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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谋律-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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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传得神乎其神,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其实不过是个小姑娘,懂什么刑律之事?说不定之前是误打误撞的赢了几场官司,皇上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奸,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大人,我对这个说法倒是有几个疑问。”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尸身面前。垂下眼睛,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态。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并不久,身体和五官肿胀得不严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方娘子温柔大方的笑意,那么活灵活现,而不是如此,脸色灰白,死气沉沉。瞬间,她几乎落泪。



生命,怎么能如此顽强,却又怎么能如此脆弱,让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让她如何能不坚信,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轻轻侧翻过尸身。方娘子的身体已经僵硬,有一种死人才有的沉重。小凤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帮忙,倒把仵作和包县令给惊到了,都来不及出声阻止。



再抬眼,在包县令眼中,春荼蘼像变了一个人,双眼熠熠生辉,有一种名为自信,但他不知道是什么的气质自然散发,令他觉得之前大错而特错。这个小姑娘,不是因为身为白相的遗失孙女而得利,是她自己本事,将来必定会成为大人物!



“大人,请您看这儿。”春荼蘼掀开方娘子那把乌油油的长发,指着方娘子的后颈。那里青黑一片,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其大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手。



包县令吓了一大跳,“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仵作,震惊中有着谴责。



仵作也惊到了,不顾身份挤上前,看到印迹后脸都白了,“属下,属下之前没看到。”之后立即改口,“是属下疏忽,容属下再验!”



“不用了。”春荼蘼轻轻放平尸身,冷冷地道,“我曾听闻,仵作之职,是让死者说话,是为死者说话,这样才能平息他们的冤情,让他们早登极乐。我可以容忍你技术不精,却不能容忍你马虎了事,不重证据,先入为主。”



“春六小姐,这……你看……”包县令看向春荼蘼的神色满是惊骇和敬畏,好像她能沟通阴阳,长了透视眼似的。



其实春荼蘼只是推测。



因为她知道,方娘子不会凭白无故进入山间险地,更不会杀人。就算杀了,她也不是立即逃跑的性格。可她就是死在那儿,那就一定是谋杀。死于水中,不是自己失足,就是被凶手溺毙。大多数同类案子,凶手都是按住死者的后脖子,浸在水里的。



她不懂法医学,但是身为律师,多少懂点皮毛。而这些表面证据,只需要常识就可以。当然了,是在现代见多识广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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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乖乖查案吧,大人



“就刚才包大人所说,民女不才,随随便便就能指出好几处重大疑点。”她转身走出停尸房,站在阳光下连吸了几口气,对跟在身后的包县令和仵作说,“首先,是失足还是他杀,那个男人的手印,已经提出了另一种可能。鉴于女子是长发,湿漉漉披于脑后,仵作没有发现也情有可原。”她把话又拉回来,先揭穿,再回护,一般都能令对方心存感激,更加合作。



“其次,大人说该女子杀了和尚,推入井中。请问大人,那和尚是什么体型?”



“很是高大强壮,倒像上土匪。”包县令喃喃地道。



“对啊,再反观死者,又是什么体型?她跌落溪流时是弱质纤纤,打死和尚时就如大力神附体了?而且井口封了那么大一块石磨盘,是普通的女子能搬动的吗?若她有帮凶,人又在哪里?若说她力大,是个练家子,请问她手臂上可有坚实粗壮的肌肉,或者异常发达的骨骼?”



仵作本能的摇头。



方娘子身形纤瘦,在以丰满为美的大唐,这种身材甚至不招男人待见。



“第三,大人有没有注意死者的穿着?”她问。



包县令愣住,仵作也是。



“大人凭什么断定,此女与枯井凶杀案有关呢?”她诱导性发问。



“只为死者脚上的红绣鞋相当名贵,而且证实了与井边遗落的,正好是一双。”包县令对这个证据,倒是信心十足。



“所以我才觉得古怪。”春荼蘼神色一缓,“大人是男子,自然不会注意衣饰搭配这些琐碎的东西,但我是女子,所以一看尸体就觉得大有违和之感。”



“哪里呢?”包县令也好奇起来。



“大人,死者穿着这么美丽的、价值不菲的红绣鞋,身上怎么会穿着底层小民才穿的粗麻衣裳呢?”听到包县令和仵作倒吸了一口冷气。春荼蘼停顿片刻,接着说,“如果她要掩饰身份的话,为什么不连那种惹眼的鞋子也换掉?”



