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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痴+番外 by 随风飞(小攻爱的很卑微 帝王受he)-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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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渝一听完我的话,就大声笑了起来,过了许久,才勉强止住。
“下午你要去哪里?还是游乐场吗?”
“那当然!”我顿了一下,有些惋惜的说:“只可惜那两张电影票不能用了,我可是排了好久的队才买到的!”
“晚上去租影碟来看吧。你原来买的是哪一部电影的票子?”
我愣了愣,转头,与林渝对视一眼,然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开了口:“二十一街杀人事件!”
是了,我清楚的知道面前这男人所有的喜好。
这个超级工作狂,就连喜欢看的电影也非得跟案件扯上关系。
“哈哈!”林渝一手按在方向盘上,轻轻的笑,“夏澄江,谢谢。”
我望了望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但笑不语。
傍晚的时候,一起去了一趟超市。
好笑的看着某人认真察看食品生产日期时的神情,然后再趁他不备,悄悄的伸出手去,十指……交握。
虽然立刻就被林渝气急败坏的甩开,我却仍旧不顾一切的缠了上去,如此反复数次,直到他半是无奈半是宠溺的叹口气,任凭我胡作非为。
此时此刻,甚至有一种错觉,以为所谓的幸福就在这指掌之间了。
到了晚上,两个人又蜷在沙发上看电影,一边吃东西一边讨论剧情。眼见他脸上现出略嫌稚气的兴奋神采,不由得感觉心底满满的全是爱恋。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那些关于变态杀人狂的电影,但却愿意陪着他做任何事。
爱情是有魔力,这一点,我从来深信不疑。
夜暮时分,我表情凶恶的走进某间酒吧。透过喧闹的人群,远远就望见了坐在吧台角落里的熟悉身影。
张宛今夜穿了一条粉红色的迷你群,微卷的金发垂在肩上,打扮得既青纯又可爱。
我快步上前,在她身边作了下来,扬声问:“喂!找我有什么事吗?”
“怎么?只准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就不可以找自己的男朋友出来喝酒吗?”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透明液体,浅浅的微笑。
我瞪她一眼,口气依旧恶劣。“有事就快说,没事我走人了!”
今晚林渝也不用加班,我比较想待在家里陪他。结果好好的一个晚上,全被这个女人给毁了。
“夏澄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张宛眯了眯眼睛,笑得开怀,“再过两个月,我就要开演唱会了!这次的赞助商是齐轩……”
我一惊,声音陡然高了起来:“齐轩?是那个电子科技公司吗?那你认不认识姓郑的人妖?”
“人……人妖?”她往后退了退,表情有些僵硬。“你指的是郑先生吗?他可是商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而且还男女通吃,看见长得漂亮点的就会有兴趣,一追到手又马上甩掉,名声很差喔!”
“这样子,简直就是没节操的种马嘛!”
张宛掩唇而笑,道:“你也认识郑先生啊?那你有没有见过他身边那个超级帅的特助?”
我摇摇头,随手开了罐啤酒。
“没有吗?好可惜啊……听说他是许多名门千金眼中的白马王子,人气快要追上你了。夏澄江是最佳丈夫的人选,而郑寒则是最完美情人。他不但人长得帅,气质更是温文尔雅……”
“停停停!”
眼见张宛眸中出现了梦幻般的神采,我连忙出声打断了她的话。这女人,只要一提起帅哥就会没完没了。
“你见过那个郑其几次?他有没有……”我轻咳了一下,有些尴尬的说:“骚扰过你?”
“怎么可能?”她伸手指了指自己,笑说,“我可是夏家未来的儿媳妇,郑先生胆子再大,也不会打我的主意啦!”
我呆了一下,有些惊讶的看向她,结结巴巴的问:“张宛……你该不会是真的打算嫁给我吧?”
张宛轻轻搅动着杯子里的酒,一双眼睛幽幽的盯住我,声音沙哑的说:“我喜欢你啊,夏澄江。除了你,我还能嫁谁?”
