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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第一季---沉睡之城-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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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说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你说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三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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