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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女小晞-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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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忘了她
钱宝回到美国之后,也没能忘了那双眼睛。
他说不清楚那样一双眼睛带给他的感觉是什么。那双眼睛并没有好看到哪里去,也许长到别人脸色就是一双普通至极的黑眼睛,因此也谈不上惊艳,然而那双眼睛在那张清淡的脸上就是那般的摄人心魄。
钱宝除了在意那双眼睛,还在意那个女孩为什么一直呆在那片墓地里。她看起来不过十几岁,难道不用上学吗?就算是扫墓,为何又一个人去?难道是可怜的父母双亡?还有,她为什么总在墓区里跳来跳去的,穿着那样一双凉鞋跳,难道脚不疼吗?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梦见她许多次,有的时候,梦里的情景十分令人发憷,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在浮着青烟的墓地里一直走,不知道是要走向哪里。
然而有的梦又很温馨,她和他并肩坐在一起,一起吃冰棒。他在跟她说着什么,可是她一直都不都不理他。然而他却总在她终于回过头要对他说什么的时候,醒了过来。
当他醒来时,他常常觉得怅然若失,很想继续睡,接着梦下去,想知道那女孩对他说了什么。可是很无奈,他属于醒了就再也睡不着的那种人。
钱宝一直觉得他总梦见这个女孩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觉得这是因为这个说不清是人还是鬼的女孩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而他过段时间肯定就会淡忘的。
然而有天早晨,他竟然梦见和这个女孩赤身裸体躺在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地上,最后还共赴巫山,他觉得事情严重了。
他冲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判断出自己这样是不正常的,随之决定晚上就去泡泡吧找找妞。
泡吧的目的自然是泡妞第一,喝酒次之。钱宝酒量还不错,但是却并不嗜酒,所以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泡妞。
这个不大的酒吧离他学校不远,经常能在里面遇见熟人。平时小考大考结束时,常会有同学结伴而来喝喝啤酒聊聊天。当然聊天也有聊出艳遇的时候。大学这些年钱宝交的女友,应该有一多半是在酒吧认识的,还有一小半,是在各种party上认识的,剩下不多的几个,是在图书馆认识的。
钱宝交女朋友只有一个原则:在一起时开心。他不怎么太在乎女生的长相身材,只要不是丑得让人做噩梦,胖得能压死人的,他都可以接受。按理说他这么不挑食,应该不常换女友,然而他却是换得相当勤,最短的不超过三天,最长的也不过半年,理由只有一个,在一起不开心了。
至于怎么叫开心,怎么叫不开心,却没个清楚明白的标准,可以说,全是看他心情,他觉得开心,那就是开心,哪怕你骂他;他说不开心,那就是不开心,哪怕你喊他爷爷。杜思蔓用两个字概括了他的标准:任性。
杜思蔓是钱宝的第一个女人。钱宝可以算是个ABC,而杜思蔓是跟随父母移民来的。她和他同高中,然后同大学。在高中时候,两个人为了“研究”一下“那事儿”,彼此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当然,经历算不上愉快,期间发生众多姿势不对、找不着地方、塞不进去等事故。好歹最后还算成功。可能因为经历不太愉快,他们并没有因为“成功”而变为男女朋友,仍是维持着“纯洁”的友情,各自寻花问柳,至多在彼此身边无人又寂寞难耐的时候,才又凑在一起发泄一下生理需要。
杜思蔓算是有点小姿色,然而并不是绝色。她那张双颊微微内凹,颧骨有些明显的脸上,缺点还是蛮多的。比如她大小眼,而且还一个外双一个内双。再比如她有两颗夸张了点的虎牙,人说长虎牙的都是美女,只是她这虎牙不是那么小巧可爱,如果她大笑的话,会变成真正的“狮吼”,令人有些发毛。所以杜思蔓从不大笑,她多半是抿嘴微笑,偶尔掩嘴含笑,尽显东方魅力。虽然杜思蔓脸上缺点不少,但是她这人勤快,而且很有自知之明,非常懂得怎么拾掇自己,因此双眼皮胶一贴,睫毛一夹,眼影一打,腮红一上,她便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很有混血感觉的美女。而且,她还有一般美女化妆化不来的优点——她有一对惹人喜爱的酒窝,当她抿嘴微笑的时候,这对酒窝让她的笑容变得格外甜美。
由于她有了这甜美的微笑,因而她杜思蔓身边很少缺男人,虽然她也和钱宝一样换人换得很快,而且她也不挑食,什么国籍什么民族什么肤色的都尝过,不过她认为自己和钱宝有着本质的不同,钱宝在她看来就是在玩弄感情,而她对每段感情都是无比真心的。只是,她认为爱情的美好并不在长长久久,长了就淡了,腻了,乏味了,既然彼此都乏味了,那还在一起做什么。她追求的,是日日新鲜的爱。
凑巧这两个人最近都有了空挡,于是两人决定先在酒吧里寻觅一番,如果没有,再互相安慰。
钱宝坐在吧台边,看到杜思蔓在舞池里和一个金发帅哥激烈的对蹦,琢磨她今晚应该有了归宿,于是他倍感挫败的眯着眼睛,借着酒吧昏暗的光线进行“扫视”,可离奇的是,虽然辣妹不少,他却没有心情前去搭讪。
于是他就一直瘫在吧台边喝着闷酒,偶尔遇见几个同学,过来跟他聊了几句,又都各自找乐子去了。
是啊,这天是周末,谁不是来找乐子的?他自己不也是么,可惜他却乐不起来。
当他觉得呆得太闷,决定回住处上网打游戏的时候,杜思蔓带着一身汗味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他身边,脸上还带着激舞过后的兴奋笑容。
她把他手里的啤酒夺过去一饮而尽,然后喘着气问:“去你那还是去我那?”