心脏猛得揪了起来,我顿在那里,完全不能言语。
喜欢,却永远不会是爱。
我绝对无法成为张宛的白马王子,因而也不可能将她从痛苦里救出来。
感觉上,这女人和我实在是太过相似了。同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同样注定要有一场苦恋。
如果有必要,我或许真的会娶她。
即使……我心里爱着的是另一个人。
那一个……永远冰冷无情的男人。
8
酒吧里歌声震耳,我和张宛却只是静静的对视着,默然无语。
面前坐着将来可能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我却只是疯狂的思念着另一个人。
那个人同我一样身为男人;那个人从来不相信爱情,也绝无可能把我放在眼里。真可笑!林渝害得我这么痛苦,我却偏偏喜欢他,而且喜欢到了可以为他舍弃一切的地步。
忍不住自嘲的笑了笑,我仰头喝尽手中的啤酒,然后掏出手机来,递至张宛面前。
“我喝醉了。帮我打电话给林渝,让他来接我。”
“醉?”张宛挑了挑眉,微讶道:“你才喝了一罐啤酒而已,怎么可能……”
我一把抢过她面前的酒杯,“哗啦”一声扔在地上,一字一顿的说:“我醉了!”
张宛死死的盯了我一会,然后低叹出声:“夏澄江,你这种性格的人,应该会活得很轻松吧。”
一面拿起我的手机,乖乖按了重拨键。我这支手机里,永远只有林渝一个人的电话号码。
我把头靠在吧台上,低低的笑。
突然想念那个人了,就算用骗的,也一定要他过来接我。
所以说,爱情是没有道理的。
半个小时后,远远的便看见林渝推门而入。他微微皱着眉,一脸嫌恶的避开人群,朝我走了过来。
我双眼迷离的望住他,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十多年前的往事。
那时候,我尚且年少轻狂,结交了一堆不三不四的朋友,旷课、打架、抽烟、喝酒,几乎无所不做。林渝但是恰好是风纪委员,他每次见了我,都会带着这样一副厌恶的表情走过来,一把夺去我手里的烟或是冷冷的骂我败类。
我当初只觉得他罗嗦得要命,恨不得同他打一架,却如何也料不到,自己有一天竟会不顾一切的爱上这个古板又严肃的男人。
正想着,他已走到了我面前。
“夏澄江!”林渝推了推我的肩膀,微恼的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喝酒!就算真的喝醉了,也不准找我来善后!你到底有没有记性啊?”
我也不答话,只装出醉酒的样子,冲他微微一笑,手脚并用的缠了上去。
林渝挣脱不开,只好回抱了我一下,拖着我的身体往前走去。
几步以后,他似乎又想起了礼貌的问题,于是折回原处,生疏有礼的问:“张小姐一个人没问题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张宛漫不经心的瞥我一眼,淡笑道:“不必麻烦了,我还要再喝一会儿。”
她此刻虽然笑靥如花满意双眸子里却全是深不见底的痛苦。
一醉方能解千愁。
张宛比我痛得厉害,所以她需要更多的酒精来麻痹自己。
离开酒吧之后,我便一路装睡。
直到林渝把我搬进了家门,才突然使力,将他推倒在了地上。
“夏澄江,你又要发疯了?”林渝抬脚踢我,狠狠的问。
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低下头去,胡乱亲吻着。同时伸出一只手,摸索着解开他的衣扣。
他突然不再挣扎了,仅是冷冷的看着我,问:“你知道强暴要判多少年吗?”
我愣了一下,停下所有动作,将手贴在冰冷的地板上,苦笑。
“你明明知道,我根本没有那个意思。我若只是想要你的身体,早就不知得逞多少回了。”就因为我总是愚蠢的奢望他的心,所以才会更加痛苦。
林渝闭了闭眼睛,轻轻的说:“你若当真只喜欢我的身体,那倒还简单些。”
心脏一阵痉挛,我瞬也不瞬的盯住他,近乎哀求的问:“无论我如何喜欢你,你的答案也还是和以前一样吗?”
