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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雄风-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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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们的火力显然不如,子弹能击到帐篷的很少,大部份都是在半途上落下钻进了沙子里。
乌赛珍觉得很不过瘾,转到白振英这边来,卧在他的身侧,跟他一起作战,白振英很冷静,也很少发枪,但是他每一枪发出去,必然有人影带着惨叫声被抛起。
倒乌赛珍沉不住气,噼里啪啦的乱发火,凡是对方有火亮的地方,她必定回上一枪两枪。
白振英笑着道:“乌小姐,别浪费子弹,也不要使枪管太热,那会炸膛的。”
乌赛珍的枪膛没有炸,但是她的那些枪兵们,倒是有好几管枪因为过热而膨胀,拉不动枪机了。
乌赛珍恨恨地道:“这班家伙,平常训练时很像个样子,一到真枪真刀时,就乱了手脚了。”
白振英微微一笑:“理论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
乌赛珍哼了一声,忽又笑道:“白先生,你为什么要先提出警告呢?”
白振英道:“这是江湖上的道义,也是做人的道理,动手前应该先打个招呼,不能不教而诛。”
“可是他们来偷袭时,却没有打招呼呀。”
“他们是土匪,我们不是,正与邪的区别就在这里。”
“对他们太客气了,这些盗匪们不配讲道理,如果再让他们接近一点,我们的枪械精,一定能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他们的武器也不弱,第一枪就穿透了帐篷。”
“可是我们已经有了掩蔽,不会受到伤害的。”
“是的,但那两个守卫的没有掩蔽,如果我不开口,把第一枪引向这边来,对方射击的对象一定是那两个人。”
乌赛珍的心里暗服,口中却强辩道:“他们原是作为诱敌的,在我未发枪前,他们不准找掩蔽,这是我们维吾尔战士的信条,也是我们的光荣,天山儿女的血流在沙漠上,为保卫族人而死的荣誉,将会最优先到达真神的身边。”
“是的,这是他们本身的信念,但乌小姐,你是他们的酋长,你不能坐视他们牺牲,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维护他们的安全,重视每一个族人的生命,杀敌是光荣的,伹是一百个敌人也不能弭补一个忠贞英勇战士的损失。”
乌赛珍默然了,这与她自小所受的观念是冲突的,维吾尔人的信念是不计牺牲,痛创敌人,可是白振英所持的信念,显然此她的传统更为好,更为完善。
“白先生,你真的不是枪手吗?你的枪法怎么那么准?”
“不是,我的枪法不过平平而已,是枪枝本身性能良好,而且目标也很大,所以才容易命中。”
“我是说你的镇定,你的临阵经验似乎很丰富。”
“我的家乡也常闹土匪,也受到过大股盗匪卷席的威胁,因此我也学会了抵抗与自卫,我们用的枪比土匪的差,我们必须靠智慧与勇气才能击退强敌,而且我父亲也是族长,我虽是独子,却必须守在最接近敌人的地方来鼓舞士气,这种事我经历很多次了,这能解答你的疑问了吗?”
乌赛珍看着他,默然地点点头,目中流露出钦佩,对方的枪声疏了下来,几乎是停止了,乌赛珍发出一声口令,这边也停止了射击,沙漠突然静了下来,乌赛珍道:“好像是把他们击退了,我们出去看看。”
白振英点点头,爬出帐篷,四下了望了一下,目力所及之处,似乎已没有了敌人的踪迹,这时小金宝也过来了,乌赛珍连忙问她:“他们是不是退下去了?”
小金宝沉思了片刻才道:“我不知道,因为这种大规模的行动我从来也没有参加过,不过我猜想他们不会这么容易就退的,半天云不是一个轻易屈服的人。”
“那么他们还准备干什么呢,下一步行动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小王爷,我是真的不知道。”
白振英想了想道:“我知道,他们在等待,等待着快天亮时作一次突击,不是用枪而是用刀、用血、用肉………”
鸟赛珍愕然道:“你怎么会知道呢?”
白振英道:“我打过土匪,半天云既然也是土匪,他用的战略总是这一套,土匪也有传统的。”
大家都没说话,但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尊敬与信服。
白振英没有料错,快天亮时,沙漠上扬起一片蹄尘,接着如雷似的马蹄声震撼了沙漠,一长列的骑影像潮水般地涌了来,数量显然此他们预料中还多出很多。
可是这边的人没有惊惶,白振英已经安排好了,他把人员分成两列,第一列射击完后蹲下,第二列站起来射击,枪口对准骑队,不瞄准、不射人,只射奔来的马。
这是有系统的抵御术,刚好克制了有系统的攻击,马匹悲鸣着,一排排地倒下去,乱成了一团,近百匹的马,在沙上翻腾着,只有很少的几头,冲破了枪弹的狙击,但是在快接近扎营处时,也被一阵短枪射倒了。
那是小金宝手中的短枪,谁都想不到这个被人所不齿的妓女,会有如此准确的枪法与从容镇定。
马上没有人,但倒下的马匹后却滚出一个人来,他们是贴在马腹边上冲过来的,可是无法接近,还差着十几丈处,他们就失去了凭恃与掩蔽,手足无措地聚成一团。
忽而一匹黑马冲了过来,马上一个中年汉子突然扬身而起,直扑向站在帐旁的乌赛珍,小金宝惊呼:“半天云!”
