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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是爱手背是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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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立峰
第一章 被石化的午后
01
我想,经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午后已经被石化,在这多年后落满尘埃的午后里,熠熠生辉。
我仍然在仰望着你,你的短发上,栖满阳光。我听见,阳光安详地呼吸。
那些呼吸一如既往,线条流畅,于我随波逐流之前,打一个死结挽住我的手臂。
01我记得在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为一件事情深深担忧。
那时候我非常迷信王子和公主的童话,并且深信不疑,王子和公主的相遇也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相信在每一个女孩的潜意识里,自己都是一个准公主。何况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灰姑娘可以变成公主,青蛙也会变成王子。可是在以我为主角的公主和王子邂逅之前,我一直被一个难题困扰着,偶尔想起来,难免要心烦气躁。
这个问题就是一旦遇到一见钟情的真命王子,我的第一句话应该怎么说。断断续续,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多年,也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不经意的,爱情就悄然而至了。
那个时候我叫戴倩,人称戴大小姐,可是你别误会,认为我有几个弟弟妹妹什么的,其实我是家里货真价实的独生女,大家之所以这样叫我,无非是因为我老爸有钱,说白了,大小姐就是暴发户家女儿的代名词,词性涉嫌贬义,也不乏有点儿狐狸仰望葡萄的酸。
我的同学王军喜欢叫我美女,其实我除了身材好以外,其它方面一无是处,根本和美产生不了关系。我常常埋怨父母吝啬,看看他们年轻时的照片,怎么看都是玉女配金童的光景,偏偏只给了我独生女儿的身份,却没有让我继承他们的优点。除了容貌上的遗憾,我活了十九年,似乎没有什么欠缺的。同学们取笑我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是“带钱”,可真是一点儿不假,我的身上总是带着足够的钱,从没有发生过经济危机。因此,我大可拍断栏杆,豪气大发,吼上一嗓子:“我是戴大小姐,我怕谁?”
我喜欢看帅哥,不是偷偷地看,而是肆无忌惮地看。我的同学王军说过,“美女看帅哥,如果看得色迷迷的,那叫风情万种;丑女人色迷迷地看帅哥,那就是淫荡。”
我问他:“我呢?风情万种还是那个什么什么?”
王军笑眯眯地说:“如果看我呢,就是风情万种;如果看别人,我可不敢说。”
我就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狠狠给了他一记爆栗子说:“看你的话,风情万种根本不会发生,至于看别人嘛,就是那个什么什么的,我也乐意!”
王军叹口气说:“自甘堕落,释迦牟尼他老人家亲自来也点化不了你。”说完后,他识趣地落荒而逃。也幸亏他跑得及时,否则一顿铺天盖地的糖炒栗子在所难免。
艺术院校里的美女帅哥如云,特别是我们舞蹈系的同学们,都像是一种喜水的植物,洋溢着水灵灵的青涩,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清一色的都像一把子水葱。好象地球人都知道,曹雪芹曾用水葱来形容几个女子的魔鬼身材,害得无数痴情男子郁郁寡欢,相思病缠身。但是水葱似的我却不喜欢水葱似的男生,而王军恰是其中的一根。
王军从高中开始就是我的同学。高二的时候,我的文化课成绩实在糟糕得令人不敢恭维,而我又特想上大学,只好走特长生这条路了。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学着电视上的舞蹈,装模作样地蹦跶比划,于是爷爷奶奶喜欢在别人面前吹嘘我拥有舞蹈家的天赋,因此我选择舞蹈毫无悬念。临时抱佛脚,天赋开发得自然有些晚,我只有靠热情来弥补不足。基本功训练,就恶狠狠的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每天无休无止的下腰、压腿折腾得我浑身酸痛。父母早有预言,用不了三天,我稳准会放弃,谁知我却用实际行动,打破了父母关于我的预言的失误率为零的纪录。几个月下来,我让他们大跌眼镜地看到,他们的女儿把身体修练得像一根面条,爱怎么弯曲就怎么弯曲。我也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毅力,也许是梦想的功劳吧,我无时不刻梦想着成为舞台上的一颗耀眼的星星。
王军学舞蹈比我入门早,老师指派他帮我进行基本功的练习,一来二去,他被我成功收服,成了我的跟班。做我的跟班很辛苦,比如说夏天的午后,刚练完功浑身臭汗的王军刚想坐下休息,我却嚷着要吃冰激凌,他就得不顾劳累地去买,而且速度要快,还不准发牢骚;或者哪一天我有点儿小不高兴,我就命令王军必须和我保持一米以外五米以内的距离,他就会时刻保持警惕,不让自己离我太近或者太远。也许王军来自农村的缘故,具有跟班应该具有的一切优良品质,譬如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等等等等。
进入大学,我和王军依然是同学。王军告诉我这是上天的眷顾,他给我辛苦跟班的丰厚酬劳。我警告过他多次,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却说他坚信“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的硬道理。后来他干脆以我的男朋友自居,我在确定找到自己的爱情之前,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像他这样敬业的跟班像诗人的灵感一样,可遇而不可求。
02