“不喜欢。”顿了一下,又特意加重语气补充道:“永远。”
回答的干脆利落,连一点点犹豫都没有。
“我真的……没有任何机会?”
他缓缓睁开眼睛,眸里倒映着冷冷的光,反问道:“夏澄江,你究竟喜欢我哪里?”
太多了。我可以有一千个不喜欢他的原因,却更可以寻出一万个非爱他不可的理由。
我仍是紧压着他不放,浅浅的笑:“怎么?凡我喜欢的地方,你都要改掉吗?”
这原本只是一句戏言,结果,林渝却是猛的一窒,急急别开了眼睛。
……猜中了吗?
那一瞬,我只感觉全身冰冷,似连心脏也要结冰了。
我认识林渝十几年,自然知道他有多么冷酷无情,却如何也料不到,他竟会狠心到这种地步。
“哈哈!”我趴在他身上,几乎笑岔了气。“林渝,你其实……根本就是外星人吧?”
若换作别人,就算真的不喜欢,多少也会同情我一下吧?就只有他,可以毫不留情的说出那些话来,一点也不在意会不会伤了我。
那是因为,全世界他唯一在乎的人就只有自己。为了不让自己受伤难过,所以就只好任由我伤心痛苦。
真可怕,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怪物呢?
跟我称兄道弟的时候,是因为我对他没有任何威胁。而如今,一旦触及他的心结,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
这世上,我最爱的是一个名叫林渝的男人,而最恨的,却也是同一个。
越想越觉得心寒,因而也笑得愈加拼命了起来,直到嗓子都哑了,才渐渐止住声。
“夏澄江,你喝醉了。”林渝静静的看真我,眼睛里冰冰冷冷的,不见任何感情。
胸口猛得抽搐了一下。
我摆摆手,缓缓坐起身,声音低哑的说:“我不是醉,而是疯了。”
“是吗?”依旧是冷冷淡淡的口气,好像这事,他早已预料到了,只不过一直懒得点破。
我在这里痴痴傻傻的爱着,林渝却只像个局外人般,无可无不可的看了场闹剧,然后再一言不发的掉头走开。
真是不敢相信,到了此刻,我如何还生得出气力去爱?就是当场杀了他,也绝对不够解我的心头之恨。
我伸手替林渝扣上衣扣,眼里满是恶毒的恨意,轻轻的说:“我真希望,自己从来不曾遇见过你。”
“又要跟我绝交了吗?”他整了整衣衫,从容不迫的走至门口,语气里多了一点嘲讽,“但愿这次,你能够坚持到底。”
我颓然的倒在地板上,仍旧只是笑。
若当真做的到,又何必等到现在?
我确实是恨他没错,但终究是……爱得更深一点。
9
因为前一天晚上和林渝吵了架,所以我第二天只能用走的去上班。差点迟到不说,一进门,就看见自己的桌子上摆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
……花?
我对这种非生产性的东西向来没什么兴趣,因而直觉的认定是别人放错了地方。
翻开附在一旁的卡片,随口就把上头的字念了出来:“送给最可爱的小猫咪。”
皱眉,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视线微移,正好扫见送花人的姓名:郑其。
“啪!”我感觉体内的某根神经似乎断掉了,眼底的怒意节节攀升。
生平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对方竟然还是个长得不男不女的人妖,真他妈的……郁死人了!
而且,什么“最可爱的小猫咪”,我的年纪明明就比那家伙大耶!
我咬了咬牙,一把抓起桌上的玫瑰,转头就往门口走去。
“小夏,上班时间快到了。你这是去哪里?”
“有点事,替我请半天假!”
就算扣工资也无所谓了,我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教训那个姓郑的人妖。
我一路从警察局走去齐轩,回头率几乎突破百分之两百。一个大男人捧着束玫瑰花在街上走,尤其是他脸上还一副恨不得杀人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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