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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五:卡拉之狼-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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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太阳到达了最高点,然后就停在那儿不动了,仿佛时间都停滞了一样。下面是长长的斜坡,布满了巨大的灰黑色石脸,这是些风化了的雕像,雕刻这些石像的人早已经灭绝了。血王的手下毫不留情地步步逼近,而罗兰和他最后的同伴们则不停地向上撤退。枪声没有停止过,就像永远都不会停止一样。子弹擦着石像呼啸而过,罗兰他们的脑袋里也像是有渴望喝血的蚊子一样,不停地轰鸣着。杰米·德卡力被一个狙击手杀了,那人也许是血王长着鹰眼的儿子或者就是血王本人。阿兰的结局更惨;他死在决战的前夜,死于两个挚友之手,一个愚蠢的错误,一个悲惨的死亡。回天无术。当晚,德姆勒的纵队在悬崖遇到伏击,人员惨遭杀害,阿兰深夜骑马赶回来通知他们,罗兰和库斯伯特……他们的枪声……哦,当阿兰喊出他们俩的名字时——
当时他们已经到了坡顶,无路可退了。他们身后,东边是面向盐海的页岩陡坡——盐海距这里往南五百里被称为清海。西边是堆满石脸的小山,还有血王手下那些不停嚎叫,步步逼近的走狗们。罗兰他们已经杀了几百人,可还有两千人,这还是保守的估计。两千人,脸涂成蓝色,拿着枪,还有一些拿着弩,嗷嗷大叫着——逼近十二个人。这就是他们还剩下的人数,在热得仿佛燃烧起来的天空下,在界砾口山的山顶上。杰米死了,阿兰死了,死在挚友的枪下——冷静而可靠的阿兰,他本可以骑马到安全的地方去,但他没有这样做——库斯伯特也被击中了。几次?五次?六次?他的衬衫被血浸透了。半边脸全被血盖住了;那边的眼睛暴出来,吊在脸上,已经看不到东西了。但他还拿着罗兰的号角,亚瑟·艾尔德曾吹过的号角,传说中是这样说的。他不把号角还给罗兰。“因为我吹得比你好听,”他笑着对罗兰说。“我死了之后你再拿走吧。别忘了把它从我身上摘下来,罗兰,因为那是你的东西。”
库斯伯特·奥古德。罗兰记得去眉脊泗的领地那一次,他把一个秃鼻乌鸦的头骨放在马鞍的前鞍桥上。“哨兵,”他这样称呼它,还对着它说话,就好像那是个活物似的。他总是有这样的古怪念头,有时他的愚蠢快要把罗兰逼疯了。而现在,他站在那烧着了的太阳下面,摇晃着朝罗兰走去,一只手举着还在冒烟的左轮,一只手拿着亚瑟的号角,全身是血,眼睛半瞎,奄奄一息……但他仍然笑着。上帝啊,不停地笑着笑着。
“罗兰!”他喊道。“我们被出卖了!他们人数比我们多!我们背靠着海!我们好好收拾他们!现在开火吗?”
罗兰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如果他们对黑暗塔的追寻真的要在界砾口山上完结——被自己人出卖,被约翰·法僧的野蛮部队包围——那么就漂亮地把它结束吧。
“好!”他喊道。“啊,非常好。城堡里的人,跟我来!枪侠们,跟我来!跟我来!”
“枪侠嘛,罗兰,”库斯伯特说,“我在这儿。我们俩是最后的枪侠。”
罗兰看着他,然后在那恐怖的天空下拥抱了他。他可以感觉到库斯伯特的身体也在燃烧,那颤抖的将要死去的瘦削的身体。但他仍在笑着。伯特仍在笑着。
“好吧,”罗兰哑着嗓子说,看着他身边还剩下的几个人。“我们冲到他们中间去。决不饶恕!”
