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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少by妖风(虐受后虐攻he)-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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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进来了。那人影背着光,却越显出一片朦朦胧胧的黑来。苏云岚眯起双眼,他不是想看清楚来的人,这个人他不用看,就是闭着眼,也能感觉得到是谁,他现在只想多看一会儿这个人的眉眼。
道别的话理应苏云岚先说出来,但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沉默慢慢在身体里面聚成一份全新而缓慢加重的压力,他就这样静静的看着林君尧,心窝深处有太多想说的话都没有说出来,太多了,就干脆不说了。
“你妹妹说你要走了?”林君尧原本悦朗的声音变得干涩。一向明亮犀利的眼神也带了几分迷惘。昨天还是好好的,今天就说要走了,心一下空空落落得没了支撑,只想找到这个人,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留住他。
苏云岚偏过脸,避开他的眼神,道:“我知道,你跟红叶山庄正面为敌是迟早的事,叶明坤虽然可恶,他到底对我娘和我有恩的。你可不可以不要杀他?”
林君尧怔怔地看了他半响,轻轻摇了摇头道:“你呀,别人对你一丁点的好处,你就念念不忘,你这样很容易吃亏的,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别人对你好,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叶明坤不过是想利用你来对付我,这些年来,他又何曾对你好过?替你娘赎身,多半是因为你娘的国色天香,也不见得有什么真情实意了。”对他来说,最少得到的就是情义,偏偏他最看重的就是情我,用最宽容的方式记着别人对他的一丁点好处,外面的世界那么复杂,他怎么放得下心让他一个人走?
“不是,他对我娘很好,这么多年来一直保护着我娘的遗体。冰窑里每年都有大批的冰砖放进去,为的就是怕冰棺化了。”
“如果他真的爱你娘,就会爱屋及乌,不会让你从小受那么多苦的,还把放在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灵塔。”林君尧苦涩地笑了起来,这些很浅显的道理,唯独他不懂,只记得别人的好,“论聪明,这世上怕是无人能比得上你,可是你到底是在灵塔里的长大,人心险恶这句话对你来说,还只是纸上谈兵。你一个人在江湖上飘荡,很容易出事的……”
一语未完,叶吟霜一阵风般的闯了进来:“哥……”林君尧无奈的吞回未说完的话。
叶吟霜看见林君尧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冲着苏云岚道:“哥,你还没收拾行李吗?我已经帮你买了一匹马了,我们明天就动身。”
“我三天之后走。”苏云岚对叶吟霜的安排并不是很领情,他浅浅一笑,微弯的眼睛,望向林君尧。
“为什么?”叶吟霜瞟了瞟林君尧一眼,她直觉,苏云岚留这三天,跟这个人有关,而林君尧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叶吟霜在看他,他的眼里只有苏云岚。
“我知道一种勾兑酒的法子。我想用这三天的时间,把这酒兑出来的。”三天,三十六个时辰,你好酒,我身无长物,那么我就送你一坛酒,一坛你从来没有喝过的酒。日后,只要你端起酒杯,就会想起这种酒,想起送你这坛酒的我。
当年少 正文 第十一章
叶吟霜当天离开了追风楼,苏云岚依约留了下来。只有三天的时间,他要好好珍惜,第一天,他带着林君尧满金陵酒里买酒,竹叶青、女儿红、花雕、梨花白……各种各样的酒都买了一坛,林君尧由着他的性子,随他高兴,而他自己,只要苏云岚笑逐颜开,他的心情就自然好起来了。
院子里十八坛酒一字排开,苏云岚拿了个长柄勺,在每个酒坛里都杓出来一些,有时候是几勺,有时候是一勺,都倒在一个空坛里,跟扮家家酒一般。
苏云岚笑着对站在一旁看的林君尧说道:“这法子我以前在灵塔里看到的,只是用上供的酒试过,虽然那里没有那么多种酒,但是兑出来以后,鸿伯还是说很好喝,就是因为他喝得高兴,才把机关之术教会给我的。”
这是苏云岚第二次在林君尧面前提起那个会机关之术的鸿伯,林君尧也起了好奇之心,问道:“那个鸿伯姓什么?以前是做什么的?”
苏云岚道:“他没有跟我说过他姓什么,他名字里有个鸿字,鸿毛的鸿,所以我叫他鸿伯。其实以他的年纪差不多可以做我爷爷了。他在红叶山庄应该有些年头了,我进灵塔的时候,他都已经在里面了。哎,你帮我拎桶井水过来。”
林君尧依言给他拎了桶井水,见这坛混好的酒香气扑鼻,舀了勺,送到嘴里,咂了咂嘴道:“好酸哦。”
苏云岚笑道:“十多种酒混在一起,能不酸吗?你放心,我用这井水泡一夜,再兑上桃花花瓣上的露珠,喝之前再加味草药进去,就是人间佳酿了。”
“桃花,桃花已经谢了呢。”他来金陵的时候,是早春,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而今天,桃树已开始结果子了。
“金陵城的桃花自然是谢了,不过,金陵城外几十里远的紫金山里,还有桃花呢,前几天我去扬州的时候,路过那里,有看过。这几天正是花期正盛的时候。明天你陪我去紫金山好不好?”