“那是不是她忘记换掉鞋子?”包县令不死心。



“要故意隐瞒别人的人,怎么会如此马虎。”春荼蘼摇头,“而如果她生活贫苦,根本就不会拥有这样的绣鞋。”



“难道是别人送她的?”仵作也找出各种理由,试图反驳。



可春荼蘼还是摇头。“如果是别人送的,她不会舍得穿,更可能是拿去卖掉,换取钱粮以供家用。只有对钱财不在意的人,才会随便穿着这样的鞋子走山路,此乃人之常情。”



“那春六小姐……春状师的意思是?”包县令终于郑重起来。



“这名女子十之八九是死于他杀,只是原因暂时不明。但我有感觉,肯定和望尘大和尚之死在关,而本心和望空和尚是不知情的。凶手,另有其人。”春荼蘼说出显而易见的结果。目的是为了打破包县令的幻想。



乖乖查案吧,大人!



“春状师以为。这案子要从哪里查起?”还算包县令终于反应过来了,在春荼蘼就要离开县衙时,追上来问。



春荼蘼本就想告诉他,只是故意拿了一下乔,因为太主动了,不会被重视,说不定还被怀疑左右衙门办案。或者有私心。那样会比较麻烦,所以她才等着包县令主动提问、求助。



“两件案子发生的时间都太久,现场证据毁坏严重。很难找到更有效的。”她沉吟着,一开口就给包县令找了个台阶,立即深得其心,频频点头,恨不能哭着抱过去,叫声知己。



可是他不敢,因为对方是白相钟爱的孙女。他这样的小官,连人家一片衣服角也不敢沾。



“如果是我,我就会查与这双绣鞋相配的衣服在哪里?毕竟,死者穿的衣服不对,那么那身对的衣服在呢?这是重要的物证啊。”春荼蘼微皱着眉头,“我们不妨推测一下。比方,我只是打个比方,杀害那可怜女子的凶手,在溪边溺毙被害人之后,并没有将尸体抛入溪水中,而是随意丢在一边。大人要问了,他为何这么做?因为溪水流动,会把尸体带到下游,下游有好几个村子,凶案被人发现的机会很大。若凶手聪明,就会知道不如留尸体在深山中,因为山里有大型野兽,时间一长被咬坏了面目身体,就会更难查到死者的身份和死因了。若能被吃得干净,岂不是都不会案发?”



她说得残酷,一想到那种恶心的情况,包县令差点干呕。再见春荼蘼,脸色虽白,但神情却镇定,不由更是信服几分,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假设有一个女人路过。她必定是生活在山里的村落中,家境贫苦,否则,旁的人跑到深山中的机会不大,富人也不会剥一个死尸的衣服,会嫌晦气。而她没有向官府报案,因为那样就暴露了她侮辱尸体,偷窃财物的事实。由此,可得出结论,这个女人并不是个善良之辈,也许平时的名声就是泼辣贪婪。不然的话,她怎么敢对死尸动手,对死者不敬?”



“怎么断定就是女人?”



“因为她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尸体换上了。男人是不会这么做的,无关怜香惜玉,只是同为女子,受不得身体裸露,哪怕是别人的。”春荼蘼呼出一口气,很遗憾上大学时,她的犯罪心理学和行为心理学两科的成绩一般,没下苦功夫。



在真正的犯罪专家眼里,甚至能从一个罪犯的作案手法上,分析出他的大约长相、性格特征,成长经历,那才是真正的科学。而她,只是接触过一些皮毛,但对大唐来说,够用了。



果然,包县令看她的眼神,此时已经带着极度的信赖。



“还有呢?还有呢?”他不断地问。



“大人要查衣服,就在溪流中游和下游附近的村子找。因为,上游没有人烟。”春荼蘼后退几步,免得包县令的唾沫星子喷到自个儿脸上,“谁家突然有了点闲钱?哪家娘子没来由于的打扮得漂亮了?或者有没有目击者看到,某人出门穿着一套衣服,回来却换了另一套。衣服未必像绣鞋那样颜色鲜艳,因为红色鞋子能配的衣服很多。所以不必关注衣服的颜色式样,只要留意料子和做工。还有,拿走死者衣服的人一定也是纤瘦的体型,不然就穿不上。而且死尸身上的衣服也只是略大,并没有特别不合体。大人一旦找到这个偷衣服的人,拿来审问,至少会问出一些死者初死之时的情况,说不定就能找出相应的证据。还有,尸体到底是谁抛入溪流之中的……”



“别傻站着,快拿笔来记!”包县令扳着指头,有点记不下,顺嘴踹了身边的小吏。



那小吏一溜烟儿跑了。



春荼蘼也离开,带着小凤、大萌和一刀先去了无名寺后面的荒林去看。在方圆十数丈内找了找,失望的发现,果然随着山风山雨,任何犯罪痕迹也没留下。惟一可追踪的线索就是,因为盖井的磨盘非常沉重,可见杀害望尘和尚的凶手力气很大。



官府在井上也贴了封条,可春荼蘼明目张胆的违法,叫大萌挪开磨盘,估量一下需要几石之力,然后叫一刀在她腰上系了绳子,她要下井去看看。



“小姐,不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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