“嗯,决不饶恕,决不!”库斯伯特说。
“即使他们投降我们也不接受,”
“决不接受!”库斯伯特说,笑得更厉害了。“就算两千人都放下武器也不接受。”
“那就他妈的吹响号角吧。”
库斯伯特把号角举到滴血的唇边大声地吹了起来——最后的号角声,如果一分钟后那号角从他的手中掉下来(也许是五分钟后,或是十分钟后;在最后的那场战役中,时间根本没有意义),罗兰会让它就那么躺在尘土中。在渴望杀戮的悲痛和愤怒中他才不管那是不是艾尔德的号角呢。
“那么现在,我的朋友们——冲啊!”
“冲啊!”最后的十二个人在燃烧的太阳底下呼喊着。这是他们的末日,蓟犁的末日,万物的末日,他再也不在乎了。那古老的血一般的暴怒,无情而疯狂,吞噬了他的大脑,控制了他的思维。最后一次,他想。就这样结束吧。
“跟我来!”蓟犁的罗兰喊。“向前!到塔里去!”
“到塔里去!”库斯伯特在他旁边喊,蹒跚着。他用一只手将罗兰的号角举向天空,另一只手举着他的左轮枪。
“不留活口!”罗兰大喊着。“不留活口!”
他们朝血王的蓝脸走狗们冲过去,他和库斯伯特在最前面,当他们冲过草丛中第一个灰黑色石像的时候,敌人枪弹齐发,然后敲钟声响了。这敲钟声远非美字可以形容;好像要用它的美妙将罗兰撕成碎片。
不,不是现在,他想。哦,天神啊,不是现在——让我打完这场仗吧。让我和我的朋友并肩作战打完这场仗,然后给我最终的安宁吧。求求你。
他伸出手去抓库斯伯特的手。有一瞬间他碰到了他朋友那沾满鲜血的手指。在界砾口山,这个勇敢的,大笑着的人死去的地方……然后那些手指消失了。或者说,他自己的手指从伯特的手中穿了过去。他在坠落,他在坠落,世界变得黑暗,他在坠落,敲钟声响起来了,卡曼响起来了(“听上去像夏威夷,对不对?”),他还在坠落,界砾口山消失了,艾尔德的号角消失了,到处都是黑暗,但黑暗中有红色的字,有一些是很大的字,他可以看清楚写了些什么,那些字说——
5
那些字说请止步。但是罗兰看到人们对那指示牌毫不在意,仍然在街道上穿行。他们飞快地朝车流前进的方向看一眼,然后过马路。有个人也不管一辆黄色的粗租车①『注:此处是罗兰拼错了,因为出租车是他不熟悉的事物。』正开过来,径直地往前走。那粗租车猛地一拐,摁响了喇叭。走路的人面无惧色地对着车子大喊大叫,车子开走后,那人还竖起右手的中指对着那辆车摇晃了几下。罗兰觉得这个手势很可能并不是祝天长夜爽的意思。
这是夜晚的纽约。虽然到处都人来人往,但没有一个是他的卡-泰特。罗兰承认,来到这里是他没有想到的偶发事件:他没想到在这里出现的人竟然是他。不是埃蒂,而是他。看在诸神的分儿上,他要去哪里呢?去了那里他又该做些什么呢?
记住你自己提出的忠告,他想。“如果你们是一个人到那里的,”他告诉他们,“待在原地别动。”
但那是否意味着他今晚就傻站在这里呢……他抬头看了看绿色的街灯……就待在第二大道和五十四街的拐角,什么都不干,就看着红色的请止步变成白色的请通行吗?
他正想着这些的时候,身后一个狂喜的声音喊道。“罗兰!亲爱的!转过身来看看我!好好地看看我!”
罗兰转过身来,他已经知道了将会看见谁,但他还是笑了。重新经历一遍界砾口山的那一天是件可怕的事,但这是多么好的补偿啊——他看到苏珊娜·迪恩,沿着五十四街向他跑过来,张开双臂,喜极而泣。
“我的腿!”她用最大的声音叫着。“我的腿!我的腿回来了!噢,罗兰,亲爱的,感谢耶稣圣人,我的腿回来了!”