钱宝扬了扬眉毛:“你不是最爱金发帅哥吗?”
杜思蔓因为热用手上的头绳把一头波浪长发绾了起来,边绾边面无表情的说:“我最爱你。”
钱宝很喜欢看女人绾头发的动作,觉得格外妩媚。虽然他今晚并不太有兴致,但是,他不想让自己再做关于那个墓地女孩的春梦了。
她喊他傻子
钱宝从浴室里出来,看到躺在他床上看电视的杜思蔓,忽然觉得完全提不起兴致。他围着浴巾回到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两瓶啤酒,各塞了一片青宁,然后拿进房里递了一瓶给躺在床上一丝未着的杜思蔓。
“要不我们看电影吧?”钱宝喝了一口啤酒,掩饰语气的尴尬。
杜思蔓拿着冰啤酒像看怪物一般看着他,“你……还好吧?”
钱宝耸了耸肩膀撇了下嘴,在床尾坐了下来,对着电视机又灌了一口啤酒。
“提不起兴趣。”他说,语气过于随意,丝毫不考虑杜思蔓的感受,不过,却是诚实的。
杜思蔓觉得挺无语,伸手捞起一件钱宝丢在床上的T恤套在了自己身上。人家都说没兴趣了,那她还“准备”个啥。她看着钱宝的背影,揣测他估计因为父亲的去世想找慰藉,然而心中又实在难过,因此也就不跟他多计较。她爬到钱宝身边坐下,很兄弟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
两个人肩并肩喝闷酒,电视频道锁定在购物台,里面一个男的很亢奋的在卖拖把。
“你毕业答辩都准备好了没?”良久,杜思蔓开了口,顺便打了个酒嗝。
“差不多了。你呢?”
“我要没准备好还敢出来泡吧么,早被爹娘打断腿了。”杜思蔓随手把喝空的酒瓶仍在了地上,人往后一仰,倒在了床上。
杜思蔓的父母是全凭自己辛苦打拼才来的美国,虽然现在家境还算殷实,但是移民们永远有着“生于忧患”的想法,他们经历过激烈的竞争,感受过种族的排斥,坚信自己必须出类拔萃,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因此对于后代的教育,也格外的严格。杜思蔓爱交朋友,她父母虽然看不惯,但是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于杜思蔓的学业,他们却是相当紧张的。
“钱宝,你有找工作吗?”躺在床上的杜思蔓对着天花板问。
“在美国找?没想过。我应该是会回中国吧,毕竟回家想做什么都方便。”钱宝是个懒散的人,自己创业这个问题对他而言复杂了点。
“真没出息。”杜思蔓抬脚踢了踢钱宝厚实的背,接着又感叹了句,“做大少爷就是好,什么时候我傍个大款去,做个大少奶奶,就不用自己奔了!”
“你不是认识挺多少爷的么?”钱少爷没心没肺的接话。
“去你的,说得我跟养鸭的一样。”杜思蔓又踹了他一脚,“我还没找到我生命中的那个人——”她拖长了尾音在床上翻了个身,声音变得慵懒了起来,“希望我生命中的那个人,是个有钱人——!”
人都是贪心的,美女就更有资格贪心。杜思蔓就属于爱情面包都想要的那种人,她觉得只要她不停的去寻找,一定能找到一个与她爱到天荒地老的多金帅哥。
杜思蔓的这个愿望钱宝听了很多年,因此他也没什么可评论的了。他毫无意义的专心看电视里那个拖把男演示他的拖把是如何的神奇。
他看了很久,一直看那个男人把家里所有的地都拖了一遍,都没再听到杜思蔓吱声,他便以为她睡着了。
当电视里那个拖把男消失,换成抹布女的时候,杜思蔓突然开了口,把钱宝吓了一跳。
“钱宝,那毕业以后我们是不是就见不着面了?”
钱宝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回头看了看床上只穿着T恤的杜思蔓。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翻了过来,仰面躺着,看他的眼神有些忧郁。
钱宝眨了眨眼,挠了挠后脑袋,挺自然的说:“你有时间就回国找我呗,或者我来美国找你。”
杜思蔓笑了,闭上眼睛说:“晚安,傻子。”
这一晚他俩同床而眠,但是什么都没做。第二天一早钱宝醒来的时候,杜思蔓已经离开了。他洗漱完毕到厨房吃早餐的时候才发现她在冰箱上留了个便签:
借你这金佛保佑我能顺利找到工作。
钱宝这才把脖子一摸,发现金佛不见了。他心里第一个反应是舍不得,毕竟这金佛是他爸送给他的,而且听上去似乎是很灵又很大来头。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了,既然朋友要,那就给吧,希望这金佛真能帮杜思蔓带来点财运。
之后,钱宝就一直在忙活着毕业。家里来过几次电话,交代他一毕业就回去给家里帮忙。他当然明白家里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工作了,正好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觉得也没理由反对,反正若是他不喜欢了,他不干就是了。
毕业之后,钱宝也没在美国多呆。他这个人,既不憧憬未来,也不怀念过去。因此毕业时的伤感气氛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他乐呵呵的跟每个人说有空去中国找他玩,然后随便整理了一下行礼,把住处的杂物处理了,便订了回国的机票。
他站在候机厅给杜思蔓打电话,跟她说他要上飞机了。不想电话那头的杜思蔓狠狠把他骂了一顿,说他没心没肺就这么一声不响的走了连个散伙饭都不吃。
“散什么伙啊?”钱宝不明,疑惑的反问。在他心里,他不过是去了另一个城市而已,朋友还是朋友,怎么会“散”呢?
“算了,你个傻子。”电话那边的声音颇有些无奈,“记着你欠我顿饭呢!”
“哦。”钱宝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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