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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儿的田园生活-第3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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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出门,因有余氏在,子晴也得陪着她,先去的隆佑寺,求神拜佛,又去了最繁华的街区,然后远远的看了眼皇宫的大门。最后,还在夜市逛了一圈,吃的玩的,都挨个尝了个遍。林康健几个轮着来背着林耀祖。

晚上进家,子晴累得不行,正要去休息。林耀祖突然喊道:“书睿他娘,你也过来,我有几句话对你们说。”

子晴听了只得坐了下来,余氏和林家兄弟也都坐了下来,余氏还笑着问了一句:“这老头子,逛了一天,也不嫌累。还有精神要说话。”

林耀祖看了眼大家,说道:“托康平的福,今日我老头子没看过没吃过的,也都尝了个新鲜,这辈子。也值了。”

林康平听了忙道:“大爷,应该的。”

“我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大爷知道。我要说的就是,我们明日就家去,地里还有不少农活要做,出来也三天了。”

余氏几个听了,都感觉有点突然,不过。都没有插嘴,林耀祖又道:“老大,我今日再跟你们兄弟几个说一遍,老三家的日子过的好,跟你们没关系,你们几个就是种地的。好好侍弄自己的庄稼,别妄想着贪图别人的东西,被别人的富贵迷了眼,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啥时候,咱庄稼人也不能丢了自己的本分。”

林康健几个听了忙道:“爹,我们都知道了,放心吧。”

林耀祖点了点头,又对子晴和林康平说道:“还有你们两个,除了正常的人情礼往,以后,不用给他们几个银钱,老话可是说的好,升米恩斗米仇,你们也都听过吧?我也见过了不少兄弟姐妹因为这个翻脸不认人的。我不希望你们哥四个,也因为银钱,最后分了心。兄弟们在一起,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余氏说道:“嗐,你这老头,累了一天了,也不歇歇,还叨叨这些干啥?他们几个,愿意怎么处,是他们几个的事情,你操这些心做啥?难不成他们心里会没数吗?”

“你懂啥?还有你,也记住了,不许找康平要钱。当年要不是卖了康平,咱家能有今天吗?还有康平他爹,十二岁去做学徒,攒了点银钱,都给我送了回来,咱们一家,都亏欠了我二弟。一想起这些,我这心,就跟刀绞一样。他们哥几个的日子如今也不错了,有房子有地,这人呀,太贪心了,是没有好报的。你们记住我这句话吧。”林耀祖说完,便挥手让大家散了。

回了屋,子晴对林康平说道:“感觉大爷好像是在交代后事。听的我心里还有些酸酸的,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即便不知道,也是能猜出来的,我大哥那人,是个最老实厚道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要出门的,更别提玩乐了。这会却要带老头游玩,老头心里还能不明白?”

林康平对林耀祖的感情是复杂的,林耀祖如今闭口不谈对林康平父子的恩情,只谈林康平父子对他们的恩情,这样,反而让林康平很难真正去恨他。

其实,子晴觉得林耀祖还是比较明理的,至少,不希望自己的儿女都成了寄生虫,成了废物,这人就是这样,一有了贪念,就变得执拗,最后而一发不可收拾,就像春玉和周氏那样。

林耀祖刚走没几天,书睿他们几个都放假回来了,只是,子禄他们三个下个月要回昌州乡试,大家也不便耽误他俩的时间,便没怎么聚在一起,加上子雨的肚子也大了,临产的日子就在这几天,也不敢让她随意走动的。

这日,林康平去了庄里,子晴正跟子雨和沈氏说话呢,突然,小粉跑了来,说林家来人送信了,林老头快不行了,林兴去庄里找他了,估计他们是从那边直接过去。

子晴吓了一跳,这才十来天,再说了,还有个半个多月,书兴也该成亲了,这几天也不能等了?