“好。”林君尧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又问道:“你在哪里学来的这个法子,这么麻烦。”
“等你喝酒的时候,就不会嫌麻烦了。这是我在灵塔里,叶家一位老前辈的手札上看来的。你不知道,灵塔里有好多各种各样的书,有些是市井上都有的,还有些是市井里没有的,是叶家的人自己写的,涉及到各方各面。酿酒的,画画的,问卜看卦的。我以前在灵塔里闲的时候,就是看书,画画,写字,无聊的时候就自己跟自己下棋,左手也学着写字……”苏云岚个性偏冷,一向不太爱说话,此刻却滔滔不绝地说着他在灵塔里长大的日子,他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心底能把另一个人记多久,他想让林君尧多知道一点自己的事,那样也许,就能把自己记得久一点。
林君尧就坐在一旁听,俊朗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而眼底有浓浓的怜惜。高高耸立的灵塔,幽寂无声,少年孤苦的苏云岚,在最应该飞扬跳跃起的年代里,对着灵位前的长明灯,读字、写字、练功……六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两千多个金乌西坠,玉兔东升,他都是这么过来的,除了一个年纪可以做他爷爷的老仆人,再也没有别人跟他说过一句贴心的话,他就在那里慢慢地长大,长成现在这个样子,没有变得尖酸刻薄愤世嫉俗,纯澄如雨后秋色般的净洁。
苏云岚一面说,一面向酒坛的外浇井水,井水溅在他的的脸上,映着阳光,晶莹耀眼。这个时节的井水清洌刺骨,林君尧掏出一块丝帕,凑到他身边,替他擦拭,他的手刚刚触到苏云岚的脸,苏云岚就低低地唔了一声,皱着眉毛,缩回了脸,光洁的脸上弥漫起一层粉,眼睛却没有生气的意思。
林君尧又凑近了一点,这次,苏云岚再也没有躲开,任他擦净他脸上的水珠。两个人凑得很近,林君尧耳朵里是苏云岚的呼吸声,他的手还舍不得离开苏云岚的脸,也许是太近了,总觉得模模糊糊地看不清他的脸,就用手指带着丝帕,划过他的眉眼,像是要把这张脸刻到心里。
突然间,苏云岚抬手一推,林君尧没有提防,差点摔倒在地上,以为苏云岚恼了,却见苏云岚满面绯红地说道:“你回楼里做事吧。”
林君尧一怔,心底实在舍不得离开他,“今天楼里没事。”
“是吗?”苏云岚向他身后扬了扬下额,眼睛一溜一溜地道:“平总管都找到这里来了,还没事?”
林君尧回头一看,果然平明松就站在月亮门那里,木着一张脸,望着这边。他知道平明松不喜欢苏云岚,也就没招呼平明松进来,对苏云岚道:“我先去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是没事,我再回来陪你。”
苏云岚点点头,目送着他不急不缓的走到平明松身边,然后转了身,那堵粉墙就挡住了视线。阳光穿过云层洒落,井水冰冷,阳光温和,一如他此刻的心情,冷暖交替。
进了书房,平明松也不转弯抹角,很直接地就问道:“叶吟霜不是已经走了吗,怎么这个苏云岚还留在这里?”
林君尧微微一笑,也直截了当地道:“平叔,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不过有句话我还是告诉你的,我会想办法说服他留在追风楼里,而且一直留下来。”
平明松闻言,浑身一震,猛地抬起头来,直直的看林君尧,猜度着他话里的意思,半响才道:“年轻人贪玩好奇,我也不说什么,但是一直留在追风楼怕有些不妥,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在红叶山庄长大的,总是叶明坤的养子。”
“他不是叶明坤的养子,也不是红叶山庄的人。还有就是,这一次,我也不是贪玩好奇。这一次,我不是贪玩,我想留在他在追风楼,是因为——我是真的喜欢他了。”林君尧扬起眉,一双鹰眼在这瞬间亮得惊人,是的,他是喜欢他的。许多画面如同那天初见时灼痛了他的眼睛的早春的阳光一般,破云而出,刹那之间清晰起来,纷繁的那大街上那个卖字的腼腆少年,芳菲院里一脸的傲气对他说“我不想杀你”的杀手,在如山泉解冻的琴间里舞动惊雷剑的剑客……一记回眸,一个微笑,早已紧紧的牵住了他的心,这一句喜欢他连想都没有想过,就直接说了出来,然后整个人都豁然开朗了,一扫心里的阴霾,是的,他喜欢他,林君尧喜欢上了苏云岚。所以,他一定要把他留在下来,留在身边。
平明松强压心是里的惊恐,白了脸颤声道:“楼主,你可别犯糊涂了,这些事情说出去,人家要笑话的,追风楼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林君尧淡然地说道:“人家要笑话是人家的事,嘴长在别人身上,爱怎么说是别人的事。追风楼在江湖上的声名,不可能我喜欢一个男人就一落千丈,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明追风楼平日里做的行侠仗义的事还不够多。”
“你现在是一楼之主,这追风楼的事,自然你说就是什么,但是,你总得为林家想一想吧,林家这么多年可都是一脉单传的,就算你不替自己想,也得想想林家祖先。”
林君尧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道:“平叔,你怎么就敢肯定我是跟个女人成了亲,就会有孩子,而且一定是儿子呢?这些年来,跟我好过的女人可是不计其数呢,怎么没见给我添个一男半女的。可见香火这回事其实也飘渺的,你就不用担心了。”
平明松缓了一口气,定下心神,道:“看来你是铁了心,要跟这个苏云岚过一辈子了?”
林君尧看着墙上苏云岚画的那副冬荷图,嘴角微微上翘,一脸宠溺,道:“现在说这个还太早,肯定要吓跑他的。所以我现在只想把他留在追风楼里,以后的事慢慢再说吧。”他现在要好好想想怎么样才能把苏云岚留下来,而又不会吓得他逃之夭夭。
当年少 正文 第十二章
第二天,苏云岚和林君尧骑马出了城,向北走了几十里路,到了紫金山的深处。
有道是,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追风楼后园里的桃树已开始结出青色的果子了,这里的桃花正得如火如荼。山上岩下,沟边涧底,不计其数株桃树随意栽种,枝上桃花次第绽放,远近互映。红白相杂,深浅不一,香气在阵阵山风中,静静地迷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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