理论上说,新的一天都是从午夜零时开始的,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新的一天是从早晨开始的,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从张开眼睛的那一瞬间。
我就是大多数人中的一个。每天,我都极不情愿地睁开懒洋洋的眼睛,当然今天也不例外。睁开眼睛后,首先把目光瞄向窗外,灿烂的阳光正从窗外泼进来,金灿灿地铺了一地。这是我自小就养成的恶习,很多时候,一片阳光或者几缕风雨,都能或多或少影响我新一天的情绪。不过别把我粗暴地归类到情绪化女人的行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不是。再说我距离“欲说还休,天凉好个秋”还遥远着呢,就算是到了那个季节,经过几十年的千锤百炼,足够练就一颗金刚不坏的心,任你东西南北风,不问世间风和月。这一点我对自己有信心,就像我对很多事物有信心一样。
我猛然记起那一天是我的生日,阴历十月初八,在十九年前的这一天清晨,我出生了,同时也奠定了这一天在我生命中的特殊性。生日是一个结,按照惯例,我应该在这一天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和庆贺,我也这样做了,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好意,只要不是傻瓜。我刻意留意这一天的存在,甚至每当它即将来临的时候,我都仿佛看见它面露殷勤对我献媚地笑。
我认为,自己的生日才算一年当中最隆重的节日,传统的节日和法定的节日都是大家的,尽管在节日的氛围里我也兴高采烈其乐融融,但毕竟那是大家共有的,而生日的魅力就在于只属于我自己,我才是独一无二的主角。为了准备十九岁的生日,我煞费苦心,最后决定约几个同乡聚聚,去大酒店开开洋荤,然后去K歌。自然,联络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王军的身上。
我奶奶告诉过我,小孩子过生日阴天是个好兆头,而老人过生日晴天才是好兆头,尽管我不信这个,但是生日这天无论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我都有理由得到好心情。好心情来了,想挡都挡不住,何况我有足够的钱给我买乐子。
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顾不上梳洗,就给王军打电话督促一下他的任务。他们宿舍的电话铃响了好久,才听见王军带着浓浓睡意的声音,还夹杂着其他人被惊醒好梦的抱怨声。
“美女,有什么指示?”
“猪!你该不是忘了你的任务吧?”
“怎么会?就是借给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呀!”
“算你识相!”
“不过你要告诉我。干嘛非要加上我和你正好八个人,而且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而且一定是男老乡?难道有了我,你还要相女婿?”
“笨猪!我就是要相女婿也不关你的事,是不是?想想看,八个人不正好凑成八仙吗?”在家乡,重要场合的酒席在每桌的人数上有着严格的不成文规定,八个人不能多也不能少,据说这是先人们受了八仙的启示而形成的规矩。我这样突发奇,无非是想让自己的生日宴提高一个档次,还有如果邀请了女生去,难免会分散我的焦点效应,今天晚上,帅哥们只能围着我转,怎能让别人分了一羹汤去?
“哈哈,我明白了,原来你想当何仙姑呀!那么我就作吕洞宾。”
“随你爱当谁谁谁,记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电话里传来王军的一阵坏笑,“我记得何仙姑和吕洞宾有一腿的。”
“臭美吧你!”我啪的一声扣下了电话,心里美滋滋的,不管怎么说,有人追求自己,毕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做十年大梦也想不到,在聚会上,我会遭遇我久久不能愈合的痛——李一,而王军正是我们引路人,也是我“移情别恋”的始作俑者,王军自己也说介绍李一认识我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大的蠢事,搬起石头不但砸痛了自己的脚,而且砸伤了自己的心。说我移情别恋,可真有些冤枉我。王军和我的关系只能用他自己的一厢情愿来概括。和他在一起彼此太熟悉了,我对他的热情已经有了相当强大的免疫力。
傍晚,在王军几次三番的电话催促下,我才来到大酒店。在我的印象中,所有的女主角都会姗姗来迟,越是大牌主角就到得越迟,那不叫迟到,而叫做份量。那一天,我穿了一件紫罗兰色的连衣裙,拉直处理过的长发随意飘洒在肩上,走在路上,我随时随地地感觉到自己飘逸如云。穿这样的衣服,在那个季节,明显得单薄,但是为了美丽一点,我不在乎做出“冻人”的牺牲。
走进酒店大厅,我一眼就看见了王军他们,那一群叽叽喳喳的艺术院校男生,但是他们没有吸引我的目光,我注意到一个大男孩有些落寞地站在他们之间。他穿着一身半旧的牛仔装,脸庞棱角分明,俊郎阳刚,肤色略黑,时刻散发着阳光般的味道。他鹤立鸡群在一群豆芽菜里,身材显得那么魁梧挺拔。我不由得怦然心动。
王军迎上来,对着大家说:“现在我隆重介绍,这位美女就是今天的女主角、寿星——戴倩,也是我们家乡知名企业家戴成坤的千金。”
“罗嗦,还用得着你介绍,十年前,戴大小姐就是我的梦中情人了。”同校的一个哥们起哄。
“去去去,又没给你介绍,我是为李一同学介绍呢!”王军挡在我的面前,俨然是我的护花使者,指着李一介绍:“这位是理工学院的高材生,李一同学。”
我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李一的左右,发现他在王军介绍我的时候,有那么一刹那的惊异表情。我对王军撇撇嘴,不满地说:“不要总把我和老爷子混在一起,我是我,他是他!”其实这话有向李一表白的嫌疑,我想告诉他我虽然有个有钱的老爸,但我还是比较独立的,我和其他有钱人的子女不一样。
我再次把目光聚焦在李一身上,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李一,你好!”
李一看上去怪怪的,不自然地伸出手,像蜻蜓点水一样,用手指轻轻碰了我的手一下,就飞快的缩了回去。他的脸僵硬得一点笑意也没有,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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