子晴听了赶紧回家,换了件月白的衣服,带着书睿几个,想着让他们见上一面。嫣然太小,又是女孩,子晴便把她留给沈氏照顾,加上有小粉在,应该是没大多问题的。

子晴他们几个赶到的时候,林康平已经站在了炕前,还有林家至亲,林耀祖已经进入弥留之际,屋子里围了一堆的人,呜咽声,啜泣声,吸溜声都有,子晴一见这场合,眼泪也滚了下来。

林耀祖知道书睿几个来了,倒是强挣着张开了眼睛,看了书睿一眼,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书睿想了想,上前说道:“大祖爷,你放心,我一定好生念书,为我们林家争光,光大我们林家的门楣。”

林耀祖动了动眼皮子,表示他听到了,想整出一个笑容来,却也只是扯了扯嘴角,没一会,便闭上了眼睛。

接下来的丧事安排,村子里有专门的人过来帮忙,林康平换了身孝服,不过并没有像林康健他们似的腰间绑上麻绳。

胡氏也给子晴找了块白布替子晴做了个简单的孝服,说道:“你来晚了,三弟也来晚了些,老爷子最后的话,都是为了你们说的,你看他,还是等到了书睿来了再走的。”

其实,从昨晚开始,林耀祖就吃不进东西了,林康健便知道不好了,哥几个守着老头一夜,一早便打发人给林康平送信。

林康平来之前,老头一直跟他们交代,林康平是侄子,不用披麻戴孝,不用跟着他们哥几个做家祭,丧事的银子也不能让林康平出,林康平只需出自家祭祀的礼金。

“三弟妹,你是不知道,这些日子,爹总念叨你和三弟,说你们厚道,念旧情,这些年不容易,叮嘱我们几个,不得无故向你们借钱,问你们要钱,无故不许上门打扰,说他想二叔了,想咱祖娘了,这回,总算可以安心去找他们了。”胡氏边说边用手帕拭泪。

子晴听胡氏叨叨了半日,胡氏刚走,余氏又拉着子晴说上了,说什么人死如灯灭,让子晴和林康平不要再记恨了,以后,大家像正常的亲戚那样来往。

“老头一辈子也不容易,当年卖康平的事情,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刺,打你们成亲来了后,老头才高兴了几天,可是,你和康平这些年,又没有音讯,也不知你们日子过的如何,老头成日里念叨这些,好容易康平说是来京城办事,路过了两次,才知道你有了好几个儿子,老头想见上一面,又不敢说,怕你们来回跑,费银子,也耽误你们的事,这次,要不是知道自己不行了,想着看上你们一眼,想着让几个孩子认祖归宗,还不肯打扰你们呢。”

余氏也是边哭边讲的,子晴只得劝道:“大娘,你放心,我们心里早就不记恨了,真的,康平心里明白,当年的事,你们也是万不得已的。”

余氏听了拉着子晴的手,嚎啕起来,弄得子晴也是酸楚不已,看来,大多数人做错了事,心里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负担,期待别人的原谅。譬如林耀祖,譬如余氏,也譬如子晴的阿公,曾老爷子。

子晴这时想起了田氏,不知田氏的心里,可也有这样的负担?期待曾瑞祥的原谅呢?会有这么一天吗?

因天气太热,丧事定在二天后,子晴跟林康平商量,书睿他们几个还是孩子,又是侄孙,留在这边也没什么必要,乱哄哄的,也顾不过来,不如把他们送了家去。林康平听了也同意,跟余氏和林康健他们几个说了一声,便打发林兴送他们回去了。

二天后,丧事办完了,林康平还不能走,林庄这边有讲究,做侄子的也要在这陪到头七,第三天还要挂纸圈坟,子晴也没大听明白。

不过,林康平倒是让子晴先走,家里还有孩子,嫣然也这么多天没看到子晴,还有子雨,只怕也生了。

六月的天,就像小孩的脸,子晴他们走了一半多路的时候,正爬坡时,忽然刮起了狂风,电闪雷鸣的,马受了惊,小麦是个没什么赶车经验的孩子,一下子慌乱起来,一个没控制,马车就凌空掀翻了,子晴和小麦都从马车上抛了下来,滚到了山下,晕了过去。