乌赛珍似乎吓呆了,就在那汉子快要扑到的时候,白振英斜里冲了过去,纠住那个汉子,两个展开了肉搏,翻滚了一阵,人影分开了,半天云的肋上挣着一把匕首,那本是他的,但是在肉搏中,反而被白振英夺过刺在他身上。
半天云没有说一句话,撮口召来了自己的马,跳了上去,带着他的手下,回头就走了,远处冲来的马队也停止了,半天云挥挥手,带走了受伤的人,留下了一大片受伤的马,那些维吾尔战士知道这才是真正的胜利了。
他们围着白振英,发出一声声的欢呼,这是维吾尔语中的鹫鹰,用来赞美无敌的勇士,一个新的英雄在沙漠上产生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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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拜山(上)
一张大红的帖子,递进了把门的孔九爷手中。
孔九爷,姓孔大名不全,斗鸡眼,塌鼻子,兔嘴,半道眉,半边耳朵,六只指,罗圈腿外带着驼背,不知祖上积了什么德,生下他这副形相。可是他天生命好,偏偏他老子给他生了个千娇百媚的妹子,让号称金刀镇凉州的吴二爷吴元猛看上了,纳为七姨太,于是孔九爷抖起来了,在猛虎庄当了把门的大爷。
吴二太爷不是官儿,门口本来用不着这么个人物,但是西边儿路上,金刀镇凉州吴二太爷的名头太响亮了,别说是过路的江湖人,就是新上任的知府大人,也得先上猛虎庄来递个贴子,才能平平安安的把官做下去。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甘陕道上,绵涎万里,都是崇山峻岭,也啸聚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绿林豪杰,他们都跟吴二太爷有交情。
交情深到什么程度没人知道,但知道如果没有吴二太爷点头说句话,西起玉门关,北到银川,南到西宁,东到秦岭,就算是有官军护送的饷银,也照样难以平安通行。因此吴二太爷虽在凉州猛虎庄上,整天跟一些姨太太们喝酒摸骨脾挖花儿取乐,门外依然是访客不绝。
上门投访的人多了,吴二太爷不能一一都见,于是见与不见,就由孔九爷决定了。
孔九爷的大名不全,自从任了猛虎庄的门上管事后,他自己也觉得不太好听,于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十全十美的好事完全叫吴二太爷给占了,您是不能比的,怎么也得少一点,您就叫孔九吧。”这就是九爷这称呼的来源。
孔九爷还只是门上几个帮衬汉对他的称呼,迈过二门,有人叫他秃头,有人叫他斜眼儿,有人叫他六指儿,反正随人高兴,他一样都得哈腰听着,连他妹子养的哈叭狗追着咬他,他都不敢用手推一下。
出了二门,才是他神气的时候,在门房里跷起罗圈腿,把四尺半的身子埋在一张太师椅里,有帖子送进来,他连眼睛都不张,点点头就送进去了,没回应就是挡驾。
那倒不是他架子大,而且他只认识三十二张骨脾上的点子,跟横过扁担的那个一字,瞧了也是白瞧,来人的身份全在他的肚子里,拿帖子的人都知道,必须要先报给他听,遇上陌生一点的,还得先给他点上两句。
今天刚好是一连九天阴雨后的大晴天、孔九爷在那间霉气薰的屋子里推了九天的牌九,输得精光脱底,却赢来了一身风湿关节痛,所以破例把张椅子搬到大门口的广场上晒太阳,刚在陶陶有点睡意的时候,这个不知趣的小伙子就来了,人身上是半身泥点,马身上也是泥点,站在他面前,高出他半截。
那固然因为他是坐着,但站起来也不会高过人家胸膛去,不必用尺,孔九爷的眼睛就是尺,来人至少在七尺以上。孔九爷一向最恨身材高大的人,因为他矮,但他也喜欢英俊的小伙子,因为他的妹子孔金花喜欢。
这小伙子就是他讨厌的高个儿,而又是他妹子喜欢的那种小白脸儿,因此他不得不细心打量着,然后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司马月”。
孔九爷一共做了三件破天荒的事:第一,他没等人帮他念帖子上的字,就认出了来拜的客人,虽然那份帖子他是倒着看的。
第二,他站了起来。上个月新任凉州知府方大人来拜访,他也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吩咐送进去而已。
第三,拜吴二太爷跟拜京中大官儿一样,除了勿需通报的热客,直上二门,见与不见不是由他本人决定外,初次登门投帖的客人,对孔九爷的一份儿意思是少不了的,孔九爷的赌本儿全是从这儿开销。上个月方知府来拜访,照样也封了十两银子的门包儿,但今天这小伙子两手空空,居然也使孔九爷弯腰屈背地伸出那六个手指的左手,连连往门里嚷着,口中一连声地:“请!请!”
这小伙子不过二十五六岁,难道真有那么大的万儿,让孔九爷连破三例?
他是司马月,三环套月,万里飘风。没有人感到奇怪,因为,他是甘凉河洛道上鼎鼎大名的游侠司马月!
凡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也许没听过吴二太爷的大名,但一定会听过司马月,因他是最义气的侠客。最高明的剑手,最多情的英雄,最……
有关司马月的传说太多了,据说他进了窑子,那些娘儿们宁可得罪了一掷千金的豪客,也要挤到他身边去跟他说两句话儿。
他跟河洛神剑郑天民相约在长安城外大雁塔下一搏时,长安府的轿子都集中在大雁塔下去了,观战的群众中有一大半是花枝招展的女郎,为的就是要一睹这位风流多情的侠客风采,那一战自然是司马月赢了,但河洛神剑气得差点没吐血,他的剑法不输于司马月,可是才把司马月逼退了两步,周围就涌起一片嚷叫,至少有百来双玉手掏出了剪刀,他若是杀死了司马月,恐怕这些疯狂的女孩子会一拥而上,把他刺成个马蜂窝。最让郑天民生气的是到后来他的精招未出,他那十九岁的女儿就在一边把所有的变化都喊了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郑天民还能不输吗?
司马月的标记是他的剑柄上镶了三个亮晶晶的金黄色圈子,成品字排列,每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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