6
她扑进他的怀里,吻着他的脸,他的脖子,额头,鼻子,嘴唇,一遍又一遍地说着:“我的腿,罗兰你看到了吗,我可以走了,我可以跑了,我有腿了,感谢上帝和所有的圣徒,我的腿回来了。”
“祝你享受这两条腿,亲爱的,”罗兰说。总是不自觉地使用他最近接触过的方言是他的老毛病——也可能是一个习惯。现在他说的是卡拉的方言。他想,如果他在纽约待一段时间的话,是不是马上就会发现自己对着粗租车摇晃中指呢。
但我永远都是一个局外人,他想。因为我甚至说不出“阿斯匹林”。每次我试图说这个词,总是一出口就错。
她抓起他的右手,用令人吃惊的力气把它拽过来,贴在自己的下巴上。“你能感觉得到吗?”她问。“我是说,我是不是在想象呢,是吗?”
罗兰笑了。“难道你不是像腿上生了翅膀一样向我跑过来吗?是的,苏珊娜。”他把他那只完好的左手放在她的左腿上。“一条腿,两条腿,每一条腿下都有脚。”他皱了皱眉。“但我们应该给你找双鞋子。”
“为什么?这是个梦。梦就是这样的。”
他平静地注视着她,慢慢地,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不是梦?真的不是?”
“我们穿越了隔界。我们真的在这儿。如果你割破了脚,米阿,那么明天你就会发现脚破了,当你在篝火边醒来的时候。”
这另外的名字几乎是——但并不全是——自己跑出来的。罗兰等待着,他全身的肌肉绷得紧紧的,看她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如果她注意到了,他就向她道歉,告诉她自己穿越隔界之前刚刚做了一个关于很久前认识的某个人的梦(尽管在苏珊·德尔伽朵之后,他只在乎过一个女人,而她的名字并不是米阿)。
但她并没有注意到,罗兰对此也不感意外。
因为她正准备进行今晚的猎食之旅呢——作为米阿——那时卡曼响起了。米阿和苏珊娜不同,她有腿。她在盛大的宴会厅里享受盛宴,她和所有的朋友交谈,她既不去莫豪斯也不去没豪斯,而且她有腿。这个女人有腿。这个女人是两个人,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
罗兰突然发现自己希望不要遇上埃蒂。他可能察觉到苏珊娜自己都察觉不到的变化。那样的话就糟了。如果罗兰能许三个愿,就像小孩子睡前故事里的弃儿王子一样,那么他要把三次许愿机会都用来求同一件事:在苏珊娜的怀孕——米阿的怀孕——变得明显之前结束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事情。同时应付这两件事太困难了。
也许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苏珊娜瞪大了眼睛,用探询的眼光看着他。并不是因为他用别人的名字称呼她,而是因为她想知道他们下一步该做什么。
“这是你的城市,”罗兰说。“我要看看那家书店。还有那块空地。”他停了一下。“还有玫瑰。你能带我去吗?”
“哦,”她说,往四周看了看,“这是我的城市,没什么可怀疑的,但是第二大道和黛塔在梅西百货偷东西时被逮到大不一样了。”
“所以你找不到那家书店和那块空地?”罗兰有些失望,但听上去一点也不沮丧。总会有办法的。总是有——
“噢,那倒没有什么问题,”她说。“街道还是一样的。纽约就像一个烤肉架,大道都是同一个方向,街道是另一个方向。小菜一碟。走吧。”
指示牌上的字又变成了请止步,但是苏珊娜只朝住宅区方向扫了一眼,便拉着罗兰的手,到了五十四街的另一边。尽管光着脚,苏珊娜还是无所顾忌地大步走着。街区很短,但充满异国情调的商店鳞次栉比。罗兰情不自禁地盯着那些店铺,他这种走路不专心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尽管人行道上都是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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