第四百三十章、救命恩人

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下了半个时辰,便雨过天晴了。过了好一会,远远的,路上几个骑马的人飞奔而来,见到了路边翻倒的马车,迟疑了一下,为首的人吩咐道:“你们几个,下去看看,要是人还活着,也算是救人一命,爷今天我心里高兴。”

几个侍卫模样的人听了便翻身下马,在半山坡上找到了昏迷的小麦,子晴则落到了山下,磕破了头。

“罗爷,找到了,是个女人和一个小孩,还有气,只是晕过去了。”

“这,也不能把他们带到别院去呀?主子知道了,还不得罚我?可是,这两条人命,也不是小事,这可真是给我出难题了。也罢,我看一眼,要是个老实厚道的,便救他一救。”

被称为罗爷的,下马走到了小麦跟前,说道:“还是个孩子,不过十三四岁,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转而看向子晴,扇了扇手,说道:“晦气,居然还是个奔丧的女人,还是个乡下蠢女人,放下她,咱们走吧。”

“罗爷,应该不是乡下女人,乡下女人哪有这么细皮嫩肉的?看着也有二十五六了,长得还真不错。”把子晴抱上来的侍卫放下子晴说道,也不知怎么看着子晴的脸动了几分恻隐之情。

“哦,是吗?我仔细看看。”罗爷走近子晴,蹲了下来,拨开了子晴脸上的发丝,只觉面前的女人似曾相识,便道:“奇怪了,我怎么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

原来,这罗爷,就是当年在饭馆里和文三几个厮混的罗驰,他不光见过子晴,还拿着子晴的画像追查了二十多天,所不同的是。这是十年后的子晴。

“那怎么办?罗爷,主子还等着呢,咱们这人,到底带还是不带?”侍卫问道。

“带。我绝对见过她。一个女人而已,害什么怕?”罗驰说完,亲自抱起了子晴,放到了马车上,并找到了就在附近的马。

罗驰带着子晴他们走了有半个多时辰,林康平赶了过来,他见外头电闪雷鸣的。很是后悔让子晴出来,小麦是个孩子,刚学会赶车没多久,也不知这两人找没找到地方避雨。可马车都被赶了出来,庄子里也没有别家有马车,倒是有几家有牛车驴车的,林康平心里着急,便骑了头毛驴出来。

林康平走了一多半的路程。没发现子晴的身影,天已擦黑,也看不见地上马车翻倒的痕迹。便以为子晴进城了,他这会赶去,城门也关了,不如先回林庄,横竖明日林兴也该过来找他了。

罗驰带着子晴走了半个时辰,进了一栋别院,子晴还没清醒过来,罗驰喊过两个丫鬟,说道:“帮她清理下身上的血迹和伤痕,另外。给她梳洗下,换身衣服。我去找大夫。”

这院子里只有一个大夫,还是个御医,罗驰想了想,直奔后花园,果然。主子正和御医在下棋呢。

“回来了?”

“是,回来了,路上还救了两个人,我给带回来了,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十二三岁的孩子,马车翻了,掉下了山坡,还昏迷着呢,我想请陈太医去瞧瞧。”

“哦,你什么时候做事这么鲁莽了?”

“不是,主子,说来也怪,这女人,我看着面熟,我敢肯定我见过她,就是想不起来是谁?”罗驰辩道。

“你的风流债还少吗?”

“不是,主子,这可是一个良家妇女,不知是要去奔丧呢,还是奔丧回来?”

“嗯?”明显的语气冷了好几分,是动怒的前兆。

“不是,主子,我真的见过,兴许,是很多年前,真的很漂亮,让人看了一眼,便能记住的人。”罗驰的头上开始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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