墙区分出内外城区,规城市规模之大远远超过了法里尔城。

山腰到山顶是茂密的树林,可以清晰看到林间通往山顶道路,而山顶之上,则耸立着巍峨的神庙。

在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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